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路人甲修仙传-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们已经被自己的恐惧吓破了胆。一个人,只有他自己的时候或许可以保持清醒,但一旦他融入那个氛围中,他就会变得跟别人一样蠢,而且,无药可救。”夙谨渊嘴角挂着嘲讽。如果不是当初阴差阳错,知道这个秘密的他恐怕已经死在潇神界了。

    所以,他还巴不得真有这么一个人。所谓不破不立,潇神界的东洲联盟已经是一潭恶臭扑鼻的死水,是需要有人清理一下了。

    所以,天歌会是那个一统潇神界的人吗?

    叶沐甩甩头,这个已经不是她应该去想的事情了。“既然你说能阻止她,那我也放心了。”虽然不想插手,但她也不能容忍天歌将东洲大陆变成炼狱,这样牵扯进去的无辜者就太多了。

    看见她仍然有些闷闷不乐,夙谨渊不由安慰道:“天歌做的这些未必是坏事,最起码她让散修的力量强壮了起来,不再任由宗派宰割。再者,一派三宗五门内部现在也是乌烟瘴气的,再没有些外来刺激,恐怕他们就要被自己内部给玩垮了。说不定,这也是某些明眼人一箭双雕之计,拿天歌整顿内部呢!”

    “少安慰我了,明眼人能有你一个就很不错了。一箭双雕不见得,我看呐,天歌能这么快壮大起来,恐怕是因为不少一派三宗五门的人想着借刀杀人吧?”而天歌也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如此有恃无恐。

    至于夙谨渊呢?他的目的自然是提高道一宗的地位,而要将东皇派拉下神坛,这东洲就必须先乱一回——总而言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算盘,使得这东洲大陆不得不往那个方向发展。

    夙谨渊奇怪地问:“你的脑子什么时候也开始学会转弯了?”

    撅嘴白了他一眼:“算了,这是你们这些聪明人的游戏,我就不掺和了,爱咋咋地吧。”

    “嗯,聪明。”夙谨渊诚心诚意地夸了一句。对于现在的叶沐来说,置身事外才是明智之举。

    叶沐“啪”一声站起来:“维护世界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夙师兄,你加油,我会在精神上鼓励你的!”

    夙谨渊没好气地嗤了声:“我谢谢你了啊!”

    

第九十二章 黑色沙漠() 
五年后。漫漫黄沙中,烈日炎炎,远处的沙丘线条扭曲,让人越发晕眩。

    头上戴着防晒的纱帽,再加之身上的法衣本身就具有防御能力,叶沐并没有感觉太热,但是明晃晃的阳光还是让她感觉很不舒服,浑身的灵力也仿佛粘稠了一般运转缓慢。

    唉,尽管已经在这里样的环境里生活了好几年,她还是觉得难以忍受这炎沙海的环境。

    极目远望,能看见天际有两座对立的大山,伫立于这茫茫沙海中,黝黑的身影坚实沉默。叶沐知道那便是神谕山,山谷中间,便是此次的目的地望沙城。

    于这茫茫的沙漠中寻找远古玉简的下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几年她辗转多地,仍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这次之所以会前往望沙城,是为了别的事情。

    飞行玉梭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往望沙城的方向掠去。

    越过一道山丘,叶沐发现黄沙上出现两个人。两人为一男一女,男的看起来约十四五岁,女的只有十岁出头的样子,两人相貌有七八分相似,从年纪上判断应该是兄妹——当然,对于修士来说,以外貌为依据作为判断标准是绝对不可行的,但他们给叶沐的印象确实就是一对兄妹。

    两人也是修士,妹妹是筑基初期修为,哥哥是筑基中期修为,只是两人都因为身受重伤,灵力无法运转而成了凡人,只能在这茫茫的沙海中徒步行走。妹妹因为长途跋涉已经陷入昏迷之中,哥哥拿出一块毯子将她放在上面拖着走,在沙丘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拖痕。

    叶沐并不是圣母,看不得别人受苦受难,但是一种异样的感觉让她不由停下脚步,落在他们不远处。

    哥哥连忙挡在妹妹面前,警惕而略带绝望地看着她,“前辈有何吩咐?”

    叶沐不理他,走到毛毯前蹲下,仔细查看妹妹的样子。

    “前辈!”哥哥“噗通”一声跪下,“我妹妹她已经身受重伤,请前辈高抬贵手放她一马,前辈但有吩咐,请对莫多来明示,晚辈必会赴汤蹈火!”

    “莫多来?”他爹娘是有多不喜欢儿子啊?叶沐心不在焉地沾了沾妹妹嘴角的血迹,仔细辨别了一会,“你妹妹嘴角的血,是你的吧?”

    “……是。”莫多来没想到她问的竟然是这个,低着头,“妹妹身受重伤,体内灵力尽失,恐怕熬不过这炎炎烈日。”

    “所以你就以血代水,喂给她喝了?”叶沐拍拍手站起来,“兄妹情深,精神可嘉,既然碰上了,也算缘分。”一挥手,给两人各自施了个水愈术。

    莫多来感觉到自己一直在散逸的灵力顿时恢复过来,身体虽然没有完全痊愈,但与之前的千疮百孔已经是天壤之别。如此一来,他们兄妹二人就可支撑到望沙城了。

    “多谢前辈救命之恩!”他深深磕了一个头。

    “不必。下次出来,可不要再忘了带水了。”叶沐重新踏上飞行玉梭,往望沙城飞去。其实结丹以后她已经可以御风飞行,只是速度远远比不上幻影靴加飞行玉梭,再加上御器毕竟更省力些,所以她还是习惯性地踩着东西飞。

    至于记得带水这一点,还是夙谨渊提醒的她。当初他硬是用容水的法宝给她装了一个湖那么多的灵泉,她当时还嫌麻烦,要求换成一坛灵酒,如今她无比感谢他的不予理睬:在这炎沙海里待久了,修士也难免会渴,要是没带水,有灵力支持倒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就是那种感觉让人难受。

    只是……“化形的海妖怎么会跑沙漠里来?”水类妖精离开水,修为就会降一个大阶层,也就是说,她刚刚碰上的,是两只结丹期的海妖。

    一般灵妖,是要到了九阶以上才会化形,相当于人类化神期修士,所以灵妖一般化形之后就会飞升潇神界。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迷踪海的海遗族,那个传说中被神遗弃的海族。

    迷踪海与东洲大陆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且海遗族一向神秘,基本上只存在于传说之中。而现在,竟然有两个结丹期的海族出现在与迷踪海隔了一整个东洲大陆的炎沙海?

    “唉,东洲大陆现在正在孕育一场大乱,希望这些外族不是来掺一脚的。”叶沐轻叹一声,扮了一下知性之后吐吐舌头:“幸好这都不关我的事,嘿嘿!”

    ………………

    进了望沙城,叶沐直奔百灵斋。

    叶沐身上挂着斗篷,人家看不出她的修为,一时有些拿捏不定态度。

    “这位道友,这飞谣草不过是青灵丹中的一味辅药,您一下子要一百斤,这……”掌柜的拿着她的方子一脸为难。

    叶沐也知道一下子买这么多是太过惹眼了点,只是时间紧急,来不及去附近别的城再买,只好说:“少爷整天说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次他要十斤飞谣草,我给他买回去一百斤,他一定会称赞我的!”

    “这……道友的少主买这么多飞谣草作甚?”

    “炼丹啊!他之前买了一斤全用完了也没炼成,所以这次要买十斤。我们这次好多人出来都是为了给他买药草。掌柜的,你快点给我,我要第一个回去!”

    得,原来是一个刚刚入门开始炼丹的傻小子,一开始就想炼青灵丹,不成功还发脾气,要买十斤没什么用的飞谣草,他这个傻师妹更绝,为了邀功竟然一下子买了一百斤,这下子回去肯定要挨骂了。

    可是,这就不归他管了,能赚钱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让伙计下去准备药草,掌柜的继续打探:“不知道友师从何派?”能这么“大气”地培养一个炼丹师,肯定不是默默无闻的小门派,而且,一定很有钱。只是,这附近有哪个门派或世家有符合条件的人呢?

    “我们是落雁城冯家的人!”叶沐很自豪地回答。

    “哦。”掌柜这下了然了,落雁城冯家有一个败家子,成天里不是要学这个就是要学那个的,偏偏天资有限,多是半途而废,怎么,现在又打算炼丹了?

    掌柜的还想打探更多,叶沐跺脚:“掌柜的您快点,要不然我赶不及第一个回去啦!”

    既然是落雁城冯家的,那消息还可以继续打探,这小姑娘不是说后面还有一批人吗?所以掌柜的只好打了个暗号,让伙计将准备好的飞谣草拿了出来。

    出了百灵斋,叶沐不敢多留,很快就出了城。等掌柜的发现不对劲,她已经没了踪影。

    

    神马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九十三章 王子殿下() 
世人皆知百灵斋乃是东洲第一药行,先知阁是一个专门出版各种稀奇古怪的“排行”和“图谱”赚钱的,但谁又知道它们同时还是一派三宗五门联合管理之下的情报机构之一呢。修真之人,难免有需要买灵草丹药的时候,所以通过药行来打探消息再方便不过了。而从各方打探到的消息,又可以在先知阁进行出售。而一些比较值钱的消息,先知阁又会要求人们以物换物,以同等分量的秘密交换信息,这么一样,可谓财源滚滚,消息网络四通八达。

    如果不是月家在炼器方面独绝天下,恐怕也无法在东洲立足。饶是如此,明月楼在东洲大陆分布之稀少,与百灵斋、先知阁等有天壤之别,由此也能看出其中猫腻来。

    同理恐怕还有一些街边不显眼的店铺,指不定哪一个就是一派三宗五门门下的,一方面为宗门赚取利润,一方面打探各方消息,简直防不胜防。

    也难怪这些年散修一直被压制得死死的,处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之中,一言一行都在宗派的监视之下,稍有出格便是诛杀之罪,能发展到如今这个规模已经是万幸了。

    如果没有天歌,再过万余年,恐怕散修面临的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