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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香都是那么逼真,一只恐龙从丛林里奔跑而过,猛犸象甩了甩鼻子,在河边汲水喝。
“太玄幻了。”明薇按照地球上的习俗,将由明大海带领进入教堂,她挽着父亲的手臂,面对这样的场景,震撼到无法言说。
更科幻的还在后面,在宾客席上坐着的有同样来自白色星球的人,他们看起来和地球人没有什么区别,还有些座位上的“人”非常小,他们大概是不愿意以真面目示人,罩着一片黑纱,还有些座位上干脆只漂浮着一团团颜色的光团,明大海低声告诉她:“那些生命已经完全摆脱了肉体的桎梏,自由自在,只留下思想存在,永世不朽。”
明薇倒吸一口冷气,除此之外,还有一根超级大的钢铁柱子,听说那是一条腿,因为身体太过庞大,她甚至无法看见他的模样。
空中悬浮着各式各样的透明屏幕,有些人无法赶来玫瑰星云,便用超出人类想象的科技来见证这一幕的诞生。
让明薇高兴的是,沈思也在,她趴在屏幕前,身后站着奇恩,看来她是在未来医院得到的帮助。
明薇还没来得及和她打招呼,音乐就响了起来,居然是耳熟能详的结婚进行曲,明薇挽着明大海的胳膊,钻过花朵拼凑的拱门,一只霸王龙从她背后跑了过去,居然还很人性化地扭头看了看他们。
绿草如茵,落英缤纷,明大海双眼微湿,将明薇交到顾朗手上,他知道什么都不用说,因为顾朗全都明白。
从很多年前起,他就一直在承担着照顾她的责任,从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以后还是这样。
呵,洁白如玉的一双小儿女,终于也长大成人,彼此相爱,时间过得何等之快,对于地球人来说,能有几个二十年呢。
最青春最美好的岁月已经过去了,未来可能还会有磨难,但是不必害怕,因为已经有人愿意结伴同行,无论风雨。
二十年的青梅竹马,最终成了一场佳话。
顾朗亲吻明薇面颊的时候,四周突然响起震耳欲聋的掌声,这一次的宾客与他们想象中的截然不同,可以这些来客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了他们的祝贺。
有绚丽的光团在他们身边变换颜色,像是泡沫一样的飘来飘去,这个泡沫星球的人据说就是长成这样。
他们交换了戒指,那虽然不是钻石,却号称是宇宙中最稳定的元素,从宇宙诞生起便存在,哪怕一个星球消失,它们也还会在。
就算是有一天,地球消失了,银河系也不见了,连宇宙都消亡破灭,至少它曾经见证过这一段短暂但是绚丽的爱情。
属于地球人的爱情。
白云仙咬着嘴唇,已经泪落如雨,像每一个地球母亲一样失态,明大海把她抱在怀里,轻拍她的背,无言安慰。
顾朗执着明薇的手,凑到唇边吻一吻,明薇忍不住要笑,眉眼弯弯,笑意盎然,她搂着他的腰,与他紧紧相拥:“你可不能再后悔了。”
“我永远都不会后悔。”他低声回答。
明薇抿了抿唇,唇角翘起,扬起面孔,亲吻他,他们浅浅吻着,气息相容,只觉得心平如镜,就好像心已经找到港湾,从此再也不会漂泊了。
真好,从今往后,天涯海角,有你,江湖险恶,还有你,天大地大,宇宙无穷,还是有你,有你。
第99章()
再次回到地球上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春去秋来,地球经历一个新的轮回,在地球上的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在他们身边,实际上隐藏着许许多多外来的朋友们。
他们伪装高明,有些低调,有些高调,你分不清他们与我们的区别,只是在某些特殊的时候,他们也会露出一些马脚,有好奇心的人,善于观察的人,也许就可以顺藤摸瓜找出些许蛛丝马迹。
往往传奇的故事,都是这么开始的。之所以普通人很普通,也许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好奇心和行动力罢了。
明薇和顾朗手挽着手走在街头,阳光明媚,天气正好,明薇伸了个懒腰:“虽然地球有着种种的缺点,但是一段时间不在,还怪想的。”
“月是故乡明,星球当然还是自己居住的好。”顾朗搂着她的腰,轻轻一带,把她搂进怀里亲吻。
明薇咬了他一口,做了个鬼脸:“有人来了。”
“什么?”顾朗环顾四周,他们是直接从玫瑰星云回到的地球,降落在人迹罕至的雪山上,这里怎么会有人呢。
明薇看着他狡黠地微笑。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顾朗听见直升机的声音,两个高挑的人矫健地从直升机上下来,仿佛起了争执。
顾朗诧异地挑了挑眉:“你们两个怎么会一起来?”
一身皮衣的凌岚抢先开口:“发生了一件极为古怪的事情,非常古怪,不可思议,简直无法想象。”
唐黎打断了她:“行了凌小姐,你能别和我来抢吗?我警告过你,再妨碍我的话,我可就对你不客气了。”
“我奉命行事,你若有不服,尽管采取外交手段好了。”凌岚驳斥他,“我也不少怕了你。”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你这样的女人,实在不讨人喜欢!”
“我又何必要你喜欢?”
顾朗无视了他们的争执,问明薇:“你怎么知道他们会来?”
“咦,对啊,”明薇笑盈盈反问,“我怎么会知道呢。”
顾朗看了看她,突然明白过来,想必是明薇从云仙那里知道了不少有意思的事情呢,他捏了捏她的鼻尖:“你呀。”
明薇扮了个鬼脸:“我要逆袭了,你信不信?”
“信,我当然信。”顾朗无奈地摇了摇头。
凌岚和唐黎争了半天,两个人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先和我走,听我先说。”
“我一般不和女人计较,但是你除外。”
唔,不管怎么样,新的故事又开始了,不是吗?
冒险刺激的故事永远在继续,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被隐藏的秘密,只要有足够的好奇心,就会有所发现。
只是这一次就到此为止吧,我们要过一段时间再来记录了。
青梅竹马的故事,你们还喜欢吗?
第100章()
沈思看起来和普通的在读大学生没什么区别,宅,不爱运动,喜欢吃垃圾食品,每天对着电脑手机平板电脑,数码产品从不离手,爱翘课,期末考试成绩平平计算机系的每一个学生,都不会对她有什么特别的印象。
系里也有不少厉害的学生,比如说某位被学弟学妹们崇拜的学长,据说超级厉害,长得又帅又有钱。
他挺喜欢沈思的,也许是因为在人群中,所有人都看着他的时候,她没有,这就叫抖m体质,很多高富帅都有这种毛病,就喜欢挑战不理自己的女生。
对于沈思来说,身边有个真土豪女神的明大小姐当闺蜜,什么炫富行为都弱爆了好吗?
而且她也很有钱啊,虽然这些钱都来路不正就对了,反正黑吃黑嘛,还不如给她买硬件。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最开始那么捉襟见肘了,但是沈思还是不可避免地想要给永恒最好的硬件设施,当然,再好的硬件,也抵不过人类的身体。
永恒现在经过几次升级以后,已经可以潜伏在互联网的任何一个地方,也就是哪怕凌岚找到了他,把硬件全部砸毁,只要互联网还在,他可以到达任何一个地方。
没有一台电脑可以抵挡得住他的入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虚拟世界之神。
此刻,二次元的卡密萨马正在以短信方式狂轰乱炸——因为沈思按了静音,关闭了无限,虽然他可以自动激活但是他不敢啊——“思思吃饭了吃饭吃饭了!”
沈思跟着下课的大部队一起朝食堂挤去,食堂的四个摄像头尽忠职守。
“荤素搭配荤素搭配吃鱼肉要么牛肉不要吃炸鸡腿啊啊那个对身体不好!”沈思瞄完这一条短信,把手机关机了,打了一份炸鸡腿要了一瓶可乐。
坐到座位上的时候手机已经重新开机了:“思思你不要不理我!”
发颜文字是怎么回事,当初那么高冷温柔亲切的网友去哪里了!谁能告诉她这个婆妈啰嗦的电脑是怎么回事啊!
“思思我错了”
“可乐太冰了对你身体不好”
“根据计算你的大姨妈马上就要来了”
“思思”
沈思长长叹了口气,无奈地把可乐推开,开始喝热汤。
从小就失去父母关爱的她当然渴望有人关怀,可是这么罗里吧嗦的实在是很毁形象好吗?
“学妹。”某位学长端着饭菜施施然想要坐下。
沈思一脚踩在对面的椅子上,埋头吃饭,不欢迎之意溢于言表,永恒大惊失色:“思思,你穿的是裙子快把腿放下你要走光了!”
她终于忍无可忍,把手机往地上一摔,一脚踩了下去。
学长惊呆了,瞄了瞄地上碎成渣渣的手机,没看错的话这好像是刚刚出的苹果吧,一个肾呢!说踩就踩?太屌了吧他顿时对这个每天只穿棉背心和短裤的女孩改观。
沈思无比淡定,她平均几个月就要换一个手机,理由雷同,被气惨了就拿可怜的手机出气。
晚上永恒可怜兮兮地问她:“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没有。”她关了灯,把脑袋搁在枕头里准备睡觉。
永恒没说话。
第二天早晨他没有叫她起床,沈思觉得奇怪,喊了两声,居然没有反应,她慌了,连忙打开电脑,一切都运行正常,可是他居然那么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半个小时后,明薇不情愿地被她从被窝里拖了出来,冲她一个劲儿翻白眼:“我和阿朗在度蜜月啊,你有没有良心?”
“度蜜月?拜托,距离你们结婚已经过去一年了你还度蜜月?”沈思羡慕嫉妒恨,“你这是存心刺激我吧?”
“没。”明薇连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