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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菱从老家吃罢饭回来,不动声色的她,先是找出了一把剪刀来。
这是一把崭新的剪刀,是她结婚过门后,婆婆给她买的,还一直未曾用过。
按乡间风俗,新媳妇娶过门,当婆婆的都要给自己的新媳妇置办一套针线笸箩、剪刀、针锥、顶针之类的做针线用的工具。
可叹地是,当初红菱的婆婆给买剪刀的时候,大概她做梦也不可能想到,有一天儿媳妇红菱,会在她儿子的命根子上,给这把剪刀开了刃!
红菱找出剪刀后在身上藏好。之后,她便在床铺上躺下来等待着——等待着那个她想等到的机会。
终于,机会来了——丈夫丁玉亭不仅在外间屋里的那张小床铺上躺下了,而且还开始发出了均匀地鼾声。
于是,红菱便悄悄地起身下了床,鞋子都没穿,赤脚就悄悄摸到外间屋去。
摸到了外间的那张小床铺前,红菱先是轻轻地拉开了电灯。
见仰面躺身而睡的丁玉亭没有被惊醒,红菱开始伸手撩开蚊帐,又把盖在丁玉亭肚子上的薄薄的褥子轻轻掀开,显现出只穿了裤头的下身。
随后她动手把那宽松的裤头慢慢往下褪。
当丁玉亭那下身之物,软塌塌地暴露在眼前时,红菱不由地停住了手,瞪大了眼睛注视着面前的这个玩意——她长到这么大,除了见过小男孩的那种小jj,她还从没见识过成年人的这东西。
实事求是说,姑娘的心思,天上的云彩,万化千变——难保就没有个心思“掉线”的时候;
以前,红菱的心思偶尔“掉线”之时,那男性之物是一种引起她耳热心跳的朦胧与神秘。但是眼下,当这男人之物真真切切地展现在她的眼前时,她只是感觉得它实在是古怪而丑陋!
并且,此刻目睹着面前这物,在她心中引起的,也绝非昔日的那种耳热心跳,而是一种无以名状地气恨——龙卷风一般急剧升腾的气恨!
于是,她拿出了藏在身上的剪刀,对着那物的根部张开了剪刀口!
当睡梦中的丁玉亭似乎有点惊醒,刚要有所反应时,红菱那里已是牙一咬,手里猛一用力——
随着丁玉亭不像人声地一声凄惨的喊叫,无可挽回的悲剧发生了、、、、、、
因失血过多,丁玉亭抢救不及而死亡!
红菱的神经也失常了——直当接到报案,县公安的人员到达现场时,看上去神情魔魔怔怔的红菱,还在不停地嘴里乱絮叨,自说自话:
“长了个不中用的玩意,铰去利索、、、、、、铰去利索、、、、、、”
下一章节的标题是:一对同林鸟(1)
八十七一对同林鸟(1)()
红菱的悲剧发生以后,对姚玲来说,尽管这不是她个人的能力所能帮助得了的,可在她内心里,那份对于自己要好姐妹的疼惜怜悯,以及爱莫能助的无奈与悲哀,却从此成了她心中的一个永远的痛!
是在红菱事件之后的不久,姚玲自身也就陷入了一场恼人的风波漩涡之中、、、、、、
事情要追根究源,那还得从村里开办织毯厂的江来福和丁淑贤这夫妻俩说起。
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对江来福和丁淑贤这对夫妻而言,同在一个屋檐下,共食着一份人间烟火的两口子,虽说看似也算是一对比翼双飞的同林鸟,但他们各自的身世背景和个性,要是用天壤之别来形容未免有点过分,但差距确实是显而易见的。
江来福,他在村里是一个真正的单门独户——自从父亲和唯一的大伯故去后,偌大的丁家庄就他一个是姓江的。
据说,当年来福的爷爷是用一根扁担挑着两个孩子,来到了丁家庄落下脚的。
来福的父亲和大伯,讲起来是一母所生,但正如老话说的那样:十个指头有长短,一母生的不一般;他的大伯生来就聪明,算得是八面玲珑,精得比猴子就是少了一身毛;
来福的大伯,他自小混迹赌场,充当看牌的——平时就是给赌场里干些打杂的差遣,混口饭吃;一旦遇到赌桌上人手不凑数时,他就替补上去;要是输了,算老板的。如果赢了,老板也能给俩赏钱——看似衣食有靠,其实也就是抠人家碗底混日子。
而来福的父亲,跟自己那精明的哥哥却是恰恰相反,他是一位守着一瓢鸡蛋、数上三遍才能数算明白的慢憨人。
就是这样的一对哥俩,都到了头发半白的年纪了,可还双双打着光棍,看上去似乎注定是要孤老一生了。
但命运的事往往谁都说不准,真像老话说的那样:命里不该有的,磕破头也强求不来;命里该有的,早晚都会有。
这不,就在那场让经历过的人们,一回想起来就不免心有余悸的饥荒年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来福的父亲好心地救助了一位外地来逃荒、饿昏在当街上的中年妇女。
而那被他救助了的妇女,在感念他善良的同时,实在也是饿怕了——一当看到了他家房梁吊铺上的那一堆地瓜干时,打心眼里就不想再挪窝了,从此也就跟来福的父亲过起了日子来。
就这样,大约是过了有一年多一点的光景,随着饥饿的恐怖阴影渐渐在大地上散去,那中年妇女老家的原配丈夫,找寻到了门上。
此时,那已是身怀有孕的中年女人,只得含泪跟来福的父亲告别,回到自己原来的家里去。临走时许诺说:到生下孩子时一定会把孩子给送回来。
果不其然,数月之后,那女方果真信守承诺,如约把生下的孩子给送来了。
并且,在送来孩子的同时,人家除了带来了给孩子备下的从单衣到棉袄——让孩子能穿到好几岁的衣服!还特意给来福的父亲做了一件里外全新的棉袄!
也就是这件棉袄,成了来福的父亲终生最挂心怀、一直精心收藏的东西;
平日里,来福的父亲从来都没舍得往身上穿过。只是每年的夏天,他都会挑选一个晴好的日子,神情郑重地把那件棉袄拿出来晒上一次。
也就是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来福的父亲才会面对着眼前的那件棉袄,怔怔地站上好一阵子、、、、、、
一直到了临死的时候,来福的父亲才让来福给他穿上了那件他毕生都舍不得穿一穿的棉袄,随后眼角流下了那告别人世的最后两滴老泪、、、、、、
来福自小的时候,他没见过母亲,即不知道母亲啥样,也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更不知道为什么别人都有母亲,唯独他没有。
他也曾因为小伙伴们欺负他时,老喜欢骂他是没娘孩子,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于是,他就不止一次地跑回家,跟父亲闹着要母亲。
但每次父亲除了把他搂进怀里,用手摩挲着他的脑袋,暗暗地让自己的几滴粗泪掉落在他的头上,那比棉裤腰还要笨拙的嘴里,却是啥也说不出来、、、、、、
是在来福十岁的那年,一个白霜铺地的早晨,懵懵懂懂中,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坐上了汽车。而且似乎是走了很远很远的路。然后他就在一个口音都完全陌生的人家,见到了一个躺在病床上将要死去的女人;
那女人自从一眼见到他,不光泪流满面地一直凝视着他,仿佛是要把他的模样牢牢地刻印在自己的脑子里;就是那一双手——一只手自从一把抓住他就没松开过,另一只手,则是一个劲地抚摸着他的脑袋和脸庞!
并且,那女人的嘴里还一直在喃喃地叨念着一句话:
“孩子、、、、、、我的孩子、、、、、”
就是在那一次,他终于知道了,那个将要死去的女人就是把他带到了这个人世、被他无数次在梦中哭喊过的——母亲、、、、、、
来福自小与父亲相依为命,一向照顾他生活的,自然也就是他的父亲。
后来,当他初中刚上了一年时,他见父亲愈见年迈病衰,自我照顾都已显为难,他实在不忍心让父亲再为他操劳,于是,他便咬咬牙放下自己心爱的书包,退了学回家、、、、、、
都说人生撑不住三晃——一晃,大了;二晃,老了;三晃也就该入土了。不知不觉间,当来福的父亲去世时,在苦水里浸泡成长起来的来福已是出落成了一个勤快、安然而又一表人才的俊秀青年。
眼见得也是到了该娶亲成家的年龄上,但家徒四壁、过着没有一个亲人的小光棍生活的来福,并没有因为人才的出众,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待字闺中的姑娘们抢手的热馒头。
尽管也有热心的乡亲给他牵线搭桥,可往往都不免陷入一种“你想跟人家亲,人家却不跟你近”的尴尬境遇。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任谁也没有料到的是,本村的头面人物——大队支书的心肝千金丁淑贤,却是突然间爆出了一大冷门:她要嫁给江来福,坚决的!
对淑贤爹这个大队一把手来说,在自己村子的这一亩三分地里,这麽些年来,他颐指气使、风光无限不算,也确实给家里——给自己的子女们捞到了不少的好处;他共有三子三女,数来算去,就是二儿子差疵些,纯粹就是个“吃饭端大碗,干活翻瞪眼”的主——正经事不想干,跟大姑娘小媳妇的,去胸前腚后戳一把捏一把,那倒是兴趣满满。
除此之外,他让大儿子去当了兵,如今是军官,家属都带出去了。三儿子也当过兵,虽没有留队,但也转业进工厂成了工人阶级。大女儿他给托关系进了供销社上班,如今女婿是县里供销系统的二把手。二女儿被他弄了个推荐上大学的指标去上了大学,如今两口子在县工艺品公司里都是身居领导层的!
数来算去,他在村里当官这些年,除了二儿子是因为癞蛤蟆扶不上墙头——是自己不争气,到头来混惨了,只配在家里扛锄头,偏偏就是对自己最宠爱的小女儿淑贤,他却没能给安排安排——没能让小女儿沾润到他的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