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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野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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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他饿,饿得两眼发花,恨不得割自己身上的肉来填饱自己的肚子,可惜他身上连骨头加在一起都没有四两重。

    他躲在树林里,天气热得像是要蒸干他身体里最后的一丝水分,将他烤成一只干地瓜一样。

    但他却没有流泪,他知道泪水只会让他软弱!

    他咬着牙忍耐着,在他要绝望的时候,终于被他逮着了机会。他趁那家看地的中年大叔午睡的时候,偷偷扒开地里还没成熟的番薯,藏进自己那连屁股也遮挡不住的衣服里。

    可是还没等他啃下去填饱肚子,那家看地的中年大叔就追了过来。

    他吓得狗一样的奔逃,救命的番薯早已不知道掉到什么地方,那中年大叔却还不肯放过他,可他一个孩子又有多少力气奔跑?还没跑出多远,中年大叔就追上了他,将他剥得赤条条的绑在了一颗歪脖子树下,用藤条将他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

    他还记得,当时那么多人围着嘲笑着指责他,其中甚至还包挂他最心仪的女孩子。

    却没有一个人为他说一句公道话,连一丝同情眼神也感受不到。

    就是这一次,他最初的梦想被人扼杀,最纯最真的感情被人埋葬在藤条下。

    那一次,他险些就要死了,他悲愤到了极点感觉没脸见人,羞愧绝望到上吊自杀,幸好一个独臂的黑衣人救活了他,还传了他刀法,他自己也刻苦努力。

    他不怕吃苦,他也经受得住无论多刻苦的磨练。

    每当觉得不可忍受时,只要一想起那炎炎夏日和那些鄙夷的眼神,他就咬着牙坚持。

    因为他要出人头地,他要让那些人知道,他杨怒天生就比他们更高贵,要让这些人后悔为何当年如此对他。

    “天降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智,磨其筋骨”

    这句话就是他的座右铭。

    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比饥饿更能磨练人的意志?还有什么是比情感更让人痛苦的?

    终于,经过数年的磨练,靠自己的努力换来了别人不敢想象的一切。

    他身经大小六十三战,身上有着数不尽的伤疤,甚至其中的一块还是在不能见人的地方。

    可他不觉得这有什么丢人之处,甚至他还为这些得意洋洋。

    因为他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魅力之所在。

    女人是水,男人当然就是火,是火就应该熊熊燃烧起来,男人当然就得有个男子汉的样子,否则不但别人瞧不起他,他自己也瞧不起自己。

    男人当然也应该有仇的报仇,有怨的抱怨,所谓快意恩仇。

    他出道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当年那个中年男人,将他某根东西割下来,喂了一只野狗。

    他做的第二件事,是将当年鄙视他的那个女孩子找了出来,无视她的眼泪狠狠揉搓她一顿,然后将她卖到一家妓院。

    看着她们跪在地上苦苦哀求,那无助、绝望的眼神,他就有一种报复后强烈的残酷快意。

    但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之处。

    “人总是要为自己做出的事负责,无论这件事是对是错,只要你做过的,你就得承受这个结果。”

    这句话是他常常挂在嘴边的。

    现在,他才不过二十出头,正如同早上的朝阳,蒸蒸日上,也可谓是出尽了风头,甚至还被人评为当今江湖最有前途的二十一位少年之一。

    能被这人这么看重当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因为这二十一个人无一不是当今武林后起之秀,有多少人想要被这人瞧上一眼而不可得。

    这世界本来就是强肉弱食,笨蛋只能生活在社会最底层,聪明人天生就比笨人得到的要多。

    他是聪明人,所以他得到的远比他想象的还要多,不光是让所有人都仰视的名声,还有为数不少的财富。

    现在,还会有谁敢瞧不起他?就连刚才喝那又苦又涩的玩意,就不知有多少人抢着为他付账,他只不过淡淡的笑着,不吭不卑的。

    其实他也知道,这些人并不是要来真心和他结交,只不过是害怕他,害怕他手上的刀。

    当然,这些人来巴结他也不仅仅只是因为害怕他,认识他这个人,能和他攀上一丝关系,那也就脸上有了光彩,就可以将胸脯拍得咚咚响。

    甚至,不知有多少怀春的多情少女,在夜间敞开了窗子,痴痴的坐在月下,只为了看他一眼。

    一个人能爬到他今天的位置,有今天的这一却,还有什么不满足的?所以只要一想到这些他就兴奋。

    事实上,只要想到这些,他想要不高兴都已经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又露出那种连自己都觉得恶心的笑容,但是他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

    人生本来就是那么回事,得乐时且乐。

    他甚至认为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

    机会来了。

    今天只要击败一个人,砍下那个脸色苍白拐着一条腿,那个跛子的脑袋,他的人生就可以更上一层楼,也就会赢得更多的财富,当然也就会受到更多人的尊敬。

    朝阳早已升起,北国的深秋本来很是寒冷。

    但今天的阳光照在身上却暖洋洋的,让人说不出的舒服,只想懒懒的偷偷的跑去找一个姑娘搂着睡一觉。

    可是他却没有这种感觉,近年来他的兴趣已经不在女人身上。

    近年来他的兴趣只在“权利”这一方面,因为他认为,只要有了这个,其他的不请自来。

    他并没有错,只要有了这个,其他的都不是问题,甚至你想不要都不行。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他沿着阳光灿烂的街道缓缓的踱着步,走向他下脚的客栈。

    他的步伐虽缓慢,可是每一步都走得沉重坚定。

    他希望别人也能看出这一点。

    ——他是个意志坚强的人,不会轻易被人击倒。

    所以,他现在做任何事,都有自己的决定,都像是夜半更鼓一般的准确无误。

    无论到了什么地方,无论要在那个地方耽搁多久,他每天都一定要在同样的时间起居饮食,吃的也一定是同样的饭菜。

    虽然有时他憋得连自己都认为自己很有可能会发疯,可是他还是不肯改变。

    他的步伐缓慢,因为他很悠闲,并不急着赶路,每一步跨出的间隔,不多不少刚好两尺两寸,准确的就像是用尺子在地上量过一样,一分不多,也一分不少。

    他也希望别人同样能看出,他的刀也一样的准确无误,要割下别人的耳朵时就不会多割下一根头发。

第38章() 
街道繁华,人来人往,车马穿梭。

    他喜欢热闹,他喜欢站在人群中让别人仰视。

    人们也自觉的给他让出一条道路,这要在平时,他当然会更加的满意。

    可是今天,他忽然感觉有些不自在。

    街道对面停着一辆马车,车帘低垂,看不到里面的情形,可是他感觉到里面坐的有人。

    他相信自己的感觉,就像相信自己手里的刀一样。

    是不是因为这辆华丽的马车?那马车里面坐着的人,才让他感觉不舒服?

    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被剥光了衣服,站在大街上的小姑娘一样,连手都不知道放哪里的好。

    他紧了紧手上的刀,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可是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自从成名之后就再也没有过。

    他仿佛遽然又回到了十年前的那个炎热的下午,那个中年大叔正拿着藤条一下下的抽打着他,周围仿佛围着一群讥笑他的人。

    是不是因为车厢里的人已经看透了他?

    看透了他风光外衣里的包裹着的脆弱的肉体?看见了那个穿着连屁股也遮挡不住衣服的野孩子?

    “一刀劈开那辆马车,挖出里面那个人的双眼,让车厢里的人学会尊重。”

    他有这种冲动,却没有这样去做,因为他到这里来,并不是为了来找这种麻烦的。

    他不怕麻烦,但他讨厌这种麻烦。

    近年来他已经学会了很多东西,也已经知道,为人处事毕竟还是圆滑些的好。

    因为他已经不是昔日那个野孩子,他已经是一个名人,一举一动都会有人关注。

    哪怕就是他去逛回窑子,夜宿在哪家姑娘的床上,不出半天,就会有很多人都知道。

    人们总是愿意津津乐道的议论他。

    他知道车厢里的人是谁,几乎不用去想都猜得出。

    这附近只有这么样一个人,也只有这个人才会有那么一双锐利的眼睛。

    虽然他恨不得砍下这人的脑袋当做皮球来踢,可在他内心深处,他最尊敬的一个人也是他。

    这也许并不是他尊敬这个人,而是尊敬这个人手里的那把刀。

    他知道这是一把可怕的刀。

    他紧紧握着他的刀,连看都没有看那辆马车一眼,强迫自己安静下来,沿着繁华热闹的长街,用他那永不改变的步伐,慢慢走回自己的客栈。

    等到他关上门,躺在那软和似棉的床上,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全身都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萧雨衣很生气,撅起一张嘴巴,眼睛恨恨的看着自己的指甲,心里恨不得用这指甲呕出坐在对面那人的眼珠子。

    只可惜她的表情没有人看的出来。

    她脸上戴的是昨夜那个青铜面具,肥肥胖胖的面具戴在她的脸上,配合着那苗条的身姿,那实在是让人忍不住喷饭。

    但孟轻寒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也根本就不去看她一眼,看完杨怒后宁可去看那冰冷的刀,像是觉得这把刀远比她的人还要好看十倍一样。

    这当然让她很失望,有时她恨不得一把抢过他手里这把见鬼的刀,扔得远远的,让他再也找不着,让他学会欣赏。

    这其实也难怪,女人天生就是要被男人欣赏的,特别像她这么样的一个又美丽又可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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