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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过了许久,不知不觉就养成了遇见他就要捏鼻子皱眉头然后心情很不好地走过去的习惯,好像很嫌弃,也好像会伤到他心,但是这都是习惯了,也没多少人原意去改的。
再加上他自己也一意孤行,而且成天不闻不问,遇到行人就会避让,懦弱无,不像个男人,更不像个女人,于是乎,他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众人孤立的对象了。”
药春儿说着,忽然道:“你莫非是要去见他吗?我倒是劝你不要去的好,省的被他牵连……”
“他住在哪?”
“——那边的山头,你真要去?你可以看见有一个猪圈,猪圈旁边就是他的住处,小心点看着地,地上有人吐得唾沫星子,这也是习惯了的事,小心踩着,另外,你去的话我可要和青儿说了……”
药春儿说着,却是见到书放自然一笑,然后提步就走。药春儿怀疑地看着书放,却是又看看里屋的青儿。
“莫非,他们并不是那种关系?”
“书放走了吗?”药春儿走了进来,萝小莉正在照顾青儿。萝小莉问道。
药春儿也没有掩饰,点点头道:“去了那边的山头,郑子的住处。”
萝小莉低了低头,看了看一旁沉睡的青儿,低声道:“跟我说说郑子的事情吧。”
在夜间行着路,书放也是毫无畏惧的。他的眼睛就是一个光源,可以看得清夜间的风景。
这是一个猪圈,与其说郑子是住在这里,倒不如说郑子是被委托在这里养猪。
书放叩了叩门,见了郑子。郑子正拿了个木盆,里头放了些换洗的衣物。
“你这是去澡堂吗?那里离这里可有些距离。”书放一边打量着郑子,一边说着。
“没事,我的澡堂不在那,”郑子指了指外面的如黑龙腾雾般漆黑的山林,然后鞠了个躬,“刚才,谢谢你了。”
看到郑子道谢,书放好奇地道:“书放……郑子,你为何要谢我?”
“说来惭愧,我实力不济,差点丧命于犬口,若不是书放兄弟搭救,恐怕不仅是我,就连虫虫也无救了。”
书放点了点头,暗赞郑子的细心和推理,竟能猜到是他出手的手。书放这个时候看了看他脚边的小宠狗。小宠狗此刻和它主人一样,初步的治疗好了伤病,只差静静疗养。
“郑子,你为何叫它虫虫?莫非要有一番故事。”
郑子笑而摇头:“这倒没有,只是我九岁那年,上山采野,在一片空旷林中,鲜草肥嫩,想着或许有蕨菜,便发现了在一旁逗着虫子的虫虫,我也不会取什么名,就叫它虫虫了。”
小宠狗听得自己的主人聊起过去,便围着郑子摇着尾巴,似乎一切的不愉快都忘记了。
书放微微一笑,他知道,狗并不像鱼那样,只有几秒钟的记性,因此,能做得到如此,和周庄鼓盆有什么区别呢?
都是很看得开的人。
他心里暗暗点头,有其主必有其从,按照药春儿的说法,郑子的好友是在六七岁的时候死亡的。从那个时候算起,两年后郑子才遇到了小宠狗,在此之前,他都是孤身一人。
突然有一个小伙伴,自然是兴奋无比。
而这一陪伴便是六七年,六七年的友情,说什么也是珍贵无比的。更何况,这小宠狗和郑子实在类似,简直就是知己,友人是知己,这太幸运。
书放和郑子去了山后,山后有一处流水,流水的源头是山泉。
在这里,可以体验到冰冷刺骨的夜间山泉。
郑子一年四季就在这里得到水源。
经过和郑子的初步交流,两人大概也摸清了对方的一些习惯。于是也没有废话,也没有客套,开口闭口,不是你问就是我答。
“你知道你自己的身世吗?我听人说……你是孤儿。”
“我不是孤儿。”
“可有什么隐情在内?”
这个时候,山头的源泉变成小溪流,从上面滚下。书放在郑子下面的三米左右处,看着溪流往下,往下的青石台都是颗颗粒粒清晰可见的小石砂。
上面的水声也潺潺,潺潺的水声中混杂着隐隐约约的滴滴答答声。
这声音越来越缓,缓这,却又突然动了起来,滴滴答答,哗哗啦啦……逐渐变成了欢畅的小溪流,直奔三下百千里去。
郑子回忆后,静静地答道:“十二年前,我才四五岁,所记忆的事情并不是很多,但是我能清晰的记得,在我六岁的生日那天,我延续了几乎一个月都没能治好的热病在一家医院治好了,那个城市,我不认识,也没清晰的记忆,但我唯一记得的,在我的身边,有两个温柔地看着我的年轻男女。
他们没有陪我过生日,将一个蛋糕,巴掌大小,放在我的手心,然后把我送到了这里,拜入了三长老门下学医。
我问三长老,他们是我的父母吗?他明确的告诉我,是。我很高兴,我不是他们说的孤儿,但是,一直到后来,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再也没有回来看我,但是我坚信,我不是孤儿。
可即使如此,每每听到那些人说我是孤儿的时候,我也会忍不住难受。那个时候,虫虫就会陪在我身边,我也会心安理得地将银针插**位,迎接明天的生活。”
“你为什么叫郑子?”书放思索了一下,问道。
“我的父亲,姓郑。”
“你能肯定吗?”书放问。
一般来说,子从父姓,但也有例外。
郑子果真摇了摇头,道:“我不能确定,但是我推理的没错,就是这样。”
“什么推理?”
“我的母亲姓雨。”
书放心中一动:“你可有妹妹?”
郑子想了想,苦笑道:“有个表妹,那个时候她才三岁,也经常一起玩,可是后来我生病了,父母带我去过她家,她问我会不会死,我当初还不明白什么意思,不就是生病吗?去医院就可以了。
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去医院还是要花钱的,金钱的量和病情的轻重成正比。我在想,会不会因为这件事,后来我们两家就闹得不和谐了呢?”
郑子说着,已经洗好澡,穿就好衣服走了下来,看到书放不自然的表情,道歉道:“不好意思,书放兄弟,我是不是说太多了,想太多了?我现在也没想着她了,毕竟连父母都没见着,唯独希望,不要真的不和睦了才好。”
“那,恐怕就……”书放看着郑子,暗叹巧合地道,“我这有一件事或许与你有关,你看当讲不当讲。”
“和我有关吗?”
郑子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书放尊重郑子的选择,不加掩饰地将他和雨淋以及他家人等等一切事情经过都提取要点,说了一遍给他听。
当书放缓缓说完,郑子手中的木盆忽然掉在了地上,滚在了书放脚边。
看他的面,呆滞而凝望着月。
小宠狗蹲在他的脚边,静静地聆听着夜风。
他无声地把眼睛打湿了。
第三百六十三章:往事()
? 书放联系了关雷之。
远在千里之外,凭借二十二世纪的交通,虽说不用多时,但所花费的时间,尚未能在每一个现实具体事件中可以达到忽略不计的程度。
安始市,匡市长一事,涉及到血竹,涉及到灵兽,涉及到神秘力量,寻常政府是无法对其采取措施的。
它是超脱了现实常理之外的东西。
书放那日让苏书记暂时代理处理之后,自然也联系了关雷之处理。按照关雷之的行事风格,此时此刻应该有了不小的收获。
“我曾经营救雨淋父亲的时候,听闻那两个人説过类似花钱救孩子的事情,我怀疑郑子就是那亲戚家的孩子,事实上,我也才联系过雨淋父亲,他的话大致印证了我的想法。”
“大致?”关雷之一皱眉,“能说的具体点吗?”
在关雷之看来,想要把那亲戚家的二人带到书放那边去,肯定是要用到强制力的。虽说他不介意,毕竟是为了调查真相,必须这样做。
但是总的来说,他知道的越多,肯定没毛病。
“郑叔叔跟我说,当初那二人确乎是找他要过钱财的,只是那个时候正是投资之时,已经投入的股份怎么可能轻易取出?那个时候,毕竟是白手起家,而郑叔叔恰好又是带头人,而且他与其他参入人想必,有一个差值,这个差值很大,以至于一旦取出,损害的是所有人的利益。
所以,那个时候郑叔叔已经把自由移动的资金大半交给了那二人,只是那二人似乎脸色还是不对,询问,说不够,不够当然要问多少,一听多少,郑叔叔,脸色也变了,便老实交代不够……”
“在那之后,时间过了不久,两家便产生了隔阂,那二人也没有将当初欠的债还回来,郑叔叔倒是不介意的,他说毕竟是血亲,只要不太过分……后来,郑叔叔被那二人抓了,说是报复,后来的事,你就都知道了。”
关雷之点了点头,面色显得凝重些了。
“我知道了,我会把他们带过去的,明天我会尽早带过去——这件事,雨淋知道吗?”
“我和郑子说过,雨淋还未。”
“我想你现在不应该把这件事有的没的告诉远在海外的她,她可没闲着,你一说,她就分心了。”关雷之忽然道。
“我说,你看我是那种多嘴的人吗?”书放苦笑着,直到这是关雷之故意说的,道,“我现在和以前还是有些变化的,放心吧,我现在还是有明确目的的。”
“那便好,”关雷之看着书放,然后说道,“其实你不来找我,我还是要找你一回,有一件事还得和你说一声。”
说着,关雷之在灵师证的屏幕上调出了一些资料:“这件事涉及到匡市长,以及与他有所合作的药家医院。”
“因为这件事有些棘手,所以我才找你商量,你比我仔细,这点我还是认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