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听她说过她的父母吗?”张子菁想起之前她在谈婚宴的饭桌上给她父母打过电话,但是那语气一点都不像是给父母打电话的样子,反而像是在做戏。
“她说父母在外地,但是具体去了哪里,她没有说,但是,我估计她的父亲不在了,因为,她曾经说过,她的爸爸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至于母亲,很少听她提起!”甄阳如实告知。
张子菁闭上眼睛,心底有千年万年前的痛楚穿越而来。
她与穆易相爱四年结婚,到蓁蓁五岁,这九年的时间里,他们都过得很幸福。但是,这种幸福,只是她以为的幸福,充斥着谎言和欺骗。
直到那一天,刘素君牵着女儿来到她面前,跟她说,她与穆易在一起了,而且一直都没有分开过。她和穆易的女儿,甚至比蓁蓁还要大两岁。刘素君说穆易很纠缠在两个女人间很痛苦,所以她决定带着女儿离开,但是离开之前,她觉得有必要让她知道真相。
当时她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塌下来了,她一直以为她跟穆易恋爱的那几年的时间是最甜蜜的,但是没想到,在一开始,他就脚踏两条船,甚至还跟刘素君珠胎暗结。
穆易一开始否认,但是,在她几番的逼问下,他终于招认刘素君确实一直暗恋他,但是他不承认他与刘素君在一起过,也不承认孩子是他的。
但是,她与刘素君认识多年,知道刘素君不会说谎,她就是老实巴交的女人,一说谎脸就红,相反,穆易是个才子,擅长辩解,在那时候,她选择相信了刘素君。
直到后来,穆易以示清白投河自尽,蓁蓁也因为受不住爷爷的虐打而投河,她才追悔莫及,那时候想找刘素君问个清楚,可刘素君已经离开了太平镇。
一切都是那么的凑巧。如今想想明朗的五官和神情,和穆易有一两分的相像。她心里一阵阵的骇然,会不会,她就是穆易和刘素君的女儿?当日刘素君得知穆易投河自尽,把一切都怪罪在她头上,然后推了蓁蓁下河?如果是这样,那蓁蓁就是被谋杀的。
冷汗顿时浸透了她的背后的衣衫,时隔多年,她本已经说服自己相信穆易,但是明朗如此言之凿凿地说出当时蓁蓁投河的情况,她出现在自己面前,偷了她的项链,又处处针对自己,三番四次地戏弄自己要给真真捐骨髓,结果都没有做到。莫非,她是来替刘素君复仇的?
真是好笑,从头到尾,受害者都不是刘素君。
“阿姨?您没事吧?”甄阳见张子菁一言不发兀自沉思,面容也变得惨白,以为她不愿意明朗同行,便又道:“如果你真的不想明朗陪我们去,我回去跟她说说吧!”
张子菁抬头,定定地看着甄阳,道:“让她跟着回去吧,但是,你要跟她说明白,不能在真真面前表现你们的关系,也不能告知真真你们马上要结婚,她只是顺路一同回去而已!”
甄阳有些意外,本以为要说服张子菁需要花费不少唇舌,结果还没怎么说,她就答应了。
“放心,我会跟明朗说的!”甄阳松了一口气。
张子菁陷入沉默中,她一定要调查清楚这件事情,不管刘素君的女儿是不是穆易的骨肉,她已经不在乎了,她只要知道当日蓁蓁死的真相。
第八十二章 回太平镇()
明朗去了医院开药,宋脍翟用一些维他命的小瓶帮她把药全部分好,然后在瓶身贴了用量和间隔时间。
“最近有什么不舒服吗?”宋脍翟问道。
明朗摇摇头,“没有,视力也比之前好多了,不过偶尔会有些头痛!”
“最近有出现过晕倒的情况吗?”
“没有!”明朗回答。
宋脍翟想了想,到底有些不放心,“要不,你还是告诉甄阳吧,让他对你的情况知道多一些,也好留意着你的情况!”
明朗把撑住下巴,笑笑,“不用,我自己知道!”
“但是你这样我总不放心,要不,在结婚前你搬回来住吧!”宋脍翟道。
“好!”明朗一口答应了。
宋脍翟有些意外她这么快就答应了,“甄阳不反对?”
明朗笑道:“我总要在我的家出嫁的,那是我跟阿公的家!”
宋脍翟想想也是,随即笑道:“我原本还打算搬出去的,既然你要搬回来,那我就等你出嫁之后才搬走!”
明朗眸光闪闪,很严肃地唤了他一声,“老宋!”
“啥事!”他放下手中的笔,抬头看她。
明朗笑意盈盈,“你前生一定做了很多亏心事!”
宋脍翟挑眉,“如何见得”
明朗叹气,“否则,你怎会遇上我?”
宋脍翟失笑,“是啊,真是冤孽!”
明朗粲然一笑,“那你后悔当日收留我不?”
“悔得肠子都青了!”他耸耸肩,“好了,出去等我下班,我有正事跟你说!”
“什么正事?”明朗问道。
“你让皮子娶小鱼的事情,我反对!”
“反对无效!”明朗笑嘻嘻地起身,挥挥手,“我不等你了,我要回去了,不然一会甄阳又问东问西了!”
“哎,好吧,路上小心点!”宋脍翟叮嘱道。
看着明朗的背影闪了出去,宋脍翟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开心,原就是他祈求的。但是,这开心能有多长?他现在每一日都活在惊恐中,每一次电话响起,他都会心惊肉跳好一阵子。
或许,她不告诉甄阳是对的,因为,作为一个旁观者,他看得出甄阳很在乎她。如果甄阳知道,只怕他的情绪也跟他一样,时刻都在崩溃的边沿。
明朗回家之后,甄阳也见完张子菁回家了,还买了菜回家。
“你去市场买菜?”明朗很诧异,上下打量着帅气得跟明星似的他,“你去菜市场不会引起骚动吗?”
“我又不是第一次买菜,也没见你这样大惊小怪啊!”甄阳笑笑,在她眉心亲了一口,“我马上做饭,明天,我们一同回太平镇!”
“她答应了?”明朗意外地问道,“你怎么说服她的?”
“她答应得很爽快,但是条件是不要让真真看出我们的关系!”
“我们有什么关系?”明朗跳上吧台上坐着,顺手拿起一只苹果就要放进口中啃,被甄阳一把夺了过去,“洗也不洗一下,脏!”然后取进去洗干净才拿出来给她。
明朗若有所思地道:“其实我也不是一定要去的!”
甄阳抱着她,道:“去吧,我前后要去两天,我放心不下你,你在我身边,我就安心了!”
明朗吃了几口苹果,揉揉脑袋,“哎,好吧,我有些头痛,进去躺一下,你做好饭喊我!”
甄阳一惊,一把拉着她的手臂,脸色有些微白,“头痛?很痛吗?要不要去医院?”
明朗愣了一下,“不就是有些头痛吗?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啊?头痛不需要去医院吧?”
甄阳怔怔地看着她,这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过于紧张了,指甲都印进她的手臂,他苍白地笑笑,“怎么不需要啊?你没看新闻吗?现在登革热多厉害啊?今天就新增了一千多个病例,登革热开始的症状就是头疼咳嗽发烧!”
明朗笑了,“我只有头痛而已,没有其他症状,放心吧,我没有被蚊子咬过,安心做饭去吧公仔面!”说罢,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回了房间。
甄阳顿时像是被抽掉了魂魄,连手都微微颤抖了,心像是吊在了半空中,上不去,也下不得。
勉强做好一顿饭,但是大失水准。
明朗睡了一觉起来好多了,吃了几口,哀怨地道:“我保证,金角大王都嫌弃你的厨艺!”
“你头还痛吗?”甄阳眸光灼灼,盯着她问道。
“哎,亲,你都问了五百次了,我没事了,而且,我也绝对不是登革热!”明朗没好气地道。
甄阳略微安心,又问道:“那,你叫老宋开了维他命没有?”
明朗低着头虚应一声,“开了!”
“那你吃完饭快点吃药!”甄阳催促道。
“急什么啊?”明朗觉得他有些反常,抬头疑惑地看着他,“你今晚怎么了?”
甄阳故作没事地道:“不就是担心你吗?明天出远门,要是你不舒服,那就不要去了!”
“我没事,既然答应了就去吧,我也想回去一趟!”明朗是非去不可的,因为她的婚纱还在穆易坟旁边埋着呢。
甄阳想了一下,道:“好,但是你如果有不舒服,要第一时间告诉我!”
为了不让明朗起疑心,甄阳一晚上都在查登革热的资料。
明朗窝在他身边,有些无奈地道:“我说了我不是登革热!”
甄阳低头问道:“那你现在觉得好些了吗?”
明朗敲敲脑袋,“好了,一点都不痛了!”
甄阳急忙拉开她的手,“别敲,敲傻了谁要你?”
“傻不好么?女人就是傻点才可爱啊!”明朗往他怀里钻,大眼睛忽闪忽闪地,暧昧地揪着他胸前的衣服,“我们睡觉去!”
甄阳眸光深邃起来,一手捞起她,抱着就往房间里走去。
秋风越发的凛冽了,刮得窗外的紫荆树洒洒作响,广市的秋冬天气十分干燥,这份干燥,甚至体现在人心上。
第二天一早七点多,甄阳与明朗就驱车到张子菁家中。张子菁昨晚已经跟真真说过明朗会同行,真真倒没有什么意见,因为在她心里,一直都认为当初甄阳要娶明朗,是因为明朗给她捐骨髓的原因,如今自己的骨髓不是明朗捐的,甄阳也没有可能会娶她,所以此刻,她也仅仅把明朗当做一个认识,但是并不喜欢的人。
不过,她也是个善良的姑娘,加上今天心情好,所以也主动和明朗说话,“想不到你也是太平镇的人,真巧,跟我爸爸一个地方!”
明朗淡淡抬眸,“是啊,我跟你爸爸是一个地方的人!”
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