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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条怎么在这个盒子里?它不值钱。”
我用指甲刮着那颗珍珠,这是我唯一知道的检验真假的办法:“是假的?”
“真倒是真的,只不过不是什么好的。”
“我根本分不出好坏,只要是真的就好。”我捻着指尖刮下来的一点儿白色粉末。
“傻孩子,那是你见好东西见得少,见得多了,自然就分得出好坏。”
结果是,我连那条看中的珍珠项链也从来没有戴过。
人体已经足够天然和美,无须珍珠和钻石的装点;或者,如果人体是丑的,通体贴上金箔也是尊丑佛。
所以何必呢。
但陈白露不这么想。
我和陈白露成为好朋友后,有一天,我打开保险柜给她看,并且说,她可以随便取用。
她一眼看中一条钻石项链,钻石有六克拉重,吊在铂金蛇骨链子上。
钻石太大,而链子极细,拎在手里沉甸甸地下垂着,仿佛随时会断掉。
这搭配虽然不安全,可是十分好看,纤细和炫目搭在一起,使人觉得惊心动魄。
“这不是一套吧?”陈白露细细地抚摸过链子,把椭圆的钻石握在手心里。
“是我自己搭配的。石头是裸石,外边的环是我在银铺定做的。”
“该配个粗一点儿的链子。”她拿起另一条粗一些的铂金绞丝链,放在手里比了比,皱着眉头说:“这条倒是不会断掉,但是太难看。”
“难看?哼,你未必见过这么难看的东西。”
还没有等陈白露做出反应,我就从她手里把项链夺了过来,她始料未及,蜷起的手指勾住了纤细的蛇骨链,我们同时听到一声金属的断裂声—链子断掉了。
第7章 人物篇:陈白露 (7)()
链子断掉可以修复,就算不能修复,也不值什么钱。但我那天大怒,随着钻石从断口处滑到地板上,我腾地站起来,和陈白露发火:“你为什么弄坏我的东西!”
陈白露坐在床边,手里拿着那条断链,抬起头讶异地看着我。
“对不起。”她迅速说,然后尴尬地一笑,好像在提醒我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故,并不值得生气。
当然不值得。我无意识挥霍掉的、被人以各种名目诓骗去的、随手弄坏的财物,不知道值多少条这样的项链。但那天,她越平静,我就越生气,我冷若冰霜地站在她面前,紧紧地抿着嘴。
她愣了一会儿,然后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她把手里的项链放回匣子,站起身走了。走到门口,她蹲下来捡起钻石,放在手边的书架上,说:“再见。”
后来我无数次想起这件事。正如同那条项链在首饰匣中并不起眼一样,这场冲突在我和陈白露的争吵史中同样不值一提。可是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那天要发火,为什么要让她难堪?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同时是我不愿面对的:那就是我嫉妒她,或者说,是我面对她时长久以来的自卑感。
这种心理我从来没有对朋友们提起过,连陈白露本人也不知道。
我嫉妒她接地气的生活。不,不只如此,还有她始终抬着的头,即使住在线路都老化了的小区,她也永远整洁,并且丝毫没有降低生存的标准;即使账户余额是零,只能吃食堂的籼米,她也能从茶罐里拿出不多的存货,泡上一壶好茶;即使在车展上被男人们用垂涎的眼神打量,她的仪态也是高贵而不可侵犯的。
我去过她的车展,她和一排漂亮姑娘站在一起,她的姿色并不是最出众的一个,个子也不算最高,但你一眼就能发现她,因为她的眼神和旁人完全不同。
怎么说呢—我试图找到一个合适的词语,但我无法精确地形容出来—比较接近地说,她的眼神在透露着这样的信息:“我和你们是不一样的。”
这个信息不只停留在车展上,它一直延伸到生活里。我想,每个人某一时刻的价值观和仪表,都不是孤立的形态,它有来路、有去处,它的来路是过去的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它的去处是一整个未知的人生。
而陈白露的过去,是穷奢极欲到家徒四壁,是众星捧月到孤独无依。
那些美好的记忆把高贵的仪态注入她的灵魂,在长大后的艰苦和流离中,她用强大的意志力把高贵留在自己的身体里—你知道,人往低处走,简直像水往低处流一样自然又自由,她可以多么轻易地成为一个邋遢的小市民,或者俗艳的小车模,但是她没有。
我因此欣赏她、敬爱她,并且嫉妒她。有时候我问自己,如果我出身名门、教养非凡,我会不会成为像她一样美好的姑娘?一定会。如果我是路雯珊,有一辈子用不完的财产和一对溺爱儿女的父母,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嚣张跋扈?有可能。如果我是陈白露,我能不能在陋室里生活得如同身在豪宅?我做不到。
我因此感到自卑。我那时猜想,也许在陈白露眼里,我是一个多么无用的傻瓜。漫漫人生,茫茫人海,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除了带动了一些消费,我存在与否甚至没有意义。
真是太让人懊恼了。
所以当陈白露说我的项链“难看”的时候,我似乎终于找到了攻击她的理由:你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凭什么嘲笑我这个有一匣珠宝的人?
我那时真是幼稚又浅薄。
第8章 人物篇:陈言 (1)()
讲一讲陈言,以及我自己。
新学期开学之前的一天,我的好朋友陈言从英国回来了。
我和陈言都是二十一岁,我们相识二十一年。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场景已经无从回忆,因为那时候我只有两个月,他刚满周岁。
世间有几人能这样幸运?一个完整的、没有被分割的童年,完全与你一个人度过。我与陈言就是这样的。他后来交往过许多许多女朋友,读初中时,他的小女友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高中时他去了英国,从那时直到他大学毕业的七年里,绯闻不远万里地穿过英吉利海峡和欧亚大陆,飘到他北京的家里。
传说他喜欢金发女郎。
传说他高三时的女朋友是vogue的模特。
传说他大学时交往过六个女朋友,都是足球队的啦啦队长。
又传说,某一任啦啦队长是伦敦某个有贵族血统的家族的大公子的女朋友,被他生生撬过来,结局是那人带了朋友在停车场堵住他,将他打得鼻青脸肿。消息传到国内,他的妈妈心疼得拎起包就要去英国,要和那人打官司,要收买当地黑道为儿子报仇,要陈言的爸爸发动各界的朋友给对方家族施加压力,要得到校方和肇事人的正式道歉—总之闹了个天翻地覆。
他额头很高,显得很聪明;一头卷发,小时候因为校规的缘故,剃得短短的,一丛丛贴在头皮上,活像一只小羊羔;他还有一对雪白的大板牙,整天嘻嘻地笑着,又像一只小兔子。
初三的时候我们分开。那时我的父母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离开北京,他的父母则决定送他去英国读高中和大学。
我祖籍广州,但出生在北京,所以从未把自己和南方那座城市联系起来:我一句粤语也不会讲,爱吃饺子,习惯了在晚高峰时突然来一道交通管制,觉得暖气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我根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突然要我去广州,我大哭了三天不肯答应,一定要留在北京读寄宿高中。
我的爸爸妈妈一开始不同意,后来我哭得实在太可怕,他们只好说:
“反正你留在北京呢,也是不在父母身边,不如你和陈言一起去英国读书吧?”
当时陈言一家人都在我家做客,我两眼红肿,坐在沙发上拼命摇头,说:“我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我舍不得爸爸妈妈。”
陈言的爸爸妈妈立刻顺势夸我“懂事”“孝顺”“还是养女儿好”,又说陈言去英国是他自己提出的,非去不可,而且自己早早地把行李打包好,好像巴不得一去不回头。
陈言坐在我对面,因为不用去学校了,头发长长了一些,又松又卷,好像一个艺术家;他瞳仁的颜色很黑,眼神忧郁,可是嘴巴依旧嘻嘻地笑着,露出一对雪白的大板牙。
“小兔子,你笑什么?”我没好气。
“我笑啊,女孩就是女孩,你还是乖乖回广州吧,跟我去英国,我肯定把你卖到非洲。”
第9章 人物篇:陈言 (2)()
我甩了个脸色就回了房间,坐在椅子上生闷气,隐约听到他爸爸妈妈呵斥他的声音,又向我爸妈道歉。我对家里的事知道得不多,也无心018019打听,但那时他爸好像要请我爸帮一个什么忙,所以总是很谦卑。
他爸爸用很吓人的语气大声让他向我道歉,我得意地等着,他一定会来,他很怕他爸。
果然,他苦着脸推开我的房门。“你走开。”我继续发脾气。
他大大咧咧地往我床上一躺,鞋子也没有脱。“拿点儿吃的,饿死了。”
那时候我们在长身体,每天都很饿。
我们一起躺在床上吃一盒巧克力,我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少女,和一个同龄的男生躺在一起,隐隐觉得不好;可他似乎十分磊落,吃到一块有榛子夹心的,就说:“这个不错。”把剩下的一半塞到我嘴里。
我听着窗下暴躁的蝉鸣,嚼着他吃剩的半颗榛子,心里突然感到无限伤感:很快我们都会长成不得不避嫌的大人,这两小无猜的情景,本来就没有几年的时间可维持;何况他又要远渡重洋,不知道七年后他毕业回国,我们还有几句话可谈?
“你能不能不走?”
他叹了一口气。
我对那一刻的印象无比深刻。十四年,我没听到过他叹气,我甚至没见过他皱一下眉头。他是一个真正的公子哥,一个没有心的人。
但他叹了口气,说:“我只想走得越远越好。”
我仔细听了听门外,四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