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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过去了,陈法拉觉得自己的眼皮有些疲倦,她准备做些什么,于是她叫空乘送来了一杯橙汁,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粉红色的笔记本,拔出插在笔记本旁的钢笔,一本正经的写了起来。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我想,如果我要跟他说话,这一句肯定会成为我的开场白。”
写下了第一句后,陈法拉又用钢笔将后面的全部涂掉了。接着写道:“他很安静,他没有找我搭讪,也许他喜欢欧美女孩,也许他对瑞切尔的感情是真的。”
瞥了眼依旧看着窗外发呆的先森,陈法拉咬了咬笔杆,继续写了起来:“我希望能够给他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因为我想做一个真正的演员,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现实,我讨厌这样子的自己。我认识很多闺蜜都会为了一个角色而进行灰色交易,我从来不敢看不起她们。因为我知道,我面临这种选择时有可能也会妥协。我马上就要回到香港,我希望自己能够妥协给一个并不让我讨厌的人。感谢上帝让我在今天遇到了他,这是我的机会,我不希望错过。”
写完最后一句话,陈法拉将笔记本收了起来,她已经想好了自己接下来要做的每一步计划。
从洛杉矶到香港需要飞十四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里,陈法拉甚至没有和身边的先森打个招呼。她很清楚,在飞机上认识的人通常下了飞机就不会再有交集,就像旅途中的一个小插曲,除非能有一些特殊的回忆。否则不会有人刻意去记住一个同乘的陌生人。
这一刻,陈法拉甚至盼望起能有恐怖分子劫机或者飞机遭遇某种突发情况,然而,直到飞机抵达香港。也没能发生这种意外,很多时候,生活就是这样平静的不如人意。
抵达香港后。陈法拉跟在先森的身后走下飞机,然后悄悄的跟随着这个独自拖着行李箱的男人走进了一家酒店,她的跟踪技术并不是很好,但有些疲倦的先森也没能察觉到她的存在。
到了酒店,先森就径直走进了房间里,陈法拉也开了一间房,她想睡一觉,可又担心自己睡着后会错失这个机会,所以她不敢闭眼,她就在酒店大堂内的沙发上坐着,一会儿看看杂志,一会儿拿出笔记本电脑将自己在飞机上写的东西打进了博客里,她的博客有很多朋友关注着,其中就有一些娱乐小报的记者。
一个不被媒体知道的导演是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好处的,她将先森来到香港的消息发了出去,但是没有透露其所在的住所,她相信,凭自己那些狗仔朋友敏锐的发现力,明天的头版头条一定会是这个男人。
博客的浏览量不一会儿就有了几百多,有人留言问先森的住所,陈法拉笑了笑,这可是自己的机会,她不是一个善于将机会分享出去的女人。
先森在酒店的房间里睡了十多个小时,陈法拉在大堂内坐了十多个小时,酒店的服务员几度过来给了她善意的提醒,但陈法拉不敢离开,她一直觉得自己不够幸运,她害怕就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先森也会离开酒店,她是一个很固执的人,她知道自己不够聪明,所以固执,是她唯一能够达到目的的一种方法。
次日凌晨,陈法拉的固执让她终于等来了机会。
先森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因为害怕这个男人会认出自己,趁着他和酒店前台说话的时间,陈法拉去卫生间将自己的左脸用黑色的化妆笔涂了一块黑斑,然后放下一边的头发,遮住了这半边的脸,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模样,陈法拉笑了,她觉得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了。
就这样,她跟着先森一路走到夜市,跟着他一家店铺到一家店铺的逛着,直到走到这条路的尽头,她才开口说出了第一句话:“你是一个奇怪的人。”
先森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当他突然听见这样一句话时些微的有些错愕,回过头,只一眼,他便认出了说话的这个女孩。作为一名导演,他的观察力是很可怕的,他有些讶异,因为这个女孩不是别人,而是跟自己同样坐了十多个小时飞机,坐在自己身边没说一句话的乘客。
他不知道这个女孩在玩什么,只是觉得有些有趣,他决定配合一下这个女孩,于是便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起话来,直到他看见女孩左边脸上的黑斑,他突然间清楚了这个女孩的目的,黑斑是化妆笔勾出来的,这样的化妆手法很娴熟,但也能看出来很匆忙。眼前的这个女孩年纪并不大,除了很小便混迹娱乐圈之外,先森想不出这个女孩还会是什么职业。
如果眼前的女孩是娱乐圈里的人,那么一切都好理解了,她认出了自己,然后想办法认识自己,她或许以为自己是来亚洲拍电影的,所以希望得到一个机会,于是便想了这么一出来加深自己对她的印象。
虽然有些心机,不过先森并不觉得讨厌,至少在他点到为止的时候,这个女孩就很坦率的说出了自己的目的,他喜欢和聪明的演员合作,所以如果有可能,他很愿意给这些聪明的演员一些机会。(。。)
第一百三十七:给你一个机会()
ps: 《大导演》每天更新一章,时间定在下午五点,因为靠这本书目前的订阅,瓜子肯定是没有办法维持生计的,所以只能另开一本新书,新书名叫《极客》,作者名会换一个新的,十五号开更,每天两章。因为这本《大导演》不需要考虑成绩,所以瓜子写的会更随心一点,不会为了商业目的刻意的去制造所谓的爽点从而打乱整本书的布局。新书是关于互联网行业的,应该不会让你们失望,希望感兴趣的朋友到时候能去多多支持。
这本书断更了几乎快两年了,重新更新后还有朋友能够支持,说实话让瓜子很感动,多余的话瓜子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说声谢谢,最后,《大导演》不会太监的,当初只是离开了一段时间而已。
香港的电影正呈现着一种急速衰败的趋势,先森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去拯救香港的电影市场,这是该区域社会环境所导致的不可逆因素,不是几个电影人就能改变的。
这一次来香港,先森并没有任何的工作计划,他只是想过来看一看,和所有来港旅游的客人一样,看看这座中西融汇的多元化城市。
从夜市回来后,先森回到了自己所在的房间,可他却早已没有了睡意,收拾了一下随身携带的东西,拉起行李箱便走出了酒店房间。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会去什么地方,他也没有去想,旅途的意义对他来说就在于走一步看一步。
“所以我说你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刚刚顺着楼梯走到酒店大厅,从一旁便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先森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转过身子,摆出一副笑容可掬的模样说道:“啧啧啧,你不仅聪明。而且还真是够固执的。”
没错,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陈法拉,这个女孩似乎已经预料到先森会连夜离开,早就梳妆打扮干净后翘着腿坐在大厅里等着了。
“书里说天才都是有怪癖的,喜欢不按常理出牌,我只是想看看书里说的到底正不正确。”
陈法拉站起身子,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皮包,昂首挺胸的踩着模特步走到了先森身边,然后抬起头眨了眨眼睛道:“事实证明。多看书果然是有好处的。”
“难道你就不担心现在的这种行为会让我产生厌恶?作为一个小肚鸡肠的男人,挑衅我可没什么好处的。”
先森努力的想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僵硬一点,可眼前这个女孩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依旧笑眯眯的盯着自己,还时不时的嘟着嘴,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说实话,先森很好奇这个女孩的自信究竟来自于哪一点,和贝拉。玛索那种与生俱来的骄傲不同,他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这个女孩始终在掩饰着心中的紧张感。
“你是一个好人。”
陈法拉几乎没做任何思考就吐出了一句话。这短短的六个字让先森一时间有些语塞,刚来香港第一天就被一个女孩发了好人卡,这种感觉实在是有些奇妙。
“我,我是说你是一个情绪很好的人。你不像我认识的那些导演,你更像一个文艺工作者。”
看出了先森似乎并不喜欢好人这个词,陈法拉赶紧解释了起来,一边说还一边用手不断的在空中比划着。
“文艺工作者?”
先森笑着从前台手里收好了自己的证件。然后拖着行李箱一边朝外走一边说道:“你知道吗,我拍了三部电影和一部电视剧,全都是商业片。美国一些记者说我是最年轻的电影商人,现在你又说我是文艺工作者,你觉得你们俩谁是对的”
看见先森往外走,陈法拉立刻踩着高跟鞋哒哒哒的跟了上去。
“我觉得电影是一门艺术,将艺术品商业化是为了体现它的价值,所以你是一个文艺工作者,与你的电影卖不卖座没有关系。”
陈法拉的话很讨巧,先森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盯着女孩的眼睛好一会儿后才说道:“ok,我承认你说的话让我很舒服,因为你是一个聪明人,所以我要跟你说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一次来香港我是以游客的身份来的,并没有拍电影的计划。”
说完,先森转身走出了酒店。
本以为听到这句话后陈法拉会失落的离开,但是先森显然低估了女孩的固执程度,仅仅只是一秒钟的停顿,这个女孩又像个牛皮糖一样的跟在了他身后。
“你能不能不要总想着赶我走,没错,我是希望能从你那里得到一个机会,但我不是要你施舍我,我想认识你,想了解你,是因为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获得争取一个角色的基本条件。”
陈法拉就像背台词一般一口气说完了这段话,然而先森却仿佛没有听到一般,依旧自顾自的往前走着。
“我是香港人,我觉得你需要一个向导。”
眼看先森就要走到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