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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小框框里有杂交水稻、小麦等等,还有一些瓜果。品种很多,都是改良过的。这么一看不像商城倒像游戏系统。
安墨将前一天找到的东西一股脑放进了自己的物品存放处,等着对方选择。
没过一会,那一截枯木被划了钩钩,安墨这边立刻选了杂交水稻。
'你还有桦木吗?'
除了金银花以外,还有三四种安墨叫不出来的东西被旷军买去。桦木听是有听过,不过安墨不知道长什么样。
于是——'这儿没有桦木!'
那边似乎在思考什么,沉默一会才发过来'之前和黑菌一起的就是桦木'
安墨同样沉默,且不说她根本无法从那一截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枯木追本溯源找出它原本的模样,就算找得出,纵观方圆几里处,这山上根本没有小树苗,全都是参天大树,她要如何把那树弄出来呢?
对方似乎知道安墨的烦恼一般,过一会又发来一段话'你放心,我这里的种植技术非常成熟,你取下来的植本丧失水分只要不超过75%以上,都可以和我交易'
取下来?对了,安墨记得有些植本的种植是可以截枝进行培育成苗的。这个倒是可以尝试。
第十九章 离开()
“我要出一趟远门。”
李铖说这话的时候,安墨还没从睡眠中完全清醒过来,正双眼放空无神的喝着粥,听到声音她一脸茫然。
“今晚连夜就出发。”顿了顿,李铖安抚道:“我会尽快赶回来,以后也就不会这么奔波了。”他原本的打算是带安墨回来,日后再想办法安置的,只是当时才回来便有急事,请吴氏照顾安墨时,吴氏一问,安墨便如实相告,吴氏也顺利成章的告诉了整个村里的人。
这么一来,大家看向安墨都是打了标签的,再有其他安排就不合适了。这次回来前,他会想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安墨表面淡定,内心简直处于狂喜状态:“好!”
安静许久,李铖突然开口:“上次你整的那些,能不能再给我弄些。”说着像掩饰什么一般咳了咳,似乎颇为不好意。
安墨:“。。。。。。。。。”oo
李铖提醒她:“就是上次力叔来家里喝酒的那次。”
“哦!”安墨恍然大悟,爽快点头:“要带多少。”要多少有多少。
李铖想了想,道:“能多备些就多备些吧!我想给我的同伴一些。”虽然很久没有什么大的战事,但边境处的小骚乱一直不断,他有很多队友已经十几年没回过家了。
“他们都是守护边疆之人,不需要什么山珍美味,只备一些能带着能保存能就饼就成。”上次安墨准备的李力大为喜欢,李铖倒没太喜欢,但也觉得那些豆干极入味,一点点应该就能顶好几天的菜。
听了李铖的话,安墨觉得良心上受了致命一击。
她之前问过了,商城里的有些食物还是可以吃的,只是她现在这个身体的肠胃太弱,所以才会拉肚子。就像现代,有些人怎么吃垃圾食品麻辣小吃都没事,有些人一吃就闹肚子一样。上一次李铖和李力就一点事没有。
但这次,安墨却不敢那么随意了,万一有一个吃不了的,怎么办?
想了想,安墨道:“那要大豆,咱们家都没有什么了,就是有再熬也赶不及。反正家里最近不是打了许多肉吗?我给你做些肉干怎么样。”
李铖再一次为安墨的大气惊讶,大庆休养生息保存国力几十年,平明百姓的生活也只是不穷、温饱,不需要卖儿卖女而已,要到富裕奢侈的地步,还差得远。
所以于农人而言,就是日日吃猪肉都难得,何况是他打得那些难得的野味。
李力吴氏家,除了那一窝兔子打算先养着,其他的,只留了一些都卖了。李铖家的肉却一点也没卖,因为安墨不让。
几只野鸡,安墨每天都炖很久,给乐乐和壮壮喂些汤,孩子吃不了多少,也不适合吃太多补的,剩下的,几乎全进了李铖的肚子,安墨并没有吃多少。
李铖不知道的是,相对炖鸡,她更喜欢宫爆和爆炒。
抱着这种美好的误会,李铖见一脸认真思索准本什么吃的的安墨,心里微微叹气。他此去,除了做最后的任务,还想到安墨的家乡去看看。因此,李铖对安墨有些微妙的愧疚,若是确认了,日后好好待她吧!
安墨喜欢吃肉松,当然更喜欢牛肉干,牦牛就更好了。兔子肉、獐子肉能不能做成肉干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反正她做了。
是的,没错,那只灰不溜秋的野兔完全没激起安墨的爱心,她毫不犹豫让李铖把兔子宰了剥皮,当然她是不旁观的。
家里剩下的肉其实不多,两只鹿安墨特别喜欢,不肯杀,那只羊她也想着养大了用,就只有半扇獐子和一只兔子了。
肉干这东西安墨看美食节目做过,不过事后她只尝试了做肉松,没尝试肉干,肉干不大好做,要炒很久,所以肉不多,安墨也没打算再去买肉了。
当晚,李铖果然走了。
其实有一点安墨搞不懂,似乎李铖特别喜欢连夜赶路,白天赶路会影响速度吗?难道人太多,还施展不开?!
默默吐完槽,安墨在床上滚了一圈,特别高兴。
“呀!”壮壮在一旁学安墨打滚,可滚着滚着便头脚凑一块,不像打滚,像翻跟头。
安墨一乐,抱着壮壮肉嘟嘟的小身子,乐乐也爬了过来。
李铖的离开,安墨很开心。可能是因为前世没和非亲属的男生同住一个屋檐下,可能是来这里最开的那段时间她日子过得悠闲自在,可能是她虽然穿过来了但是大量使用一些现代东西并没有太强烈的穿越感觉。
总之,对于李铖的突然回归,安墨一直不适应,而这种不适应的程度就快要到大临界点,不得不说李铖的离开,令安墨舒了口气。
这些日子安墨有些压抑,她问了旷军,事实上,旷军的世界还没发展到时空科技的地步,但是据旷军说说,他自己是遇见过拥有时空技术的卖家,只是后来找不到那个人了而已。
为什么要留在这个小村落,因为这是原身安茉嫁过的地方,因为她的户籍已经迁入过来,因为得到人家的身体就要偿还一份因果,因为这里的人还算友善,因为她有让自己可以过得舒坦的金手指。
那离开了可不可以呢?原身又怎样,她虽然怕痛,却并没祈求过再活一世,何况户籍这东西也是可以再迁的;反正在这世上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到哪里不都一样呢,既然都一样,她为何不到处走走,难得来到异界还不到这世上山山水水呢!
不离开,安墨过得有些压抑,她和这里的人完全聊不来,那些人每次都会问今天吃了什么?李铖挣钱了吗?那红线哪里买的?娘家可会来人?甚至是:我家的田少了收成,那家又生了一个看着不大好。
天知道她对这些东西一点兴趣也没有好吗?
离开要怎么离呢?!那天她不过是没交代上了趟山,吴氏都过来说她了,若是她大白天的走了,还没到村门口估计就会全村人知道。像李铖一样连夜赶路,她点亮的是商城不是武侠技能,至今买到的最危险的武器是——防狼棒!
反反复复纠结几天,在安墨打算离开前,李铖居然有事离开了,皆大欢喜。
抱着乐乐和欢欢玩闹一会,哄着他们睡了。还有这两个孩子,才半个月而已,她就对孩子割舍有些不下,两个孩子都很乖巧,想起李铖那种豪迈的放养法,安墨实在放不下心。
安墨知道,现在她离开两个孩子还只是不舍,顶多哭一哭而已,以后就难说了。必须在李铖回来前做好决定。
安墨苦笑,若是安爸知道她现在的内心活动有这么丰富,必定是欣慰的。
第二天,吴氏又过来了。昨日白天时,李铖就打了招呼的。
吴氏提着一大块肉给安墨:“来,拿着吧!知道你们家肉都没了,不拿婶子可要生气了。”
安墨顺势手下,而后把特意留下的一些肉干给了点给吴氏。
而后,安墨准备牵着乐乐和壮壮出了门,两个孩子自她来以后一只被拘着没去外边玩过呢,听说以前三丫会带他们去玩玩。
可是以安墨现在那点力气,抱着一个三岁大的孩子出门都费力,更不要说还是两个。
所以,安墨把那只小鹿牵出来了,虽然这样很张扬,可是推车什么的更张扬。准备着若是孩子走累了,就让它驮着。
梅花鹿其实不是什么很温顺的动物,可是李铖赶回来的这只小鹿很亲人,而且它的皮肤比一般的鹿颜色更鲜艳,长得极为好看。
安墨在鹿背上放了有安全栏的椅驾,小鹿拖一个小孩简直毫不费力。
相对小鹿,那只成年的鹿就比较高冷了,除了偶尔舔一舔小鹿几乎不怎么搭理人,不过看在它不怎么欺负那只小羊的份上,安墨也没亏待它。
骑鹿的人乐乐绝对是第一个,鹿行动敏捷、容易受惊,攻击力不弱,而且喜欢群居,不好驯服,抓都很不好抓。
安墨见行人对她投来奇怪的视线,撇撇嘴,少见多怪,骑鸵鸟的都有,为什么不能骑鹿,和马、驴一样,不也是四条腿吗?只不过纤细了点而已。
她此行的目的是去村长家,她打算在李铖回来之前把地的问题先解决,不然她手的种苗就快没用了。
相比村长的老婆王大娘,村长可严肃多了,不过几句话的功夫,安墨就断定,这老头比他老婆好对付。
而且,安墨之前和翠妞打过招呼了,如果村长不同意,翠妞能说服她爷爷,安墨可以给她找更特别的手链,不收钱。
“开地?”李村长打量了安墨一小会,都知道李铖是常年不在家的,若不然他当初也不会默认李铖家的地归属问题,不就是觉得不能让地荒了吗?
“你是。。。。打算自己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