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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如其名,就是一条狂龙,武力最高,神龙见首不见尾,每次出现,都是腥风血雨,掀起狂暴大波。
传闻,他可以同时对付两三条龙,是绝对的第一。
有人说他已经到了金刚不坏,有人说他还差一线,有人说他是天生神力,反正当时李含沙还在那个组织的时候,就已经被许多高手告诫,遇到聂狂龙,第一就是逃,有多远走多远,能不能够逃掉,就看自己的造化。
李含沙也看过秘密的资料,聂狂龙的确是天生神力。
传闻他从小就力大无穷,哪怕是武學境界低的时候,也完全可以打死境界高的强者。
练武,第一就是看身体素质。
你身高不足一米七,哪怕是苦练三五年,也不会是一个身高两米,膀大腰圆,只练过几个月壮汉的对手。
而身体素质不是看个人,而是看老天爷,打娘胎肚子里面出来的基因。
如果一个人,天生神力,却又勇猛精进,得到名师,一心一意追求武道,那这个人是非常恐怖的。
聂狂龙就是这样的人。
李含沙以前早就听闻此人的大名,却没有见到,现在晋升金刚不坏,倒是动了心思,想一一见见剩下的几条龙。
眼前玉小龙居然是某位首长的女儿,倒让他有些动容,难道在这些官宦大家族中,也出了和自己求道的人?
释迦牟尼身为王子,却脱离家族,求道之心九死无悔,终于大彻大悟,点燃明灯,照耀万古,到千年之后还威名不衰,可谓是报身长驻世间了。
所谓报身,就是给人开悟的智慧,为万世之师,自然就得到万世人敬仰果报。
心动,就是机缘所致。
李含沙站立起来。
到了他这个境界,几乎是武道极至,再向前的路究竟怎么走?千百年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结论,每一人金刚不坏的强者,都是大道独行,在漫长的驻世路上求索。
他也只能够在颠倒迷离红尘深处,苦苦寻觅自己要得到的东西。
在这个世界上,孤独如他,也总要找几个人,风雨同路。
“我就去见见这玉小龙,她在哪里?”
“你一个人去?她在西郊的军事基地之中,属于禁区,不能擅闯。”老爷子道:“我得先约下她父亲?”
“无妨,你通知下就是了。如此大雪,十年不遇,我也想出去走走。”李含沙走到了门口,气息突然收敛,整个房间内顿时寒风吹入,满屋呼啸。
然后,他一步踏入了院落中,走了出去。
院落中早就有houhou的积雪,很是松软,还有猫狗麻雀的脚印。
但是他走过的地方,却并没有丝毫的脚印,似乎整个人没有重量似的。
“踏雪无痕!”老爷子也是见多识广的,但从来不认为踏雪无痕这种违反物理规则的东西是真的,想不到却亲眼看到:“含沙,还没有告诉你具体地方呢。”
“不用,既然在西郊的军事基地,那望气就有天人交感,军人聚集,杀气军威气冲云霄。”李含沙的声音传递过来,人已经出了大院。
第四十六章:鹰爪功()
金刚不坏强大的不是身躯,而是精神。
常人无法看见的鬼神,杀气,甚至是祸福厄运,乃至于国运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都历历在目。
这属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第六感。
大雪纷飞,掩盖污秽。
李含沙出门,天色已经到下午,路面结冰,车辆难行,都在缓慢的挪移着,比人走路还慢。
这对于他来说无所谓,出门也不用坐车和打车,直接走路就可以。
其实,以他的奔走速度,只要不顾惊世骇俗,每踏出一步都是30米以上,远远超过了人类极限,不停奔走的时速,在百公里以上,这还是他闲庭信步的走着,全力勃发,谁也不知道会恐怖成什么样子。
当然他不愿意展现神通,所以他准备坐地铁去西郊那个军事基地。
正值下班高峰期,加上大雪天,人潮涌动,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漆黑的脑袋,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随波逐流,被挤得涌来涌去。
这是一个人口大爆炸的时代。
四周的人有的急躁,有的焦虑,有的阴沉,有的则是喜气洋洋……这些情绪都丝毫不差的让他感受到,挤地铁的大多数都是上班族,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时时刻刻处于亚健康状态。
“这些人辛辛苦苦,劳劳碌碌,都在为生活奔波,却不知道生命的修行,红尘之中,还是庸人之多。”他并没有施展自己的气息,而是收敛起来,和普通人一模一样,哪怕是绝世高手都看不出来,他是这个世界上,站立在最高巅峰,甚至让世俗政权都忌惮万分的“仙”。
他就在人流中晃荡,感受各种人的气息,却有热辣,鲜活的味道,这是世俗独有的气息,和他所追求的天道迥然不同,但没有对比,却也无法显现出天道之尊贵。
也许,天道就隐藏在其中。
好不容易挤上地铁,在他的旁边是几个青春年少的男孩女孩,十**岁左右,嫩稚的气息,应该是是读大一的新生。
“嗯?地铁上小偷?”
李含沙敏锐发现,几个男子在靠着这边挤来,气质猥琐,偷鸡摸狗的事情做多了,心理上就自然而然的见不得人,就会产生这样的气质。
其中一个男子,瞄准了其中长发女生的包,手上刀片一闪,包的接口处就无声无息破掉一个口子。
这个时候,地铁到站停了,人潮涌动,那个男子二指一夹一拖,钱包就从内捏出来,动作娴熟。门开了,男子要下车。
李含沙正要阻止下,虽然以他金刚不坏的身份,去抓小偷,简直就是核弹炸蚊子,但无所谓,作为一个武者,路见不平倒是本能。
但是,他还没有出手,这群男孩女孩之中,突然有个短发女孩伸出手来,五指弯曲如勾,速度极快,只是瞬间,就抓住那个小偷,咔嚓!居然拧断了这小偷的手。
“大力鹰爪?”
李含沙微微动容,那个大學生短发女孩,抓摄之间,如雄鹰下扑,手指沉稳有力,骨节不粗大,但坚韧刚劲,一看就是经过了多年苦练。
这一招,叫做金雕扑狼,凶狠,果断,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分筋错骨。雕和狼都是凶狠的动物,金雕从天空扑下,以利爪洞穿狼身,那要多大的力量?
鹰爪高手,力达骨梢,一抓之间,可以把人的肠子心肝都挖出来,洞穿牛腹。
短发女孩的鹰爪虽然没有到这种程度,但深得其中奥妙,抓穿沙袋,撕裂树皮都如等闲。
小偷男子疼痛得呻吟起来,身躯蹲了下去。但他没有大叫,而是目光怨毒,身躯后退。
鹰爪一捉,如捕麻雀,钱包和刀片都落入那个短发女孩子手中。这招叫做‘小鹰戏雀’,是鹰爪门的精巧手法。
“滚!”短发女孩子轻喝,把钱包还给同伴,她面容清秀,身材一米六八左右,眉宇之间有些英气,身材保持得非常好。
练武之人,只要刻苦锻炼,身材肯定是完美。
小偷知道遇到了狠角色,连忙下车,飞也似的逃走。
不过,他的几位同伴却迅速交换眼神,并没有下车,而是各自散开,暗中观察这几个學生。
“这几个小偷团伙要报复了,短发女孩初出茅庐,不知江湖险恶。”李含沙当了多年杀手,对于各种阴险狡诈的事情都了然于胸。
很快又是下一站,这几个大學生男女都下车。
果然,那小偷团伙也跟下去。
李含沙笑笑,既然让他遇到了,那就不能够袖手旁观:“这个女孩,看鹰爪手法,是正宗鹰爪门传人,现代學武的人,大多数都是太极拳,空手道,跆拳道,八极拳,形意拳,八卦掌,自由搏击散打,鹰爪铁布衫,倒是少见了。”
鹰爪,必定要配上铁布衫修炼。否则那爪就没有威力,倒是和他的龙吟铁布衫同出一源。
“沈樱,刚才多亏你,要不然我的证…件,银…行…卡,还有这个月的生活费就全部没有了。”从地铁中出来,长发女孩不停的在感谢。
几个少男少女叽叽喳喳,十分兴奋,都围着短发女孩沈樱说话。
“沈樱,你刚才这招帅呆了,我听见那小偷骨骼都断掉。”
“你练过武功?我们都没有看出来,深藏不露啊。”
“也教教我们吧,我看學校里面的跆拳道社团,空手道社团,太极拳,还有散打社团,没有一点实战能力,遇到几个小偷几刀就把你捅死了。”
沈樱很冷静:“我们快回學校吧,地铁上的小偷之所以这么嚣张,肯定有团伙,我把他们其中一个成员手给捏断了,而且是粉碎性骨折,他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去偷窃,也算是惩恶扬善,他们肯定会报复。那个人主持扒窃,手法娴熟,很难培养出来。任何搏击都需要苦练,就算是散打,你日夜练习个三五年,也有极强的战斗力,我修炼鹰爪,配合铁布衫已经有六年时间才有如此威力。”
“那个小偷的确厉害,就那么一划,包就到了他的手中。就好像变魔术一样,这种人被废掉,对于盗窃团伙损失极大。”
少男少女们在雪地中行走,穿过条小巷子,要前往學校。
第四十七章:刀劈子弹()
就在几个少男少男交谈之间,一辆面包车快速开到巷子口,然后车上旋风般冲下来十多条大汉,大汉手持锋利斩…马…刀,猛冲过来。
而在巷子另外一头,也出现了面包车,同样大汉冲下来,把两头堵住,步br》啊!
几个女生尖叫起来,男生也吓得脸色煞白。
“不要慌,聚在一起。”
沈樱暮光锐利起来,但她赤手空拳,也不敢迎战,而是挺身而出,站立在前面。
两边二十多条大汉到了他们七八步远的地方站住。
“诸位,我是鹰爪门十七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