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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方雨诗是重生的,前世她一开始也迷惑在她那张伪善的温柔面孔之下,不知对她如何信任。可后来,仅仅因为容君救过自己一次,与自己慢慢相熟,甚至偶尔也会与自己玩笑几句,她就设计将自己扔给了基地里臭名远扬的刘伟。
他仗着自己小有权势不知在底下玩死过多少个女人,可因为那些女人都是在基地外围吃不上饭的,哪有什么人会关注她们,末世这样的地方,死了几个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她死的那一天,天空乌漆漆的,透不出一丝亮光,刘伟将自己扔掉的时候其实她还有一口气在,只是离死也不远了,她想活的,即便是被至此,她还是想活下去,只有活着,一切仇恨才有意义。
可她还是死了,她能感觉到生命力在争分夺秒的流走,却怎么也抓不住它,使劲全身力气,也只有手中一抹尘土,证明着她在生前曾狠狠挣扎着想要活下去的不甘和怨恨。
待她再次睁眼,是在她自己的卧室,她这是,回来了?不过半刻,她就意识到自己应该是重生了,她望向一直发出声响的房门,门边被自己用桌子堵着,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撞着门,发出砰砰的声音。
她知道那是什么,是自己已经变成丧尸的父亲和母亲,手心微凝,一团微小的火苗在手心绽开,异能还在,只是似乎又重新变成了一级的时候。空间也在,只是自己之前收集的大半物资都不见了,只剩自己一直使用的那把唐刀。
她也不觉惋惜,毕竟自己能重活一次,已经是上天给予自己最大的恩赐了。
这一次,她不会再像上一世一样心软犹豫,任人欺凌。她缓缓拉开桌子,开了房门,外面两只丧尸闻见人味迫不及待地就扑了过来,她的刀极快,只一道细微的光线划过,两只丧尸的头就圆鼓鼓的掉在了地上,在木质地板上滚了两圈,才因为床腿的遮挡停住了。
她看也不看父母的尸体,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门。
唐慕珊之所以可以那样对待自己,归根结底不过是因为自己无权无势,身后没有倚靠的人,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现在希望基地的一把手和二把手的儿子都在天华市那边,如果自己救了他们两个人,还愁自己在基地没有靠山?
魏建国和牧鹏涛都不是小气之人,对于自家儿子的救命恩人必定会奉为座上宾,所以尽管牧湛对自己态度很是恶劣,她也不在意,只要能将他带回s市,不愁他父亲牧鹏涛少了自己的好处!
可没想到,她竟然在半路上遇见了宁珩,那个s市神秘的异能高手,从不与任何人来往,基地里都传言他是基地背后的真正掌权人宁家的儿子,只是从没听当事人承认过,所以大家也只是私底下闲话几句,不敢摆到明面上。
毕竟传言基地众多异能高手都折在他的手上,容君是冷漠,对旁人旁事从不搭理,那宁珩却是嗜血残暴得很,她曾在一次外出任务时无意中亲眼撞见他将队伍中的一个男人残忍杀害,然后扔进了丧尸堆,面上却十分稀疏平常的样子,连一丝杀气也无。
这说明杀人这件事对他来说已经像喝水一般简单了。
因此之前在超市遇见他的时候她内心不知有多惊讶,更不敢对他置之不理,她知道他的身手极强,如果被他知道自己当时见死不救,恐怕以后自己的日子也不会好过,所以她才出声告诉他超市的位置。
但是与前世不一样是,面前这个女人的存在。
即便同为女性,她也不得不惊叹于宋娆的美貌,娇滴滴软乎乎的,即便什么都不做,也叫人忍不住想把世间所有珍宝都捧到她的眼前供她挑选,凭她这幅样貌,绝对不可能在基地里默默无闻,但上一世她确实没见过她,难道是受自己重生的影响?
明明凭着自己的容貌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论提出多么任性的要求都有大把的人乐意照盘全收,可她却一如初心,永远考虑别人多过自己。
怕他们热,就凝了许多冰块放在他们的车上,不时为他们替换。又怕他们没食欲,每天换着花样为他们准备各种餐点。
夏季正是蚊子多的时候,她又不知从哪儿变出几瓶防蚊液给他们,与在路上惊险与丧尸搏杀相比,也许这些都是生活中不值一提的小事,可不得不承认,只要有她在身边,就会给他们一种无所畏惧的依靠。
正因为她事无巨细的照顾,让她觉得世界除了多了点丑陋的丧尸,似乎与末世前也没什么不同。
对方已经察觉到她直勾勾盯着的殷切视线了,朝自己这边看了过来,见是她,嘴角应是扬起了一抹微笑,被口罩遮住看不见她的神情,但从对方弯的看不见清澈瞳孔的眼眸中,就可以想象出对方一定是毫不吝啬露出了平时那副满满信赖的笑容。
她不由红了红脸,视线心虚的转到别处,完全没察觉到自己刚刚因为遇见唐慕珊而阴沉憎恨的心情自想到宋娆之后就奇异的拐了个大弯,不知歪到哪儿去了。
李东一路把他们领向魏建国的宅邸,宋娆正无聊地四处打量着基地的内景陈设时,一道极阴冷的视线从自己的身上舔舐过去,明明是大夏天,却好似有一阵寒意略过。
她凝眸望过去,对方似乎也不怯她的发觉,依旧用那双浅灰色的眼眸打量着她,冰冷,僵直,毫无生机,刺得人脊背发寒。
第41章()
小仙女是不是跳订啦;只能稍后再看啦她有一个世人艳羡的家庭。
疼她爱她的多金丈夫,帅气优秀的儿子,连女人最惧怕的来自婆婆的“宠爱”也没有,婆婆已于三年前生病去世。
若她已经是黄脸婆该多好啊!
她身边的女性朋友不只一次半羡慕半嫉妒地感叹!
可惜直到身边的同龄朋友的脸上都爬满了岁月的痕迹的时候;她还是那么的美,美目流盼,眼含秋水,桃腮带笑;气吐幽兰。
“老公;今天记得早点回家啊,我们儿子的生日可别错过了。”宋娆给他系着领带;洁白晶莹的玉指在宝蓝色丝绒布料的映衬下更显得像是凝结的玉脂似的;柔软,温暖。
蒋昊却终于忍不住了,狠狠地咬上了那片早已肖想了一整个早晨的娇艳欲滴的红唇。
“干什么呢;老不正经的,小心被儿子看见了!”宋娆的粉腮微微泛红,语带害羞。
“看见又怎么了;我亲的是我的老婆,管那个小屁孩什么事?”蒋昊不由轻嗤一声,一想到那个小鬼,俊美的脸上不由露出点不满;目光也有些冷凝。
从小用各种手段跟他抢宋娆的注意力就算了;还三不五时的装作不经意打扰到他们两的亲热;要不是他一发火那个臭小子就用那双跟阿娆极为相似的眉眼楚楚可怜的向他求饶的话,这个小鬼早就不知道被他修理成什么样了。
“什么小屁孩,那是你儿子!”宋娆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可惜天生一副妩媚的桃花眼,倒像是抛了个媚眼给蒋昊,弄得他更加心痒难耐,连公司都不想去了。
宋娆瞧他那如狼似虎的饥饿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今天是儿子生日,闺蜜也会来,她自然要在家里打理好一切,要是让这个色胚留在家里,那今天可什么事都别打算忙了。
想到这儿,宋娆连忙把这个已经眼冒绿光的饿狼推出门,连门都马上关起来了,生怕他又跑回来。
却没瞧见门外的蒋昊一直傻愣愣地盯着门,又傻傻的笑着,眼中的宠溺一览无余,要是让公司里的下属看到了,保证连眼珠子都能瞪出来。
疲惫的一天学校生活终于过去了,海明学园的学生们正三三两两地走出校园。
“喂,蒋明泽,今天不是你生日吗?走,我们今天可是准备给你办个大party的,用来当你的成人礼啊!”沈涛见蒋明泽已经收拾收拾准备走了,连忙跑过来,一个肩膀搂了过来,一副心照不宣的猥琐笑容让蒋明泽差点忍不住一拳头揍过去。
蒋明泽像是会不小心碰到什么垃圾一样的只揪了点沈涛的袖口,一脸嫌弃地把他的手扔了过去。
“我不去了,我妈让我早点回家。”
“呦呦呦,真是妈妈的乖宝宝啊,回家有什么好玩的,吃个蛋糕?还是唱个生日歌许愿啊?”一边的江辰又搂过他的肩,取笑道。
“你们他妈是不是想挨揍?”看沈涛和江辰一副贱兮兮的模样,蒋明泽终于忍不住爆了个粗口。
“哎呀,回家有什么好玩的,跟我们一起吧,今晚可是去“夜色”哦,不去可别后悔!”沈涛挤眉弄眼的一脸暧昧的神色,搞得那张还算俊美的脸完全不能直视。
说起来夜色的来历也算神秘,大家只知道这个地方好像与一些权贵有些瓜葛,但具体是谁开的,问起来谁都是一头雾水的样子。
只是这不耽误这些富二代们在里面各种玩耍,夜色的保密性做得极强,某些东西的“品质”也是极高的,这也是很多富二代选择在里面“失/身”的原因。
话还没说完,宋娆已经过来接他了。
“明泽!”她向他招了招手。
于是沈涛就有幸的看到了在学校里一向冷漠示人,被人称为冰山校草的蒋明泽瞬间变身为哈巴狗的样子。
“妈!你怎么来了?”蒋明泽小跑过去,脸上还带着让人不忍直视的傻狗笑。
“今天不是你生日嘛,妈妈准备带你吃大餐。”
“啊是妈你做的吗?我都好久没尝到你的手艺了,每次你做点东西出来都被那个臭老头抢走了,搞得我一点都没吃到,我不管,反正今天我生日,我要吃妈你做的菜!”蒋明泽搂着宋娆,一副大男孩撒娇的语气让宋娆完全不能拒绝。
“好好好,反正今天你生日,我们家宝贝儿子说什么就是什么还不行吗?”宋娆忍不住摸摸他黑亮柔顺的短发,嗯?摸起来好像家里黑背的头哦,眼睛亮晶晶的,更像它了,嗯,再摸摸,摸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