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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管风处学来的松溪夜行刀,随后又掺了一招该派的白虹剑法。
他生性聪颖,有过目不忘之能,再加上当时为了防止再碰上管风时被打个措手不及,所以事后上网翻阅了一下松溪派武功,被其中的白虹剑法所吸引。虽然网上的剑谱没有标出关键用法和奥妙,但都是人练人用的东西,当下被同样擅长使剑的凌云掌握了不少。
第34章 一下不扎是傻瓜()
王洪朗越看越觉得有趣,也不抢快,而是偏身提刀右架,封闭了剑的进势。
虽然武术是快打慢,但老话说的好:剑走疾,刀走缓。
明清以来的单刀通常比单手剑厚重许多,更何况双手拿握的矛刀。在同样的水平下,矛刀要跟剑抢时间有些困难,但又不能慢了,所以高明的刀手会利用前后手之间的杠杆原理和小巧腾挪的身法缩短刀路,变被动为主动。
然而,凌云并非寻常剑术高手,早已预判到对手的变化,当剑身还没搭上刀刃时,就已经转势往后封拉,退步避刀的瞬间将左半个身子暴露。
王洪朗不待对方剑招变老,刀身跟着身法走,身法跟着步子走,往凌云的面门疾扎而出。
凌云偏身一闪,王洪朗如跗骨之蛆,从不同的角度连环扎了三刀,名为“三刺东洋”,刀刀都差点扎中凌云的要害。
他起先一怔,这刀法怎么还使成了枪法?随即便恍然,不由得更为佩服。
刀剑类短兵的核心技法是“击”和“刺”,其中单刀的形制决定了它通常会以“击”法为主,最早总结矛刀技法的明代武术家程宗猷便以击法为多。
他学习的是大封大劈的少林棍术,将棍法融入东瀛阴柳的剑术,所以刀招的核心是击法,而王洪朗擅长六合大枪,取法的是更后面的明末武术家吴殳,以大枪技法融于矛刀。
古代棍法以一打一揭为核心技法,而枪以扎为母技,正所谓“百打不如一扎,一下不扎是傻瓜”。
两米长的大刀劈砍不便,扎起来却是得心应手,神出鬼没。
剑是百兵之君,枪是百兵之贼。
两人的综合水平在伯仲之间,以君子斗贼子,显然会很吃力。
更为可怕的是,王洪朗施展出佛汉通臂门特有的麒麟步,角度刁钻,速度迅捷,逼得凌云无暇变招,只得依仗灵活的身法步法来避其锋芒。
矛刀又扎了三下,凌云也连退三步,左支右拙,就连杨海城这等二百五都已看出他败象已露,不禁兴奋大喊:“王师傅,砍他!砍他!不过别砍死他啊!”
王洪朗没去理他,见凌云已渐渐习惯了扎法,便一转刀势,正要以“独劈华山”攻出时,却见凌云倏地摸出事先别在腰后的一柄短剑。
自打那日在篮球馆以雌雄双剑力克三大杀手以来,尝到甜头的凌云便一直在钻研这门剑技,顺带买了一把练习用的合金短剑。
这种短剑不开刃,锋刃处做得又圆又钝,而学校又有武术社和剑道社,所以不限制这类练习器械进校。
按理说双持剑法更适用于群斗,对付矛刀最好是用大枪,但如今这情况上哪儿去搞大枪?而且矛刀技法专门克制大枪,即便能得到也不一定斗得过对方。
思来想去,只有用雌雄双剑了。
双剑的力量虽然被分散,但解放了左手,令身法步法更为灵便。
尤其是,雌雄双剑的“转寰步”取法于八卦掌的趟泥步,脚下一摆一扣,方圆之内进退自如;而王洪朗的麒麟步走的是“米”字,进退偏闪,取的是两点间最近的直线,再加上刀身过长过重,总归不会快过凌云。
王洪朗见状大笑:“一柄剑不够,两柄就够了么?小兄弟你还是太年轻了!”
凌云也笑:“那就请王师傅试试。”话音刚落,突然左手朝前掷出,暴喝:“看飞剑!”
王洪朗条件反射似的叉步闪避,随后却惊觉那短剑好端端地握在凌云的左手里,不禁苦笑:做了一辈子的老鹰,却没想到被只小鹰给啄了眼。
杨海城却在边上骂开了,说的话很难听,总之就是指他不守规矩使诈招。
这小子不是武林中人,也不懂得武林中的规矩,凌云在飞剑之前曾出言提醒,这就不算诈招了,而且自古兵不厌诈,双持兵器历来都有脱手飞掷的习惯,但凡正经练过武的都明白这道理,何况唐代名将秦琼都还有一招撒手锏呢,人家飞你之前连声招呼都不打,是明明白白的暗器手法,上千年下来也没见啥人埋汰过他。
杨海城的话还没说完,王洪朗陡见一道寒芒自左侧横削向脖子。
他左手一转,本来朝右的锋刃迅速向左,以一招“白猿献果”横荡开长剑,随后闪电扎出。
刀招很朴实,变化却刁钻诡谲,同时也令凌云看清楚了一些矛刀的真传技法。
以右手在前的双手握法为例,寻常双手刀都是前手用力变化,后手随势,而矛刀却正好相反,是前手虚握应舵,后手拿实掌舵,与形意五行刀的手法类似,再加上刀路走的是捷径,所以一米五长的锋刃在之前能够施展出撩的技法。
传统武学每隔百年都会失传许多,完整的矛刀技法曾广传于世,可惜也因战火而失传,如今仅在佛汉通臂门和劈挂门中流传。
“好!佛汉通臂门果然名不虚传,晚辈受教!”凌云脱口而出,面色诚恳。
与真正的高手作生死之搏,所得到的经验远胜自己苦练三年,尤其是像王洪朗这样的一流高手。凌云日后之所以能成为兵道宗师,与今日的交手分不开。
话音未落,蓦地矮身疾进。
长刀贴着头顶而过,右手长剑却随进势削向王洪朗的右手肘,是雌雄剑法中的“青龙出水”。
王洪朗知道厉害,连忙抽身飞退,同时暗暗惊诧,这少年手里只多了一柄短剑,战力却以几何倍数上涨,这双手剑法究竟是什么来路?
他毕竟刀重许多,速度自然不如对方迅捷,只听“嗤”的一声,右袖已被剑刃削去一片。
寒芒割肤,所幸未伤筋骨。
凌云趁机欺近,犹如跗骨之蛆。
高手相争,不得相差半分。
王洪朗一招失手,顷刻间失了先机,被迫落入下风。
不过他刀法精妙,利用刀身的长度,与凌云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
凌云身法时而如游龙,时而似飞凤,霎时间接连变化了二十多剑招,瞧得围观众人心驰神醉,就连跟他最不对盘的杨海城都看得虎躯一震,菊花一紧。
第35章 惺惺相惜()
枪的扎法和剑的刺法一样,走的都是前后路线,隐藏了攻击轨迹,从正面看只有一个个细小的芒点在不停变幻穿梭,远比暴露轨迹的劈砍来得难防,否则枪也不会被称为百兵之贼了。
同样都隐藏了攻击轨迹,但潜龙剑比矛刀短上太多,两人的脚下变化速度又在伯仲之间,即便王洪朗略慢一丁点,也足以用兵器长度上的优势来弥补。
只见他将一杆大刀当成大枪来使,尽显“拦拿扎”之法,刀光剑影中,凌云的左肩和右腿已被狠狠地扎了两下。
身影一分,相距五步背靠停住。
大腿上传来一阵剧痛,鲜血顺着被刺穿的血洞汩汩流出,将地面染红了一小片。
陈发秋见状急喊:“兄弟你没事吧!别打了!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啦!”说着就要冲上来扶凌云。
凌云连忙挥手阻拦道:“别过来,我没事!”
陈发秋被他气势震慑,只得驻足原地。
杨海城等人见到地上那些血,也是被惊住了。
他们这些平日里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虽然也经常把人打出血,但无非都是些鼻血或牙齿血,用止血喷雾剂一喷就好了,和被真刀真剑刺出的伤口不可同日而语。
他一听陈发秋的话,当下也有些犹豫道:“王师傅,都流血了,要不就这么算了吧。让这小子给我赔罪就成。”
凌云却回头冷笑道:“做梦!”
王洪朗却道:“刀剑无眼,这一回我能控制住不伤了你的大腿动脉,难保下一回还能行。”
凌云道:“我包里有凝血剂,一下子死不了。及时把我送往医院就成。”
王洪朗点头,让陈发秋从凌云包里找来凝血剂,远远地扔了过来。
杨海城对此没有多说什么,毕竟他也不想闹出人命来。
随后,两人持兵再上,交织在一起。
凌云一招吃亏后,改变战法,尽量运用双剑的优势,先发制人,以快打快。
武术谚语有云:短对长,脚下忙。
凌云相信自幼在山中峭壁间练就的轻功身法绝对不会输给对方,王洪朗却忌惮对方的道功,可一路下来,除了最先前的昙花一现外,再也没见凌云施展出来过。
难道这少年有意保留?
他心中不悦,一刀挑开对方的前手短剑,等移到一个比较有利的位置后怒喝:“为什么要保留?你是看不起我吗!”
凌云一怔,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转步接近敌人中门后,前手剑随偏身之势朝对方面门虚刺,后手剑却削向对方的握刀前手,皱眉道:“你这话什么意思?”
王洪朗后手一转柄尾,左右一分,闪电挑开两柄剑势后说道:“你本有上乘道功在身,为什么不再使出来?”
凌云讶然,心想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坦言道:“我道功未纯,不是说想使就能使的。”
道功的发挥脱离了肌肉和骨骼,与精神意念相通。
双方交锋时,精神意念都集中在对方身上,十分耗神,稍不留神就有中招之厄。
凌云只是练出了道功初步阶段,但在运用方面还欠缺火候,对方又是一流高手,自己不敢大意分心施展,之前还未短兵相接,情况不同。
佛汉通臂门是俗世门派,钻研的是武功,不练道功。
王洪朗只是在少年时见过一位出家当道士的师伯施展过,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