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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记,武定四年,大朔帝中毒薨,贵妃楼槿被指认是下毒之人,废为庶人,赐死。
梁国安宁公主楼槿艳绝天下,十年前远嫁朔国和亲,生不得归故土,死不得入皇陵,草席裹身葬于边塞,至今不知香魂落于哪座无名土丘。
同年,大梁凌南王世子楼誉亲率五千精骑,雨夜暴起突袭朔军边塞大营,杀敌近万,毙敌将曹禧,追击五百里,将溃逃的朔军赶至狩水,狩水冷深,淹死朔军不知几许。
朔国太子溟亦在此战中受伤,逃回帝都带伤继位,昭告天下,与梁国势不两立,从此开战。
异迁崖一役,大梁军战马奔腾,气吞山河,大获全胜,一夜之内硬生生将疆土扩展了五百里。朔梁两国西以狩河为界,西南以也西草原为边,国界重划。
梁王大悦,加封凌南王世子楼誉车骑大将军,领十万黑云骑。
此战后,楼誉横空出世,初现峥嵘,成为冉冉升起的最耀眼、最年轻的一颗将星。
第8章 凉州歌(1)()
人生,就是一场盛大的遇见。有的人你看了一辈子,转头就忘记了,有的人你看了一眼,却惦记了一生。
一年后,秋风起,寒鸦栖,离离草原上小小嫩黄的野雏菊开得生机勃勃,正是“晴空一鹤排云上”的好天气。
由于两国上层建筑关系处不好,边陲塞外关系自然就剑拔弩张。
异迁崖之战后,大梁国土拓宽五百里,大梁武定帝下诏,令凌南王世子领重兵镇守凉州,以防朔国反扑。
有大军驻扎,有贵人往来,小小的边陲古城凉州便渐渐喧嚣热闹起来,酒寮客栈青楼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头,地方经济得到蓬勃发展。
楼誉治军严谨,从不扰民,加上他身份尊贵,既不用媚上,也不用谄下,不论处理军情抑或地方事务,均光明磊落不偏不倚,很得民心。
凉州百姓提起凌南王世子无不跷起大拇指,赞不绝口,凉州的未嫁姑娘想起凌南王世子无不羞怯脸红,街头巷尾掩面打听,听说世子还未立妃,府里连侧妃都没一个,不晓得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也不知怎样的名门闺秀才配得上……
荣登凉州第一王老五宝座的楼世子,此时正在府里批阅公文,毫无身为新一代偶像的自觉。
副将刘征急急走了进来,道:“世子,异迁崖上的笛声又响了。”
都是从小跟着摔打大的老人了,虽然楼誉已封了将军,可刘征这些亲随还是习惯叫他世子。
楼誉笔尖微顿:“哦?”
那夜之后,异迁崖的笛声就停了,吹笛人凭空失踪,笛声再也不见响起,这一停就是一年,本以为再也听不到那奇怪难听的笛声,没想到今天居然重响。
楼誉缓缓抬头:“确定是从前那个吹笛子的?”
刘征语气肯定:“没错,再没有那么难听的笛声了。”
楼誉眸光闪动,公文也不批了,将笔架好,站起身:“刘征,备马,咱们瞧瞧去。”
片刻,两人两骑驶出将军府,马蹄嘚嘚,一路出凉州城门,向也西草原方向疾驰而去。
也西草原上此时正喧嚣闹腾得厉害。
在这草原上不乏猛兽,但真正能持猛行凶的是那一大群奔腾无拘的野马,数量多,速度快,狂风一般卷过,铁一样的蹄子撅起来,石头都能踢碎。
野马群聚,就是野豹老虎之类的猛兽也不敢撩其锋芒。它们才是也西草原上真正的王。
可是它们的王—紫红马大红,此时正虎落平阳,在和一群人作殊死搏斗。
几个人骑在马上,手拿套马栓,前后左右围攻,其中一只套马栓已经套在了大红的脖子上。
话说大红这次真是阴沟里翻船。
这段时间天天有人来也西草原套马,这些人骑术绝佳,座下的马匹脚力不输野马,而且颇通战术,懂得迂回转折,几次下来果真被他们套了几匹彪悍的野马回去。
于是大红就怒了,那天这些人再来时,便带领野马群奋蹄狂奔,掀起滔天烟尘,迎面向对方急冲。
任谁都挡不住野马群万蹄齐发的迎面直冲,那几个人见势不妙,赶紧掉转马匹,跑得那叫一个快。
原以为这些人吓破了胆子再不敢来,野马王大红便得意扬扬放松了警惕。可没想到,这些人竟然卷土重来,而且把主意打到了它的身上。
这日,大红离群散步,正独自在溪边饮水,就中了套,被套马栓正正套住脖子。
大红不愧是一代马王,被套住后不但不委顿,反而甩头摆尾奋勇疾驰,竟把那些人硬生生拖出了数里。
也亏那几人骑术上佳,虽然被拖得东倒西歪,但依然勉力保持着稳定的马速,死死拽着套马栓不撒手,两方拉锯撕扯已经不是一点点时间了。
大红一路龇牙咧嘴奋蹄狂撅狂踢,如果被踢中,铁人都是一个洞。那几人也真是了得,双手持套马栓,仅用双腿驾驭马匹,随着大红的力度趋躲避让,险而又险地紧紧跟着不放。
其中一个骑术最好的,一边趋避,一边收紧套马栓往回扯,大声吆喝指挥。
“阿贵,快上。”
“海龙,你倒是用点力气。”
“猛子,环侧包围。”
“哎哟,敢踢我,娘的,老子不逮着你就不姓赵。”
大红吃痛,更是发狂,大声嘶鸣,四只蹄子撅砸得跟暴风雨一样,踢起的黑土噼里啪啦地落了几个人满头满脸。
马嘶人叫,蹄飞土溅,一时间闹得不可开交。
远处山丘上,两人两骑被这番闹腾吸引,停驻观望,其中一个年轻男子黑『色』锦袍,丰神俊朗,锐气中带着几分贵气,正是楼誉。
“我说他们这几天神秘兮兮地早出晚归做什么呢,原来在打这野马群的主意。”刘征笑道,“也西草原的野马群彪悍凶横,天下闻名,若套了来收作战马再好不过,亏他们想得出来。”
楼誉薄唇微抿,展目远观,淡笑道:“帮拳的来了,我看赵无极他们要吃大亏。”
刘征一惊,只觉地面微微颤动,闷雷一般的轰鸣声渐起,由远而近,一道五彩斑斓的线条从草原边际滚滚而来,轰鸣声渐响震耳欲聋,瞬间已奔到赵无极等人数里之外,各『色』马鬃飞舞飘扬触目可及。
野马群来了。
马群挟匹夫莫挡的风雷之势,掀起滔天土尘,势不可当地直直冲了过来。
正和紫红大马较劲的众人大惊,王贵脸『色』苍白地催促:“赵哥,快跑,马群来了,不跑会被踩成肉饼子。”
赵无极斥候出身,最善骑,爱马如命,彼时初见紫红大马便一见钟情、神魂颠倒。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回头闷想了几个月,便撺掇着几人拿了套马栓到这也西草原上来碰运气。
也确实给他套了几匹野马回去,可是那几匹野马怎么能和这紫红大马比?神驹认主,若这紫红大马给自己套回去,驯服了,搞不好还能压过世子的追风一头,那该多么风光神气。
跟了那么多天,好不容易逮了个机会套住它,赵无极哪里就这么舍得撒手,腮帮子鼓得像塞了几个鸡蛋,憋足一口气。
就是不放,踩成肉饼子也不放!
大红见马群到了,更是兴奋狂跳,力量之大,扯着几人连连转圈,赵无极只觉得手心被刀割了似的疼。胯下战马也算久经阵仗,依然被野马群浩『荡』无敌的奔雷之势唬住,四蹄刨地,眼『露』畏怯,若不是被主人强行喝令勒住,早甩蹄子逃了。
万马奔腾,气势磅礴,瞬间工夫,野马群又奔近了几分。
刘征远远看见,大急道:“赵无极在干什么!再不跑就死定了。”
楼誉却紧盯着野马群里跑在最先头的那匹黑『色』大马,不动声『色』道:“不一定。”
刘征一愣,再看向那边,野马群已距离赵无极等人不过数百米,以野马的奔速,不消数息,赵无极和紫红大马就会被万马撞倒踩成肉饼。
将将最险之际,只听一声清啸响起,声音稚嫩,却如鹤鸣清脆,直冲云霄。
随着清啸声,跑在最前头的那匹黑『色』大马突然减速收势,马身强势偏斜,四蹄骤然一转,一改直线突进的线路,瞬息偏转四十五度角,领头朝西北边奔去。
马群神奇地沿着一个奇小的角度,如巨龙摆尾,随着领头黑马,在广阔的也西草原上画出一道完美的五彩弧线,带着毁灭一切的气势,从赵无极和紫红大马纠缠的前方横扫而过。
万马踢出的沙石如冰雹子一般溅到人和马的身上脸上,刀割一样疼痛。
就着未歇的冲速惯『性』,一道黑扑扑的人影从领头黑马身上飞跃而起,凌空直扑赵无极,趁着他目瞪口呆之余,一脚把他踹下马背……
这一下奇变陡生,刘征只看得目眩神『迷』,脱口而出:“好俊的骑术!”
楼誉眼睛微眯,他眼力绝佳,已经看出那道黑『色』影子是个头发蓬『乱』、脏兮兮的小孩。
小小年纪,驾驭万马,身法鬼魅,孤身在这也西草原上出没,真是一个奇怪的存在。
凌南王世子脾气孤傲,也不禁在心中下了个评语:“嗯,确实不错。”
赵无极被人莫名一脚踹下马来,灰头土脸在草地上连滚了好几圈,才晕头转向地爬起来。
抬头一看,自己的马上稳稳坐着个小孩子,穿了一身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皮袍,头发蓬『乱』,皮肤黝黑,正看着自己嘻嘻笑。
赵无极又羞又怒,冲自己的马儿打了个呼哨。
自己的黄骠马是斥候营中最彪悍的骏马,虽然比不上世子的追风,但也是数一数二的好马,平时『性』情桀骜不驯,只听主人号令,旁人想靠近就会尥蹶子,连『摸』一下马鬃都不可得。
死小孩,敢踹我,看我一声令下,让黄龙把你颠撂下来,摔掉门牙!
一声呼哨响了,黄骠马呼哧呼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