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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锴:鸡肉都不怎么好吃吧。
特别是这种清汤寡水的嗯,等等!好吃?!
这、这完全是鱼冻的口感是怎么做到的?!黎总,你是怎么把小柴鸡做得这么软、这么香、这么入口即化的?
黎未都森然一笑,让你挑食?我专治挑食。
第二天的午餐,黎总答应一定有肉。
结果,答应的肉——黎总秘制奥尔良烤鸡翅一盘。
纪锴:大骗、大骗子!
虽然烤翅看起来也油光闪烁、非常令人有食欲,但果然还是更想吃大口大口的红烧五花肉啊。
结果,烤翅超好吃。一盘扫光意犹未尽。
第三天,黎总做了一道皮滑肉嫩睡了的白斩鸡,葱酱油,秘制沙姜末的蘸料。
又是先抗拒,然后被美味彻底折服不能自拔。当然,毕竟是“小白斩鸡”,纪锴对这玩意儿心理阴影可重了,总有种一言难尽的感觉。
吃你!叨你!叨吃叨吃叨吃!
黎未都:“现在还说鸡不是肉吗?”
纪锴无言以对:“是肉,是肉!但是黎总,咳你是不是对鸡这东西有什么执念?”
再好吃也不能天天吃啊!
黎未都:“嗯,明天吃鱼。”
纪锴登时吓得整个人都不好了:“黎总,鱼、鱼我是真不行!鱼对我来说也是纯素啊!那个,还有你看你喂我饭还要挑刺也麻烦,还不如”
“清蒸鲈鱼,有利于伤口愈合。”
“”老子一天躺着就指着那一两顿好吃的过呢,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要给我吃素!
“继续拒绝是吧?你随便拒绝。”黎未都冷笑一声,说出了一句纪锴曾在某美食节目里听过的、来自米其林大厨的骄狂无比的话。
“我会让你对你以前不吃的每一种食材,产生全新的认识和爱。”
“再来一口。真好吃。怎么会这么好吃。”
传说中的松鼠鳜鱼。不仅好吃,还好看呢。而且刺也挑得干净,于是,大口吃鱼肉。
吃完满足脸:“黎总,但我还是想吃红烧肉。”
“就不给你做红烧肉。”
纪锴:“”
结果,第二天——
“秘制茶树菇萝卜红烧肉。”
呵呵,就是这么没原则。
第37章 haper37()
南美;秘鲁首都利马。
澄澈的天空总是又高又蓝;照映在瑰丽的西班牙殖民时期大教堂顶尖。朱凌记得在家时纪锴曾经说过;在地球的另一端;有两处他这一生有机会一定会去的地方。
玻利维亚的“镜子之城”,和秘鲁的“天空之城”。
曾经还有几分不屑;什么“天空之城”、“失落的神明居所”,多半只是噱头罢了。没想到纪锴读过那么多书还会上旅游营销号的当。
然而,但当剧组真的来到了被誉为“南美庞贝”的马丘比丘。
亲眼看到两座开阔山峰之间新绿环绕中的印加古迹,山峦的明亮与阴翳之间碧绿掩映的千万年前的建筑、神庙、花园、通道、梯田。被满目疮痍却无比壮观的辉煌古迹彻底震撼;朱凌久久说不出话来。
天地寰宇下;岁月失语,唯石能言。
渺小的他,在划过耳际的呼啸历风中,陡然化作一只小小蝼蚁;一只既可笑又悲哀的蝼蚁。
沉浸在灯红酒绿、让人窒息的城市;溺死在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中。
因为眼前纸醉金迷的苟且而无限膨胀,生出了乱七八糟的自私欲念。骄纵、欺骗、为所欲为,以为自己坐拥一切;最后却把唯一重要的东西给搞丢了。
简简单单的;不好么?
初心是什么?三年前没红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那时想的明明是;挣钱;写歌;等有事业、有钱了;牵着锴哥的手,背着包一起看世界。走走停停,随时回首,都能看到自家熊宝宝灿烂的微笑。
风声停止的时候,身子很冷。
朱凌垂首无言,心里空荡荡的,明明太阳光照在身上,是那么灼人的温暖。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想着,等到回去了,等很久很久以后熊宝宝终于原谅他,他有好多话想跟他说。
想告诉纪锴,在异国他乡,他遇到了好多事情、看到、听到了好多新奇的东西。他把好多故事都攒在了随身的笔记本里,想要有机会一页页返给那个人看。
秘鲁的饭菜其实很好吃,因为很难得的是以米饭为主,和中餐有一定的相似性。据说十九世纪中叶,曾有十万中国劳工乘船跨越太平洋来到这里,再加上大量的日本、西班牙移民,让当地菜系色彩斑斓地丰富上了世界各国的口味。
秘鲁的人也特别淳朴可爱,有着拉丁民族的亲切友好、热情奔放。但整个国家由于贫富差距巨大,又不禁限枪支,抢劫之类的事情也屡有发生。
特别是近些年世道不太平,极端种族主义横行。有一天好容易剧组放假,在利马市中心挤满了游客和商人的广场,朱凌就不幸撞上了恐怖分子驾车冲入人行道、拿枪胡乱扫射的可怕事件。
人群惊叫逃散,受伤的人倒在血泊中,近在眼前。
失魂落魄回到剧组,拿出手机愣了半天。最终没忍住,鼓起勇气给纪锴打了个电话,明明接通了,却被对面给毫不客气地挂掉了。
心塞、委屈、难受。
锴哥,锴哥你知不知道?当时那群歹徒离我好近,要不是被好心人拉进店里,我说不定也会受伤、说不定还会死掉。
你都不管我
这段时间我很努力,吃了好多苦,你都不在乎。
被导演狂骂,含着眼泪努力背剧本、跟在前辈屁股后面探讨学习,还熬夜读了很多书,明白了很多道理。
锴哥,我是真的改了,我会早点让你看到蜕变之后的我的。你是了解我的,到时候,相信你一定能明白我的决心。
朱凌并不知道,那天冷着脸摁掉他电话的人并不是纪锴,而是黎未都。
手机上还沾染着血迹。他的熊宝宝正躺在手术室里,生死未卜。
剧组在南美遭遇恐袭的新闻,上了国内热度话题起码一周的时间,并受到了一波又一波的粉丝的担心和祝福。
然而,一切都被纪锴完美错过。
住院躺着没事做,又呈双手残疾状态,连手机都刷不了。按说除了吃吃喝喝看看电视新闻报道,并没有任何别的事可做才是。
然而不。
因为纪锴最近发展了一项新的爱好,叫做“黎未都手的艺术欣赏”。
瞧,黎总正在剥橘子呢。窗台的阳光照着一芽又一芽晶莹的橘瓣,几近透明的修长指尖拈着,嗯,比什么鬼电视剧可赏心悦目多了!
纪锴以前,百分百不是手控。
要不是朋友圈里有个骨灰级的恋手癖左研律师整天叨叨着“手手手”的,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特别在意别人的手长得如何。
左研:“对我来说,手好看的话,那个人颜值就是满分。不是满分也是满分。”
据说,外科医生李铭心的手,就是左研心目中满分的手。
因而带得颜值也是他心目中满分的颜值。纪锴觉得这完全就没道理——拿手术刀的手是好看是诱人,但人家李医生的颜值本来也接近满分,再加上禁欲白大褂加持,呵呵,所以说来说去,果然还是脸好更重要吧?
手的萌点完全不懂啊!
最近,却突然有点开窍了。
事情的起因,是那天新来的实习护士小妹妹清早来给纪锴打吊瓶。
黎未都坐在床边,也是刚刚才给他剥完一个橘子。
静静地、眼睁睁看着经验缺缺的实习小姑娘戳了一次、两次、三次,都没成功戳进血管里。
纪锴也很无语,如果他的血管长得还不够明显,那谁的血管还能算明显?小姑娘颤巍巍准备戳第四针时,眼前忽然伸过来了一只手,把他的眼睛整个蒙住了。
清甜的橘子香味。突然之间,深埋在记忆中的一切再度历历在目。
纪锴从小到大都很少生病。
印象中,因为自己的原因上医院的次处屈指可数。
能记起来的一共就一次,大概七八岁时,不慎把长了毛准备丢掉的牛肉干吃了,大半夜的急诊挂水。
那天是姐姐全程陪着他的,护士姐姐用碘酒抹在手背准备扎针的时候,姐姐用那双带着一点平价但清甜的橘子香水味的柔软的手,轻轻蒙住了他的眼睛。
“小锴乖,不痛的哦。”
确实不痛,何况纪锴本来也没在怕的。
扎好针之后,姐姐出去打了一杯热水给他,又从随身小包里拿了一包橘子味的软糖,塞给她一颗,甜甜的。
已经过去了很多年。
那不为人知的小城经过扩城、改建,早已经找不到原来古旧又充满人情味的模样。青青杨柳种满的河堤也被填上了,红砖瓦砾的小公园也被拆除了,小时候的一切都不见踪影。
但纪锴永远不会忘记,记忆中那不大但温馨的家。一家四口相亲相爱、充满烟火气的房子里总是欢声笑语,非常幸福。
鼻子一酸,低笑了一声:“黎总,你手好凉。”
“忍着。”
第四针终于成功戳了进去,果然还是不疼。液体的冰凉涌进血中,纪锴突然想起小时候问过姐姐:“打针的时候为什么要捂住眼睛?”
“哈哈,原来小锴不怕的吗?那么勇敢啊。嘘,偷偷告诉你啊,其实姐姐超怕打针、超怕痛的,根本不敢看的呀!”
所以,纪锴瞅了一眼黎未都。
“黎总你怕打针是吗?”
黎未都其实还真的怕。并且没想过会有人不怕。
尤其是小时候,一天到晚生病、时时刻刻住院打吊针。经常孤零零坐在病床上,一直想要一个什么人,能陪着他、温柔地从身后抱着他,挡住他的眼睛再给他塞块糖果,在耳边轻声哄他别怕。
只可惜,那样的人一直都没有出现。
所以后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