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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存,为了让她们活下去,他只有这样去做,这期间,绝无可能有让他更多的选择。
他一定要尽力为她们争取到更多机会,为她们谋取到每个人都应有生存的权利。
只要他不死,他一定要全心全意的照顾好她们。
只要能让她们活下去,他就一定要全心全意的去争取。
西风萧杀,天地沉寂。
他的心情也就好比那沉甸甸的天色,沉重得无以复加。
他握着他的刀,慢慢的走下山坡,忽然想到了沈双飞,想到最后分别时候,沈双飞那干涩的咳嗽声和他那血红的剑。
在这无人的山坡上,在这寂静的夜里,越是不该想的事,反而越容易想起来。
所以他不光想起了沈双飞,还想起了萧雨衣,想起在七彩山庄他们离别时,萧雨衣凝视着他的眼波。
他们之间虽然发生过小小的摩擦,并且闹得很不愉快,可谁也无法否认,他们之间确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又想起了魏凤鸣,想起了他临死时那不甘的眼神。
虽然他嘴里从来也不肯承认他们是他朋友,可是在他心里,他们不光是他朋友,也是他并肩作战的兄弟。
现在的这个时候,他们是在那里?
是在天之涯,还是在海之角?
他不知道。
他甚至都不知道他们是死是活。
他只知道,无论如何,他也要找到他们,就算是死,他也一定要找到他们的尸体,为他们报仇雪恨。
他紧紧握着他的刀,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他也不能让他们白白牺牲。
每个城里都有一两家贵得离谱的酒楼,酒楼里卖的并不一定就只是酒,但生意却往往特别的好。
因为花钱摆派头本来就是大多数人都有的通病之一。
坐在价钱特别贵的酒楼里喝酒吃饭,只要是个人,多多少少就会神气很多,觉得自己多多少少总算是个人物了。
这其实也难怪,就算是一只狗,坐在宫殿里,也会觉得自己要比流浪的狗要神气得多。
生命本来就分了三五六等,人和其他动物也没有什么分别,只要稍微有点意识思维的就莫不遵守这个不平等原则。
这个城里最出名的酒楼就是‘太白楼’。
太白楼是个高尚而又气派的地方,装修得很是华丽,用具都是红木做成的,极是考究。
所以,你若是不花钱,想在这里坐坐,一定会有人不同意。
但到这里来喝酒的,却大多都是些高尚而又有气派的客人。
这些人自然不会吝惜一点点银子。
虽然这里的酒也和别的地方一样,酒味也没什么不同,可这里的定价,却比城里其他地方贵了一倍。
可是,来这里喝酒的人都不在乎,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奢侈的本身就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李万成就站在楼上雕花的栏杆旁,看着脚下来来往往的客人,从心里就觉得满意。
最生意要想做的红火,最要紧的当然就是迎合客人,投客人之所好,这就需要揣摩客人的心理,明白客人之所想。
就这一点来说,李万成是成功的,他也确实从未让别人失望过。
李万成身高不满五尺,如果不是站在楼上,而是楼下,至少要比别人矮上一个头,所以客人们从来也不曾见过他下楼。
但就算他有时走下楼来,也无人胆敢直视,因为人们对于成功的人士,总是会抱有一种敬畏的心理。
何况只要他一走下楼来,身边就围绕着一群护卫,根本就不给人近身的机会,更何况来这里的人大多都是来炫耀自己财富,并不是来找麻烦的,所以,就算别人知道他是个侏儒,也无人胆敢嘲笑他。
平时大多数情况下,他手里都会托着一只水晶杯。
‘葡萄美酒夜光杯’,杯里装着的当然就是葡萄美酒。
他一向很懂得享受生活!
今天也不例外,李万成垂着眼睛站在这里,看着这些有气派的人,在他胯下走来走去,那种优越的感觉,总让他觉得自己永远是高高在上的,比别人高上一个头来。
他喜欢这种感觉,所以每天只要天一亮,他就会坐着华丽的马车,赶到这里,一直等到夜深人静,客人们都醉倒在他脚下时,他才肯坐上马车回家。
他本有兄弟六人,在这个城里本有四十六家店铺,但现在六兄弟剩下的只有他一个人,四十六家店铺变成了五十七家。
兄弟五个被他用一种很特别的方法处理了,当然,出手的并不是他,但他可以让别人去做。
他怕吃苦,但是个聪明人,这种事如果自己去做,难免会留下些痕迹,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别人动手,自己乐享其成。
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连古来贤王都是如此,更何况成者王侯败者贼,只要做的高明,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这句话他一向奉为座右铭。
他对自己的一切都很满意,虽然他身高连一个女人都不如,可是他家里有二十三房妻妾,每一个据说都是可以拧得出来水的大美人,随便走一个出来都可以迷倒一条街的人。
像这种人,他的生活当然是多姿多彩的,各式各样的刺激让他飘飘然,浑然不知是在人间还是在天上。
唯一让他觉得有点烦恼的就是城西的那个绰号‘铁胆孟尚’的王重生。
这个人是他天生的对头,打起架来不要命,喝起酒来不要命,就好像是铁打的,和猫一样有九条命。
可是李万成已经下定了决心,就算他真的是铁打的,也一样要将他打成肉泥。
只可惜他并没有绝对能成功的把握。
想到这件事,他总是觉得心里很烦,就好像是有人搬了一块大石头,压在他的心口一样的。
幸好就在这个时候,他等的人已经来了。
他等的这个人叫‘黑竹竿’,是个专门受雇杀人的刺客,是他花了三万两银子从江南请来的。
三万两银子并不少,能值得这么多银子的刺客并不多,但是李万成并不在乎,只要能达到目的,他宁可花更多的本钱。
黑竹竿当然也值得这么多银子,因为他杀人从未失手。
黑竹竿当然不是这个人本来的名字,他本来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因为根本就没有人认识他,就连他这圈子里的人,也不知道他究竟来自何方。
他做的本来就不是正大光明的事,他的职业是不允许他出名,太出名的人是做不好这分工作的,在他们这一行招摇和出风头也是不允许和犯忌的。
何况他要的并不是名声,他要的只是财富。
看到他的人,就知道他为什么会得来‘黑竹竿’这么一个外号了。
黑竹竿身高七尺六寸,身材廋削,面色漆黑,再加上一身黑色的衣服,站在那里果然如同一根黑色的竹竿一样。
他廋归廋,可是神情却有一股说不出的彪悍,一双彤彤有神的眼睛锐利如刀锋,扫在你身上,那种感觉就像是刀割一样。
他身上绝对没有一丝多余的脂肪,每一根肌肉都是完全协调的,紧绷绷的充斥着用不完的力量,显然是长期锻炼的结果。
他穿着衣服质的也很高贵,但是颜色却并不鲜艳,裁剪得却极是合身,因为他不允许有任何一点不必要的束缚影响他的出手。
他的态度冷静、沉着,走路的步伐始终不疾不徐,脸上也没有一丝表情。
黑竹竿并不是空手来的,他手里提着个蓝色的狭长包袱,走江湖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面包裹着的是他的武器。
但却没有人看得出他身上除了一个包裹外,其他地方是不是还有另外的武器。
像他们这种人做事,当然要出奇不意的好,若是轻易就被别人看穿,那么他也就不适合这一行。
李万成只不过看了一眼,就对他的一切觉得很是满意,这正是他要找的那种人。
黑竹竿已在楼下的角落里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大厅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楼上李万成正小口的缀着葡萄酒,他却没有抬起眼睛去看一眼。
因为他不能让人看出他和李万成之间的关系,他的行动必须绝对保密。
像他这种人,要想活得久一点,就必须保持身份的隐秘。
第104章()
李万成站在栏杆旁,喝完水晶杯里最后的一口酒,正准备去后面的密室,就在这时,门外又进来一个脸色苍白眼神冷漠的陌生人。
这人走路的姿势奇特而怪异,先是左脚跨上一步,然后右脚贴着地面拖着跟了上来。
李万成并不认识这人,他唯一确定是,这个人以往绝对没有在这里出现过。
大多数做生意的人都有一项很特别的本事,能凭一个人的穿着,判断出这人的价值。
这本来就是人与生俱来的几种特长之一,只要稍加训练就可运用得炉火纯青。
就连一只狗也都学会了以衣着取人,所以一看到穿着破烂的乞丐,就连最温顺的狗也会追上去大声的吠叫。
人只不过将这项特长发挥到了更完美的境界而已!
这人也是一身的黑衣,但李万成只不过看了一眼,就确定他这身衣服的总价值绝不会超过五钱银子。
这种人走到哪里都不会很受欢迎,只适合那种路边的小摊,高档消费的地方根本就不是这种人该来的地方。
大多数人的眼睛都是随着服饰和银子转动的,穿得起质地华贵衣服的人自然不会太穷。
有钱的人,只要马屁拍的恰到好处,就算是一只铁公鸡,多少也会拔下几根毛来。
对于一个穷鬼来说,情况自然就不太一样,就算你跟在他屁股后面,也不见得会有什么好处落到你头上。
并不止李万成一人看出这人的寒碜,就连那些店伙也都看的出,所以并没有一个人上去招呼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