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随身空间:带着筷子去修仙-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厨房里玲珑不是最早的但也不是最晚的,因为自己是新人,出头的橼子先烂的道理玲珑还是懂的。本来玲珑就是年纪小,每次吃饭做事的时候,大家都会照顾一下,这让原来的那个小媳妇就有点看不过眼了,时不时的拿话挤兑玲珑。说什么小姑娘家家的,不去前面干服务员,在一群大老爷们身边转悠,也不害臊。这话被王厨听见了,自己的人肯定要护短,厨子可不能让洗菜摘菜的杂工给欺负了,这还有脸?让王厨说了一顿,就老实了。可那不服气的样子,谁看不出来。原是玲珑没来的时候,她是厨房的一朵花(这年头自以为是的人多了去了),大家都愿意和她说说话,可玲珑一来,那些老爷们臭小子就都围着玲珑转悠了,凭什么?就拿盛菜的张合来说吧,平时打菜的时候,都会多给自己几块肉,可玲珑来了,肉明显变少了。哎,其实赵露也是平时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人缘不怎么好,消息不灵通,人家张合现在正和服务员小孙在谈恋爱呢,你的肉都跑到人家小孙碗里去了,肯定你的肉就少了,与玲珑有什么关系。这真是无妄之灾啊。话说玲珑还不愿意吃那些大肥肉呢。

    中午吃饭的时候,玲珑就把自己碗里的带着大肥肉的五花肉都夹给了洗菜的孙阿姨,孙阿姨年轻的时候吃过苦,现在老了也不闲着,在饭店洗洗菜,还能攒下钱来给自己的孙子买些零食吃。最开始看见玲珑不吃肥肉,都咬下来丢掉,觉得怪可惜的,盯着桌子上的肥肉多看了几眼。玲珑家里毕竟是开餐馆的,从小就在餐馆里帮忙,眼力劲还是有的。第二天中午,玲珑就借口说自己要减肥,不能吃肉,就把碗里的肉都夹给了孙阿姨。孙阿姨推脱不过去,也就接受了。最后说瘦肉不长肉,才让玲珑留下了。

第6章 被人惦记上了() 
饭店里的厨师和服务员谈恋爱,已经是常事了。厨房里都是男人,天天上班也没空出去认识小姑娘,也没空和外面的小姑娘谈恋爱,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前厅那些青春靓丽的服务员们,就是年轻厨师的目标了。服务员好多人也都愿意和厨师谈恋爱,厨师收入高,而且在一个饭店,相处时间长,还能便利的吃到好吃的,要是长得帅点,就更完美了。

    今天前厅有宴席,是十桌订婚宴,好多菜品是前天晚上就备好了的,然后今天再次加工,就可以等着客人来齐了,一桌桌的上菜,否则来不及一下子做出十桌菜。好不容易忙完了宴席菜,大家准备歇口气的时候,前面服务员又来加菜单,说是老人想吃酸辣藕丁,说她当年结婚的时候就有这么一道菜,她妈妈说,过日子要有酸有辣有鲜,不能光有甜(饭店上的甜品是莲子百合糯米粥,寓意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太甜了会腻,太咸了会苦。还要一个苦瓜蘸蜜,说有苦才有甜。听了服务员的介绍,玲珑心里倒是觉得很感动,人这一辈子,可不是不能一直甜下去,要酸甜苦辣咸缺一不可。老人这是对孙媳妇很满意啊,再教孙媳妇过日子的道理啊。也是,太甜了,容易得糖尿病不说,牙也容易招虫子。

    王厨可不管什么酸甜苦辣咸,他忙着催促洗菜的洗藕,洗辣椒,洗苦瓜,虽然苦瓜蘸蜜是属于凉菜,洗完了给送过去,也不耽误大家做事。

    玲珑开始给藕刮外面的皮,皮老不净要去掉才能切藕片切藕丁。因为是急菜,于坤直接自己上手没有让玲珑切藕丁。玲珑也不用于坤吩咐,自己主动的拿来洗好的辣椒,开始切青椒。因为大厨催的急,玲珑也是极速的切着青椒,旁边宋玉出也在帮忙切藕丁,还时不时的把切好的藕丁以及青椒装盘,端出去送到热炒那里去。玲珑先一刀下去切掉青椒的蒂,在拿手一淘,青椒的籽就都出来了。用到一刨为二,二切为四,手起刀落,一粒粒的青椒丁就切好了。切的快了,青椒籽不小心蹦到了玲珑的眼睛里,玲珑叫了一声,本能的想用手擦眼睛。

    于坤就在玲珑身边,看见这一动作,立马扯住玲珑的手,转头对宋玉出说,你赶紧把剩下的切好了,孙阿姨,你带着玲珑去洗洗眼睛,顺便别让她用手摸眼睛,手上都都是辣椒水。

    于坤自从玲珑来了,就把她当做妹妹看,他家里也有个19岁的妹妹,还在读书,平时自己是最宠妹妹了,可是上班在外的,也只有过年过节的回家看一眼,很是想念。看着玲珑,就想起自己的妹妹了,玲珑又乖巧,平时对玲珑也好得很。正式忙的时候,谁也没时间去管玲珑,前面还等着上菜呢,看着孙阿姨带着玲珑去洗漱了,大家又忙活了起来。

    门口那王琳也不知道站了多久,看了多少。直到大厨嚷着上菜,大家才看见王琳站在门口。厨房里的人都知道王琳在和于坤谈恋爱,见王琳来了,大家都笑着打起招呼,“又来看你的情哥哥啊,大厨让上菜了也不走。”平时王琳都是笑眯眯的一脸幸福样,今天怎么黑这个脸,也不搭理众人,端着她那一桌子的菜,转身就走。大家讨了个没趣,转头逗于坤,“呦,你做什么事了,惹你媳妇生气了?”“别瞎说,我可不敢惹她,而且她还不是我媳妇呢,就是我女朋友,谁知道人家最后看不看得上我们家。”于坤乐呵呵的笑着说,他自己也纳闷,昨天还好好,今天怎么就使性子了。再说他家是农村的,而王琳家是京城的,现在和自己好,也不知道愿不愿意嫁给自己这个农村小子。摇摇头,不去想这些,先把菜配好了再说吧,前面还有人等着上菜呢。

    玲珑洗好手,处理好了眼睛就重新开始切菜,于坤让她歇会,玲珑不干,都是拿钱来干活的,大家都在干活,自己歇着,说不过去。于坤争不过她,就由着她了。至于于坤扯她的手这件事,玲珑压根就没当回事,自己也是把于坤当哥哥,碰下手,能怎么了,又不是古代封建社会,男子摸女子一下手,就要负责。于坤没当回事,玲珑没也当回事,但是王琳可不这么想。

    往往误会就是冲突的导火索。可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第7章 流血了 还要喝()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早餐做了林思思喜欢吃的猪肉香葱馅的生煎包,煮了小米稀饭,稀饭里面加了些许红枣丝,补血滋养。女人要从每一餐里面疼惜自己。

    “玲珑,这个周末咱俩去逛街吧,给你买些新衣服,你看你穿的衣服都不时髦了。”林思思边咬着生煎包,吸着汤汁,一边像挑菜一样上下的看着玲珑。

    “买那么多衣服干嘛?我上班又不能穿好衣服,穿着工作服什么好衣服都糟蹋了。”玲珑看了看身上穿着的去年买的t恤衫和浅蓝色牛仔裤,觉得也挺好看的,便摇着头拒绝了林思思的提议。

    “你上班没人看,可是下班了,总不能也穿工作服吧,看看多漂亮一个小妮,可不能没有件时髦的漂亮衣服。而且京城的人好多都是以貌取人的,你穿的旧旧的,容易被人欺负啦。”林思思是觉得玲珑在饭店上班,前厅都是漂亮的服务员,肯定也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玲珑本来就漂亮,可是不爱打扮,怕被服务员欺负。

    “哎呀,你想太多了。谁要是因为我穿的旧不时髦就瞧不起我,那说明那个人人品一定很差,这样的人,我干嘛要和他来往?至于服务员,我们都是在厨房里才接触到,我时髦不时髦跟他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啦,你突然这么cao心,我很不习惯的l啦。”玲珑脑海里想象着林思思化身成唠叨大妈的形象,身体禁不住抖了抖,还是继续大大咧咧的好。

    吃过早餐,把化身为大妈的林思思应付走,玲珑照常去上班。每天早上到了工作间,第一件事是换好衣服带上帽子,整理仪表。然后并不是去切菜,而是去搬碟子。因为大厨房的洗碗间与大厨房不在一个房间里,是单独隔开的,所以玲珑要和宋玉出一起去把属于配菜间的盘子碟子搬回来,否则要忙的时候没有盘子,洗碗间的阿姨们才不会主动的给你送回来呢。

    俩人先上二楼把包间里撤下来的盘子用大盆抬下来,再去一楼消毒柜橱柜里面搬一楼大厅里撤下来的盘子碟子等。搬完了大的物件,再去找小的蘸料碟了。这个要慢慢找,洗碗间的阿姨是属于管洗不管归置的,那么多的盘子碟子她们也搞不懂哪是哪的,没办法,只能一个柜子一个柜子的快速找。

    厨房嘛,洗洗涮涮的每天不停,地面总是潮湿的。天天拖地,也是滑溜溜的。玲珑每次在走廊上,都举步维艰的,生怕一不小心就滑倒。要保证人不摔跤,那么盘子碟子就没事,那都是钱啊。

    玲珑抱着一摞蘸料碟小心翼翼从洗碗间通过走廊走向大厨房,拐弯的时候,从厨房里冲出来一个人,也不知是着急什么,急匆匆的低着头就往前冲,等玲珑反应过来要喊他一句的时候,已经晚了,啪啪啪,碟子掉了一地。

    “前面有人啊”玲珑话还没有说完,那人已经撞上了。碟子掉了一地,碎了一地。玲珑本来在走廊上就小心翼翼,有所防备,这一摔,紧接着就下意识的脚上用力一登,向后划去,再用手撑地,不让自己摔的很惨。可奈何前面的人占着地方,脚没有登在地上,反而踢了那个人一脚。玲珑实实在在的摔了一跤,左手还按在了破碎的瓷片上,划了好几个口子,瞬时鲜血就流了出来。

    这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大家都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了,都急忙把来人扶了起来。玲珑这才看清楚到底是谁撞的自己。

    “王琳,你怎么走路的?急匆匆的要去投胎啊?你看看把我玲珑妹子摔得,这手都划破了,流了这么多血。”玲珑还没说话,宋玉出就护短的先喊了起来。

    “怎么是我不看路?明明是她不小心的。”王琳本来就想让玲珑摔一跤的,教训教训她,可没想到玲珑摔了一跤,手还划破了。看着那流血不止的手,她就有点气短。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