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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记忆是一杯陈年老酒()
一个有能力进《黑衣人》和《精灵鼠小弟》两部经典电影摄影师团队的人,他的摄影技术肯定是不用多说的,再加上布伦特这种对于摄影的极致追求,更是让先森觉得动心,只有做到极致才能做出最好,这是先森信奉的人生哲学。
他那还未开拍的电影缺少摄影师,不对,应该说是缺少一个他能认可,并且有能力挑起整部影片的摄影师。而眼前的布伦特,似乎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布伦特,不知道你对于电影还有有兴趣?”
拿定了注意,先森决定循循善诱,一步步的将布伦特给弄进自己的团队。
“兴趣?当然,拍电影是对摄影师最大的认可。”
布伦特没有丝毫犹豫便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他对电影当然有兴趣,只是胶卷杀手的名声在好莱坞也算是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所以几乎没有哪个剧组愿意请他,他已经整整一年没有接到和电影相关的工作了。
看到布伦特的回答很是坚定,先森便觉得有戏,于是继续道:“布伦特,是这样的,我有一部电影,目前还没开机,但我希望能让你来做电影的摄影师,就是工资有点低。”
听到先森说出这句话,坐在一旁的莱昂纳多一下子将刚喝进嘴里的水给喷了出来,他可是听说过摄影师布伦特的传说,据说这家伙能把一亿英尺的胶卷全部用完,能把一部电影的风格完全扭曲,在很多人眼里,这家伙简直就是导演的克星,演员的苦主,摄影界的败类,电影业的毒瘤。
所以当听到先森要把布伦特带进自己的电影团队时,莱昂纳多坐不住了,他朝先森使了个眼色,准备等布伦特思考的时候就和先森去外面交流一下,有些话当着对方的面可不好说。
“好啊,拍电影?没问题!管饱饭就可以。”
听到这句话,莱昂纳多彻底绝望了,他没想到布伦特会回答的这么快,这么肯定,这么坚决,居然没有丝毫犹豫。这也让莱昂纳多连提醒先森的机会都没有了。摇了摇头,莱昂纳多给了先森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哈哈,爽快,布伦特,欢迎你的加盟。”
先森本来还有一点点诱导布伦特的准备,比如剧本演员之类的,但没想到现在都用不上了,于是兴奋的指着莱昂纳多介绍道:“这位是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他将是这部电影的男主角,我想你以前应该也听说过吧。”
看了眼莱昂纳多,布伦特疑惑的摇了摇头,不解的说道:“莱昂纳多?不认识啊,他很有名?”
翻了翻白眼,莱昂纳多心里对圈子里流传的传言又加强了几分肯定性,别说认识自己,要知道传言布伦特这家伙在《黑衣人》剧组一个月,甚至都还不知道威尔·史密斯是谁。
当然,莱昂纳多所想的这一切先森都不知道,他还沉浸在自己的团队终于拥有了摄像师这一喜悦之中,最关键的是,这个摄影师只要管饱饭就够了,实在是便宜啊。
。。。。。。
。。。。。。
2000年8月中旬。
《死亡幻觉》中女教师的戏已经全部拍完了。
那是茱儿·巴里摩尔的角色,而现在,她可以休息了。
其实就在前两天她收到了一条信息,是先森发过来的。
这条消息的内容包含的很多,从被哥伦比亚影业公司拒绝到结识摄影师布伦特,再到被狮门电影公司婉拒,被派拉蒙拒绝,被米高梅拒绝,被20世纪福克斯、博伟、帝门、新线、米拉麦克斯这些原本先森计划和没有计划去的公司一一给拒绝。
这些拒绝,先森很诚实的说了出来,并且在信息的末尾,还故作镇定的安慰了茱儿·巴里摩尔一句,让她不要担心,自己肯定有办法筹集到资金。
“真是一个嘴硬的男人。”
将信息保存到手机的收藏夹内,巴里摩尔轻轻的叹了口气。她能体会到先森的心情,在她想来,这个男人也许正躲在什么地方偷偷的流着眼泪呢。
流眼泪?
没错,先森确实在流眼泪,只不过与电影上的受挫可没有什么关系。
“爸,你确定这些洋葱全部要切成片?话说我能不能带着眼镜切?”
先森掂量了下手中的洋葱,话说这已经是他切的第三个了,就算是炒猪肝也不用这么多的呀。
“没事,多放点才香。”
先佐知躺在沙发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指挥着儿子,对他来说这样的生活很是惬意。
无奈的摇了摇头,先森继续干起手中的活来,没办法,谁叫这是他自告奋勇要做的事。今天是他老爸的生日,他想亲自下厨,做一顿饭给老爸吃。
很多时候,爱是不分大小的。
做一做这些看起来很平常的小事,便是对父母最大的慰藉。
半个多钟头后,在一片混乱之中,先森总算把菜给烧好了。
三菜一汤,两素两荤,看上去还是挺丰盛的。
“爸,生日快乐。”
将菜端上台子后,先森从自己的房间里拿出了一瓶白酒,酒瓶很普通,连外包装都没有。
“爸,今天是您49岁生日,我给您倒一杯。”
边说,先森边将父亲的杯子给倒满了。
酒味香醇,闻起来就叫人陶醉。
先佐知看着杯子里的白酒,有着几分不舍的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你小子,每年就给我一杯,不过也好,留个念想,免得从此以后都没有了。”
这瓶酒对于先家的父子两人有着独特的意义,因为这是先森的母亲留给先森唯一的东西。
先森的母亲在先森还没有出世的时候便酿了一坛酒,然后将酒坛埋在了地窖里,准备等先森结婚时再拿出来,可惜,很多时候人生就是充满了遗憾,还没等先森长大,先森的母亲便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而这坛酒,则变成了先森最珍贵的东西。
轻轻的抿了一口杯子,酒味醇正,如同一股清泉划过喉咙,辣而不燥。先佐知不由的闭上了眼睛,来美国的这么多年,每年只有喝这杯酒时,才会让他想起故乡的种种,想起先森母亲的一切。
“芷,你看的到我们吗?你儿子长大了。”
将杯子中的酒一饮而尽,先佐知放下酒杯,似乎是下定了决心,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递给了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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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先左知的140万美元()
“儿子,我知道你喜欢电影,所以,为了支持你拍电影,老爸把这个东西借给你。”
先佐知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笑着放到了先森的手中,然后补充了一句道:“注意,这只是借给你的,我还等你还呢。”
看了眼手中的东西,先森不由咽了下口水,连忙将东西推了回去。
“爸,电影资金我自己有办法,这张支票我不能要。”
这是一张一百四十万美元的支票,先森不知道父亲从哪里弄来了这么多钱,他只知道,自己不能要这笔钱,说什么都不能。
“儿子,听我说一句,从小到大,我都在强迫你去学习一些或许你并不感兴趣的东西,其实我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希望你能成为一个文人或者艺术家,我承认,这是我的一己私欲。”
顿了顿,先佐知意犹未尽的舔了舔酒杯,继续说道:“很多家长会说我这么做是为了让孩子过的更好,但只有我知道,我不是,我只是希望你承载起先家的族谱。”
“族谱?”
先森纳闷的问了一句。
“没错,就是族谱,这东西是你爷爷从小就压在我身上的包袱,可惜我不争气,成了一个商人,不管我多成功,商人始终是商人。”
听了这番话,先森刚想就此说点什么,可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打断了。
“我知道,你肯定要说我封建,要说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但没办法,你爷爷当初让我受的教育就是这样,所以即便封建也根深蒂固了,你要怪就怪你不幸投胎成了我的儿子。”
老爸都这么说了,先森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他这是摆明了一副我不跟你讲道理的姿态,没办法,只能叹了口气,谁让自己是他儿子呢。
“儿子,知道吗,我们先家的老祖宗可是了不得,有的是宫廷画家,有的在翰林院做大官,一连
几代都是赫赫有名的才子,唉,可惜,自从鞑子入关后,我们先家便颠沛流离,再也没有一个出人头地的。我们先家族谱上的第一句话,就是要重塑文风,这古人的文风,现代不就叫艺术家吗。”
尽管父亲惋惜讲完了家族的历史,先森还是将手中的支票推了回去,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两件没有任何关系的事。
“儿子!你是我们先家唯一能重塑古风的希望了。”
先佐知受的教育也许对于现代很多人来说似乎不可理解,但那是那个年代所造成的,至少他还没有到食古不化的地步。
“爸,你先说这笔钱是从哪里弄来的?”
这是先森所疑惑的,他父亲的产业他很清楚,除非全部变卖,否则根本不会有这么多钱。难道说。。。。。。
想到这,先森急的都快哭了:“难道您把七家餐馆全卖了?”
要知道,这七家餐馆可是父亲一生的心血,若是因为自己而被全部卖了,他这辈子都原谅不了自己。
“呵呵,没那么严重。”
看着先森自责的神情,先佐知摇了摇头,接着说道:“我只是把它们拿去银行作抵押,贷了这么多钱的款,哦,还有这间房子。所以说,我把钱借给你,到时候一定要还给我,我可不想到老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