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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一方:“我觉得我可能是指望它挣钱的那种。”
阿澜:“那你就朝我说的方向去努力吧!还有就是,一定要写写写,只有多写,你的文笔才能练出来,写得多了,你自然就知道该如何下笔了。你也可以看一下那些网站的写作导航,应该对你也会有启发的。”
在水一方:“好的,我听你的。谢谢你的建议。”
阿澜:“对了,忘记跟你说了。你记得在文笔没有练好以前,写好的那些最好不要在网站上发表出来。每个网站都有新晋作者榜,这个只有一次机会,千万要珍惜啊!像我就是早早的发表了一篇不成样子的,结果上了新晋作者榜也没有多少人看。还不如等到以后文笔练好了,再发一篇比较好的,这样新书也有更多机会。”
宋嘉成的表姐说的这些话,沈凌有的听懂了,有的却没懂。不过听不懂也没关系,照做就是了。
沈凌这次取经虽没有取到什么真正有用的内容,但是也给了她一个启发。写这件事,除了多写还真是没有别的窍门。
而且写比不得写八股还有先生教导,完全要靠自己摸索。沈凌觉得以自己现在的水平,恐怕最短也要练习一年才能写出稍微像样的作品。
第二天,沈凌抽时间去了学校的机房,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将各大网站的那些写作导航都细细读了一遍,终于有了些头绪。
回宿舍的路上,经过学校的超市时,沈凌去里面买了十几个二百来页的笔记本。
她准备从对话描写入手,将中那些比较精彩的对话段落摘抄到笔记本上,然后拿出来时不时的看一看,看得多了,自然而然也就会写了。
除了对话描写,她还要摘抄人物描写,风景描写,神情描写,心理描写以及那些在她看来比较优美的句子。
从此以后,沈凌下了课只要没事就泡在图书馆抄书。遇到那些不重要的课,比如马列或者选修课,她就将那些从图书馆借出来的书拿到课上去抄。
抄书的工作虽然比较辛苦,但沈凌每当看到笔记本上所记下的那些内容,就觉很有成就感,仿佛距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忙忙碌碌中,期末到了。
沈凌暂时将抄写的工作放下,开始复习功课。
期末考完试以后,同宿舍里的人纷纷打包行李回家,沈凌也和她们一样收拾了一些衣服,不过却没有立刻回家而是住到了a市一家酒店。她准备等到腊月底的时候再坐飞机回家,而在这期间,她打算看一下a市的房子。
看了几天房,沈凌最终在一个叫泰晤士小镇的中档小区买了两套房子。一套留着以后升值,一套自己住。
大一下半学期,沈凌决定从宿舍搬出来住。住在宿舍里,不仅不方便写,而且无法修炼内功。
临走前,沈凌给其中一套房子简单的买了些家具,另外又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这才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第 48 章()
沈凌在家待到正月初五;就坐飞机回了a市。她想在寒假前;找个装修队把那套空房子装修好;这样以后就不用住在宿舍了。
因为被快穿系统砸到以后;沈凌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古代;所以装修的风格以中式为主。为此;沈凌还买了几张国画;又将其中一间次卧布置成了书房,然后往里面添置了书桌、书架、博古架,看上去倒也像模像样。
沈凌特意选了一个星期六搬进新家;然后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些食材,准备晚上的时候做一桌好吃的。
从空间里取出碧粳米,沈凌淘好米按下煮饭键;就开始炒菜。红烧牛肉;肉末炖豆腐,糖醋鲤鱼;清蒸大虾;醋溜土豆丝;西红柿炒蛋;很快;餐厅的桌子就摆满了菜肴。
沈凌正准备用空间自产的黄瓜做一个凉拌菜,就听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洗好手打开门一问;原来是推销保险的。
周凯下班回来的时候,推销保险的人已经走了;走廊里单留下了飘自对门的食物香味。
他忍不住深吸口气;好香,自己有多久没有吃到这样的家常菜了。
沈凌面对这一大桌食物,也发出了同样的感慨,自从来到这个现代世界后,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到空间的食物了。她先给自己盛了一碗碧粳米饭,就着满桌子的菜肴吃了起来。
沈凌这顿饭足足吃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
休息了一个小时后,沈凌就拿着新买的笔记本电脑进了空间。之前,她已经试过,将笔记本电脑充满电拿到空间,期间不管怎么使用,电量始终在100%,根本不用再拿出来充电。
沈凌发现了这个事实后,就开始在空间尝试写,空间的空气特别新鲜,能让人时时感到精力充沛,绝对是写的最佳场所。
写了两个小时,沈凌发现自己的灵感已经告罄,便按照以前的习惯在空间跑起步来。跑完步,时间已是晚上十点,沈凌干脆就在空间睡下,明天是星期天,再写上一天,自己第一篇就可以有三万字了。
沈凌现在不打算急着在网站发表,准备好好静下心将自己的文笔练好,所以即使她第二天起来看前一天写的内容非常垃圾,但也硬着头皮写下去。
以前教他们中国当代文学的老师说过,如果把一个人要表达的意思比喻成圆圈里的一个圆点,而一个人的表达能力则始终在圆点外围徘徊,不管你的表达能力多好,你始终只能无限接近那个圆点,却无法达到那个位置。
沈凌当年对这句话似懂非懂,但现在她明白了。就好比她现在所写的这篇,她很想将男女主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写的非常唯美,非常浪漫。为此她搜肠刮肚找来不少词汇形容这次见面,但是一旦将脑海内的情景转化为笔下的句子,那份初见的美好和特别便打了一个折扣。
这种对文笔追求完美导致对所写的东西有一种深深的失望感,是她现在写作的最大障碍。
不知道其他作者有没有过这种困扰,沈凌反正就有。她每次回头看自己写的东西都有一种挫败感,所以每天早上起来,沈凌提起笔的时候都一再提醒自己,自己现在只是一个新手,所以写的再怎么垃圾都是情有可原的。这样提醒自己两三遍,沈凌才有继续写下去的动力。不然看着自己笔下写出来的那些内容,再对比她以前看过的,沈凌真想找块豆腐撞上去。
星期天中午的时候,沈凌终于完成了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写完了两万五千字。她将电脑推到一边,不去回头看自己写的内容,怕忍不住将刚打出来的那两个章节删掉。
从空间里出来后,沈凌给自己煮了碗面条,暂时将抛到脑后,准备吃完去楼下走一走散散心。
从小区里出来,往左走上一段路,就看见一条热闹的街道。街道最中央是一家火锅店,装潢的特别大气,火锅店左侧是一家汉堡店,从汉堡店往西再走上一百米就看见一家比较高档的西点甜品店。
沈凌从橱窗里看见那些外形好看的甜品就走不动路了,进去选了好几种自己爱吃的蛋糕,可以留着写的时候吃。不知道是不是写非常耗费脑力的原因,她现在每写完两章就饿的不行。好在空间里有不少干果,不过干果吃多了也腻,偶尔吃些蛋糕可以丰富一下口味。
沈凌提着袋子出来后,也不继续逛了,慢慢往回走。经过那家汉堡店时,她偏头看了一下,正犹豫要不要进去买些汉堡时,一个高个子男人从店里走了出来。
他的着装非常普通,上面是白衬衫搭配黑毛衣,下面是一条合身的牛仔裤。但是这样普普通通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却有一种独特的美感,沈凌忍不住打量了他几眼。
男人长得虽不如白朗俊秀但身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沈凌打量他的时间也许有些长,他转头漫不经心的看了她一眼,然后毫无表情的收回了目光,提着手里的快餐,大踏步走了。
沈凌被他那一眼打击到了,忍不住从包里掏出化妆镜,镜子里的女孩自然比不上丁芷那般的绝色,但也算是清秀有余,唯一不足之处就是肤色偏暗,脸上有微微的几点雀斑。
看来,自己要将修炼内功和泡药浴提上日程了,不然将来遇到喜欢的男票,吸引不了对方怎么办。
回去以后,沈凌将蛋糕放进空间,然后打开电脑继续写。
写完自己规定的五千字任务,沈凌随便吃了点东西,然后将这两天的垃圾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倒掉。
她拿了钥匙放在口袋,提着垃圾袋刚打开门,就见对门走出来一个男人,手里也提着一袋垃圾。
沈凌淡淡扫了一眼,发现是中午时遇到的那个高个子男人,正准备跟她说话,便抬起头,目不斜视的走了过去。
周凯准备将家里的垃圾扔掉然后去吃晚饭,就见对门做的一手好饭的邻居走了出来,他正想着如何与这位邻居打好关系,以后好有机会蹭饭时,女孩儿一脸高傲的从他面前走了过去。
沈凌倒掉垃圾,想着刚才的一幕,只觉心情大好,也不回去做饭了,直接走出小区来到那家火锅店。她一口气点了羊肉片、牛肉丸、虾丸、油豆腐、鹌鹑蛋、豆腐、土豆片等十来种食材,写了一下午,刚才吃的那点东西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她觉得现在的自己饿的可以吃下整只烤羊腿。
很快,服务员端着她点的菜品过来了,沈凌大快朵颐的时候,发现那个高个子男人也坐在附近,和她一样点的是清汤锅底。
沈凌将最后几个鹌鹑蛋捞起来吃完,把服务员叫过来结了帐。从火锅店里出来,沈凌翻出手机,发现时间还早,才七点多钟。也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夜市,沈凌边想边走。
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特别有磁性的声音,“美女,冒昧问一下这附近有大型的超市吗?”
这道声音成功吸引了沈凌的注意力,她回头一看,路灯的照耀下,高个子男人双手插兜,脸上含笑的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