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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来讨回。”
刘毓庆是在警告其他人不要打药王典的主意,横翠山庄追云卫一出,逃到天涯海角也能被揪出来,再者她也是希望药王典已经回归药王谷的消息传出去,免得还有人来打方写意的主意。
不过刘毓庆的视线落在刘端身上,横风诀练至巅峰,也该能护得住她心爱之人的周全了。
***
刘大少这一次的突破,整整花了十多个时辰,将近一天一夜,看着方写意陪在一边不肯挪步的样子,刘毓庆也没办法,只能感叹自家这兔崽子运气倒是真好。
刘端错过了武林大会,也错过了那几位大夫现学现用半生不熟地金针过穴替金鹤山庄的庄主解毒,结果一个不小心出了点错,庄主经脉倒转内息错乱突然间狂性大发。
几位前辈合力制住了她,期间南盟主想趁人不注意公报私仇,被刘毓庆不动声色地化解了,两人心知肚明刘毓庆给她面子没有点破她也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这些人打架的地方离刘端打坐的地方太近,小笨蛋很担心她们打架的时候掌风拳劲那么些人那么强的内息影响到刘端,于是在庄主被压住的时候主动借了之前几位大夫的金针,眼疾手快刷刷刷小手抖都不带抖一下的上了庄主面部的几个大穴,将她逆转的经脉扭了回来。
不远处的叶观眉有些欣慰又有些愧疚地看着他,好半晌,终是下了山。
他如今过得很好,这也便够了。
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个孩子,究竟是当年那人生下来的孩子还是真的只是他捡回来的孤儿。
就算真是她的孩子,让他知道自己是个采草贼某次作案留下来的债,还不如什么都不要知道。
当年,她若没有一时兴起闯入药王谷干了那件事,当年的那个男子没有离谷独居以至于一个人默默地死在无人知晓的深山,他会不会,也如这般,妙手善医。
她该金盆洗手了。
刘端彻底恢复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天色还很早,武林大会为期三天,这一日的尚未开始,刘端却已经没有了继续呆着的兴致。
小笨蛋自她一醒过来,就晕乎乎地睡过去了,刘端把他背了起来,看着刘毓庆的神情让她有一种自己这个女儿一下子彻底长大了的错觉。
“娘。”
“怎么?”
“你辛苦了。”
所谓江湖,也远非一片逍遥自在的天地,即便只是短短一天,也足够她看清太多的人,而这些人,还有不少,也能被惯上她一直向往的大侠二字。
她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药王典不见了,她知道即便刘毓庆内心清楚当时有很多人就是冲着药王典去的,那些人一点不在乎是不是要伤了方写意,也许换个场合,杀了他夺书也是家常便饭,但她能做的,也只是以横翠山庄的名义,断了大部分人的念头。
也许是她想得太简单了,又也许她从一开始就不应该以为所有人都和刘毓庆一样,否则,又怎么会有南北盟的出现,又怎么会有其中的明争暗斗。若是没有横翠山庄的中立压制,若非忌惮刘毓庆,南北盟之间,说不定已经有过几次真正意义上的攻打,而不是武林大会上的比武。也许正是因为如此,虽然其他人也会别人敬称为大侠,平时仍是用某庄主某盟主来称呼,却只有刘毓庆,大家都叫她刘大侠,而不是刘庄主。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以一己之力扞一方天地,侠之一字本来简单不过,但她自问做不到与那些人周旋,她娘身上的责任,她不知道该如何去承担,那侠字背后空洞而虚伪的庄重,会扼杀她的本性,“如果当大侠是这个样子,我想,我永远都成为不了大侠。”
刘毓庆没说什么,只是轻轻拍了拍趴在刘端肩上打盹的小脑袋,她知道自己的女儿是什么性子,她从来不希望刘端失去这份自在的真实,“那也没什么不好,你本来就不是这块料。”
“娘。”刘端看着她,“我说真的,我当不了大侠,但我不会让你的心血白费。”
刘毓庆觉得刚才那一眼不像是错觉,刘端真的是长大了。
刘端在其他人出现在君威山山顶前离开了,方写意在她背上,迷迷糊糊地听到她说不当大侠,还半眯着一双睡眼惺忪的眼睛问她,“你不当大侠了?那我也不要当神医了。”过了会,他又抬了抬脑袋,“可是大侠永远和神医在一起。”
“我不是大侠你也不是神医,不过我会和小笨蛋永远在一起。”
“嗯。”他砸吧了下嘴,又睡迷糊了过去,嘴里还在含糊不清地咕哝,“刘端笨蛋永远”
刘大少听得很想一屁股拍上去。
刘毓庆看着那一道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中,听到了两人的对话,露出了一抹笑容。
***
刘端从来没有成为大侠,很多年后,大家会叫她刘庄主,却从没有人像叫她娘那样叫她刘大侠,连偶尔的敬称都没有。
但是对于横翠山庄的忌惮,却有增无减。
横翠山庄是没有人敢质疑的名门正派之首,行事作风却独树一帜,刘庄主讨厌一切虚头巴脑的门面功夫,惹火她就是被横风诀甩出去的下场,她不是什么大侠,她脾气直白,行事更是直来直去,追云卫雷厉风行,不管是南北盟,对横翠山庄都是畏大过于敬。
而要谈起对于横翠山庄的忌惮,其实和那位脑筋比刘庄主还要不会转弯的主君也有莫大的关系。不过刘庄主不转弯是属于即使看懂了你的脸色也懒得给你面子,而这位主君,就是压根就看不懂了。就是这位主君,说是不医活人,只医濒死之人,医术之高,经验之丰,便是药王谷那些行医数十载的老大夫也自叹不如。身在江湖,谁没有可能遇上个危急情况,谁又乐意去得罪一个神医。
不过主君很不喜欢别人叫他神医,他行医向来都是顺手,所以上门求医的人,很多时候,都只能扑个空。
倒是行走江湖时,偶尔能遇上一对眷侣,有运气好的重病之人,会被那个男子救回来。
“这里是铜官,你还记得吗?”方写意站在水边,扭头冲刘端直招手,又是一年春江水暖,“柳条都抽芽了。”
“鸭也肥了,鹅也肥了。”
“我就是在这里第一次见到你的。”
刘大少显然也想起了许多年前的那一幕,“救了你一次,换来个以身相许,挺划算的。”
方写意还在望着水波怔怔地回想,他又想着铜官是陶都,“我一会要去买几个陶罐,这里的陶器最好了,回去熬药,我要做点药丸呀。”
身子腾了空,耳边风声呼呼的,他被刘端包袱一样抱着掠过水踏过雪,纵过楼阁跃过屋顶,山林荒漠,哪里都走过,早就习惯了,就是有点突然,刘端落在了水中的竹筏上,她大少手一放,掀衣坐下,“来,划竹筏吧,小笨蛋。”
“可是我不会。”
“嘿,我倒是忘了,你只会狗刨水。”
“胡说,我会的多了。”方写意蹲下身,晃了晃脑袋,用手拨了拨水,“咦,竹筏走了。”
刘端的内劲浑厚,无人划桨,竹筏也顺水而下,慢慢悠悠地经过峰峦叠嶂。
刘大少把他拉到怀里坐在跟前,“会的多了?那你最会什么?”
刘端本以为他会说行医,可是方写意想了想,居然很认真地点着头道,“最会给你当夫郎。”
刘端终是难以遏制地笑出声来,山峦下的回响,久久未绝。
便如此,共携手,随性写意于江湖。
第210章 人间灶王(一)()
京城已经入了夏,城西的城门口进来,小吃街左手数过来第一家,飘着甜豆花的香味,滑腻的豆腐脑,添上了红豆沙,在冰盆里凉了半日,来上一碗,正是解暑佳品。
甜豆花的生意很不错,一上午已经卖出了两木桶,又几个客人上门来,收着碗的少年却连连摆手,“关门了,关门了,吃豆花明天赶早。”
客人不解,转头问正从后院走出来的老人,“哎,严老爹,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关门?”
“今天是十八呀。”少年收了碗,擦干净手,也不忙着收拾了,过来挽着老人的胳膊,“爷爷快走快走了,晚了就进不了风雨阁了。”
少年拉着老人渐走渐远,客人挠了挠头,自言自语道,“我倒是忘了,十八了呀,那我也得上风雨阁瞧瞧去。”
客人走得急,和她身后一人撞了个正着,客人踉跄了一下,有一只手伸出来扶住了她,“没事吧?”
“没事没事。”客人抬起头来,见到自己撞着那人,那女人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长得非常之踏实。
女人很高,但若是远远见着,没人会觉得她高,因为在宽度上,被拉了开来。
女人有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不过当脸上长满肉的时候,五官再好看,也什么都被掩去了。
女人笑得很温和,和她的人看起来一样暖和,好像身畔天生就燃着暖融融一炉火。“我刚听你说风雨阁,这是,新开的酒楼?”
“什么呀,哪里是酒楼,云公子的风雨阁你都不晓得?”
“云公子,是?”
客人很热心,不仅带着她一起前往风雨阁,还一路向她详细讲述了这位,传说中的云公子。
***
京城素来是卧虎藏龙之地,不过像是风拨云这样的男子,用那位曾经阅尽群芳的四殿下的话来说,八百年也出不了一个,要是我再年轻个十多岁
四殿下的话没能说完,她被四王君扯着耳朵拉回王府去了。
且不去说京城百姓下注赌四殿下哪天会风流旧病复发赌了二十多年赔了二十多年还是乐此不疲,四王府里那位四王君的毒舌泼辣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只能请四殿下自求多福了。
风拨云今年一十有八,方当嫁杏之期,这个名字,在三年前的恩科试上,出现在了榜首席。
陛下惜才,恕了他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