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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敏爱极了这个事事不争不抢为他人着想的孩子,她常常觉得,就应该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都堆到卿卿手上,这样才不会委屈了她的宝贝女儿。
以往沈临会考虑些许,最终还是答应妻子的要求。但今时今日则不同,冷静稳重的沈临无法忍受一个鸠占鹊巢的存在,即便只是一个可能,他也必须调查清楚!
这样想着,沈临只是温和地笑了笑,朝正要出门的娇妻爱女挥了挥手。
“嘟嘟嘟嘟嘟嘟”手机短信过了来。
沈临怀着沉重的心情翻开,那是一条彩信,一共传了几张图片。
沈临颤抖着手指一一点开来,点到最关键那张的时候,这个在商界以杀伐决断着称的男人,眼前一黑,只感天旋地转
半个月后,沈临踏上了宁城地界,他的私家侦探查到了当年那个徐老太的确切信息。
徐老太不姓徐,这是她夫家的姓。
当年身份证上的登记是g省宁州市宁城县老槐村。
与如今沈家所在的南城市不同,宁城只是一个普通落后的十八线县城。
待十分确认了信息之后,沈临假意借出差为借口,踏上了寻找真正女儿的道路。
他为人谨慎,害怕当年所谓是家族里的阴谋,所以异常小心、不留痕迹。
沈临从飞机到汽车再到火车,几经周转,才到了宁城。
宁城是进入老槐村的必经之路,不过经过考察,老槐村属于封闭的老村庄,任何风吹草动都很容易传遍乡里。
由此,沈临决定在宁城当地找一个向导,以向导亲戚的身份进入老槐村。
到了宁城之后,沈临滞留了一天,找到了当地的中介所。
在他填表的时候,一个半大小伙瞄到了信息,朝他搭讪,“叔,要去老槐村啊,找俺啊,俺姑姑就是那里的人。”
沈临不理他,一路填完表,交给了经理。
大约过了三十分钟,经理领过来一个不大的女孩,少女鹅蛋脸远山眉,鼻梁挺翘好看,她见了男人就笑,殷勤地鞠了两躬,“您好,我老槐村当地人。”
女孩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浅浅笑纹,出落得美得有点过头了。
莫名地,沈临觉得这个女孩值得信任。
很快,他向中介公司缴了钱,请女孩借一步说话。
女孩一路上为了活跃气氛,讲了一些她在宁城做兼职的事情,比如说给网络游戏做地推、给网吧送饭、去兽医院打杂等等。
沈临请女孩到当地唯一的一家西餐厅喝咖啡,女孩显得受宠若惊,她说她从来没喝过咖啡。
“我十二岁小学毕业就出来了,去闵州,叔叔知道闵州吗?”女孩在桌子上写了“min州”两个字。
沈临居然发现自己不认识汉字了,他多看了两遍,安慰自己,可能女孩文化程度不高,写错了字吧。
“那里我曾经去过,有很多外来打工者。”沈临道。
女孩似乎很喜欢这个气质非凡的大叔,她兴奋地点点头,继续自己的话题。
她一开始去闵州,颇吃了一番苦,先是做洗头工,后来给人做按摩,再是什么卖碟、端盘子、修伞什么都做过。
“今年没挣到钱,我偷听到爸妈准备把我卖到邻村鳏夫那里,才连夜逃出来的。”说到最后,女孩苦涩地眨眨眼睛,她紧张地搓了搓手,“叔叔,我都把自己的经历讲清楚了,你总该相信我了吧。”
这一个月来,沈临在自己至亲身上栽了大跟头,他越发谨慎起来,遂要求女孩讲一段自身经历来证明身份的可靠性。
听女孩毫不作伪地款款道来,男人终于放下心来。
“你的名字。”沈临问。
“徐兰兰。”女孩道。
沈临心上猛地一突,他忽然意识到一个不可能的可能。这个商界叱咤风云的男人不明缘由地害怕起来,方才女孩所讲的经历在外人看来只是唏嘘,但如果它真的发生在自己
沈临摇了摇头,努力使自己冷静下来。
“叔叔,你没事吧?”女孩关心地探下头。
“叔叔问你几个问题”沈临都不知道,自己的声音是怎么发出来的。
“你爸爸叫什么?”
“徐家通。”
“奶奶呢?”
“曾爱华。”
沈临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心脏的跳动,他看着女孩,一刻不停地看着她,“你你多大。”
“十五岁零六个月。”女孩摸出自己的身份证,“这张是假的,我在闵州的时候托人办的。”
接下来,他知道,他必须带着这个只能说是有一面之缘的女孩,去做亲子鉴定。
上苍啊,拜托,千万不要这么巧
“叔叔,叔叔,你怎么了?”女孩从包包里手忙脚乱地抽出纸巾,递给眼前的男人。
铁血铮铮的男儿,他犹记得上一次双眼浸满眼泪,是女儿出生的时候。
她的小脚丫,她的三撮毛,她咯咯单纯的笑。
她本该是,世上最幸福的公主。
第52章 抱错千金(六)()
“新同学。”教导主任在前面带队,“本来按照规定,要对你进行一次摸底考才能分班。”
“正好你一来就碰到月考,咱们也不用专门出题了,就跟考生了一起考吧。”
随行的老师不由分说塞了一个考试袋给吴真,里面装着考试必备的:
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圆规、直尺。
“去吧!”教导主任比了个加油的手势,把她推入了其中一间考室。
此时考生们都已经坐定了,吴真还没有校服,就穿了一件当季名牌连衣裙,中间微微收腰,在灰头土脸的学生面前,当之无愧地脱颖而出了。
所以当她进教室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不一而同地看向了她。
黑色及肩的浓发,淡淡远山眉,坚翘可爱的鼻梁,古灵精怪的杏眼,唇不笑自勾,一笑勾魂夺魄。
她的身材发育得极好,腰间缎带很好勾勒出饱满胸部、纤细腰肢,两条的小腿蹬着一双小皮鞋,笔直笔直的。
他们南城一中的校花名叫卢倩倩,除了名的妖艳贱货,但谁也不能否认,长得是真漂亮。
与校花相对应的,每一个一中生心里面还有个国民小女神,那就是沈卿卿。
家世优异,成绩第一,人又娇娇弱弱惹人保护。
学生时代,最受欢迎的永远不是长相浓艳的女生,而是沈卿卿这种,清纯可人,成绩优秀,让人可望不可即的女神。
然而吴真跟这两种情况都不一样,她有点有点漂亮得过头了。
她的长相既不浓艳,又不过分清纯,而是少有的明媚。
那种属于少女独有的明媚,如同灼灼盛开的桃花,一如她今日所着的印花长裙,美得那样耀眼。
她一进来,教室里便骚动了。
男生们一阵“哇——”地感叹声,荷尔蒙躁动得满屋狂溢。
吴真当然知道徐兰兰这具身体有多美,只是比第一世她自己还差点,但在这个世界,已经足够用了。
之前打工小妹的时候打扮得灰头土脸,认了金主粑粑之后,吴真装束摇身一变,整个人的气质也要提上来几分。
她一扫教室,所有人都在用那样赞叹的目光盯着她看。
只有一个人
她的目光渐渐凝聚到最后一排的高个子少年身上,少年既不看她,又不看试卷,支颐瞧着窗外,侧颜深刻,目光懒散。
这张脸与十几年之后有所不同,那时已具有了上位者的威严,这时青涩桀骜,眉宇间有些对同龄人大惊小怪的不耐烦。
但就是这个人化成了灰,吴真也能把他扒出来。
那三个字,印在徐兰兰的血液里,爱比死更为浓烈。
崔明夷。
吴真一步一步走过去,顺势做到了靠窗边的空位上。
很快,试卷发了下来,第一场,考语文。
说到考试,吴真头都是大的。
她自己本来就是个学渣不说,徐兰兰更是只读了小学就出来打工。
她们乡村小学的教学质量大家有目共睹,六个年级一个班,数学真的是体育老师教的。这样徐家还能出徐猴子和徐花花两个初中生,真的已经不容易了。
吴真脱离校园这么多年了,如今一下子跳级到南城市最好的重点中学读高一,压力简直比攻略一万个崔明夷还大。
她咬了咬牙,从笔袋里拿出签字笔,开始看第一道题。
看着看着,吴真的眼睛从黯淡渐渐亮了起来。
“菊苣!”识海里,吴真的声音夹杂了几分难以置信的喜悦。
“这道选择题我看得懂,下一道我也看得懂!天啦,我这辈子没看懂过这么多题!”吴真喜极而泣,出乎意料地,徐兰兰的学商比她本人高太多了。
事实上,徐兰兰在打工的三年里也一度不想放弃学习,曾经买了初中课本,一个人下班后自学。
只是单纯的体力劳动者的自由时间实在太少了,到后来把自己搞得身心俱疲,她只有放弃了自己所爱的学习。
真是遗憾啊
不过此时的吴真却徜徉在题海里,整个人恨不得翩翩起舞。
她几辈子都没巴望过成为学霸,难道这一世,要成全她这个心愿了吗?
学霸一个在她内心蠢蠢欲动了几十年的梦想。
“emmm阿真”橘很不好意思地开口。
“嗯?”
“你忘了填学号和名字。”橘提醒。
“哦哦”她沉浸在做学霸的幻想中不可自拔,竟然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
于是抄起笔,珍重以汉字,写下了她如今的名字。
被沈临爸爸带回的一个多星期以来,除了造身份、办学籍、置办生活用品以外,沈临爸爸还专门请了一个习字老师,教她写字。
这也是有原因的。
记得当时男人带她去亲子鉴定中心做检查,最后签字的时候,她刷刷几笔,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