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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有一样很奇异的本事,他对时间非常敏感。若是前一天某个时刻做了一件事,第二天同一时刻他总会准时提醒安墨。
因为这个,有一段时间,安墨总哄着乐乐多说些话,她很害怕孩子是因为自闭或者什么别的原因才有这样一门特长,好在乐乐看起来和普通孩子没什么区别,也没表现出异样。
壮壮早就踢着秋跑远了,原本对气球失去了热情的他,因为安墨换了一个颜色更鲜艳更好看的球,又重新燃起了踢球的兴趣。
他听到声音,懵懂的转身,才发现乐乐没跟在他身后和他一起玩了,于是壮壮蹲下身抱起秋颠颠的跑回身旁,然后把秋塞到乐乐怀里:“踢。”
壮壮似乎有点大舌头,说话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一着急,说出的话便谁也听不懂了,因此他不大爱说话。
乐乐接过球,伸手拍拍壮壮的头:“乖。”还拿胸前的围兜帕帕在壮壮脸上胡乱擦拭一番。
这番动作完全是学着安墨平日里对他的样子了。还有,学得快,也是乐乐一大特色。
安墨把球放在桌上,而后牵着两个孩子往旁走。乐乐和壮壮已经习惯李铖那么大个人时不时的出现在家里了,可是对他的兴趣却不大。
“来。”恰好,今天李铖是砍了颗新树,树上还有枝叶呢!安墨拿着一根被切下的枝桠,带着孩子往柴房去。
羊吃的草是早就堆在那里的,那是吴氏两个儿子打的,因他们家也养了羊,因此打草总会顺便替安墨多弄些,一只小羊吃不了多少,现在还有一堆呢!
难缠的是两只鹿,这两只鹿每日除了草以外,必定要吃些别的,比如蔬菜、水果、糕点之类的。
安墨觉得它们有一日能成精去。
把枝桠伸向小鹿,小鹿乖觉,凑过脑袋,闻了闻树枝,而后慢慢吃着上边的叶子。
“娘。”见小鹿吃的开心,乐乐抓着安墨的衣摆:“乐乐也喂。”
安墨磨砂两下枝桠,这树的皮格外粗糙,她还怕小孩的手会破皮,只扯了几片叶子给乐乐。
乐乐拿着叶子后,也没有不满,只努力的踮着脚,拿叶子去往小鹿嘴边凑,无奈小人儿太短,无论如何也凑不上。
‘噗’,安墨再也忍不住在一旁哈哈大笑起来。
李铖听见女孩的小声,停下手边的动作,伸头望向柴房,看见那边情形,嘴角抽搐。他发现,安墨特别喜欢捉弄人,无论是老来找她的几个小丫头,还是乐乐和壮壮,她似乎特别爱看人家吃瘪的模样。
“娘。”垫脚垫了好久,乐乐还是没有如愿以偿的喂上小鹿,娘却在一旁笑话他,乐乐觉得好委屈的。
他平时喂小鹿,都是喂常常的草和大片大片的蔬菜叶子,从未出现这样的窘况过。
安墨憋下笑:“娘抱你。”说着一把抱起小孩。
乐乐终于如愿以偿。小鹿吃下那两片叶子,还顺势舔了舔乐乐的手,乐乐痒得直笑。
李铖看到安墨拿出一块白色上边什么花纹图案也没有的帕子,给乐乐擦了脸再擦手,然后才哄着乐乐出柴房的门。
壮壮对只能在家里骑着,不能骑出去玩的小鹿没什么热情了,这孩子活泼好动,对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因此只在一旁看着,见乐乐完成喂小鹿的任务后,迫不及待拉着他走:“踢、球。”
安墨收好用过的湿纸巾,她发现湿纸巾是个神物,既能沾水又能拧干,比帕子方便,比纸巾好用,实在是居家必备之良品。
两个孩子出门便手拉着手跑开了,安墨抬头正好对上李铖看过了的视线,男子正看着她,脸上带着奇异的笑容,安墨莫名觉得,面有些热。
第二十九章 写书()
李铖一直以来都觉得安墨虽看着稚气未脱;但能把孩子照顾的很好,其他方面不在行也没什么,此刻看了她和孩子的相处,觉得自己当初真是有眼光;一眼便相中了个会照顾孩子的好媳妇。
安墨当然不知道李铖此时的想法了,她若知道一定喷他一脸口水。
此时安墨只是觉得被看得有些不自在,周遭气氛略显暧昧,‘咳’;她不好意思的撇过头;指了指柴房道:“这屋子气味好大,咱们把鹿放山上去吧!”
李铖笑了笑;继续手上的动作;如她所愿,转移话题:“快冬天了,如果放到山上;它们不知道活不活得成。”
这两只鹿进过陷进;都是受了些伤的;加上被人圈养了一段时日;也不知道放回去会不会被族群接纳。
“不是放生。”安墨解释:“咱们在山上搭个棚子;把它们拴在那。到时候,我们定时去看看它们。”
李铖调侃:“你之前想养着它们当驴使唤,现在又想把它们当看山的护院了。”
安墨撇嘴,她之前不知道,后来才领悟到野生的动物有多不好驯服,可仍然嘴硬不肯承认:“当看护怎么了?!”反正那匹成年鹿可有个性了。
李铖无奈应了,他也觉得家里多了那些个牲口气味大的很,偏偏他和安墨都不大会打理,本来早想处理掉的,安墨又不让,这么看,让它们住山上去也好。
“那成。”李铖道:“过两天我去山上搭个棚子。”
这样,建新房这些事也能往后缓缓了,不会再揪着不放了吧!
安墨显然不知道李铖这一番心思,只是转移话题后,好歹自在了些,感觉周遭气息氛围不那么奇怪,她问:“费工夫吗?!”
“没事。”李铖头也不抬:“就随意搭个棚,盖上些稻草,能遮点雨挡些风就够了,它们本就是野生的,不用太娇气。”
“哦!”安墨应了。反正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提养这些大型生物的事了,宠物首选,还是猫猫狗狗好。解决一桩心事,她便又坐回院子里那张长凳上坐着。
也不是安墨喜欢待在屋外,实在是卧室里光线太暗,而且拢共就一个窗口,还是对着院子前边的方向,压根进不了几缕阳光,再者这屋子毕竟是土砖砌的,很容易就受潮了,老待在屋里也不好。若是她自己的房子,她早装上电灯了,可惜不是。
安墨拿了一叠纸在写字,原身安茉虽然是个不大懂人情世故的小姑娘,但是这小姑娘读书确实是好,书背的快,解释一听就明白了,偶尔来了灵感还能作上首诗,好几次那位秀才爹都可惜过,女儿不是儿子,不然准能中举。不说别的,至少把那后娘生的儿子比到尘埃里去了。
安墨继承原身记忆的时候,属于翻书式继承并非植入式,也就是说,她只是浏览了一遍安茉的人生,并没有切身体验里边的人物感情等等,但奇怪的是,安茉读过的书却扎扎实实印在了安墨脑子里。
虽然有些书太生涩意思可能不明白,但是前世是标准理科生的安墨,现在能背好多古文,这也算是挣了吧!
这个时代的书卖的很贵,而且和现代工艺品一样,明明已经出了印刷术,而且印刷出版的书每个字大小一致,手工抄写,毕竟是人力而为,偏偏手工抄写的书却比印刷出的书卖的价格更高,而且高出好些倍。
安墨不知道此时文人风气这回事,敢抄书去卖的,那手字必定是拿得出手的,因此手抄本要么是抄书的人有名,要么是被有名的人发现抄那本书的有文采,而且,其实有事没事,成天抄书只为了卖钱的人,其实也不多。
安墨不太懂这事,但鉴于商城中并没有古代文言文的书籍卖,如果要买必须得定制,定制的价格又很高昂,安墨决定花上些功夫自己写一套书出来。
反正离孩子上学启蒙,还有一段时日,够她写出好些书了,也能省一笔花销。别人她不管,可乐乐和壮壮好歹是她带出来的,她一个重点本科出生技术型人才,怎么也不能让孩子成为文盲。
另一个原因是,实在太无聊了好吗?!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看到大妈们,她们手里都有各式各样的活计在,不是在做衣服就是在打络子,不是在编篮筐就是在整草绳,以前安墨还觉得大家太勤快,现在看来,没事干无聊也是一个原因。
同理,没有漫画的安墨就和没有泡沫剧的妇人一样,懒散了好几个月后,终于坐不住了。
她买了纸笔开启了写书生涯。安墨也不定死了自己每天一定要写多少,多久就要完成,纯粹用来修身养性打发时间了。
这个朝代历史来源,原身安茉没关注过,因此安墨也不大清楚,但从安茉的记忆中得知,安墨知道这里幼儿启蒙的书是千字文和幼学琼林,至于后世大家都知道的百家姓和三字经这里却没有,而传承千年孔老夫子的论语依然是书生必读考生必背的。
从这里可以猜测,这世界也许春秋时期和前世世界有着差不多的历史,宋以后或者就改变了。
安墨先写的就是千字文,原本她觉得已经买了几本的幼儿学习卡片,千字文就不需要了,她之前以为千字文纯粹是认识字的书。后来翻看了一些记忆,安墨才发现千字文是本很有意思的书。
千字文是由一千个不重复的汉子编排而成,可是里面内容却衔接成了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其中一句‘云腾致雨,露结为霜’,基本一看就明白意思。
可每每秋收、打猎、大型活动前,这里人们仍会杀个鸡、祭个祖、算个日子等等。这村里是有村塾的,连着几个村的农家汉子不见得能出口成章,却多多少少认识些字,这里的人并非普遍是文盲。
其妙的,是千字文中已经涵盖了各式各样的知识理论,但是一旦连续几月不下雨,似乎大家首先想到的仍是是否触怒了神灵先祖等等理由。
这些暂且不提,总之安墨回忆了以后,推翻了先写幼学琼林的打算,先从千字文开始。
安墨手中的纸笔是在李铖回来前就买好了的,她买的是有底纹和图案的那种纸张,给乐乐选得是有可爱兔子萌系纸张,给壮壮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