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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太奸诈了!
险些摔掉两颗大门牙,以后还能愉快的当吃货吗?
“蠢货。”美男轻轻吐出两个字。
竟敢骂我蠢货?以为自己长得好看就了不起吗?我擦,信不信我分分钟砍死你啊?白莲花在心里将美男砍死一百万次,看着美男的血槽已经负五十万才开口:“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那也比内内外外都是肥肉要好。”身旁的美男,吐气如兰。
麻蛋,还敢再贱一点吗?美男刷新了她对帅哥的认识,原来长得帅和素质高完全是两码事,一点都不相关的两码事!
白莲花是越挫越勇,越战越勇的女汉子!这样的话,她岂能忍住!从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下!她翻了个身,脚从门槛借力,成功的平躺在门外。
从低往高看,美男又帅出了新高度,上天真不公平,好想把自己打回娘胎重造,嘤嘤嘤!“要是闹饥荒,我这一身肉还能卖不少钱!”谁喜欢这身肉,简直讨厌到想拿刀一刀一刀的割掉啊!可在美男面前,岂能输了气势!纵使再不爱这一身肥肉,也必须死撑着爱这一身肥肉爱得深沉,爱的有境界!
“那你去卖肉吧。”
那你去卖肉吧?
卖肉吧?
肉吧?
我擦,这个小贱人,竟敢说让我去当卖肉的那种风尘女!“你才去卖肉,你全家都去卖肉!”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有本事骂我,还关门做什么!有本事你开门啊,咱们大骂三百回合,谁不敢开门就是贱人养的。”
徐小白拿着第一章看了又看,总觉得意犹未尽啊,写的太有趣了,简直她都想到第二章要发生什么了。
可潘朗颤抖了,文中的白莲花这么彪悍,会有人喜欢吗?好担忧写着写着,白莲花成了一个威震四方的霸主,最终孤独一生!
徐小白看的哈哈大笑,“潘朗,你说白莲花搞笑不搞笑?百里致宁迟早要被她气死啊,哈哈。第一章就吐血三升,接下来第二章第三章百里致宁估计被气死一回了。哈哈,我好喜欢白莲花,你喜欢白莲花吗?”
“喜欢。”潘朗毫不犹豫的回答。尽管他觉得白莲花过于彪悍,过于不拘小节,过于知耻而后勇,但小白喜欢白莲花,那他保留对白莲花的个人意见,先喜欢白莲花这个角色也没什么不行。毕竟花了这么多笔墨去写的一个人,要是很讨厌,那太折磨人了。
“我跟你说,第二章我都想好了,还得让百里致宁气一回,你想啊,白莲花以前多好的身材,竟然成了球球,多么让人痛心疾首啊,简直分分钟想去死千百次啊。”唔,好想念以前凹凸有致的身材,现在连小馒头都没有,还是个残废,太可怜了,嘤嘤嘤!
“好,让百里致宁知道,白莲花不是好惹的。小白,白莲花是一种圣洁的花,为什么你给那么彪悍的女主取名为白莲花呢?名字跟人物严重不符合啊。”
“这样读者才期待啊,哈哈。”她就是那么期待的读者。
以后这本书会写成什么样,她不知道,一没有提纲,二脑动开得过大,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吧,反正没人看。嘿嘿,白莲花和百里致宁,倒是挺好的呢!
一个月后,徐小白躺在床上,悠闲的嗑着瓜子,一边翻看潘朗已经装订成册的第一本属于她的线装本小说!
“啊哈,白莲花太搞笑了!”
“哈哈,百里致宁被虐出翔啦!”
“哈哈,白莲花脸皮这么厚都脸红了呢,太不可思议了!”
啧啧,真没想到,她能写出这么有趣又激动人心的小说,要是在前世就断了双腿,说不定早已是网络作家富豪榜的常客。额,可断腿这个代价未免太大,前世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才不能毁在双腿残疾上。
这么想想,貌似现在也还不错。
“小白,我有件事不知道要不要跟你说。”潘朗琢磨着,是说好呢,还是不说好呢?
012 最爱白莲花()
徐小白头也不抬,继续翻书,“那就不说了,肯定没好事。”
可不说,潘朗又憋不住啊!毕竟这消息很劲爆!“小白,你确定真的不想听?”
她将书反手盖在被子上,“你说吧,我听着。”看在你辛辛苦苦一个月当个速记员的份上,就腾两分钟来听听你所谓的事情,免得说我狼心狗肺!
“假如我说,你写的这本书,已经在京城的千金小姐圈里流行开来,你相信吗?”
千金小姐圈里流行开来?“信啊,为什么不信?”要知道她也不比那些尚未出阁每日躲在闺房里绣花的千金小姐大多少啊!且她也有过十几岁的时候,前世那个年纪的她,最爱看各种小说,下课十分钟都要看几十页小说才罢休!
白莲花那么可爱无敌又蠢萌蠢萌的,百里致宁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冷范,抽疯女加高冷男神的组合,从来就不缺少读者!
“你信就好,我已经跟黑市的一家书店签了协议,咱们得赶快写,那些小姐们都等着看白莲花后续精彩的故事呢。”潘朗也没想到,他把写好的一张张纸全部交到书店让印刷成册,谁知道无意中书店老板的女儿看到这本书,求着多印了几本。
潘朗只拿了两本,一本是现在徐小白手里的书,另一本在他的枕头底下,每晚必定翻开几页才会入睡。万万没想到,书店老板的女儿社交圈很广阔,多印的那些书就流入到上流社会千金小姐的手里了,而且加印了好几次,反响非常好!
按书店老板女儿的反馈,潘朗大概总结有几种比较集中的看点。
第一种,对白莲花喜欢的时候真喜欢,恨得时候是真恨。那些千金小姐女读者,都认为白莲花太不要脸,太没素质了,可书里美男实在是太多,都像是要纷纷拜倒在白莲花的石榴裙下。“白莲花哪里能跟这些大家闺秀比!所以大家看了,都想往下看,这本书成了我们每月一次茶话会的吐槽重点,没看过都不好意思参加茶话会。”
第二种就是死忠粉,各种爱白莲花爱的死去活来,白莲花有时候蠢得无法直视,在她们眼里,那是萌出了新境界!白莲花有时候花痴的人神共愤,在她们眼里,那是对帅哥的极致欣赏和赞美!白莲花虐渣渣的时候,在她们眼里,简直太特么的帅了,分分钟逼死所有女人,不给其他女人活路的节奏!
第三种就是反对党,不管是白莲花蠢出新境界,还是白莲花虐渣渣虐的欢,又或者白莲花跟各路美男斗智斗勇,在她们眼里总结起来就是:白莲花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蠢货加二货加超级无敌大花痴人见人厌的极品大胖子!哎,这一点潘朗可不敢跟徐小白说,他怕徐小白气的要去找那些大家闺秀算账啊!啊哟喂,敢说小白写的白莲花一无是处,简直是找死!
第四种有待补充。
徐小白大概的知道了,这本书在上未出阁的千金小姐闺房里流传开来,哈哈,想想都搞笑!一个个的千金小姐,假正经惯了,捧着一本穿越小白文各种笑的傻叉嘻嘻的,也是太给她面子了,毕竟第一本书能取得这么好的反响,真是太出人意料了。
当然,潘朗掐掉了那些讨厌白莲花的人没说,怕小白生气。好贴心的男人有木有!
“小白,书店老板说会大力推荐我们这本书,可问题来了,他说我们的书名不够响亮,让重新取个书名。”
不是吧?徐小白一个头两个大,她追过不少文,发现很多作者文写得很好,书名却不咋地,归结起来就是取书名困难综合症。细想一番,这个书名,咳咳,《穿越之白莲花的风流事》,还是她想了一天一夜才想起来的。
穿越,说明女主不是本地人本国人,而是外星人不经意穿越来的,太高大上了有木有?还给西川国引入了一种全新的小说题材,多棒啊!
白莲花,多么好听的名字啊!既点名了女主名叫白莲花,又点出女主作为一个女汉子,一心一意高举坚定不移改造成白莲花妹子的旗帜!
风流事,这三个字简直神了有木有?风流韵事,光看字,稍加脑补,就能让人联想到各种香艳的场景!
综上所述,《穿越之白莲花的风流事》简直是个非常好的书名啊!可书店老板竟然说不够好!书店老板你很敢说啊,信不信我分分钟砍死你啊!
徐小白很郁闷,改书名她是愿意的,可改个啥名,也太费脑筋了吧?刚才吃的所有东西,只怕都补不回来用的这点脑子了,哎,真忧愁!“书店老板有没有建议啥好听的书名呢?”
潘朗坐在床边,稍加思索道:“书店老板的意思是,文的内容可以简单粗暴,但书名还是要符合西川国喜欢的古风书名,他也没具体说什么书名好。他说能写出这么好的书,肯定是个聪明伶俐的姑娘,再取个书名不是什么难事。”后面这句话是他加的,嗯,为了鼓励小白。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仅剩的这点脑细胞看来也不保了。徐小白大喊一声:“杜鹃,赶紧给我熬点鸡汤加人参,我要补脑。”
“好嘞,我马上去熬鸡汤。”杜鹃在门外给力的应道。
这一个月,她确实费了很多脑子,看起来小说并不厚,可只有潘朗知道,为了写好一章,花两个时辰算是短了,有时候花三四个时辰,她对遣词造句和剧情上特讲究,卡过很多次。这一小本书,凝聚了多少心血,又让她噼里啪啦的死了多少脑细胞,简直数都数不清了!
明儿个过来,带一大堆上好进贡的补品给她补补才是。
取书名取书名取书名!徐小白没法子,跟潘朗商量:“现在的书名一般都是什么样的?”
潘朗很认真的说:“一般看来就古风味很浓,不会像我们这本书白莲花的风流事这么露骨。”
好嘛,原来要的是古风。金瓶梅听起来像是讲一个金瓶子里插着金梅或者金瓶子里插梅花,绝对没想到讲的是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