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医术。我渐渐大了些,听说京城繁华富贵,便是在富贵人家做工,月钱也比镇子上多出一番。然后,我便辞了叔叔婶娘,一个人跑来京城闯荡。”
沈兰泽哦了一声,问道:“你说你是郎中,那么你是开了一家医馆吗?”
许世安轻笑道:“我哪有那么多的本钱,现在只是在济世堂当伙计,抓药熬药什么的。师傅看我还算伶俐,碰着一些头疼脑热小毛病的病人,直接就让我号脉抓药。”
说完这句话,许世安看向沈兰泽,浅笑道:“因为你,我特地向师傅请了好几天假,现在你也好的差不多了,从明天起,我就去济世堂做工了。我一个人倒也罢了,如今又添上了你,我要再不做工挣钱,说不定咱俩再过几天,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沈兰泽疑问道:“你一个人跑来京城,那这房子是,是怎么来的?”
许世安撇嘴道:“这房子是我租的啊,天黑了,药铺就关门了,我总要有个住的地方吧。虽然这里偏僻些,不过价钱低,而且原先房子的主人,在我们那里看过病,所以又格外优待些,一个月只要二钱银子。”
沈兰泽一手托着下巴,试探着问道:“那,那你一个月的月钱是多少啊?”
许世安叹了口气,用手指比划出了一个八字,沈兰泽叹气道:“好少啊,只有八钱银子。”
“所以,以后我们要省吃俭用。”许世安郑重其事地说。
沈兰泽挠了挠头,小心翼翼地问:“万一省吃俭用也不够呢,你,你不会赶我走吧?”
许世安看着沈兰泽一脸担心的模样,笑道:“我倒想赶你走,你也得有处可去啊。再说了,把你留下来,正好和我做个伴,长夜漫漫,我一个人也是孤单的很。还有,再过两天,你应该就和正常人差不多了,所以,你也要做点什么,总不能白吃白住。”
沈兰泽只觉得这句话有些怪怪的,长夜漫漫,孤单的很,嗯,会不会让人想到什么
“那我要做什么?”沈兰泽问道,顺便在心里补充了一句,总不会让我陪他睡觉吧!
许世安似乎早就料到沈兰泽有此一问,笑道:“那啥,那啥来着,就是在床上做的那个?”
沈兰泽心里一惊,眼前的这人果然龌龊,想来也是,要不是因为自己清秀俊雅,他怎么会舍得救自己啊?果然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他这是打算让自己那啥来抵偿他的救命之恩吗?可是,就算他真这样想,自己又能怎么办,失忆了,又什么都不会,在这里好歹还有饭吃,还有地方睡。离开这里,说不定会沦落街头,活活饿死。
“做的什么啊,我不明白。”沈兰泽一副我什么都不懂的表情。
许世安眨了眨眼,笑道:“铺床叠被啊,以后每天你都要负责铺床叠被哦,你也见了,我家只有一张床,所以我只能和你一起睡。还有,因为你暂时挣不了钱,吃我的用我的,所以,在你恢复记忆之前,你要每天帮我做饭、刷碗、洗衣服。”
啊,这样的生活真是太美好了,每天早起,小泽都会乖乖的盛好饭菜,然后温柔的叫醒自己,让自己吃饭。等自己去了济世堂,小泽便拿出自己的衣服,一下一下仔细搓洗着,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尤其是晚上睡觉时,小泽会铺好床,脱下衣服,眨着水汪汪的眼睛,娇羞道:“过来啊,来睡我吧。”
许世安沉浸在幻想之中,忍不住笑出声来,只听沈兰泽轻声道:“可是,这些我都不会啊。”
“什么?”许世安一惊,连忙问道,“你不会做饭?”
沈兰泽老老实实的嗯了一声,又小声补充了一句:“可能是因为我失忆了,所以不会。”
“你也不会刷碗,更不会洗衣服?”许世安皱了皱眉。
沈兰泽垂下了头,又嗯了一声。
许世安哼了一声,有些不屑道:“白瞎了这副好相貌,原来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货。失忆?那你怎么没忘了如何吃饭呢?”
沈兰泽有些羞愧的低下头,低声道:“我,我也不会铺床叠被。”
许世安气绝,自己捡回来的是什么人啊?怎么什么都不会做啊?等等,他失忆了,什么都不会,那么,那啥,他是不是也不知道啊?
许世安想到这里,有些小小的激动,却是镇定道:“我问你啊,你下面硬的难受的时候,那你该怎么做啊?”
沈兰泽抬起头,一脸天真地说:“下面?我不会啊,你要是觉得硬,吃的难受,就等软了再吃啊。”
许世安:
嗯,下面什么的,这句话真的没有歧义吗,说成下面条也好啊,不然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啊!
“你怎么不说话?”沈兰泽一脸茫然的看着许世安。
许世安抬头望天,淡淡道:“什么都不会,也没关系,以后我慢慢教你,你可以学会。”
沈兰泽轻声道:“那,那真是太麻烦你了啊,你又要去干活挣钱,又要照顾我。我,我还什么都不会,帮不上一点忙,我好笨啊。”
许世安撇了撇嘴,看着沈兰泽俊秀的面庞,咳了一声,才道:“你要真的过意不去,就让我亲一口吧。”
沈兰泽顿时有些风中凌乱,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所以,沈兰泽只好不情不愿的说了一个好字。
许世安本来只是试探,但见沈兰泽说好,心道:我果然没看错,还真是个断袖啊,这样挑明了也好。说不定他是对自己一见钟情,所以才没有拒绝。男人之间,果然爽利,根本用不着风花雪月,彼此看上了,就一块过呗。
“我都等半天啊,你亲,还是不亲啊?”沈兰泽噘着嘴道。
哎呀,居然主动要求,太可爱了。许世安连忙走了过去,在沈兰泽的额上落下轻轻的一吻。嘴角挂着得意的笑容。
***小剧场最有爱了*******
读者:喂,作者,注意尺度!我仿佛看到一辆污污的小火车开了过去。
作者君:(羞愧捂脸)污?额,我竟无言以对!
沈兰泽:作者,你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作者君:(一脸茫然)怎么了?
沈兰泽:(愤怒脸)你写的是女主言情破案文啊,老把我拿出来溜算怎么回事?
作者君:随心所欲,写的潇洒,怎么高兴怎么来,本公子就这么拽。
沈兰泽:你,你无耻,你不要脸!
作者君:无耻?后面你还有好几场无耻的戏呢?有本事你从书里跳出来打我啊!
作者君:喜大普奔,下一章,又要开始破案了,一到破案的情节,就莫名的忧桑!
第64章 杀人迷案()
一大清早,苏锦春就听到府里下人们议论,说是在醉红楼门前,有个男人被刀砍死。苏锦春立刻来了精神,连忙询问具体情况,有个小厮便道:“小姐,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只是今日一早路过那里,看到那里围了一圈人,我便挤进去瞧了瞧热闹,是个男人死了,伏趴在地上,看样子倒是个粗壮的汉子。这会儿,只怕早有人报了官,大理寺已经派人去验尸了吧。”
苏锦春莫名的有些兴奋,心道:等了这些日子,终于有一件杀人的大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怎么能少的了我?连早饭也顾不上吃,苏锦春便直奔醉红楼而去。
等到了醉红楼门前,苏锦春看到一群衙役在死人边上守着,江行正在来回走着,九叔正在死人身上摸索着。苏锦春便朝着江行问了句好,又冲着九叔喊了一声,然后便走了过去。九叔因着与苏锦春熟识的很了,知道她最是胆大,也不拦着,沉声道:“苏姑娘,看你这样子,听了消息就赶过来了吧。”
苏锦春嗯了一声,便道:“听说这里出了一件命案,我便过来瞧瞧,正好,您教我的那些东西也能派上用场,我来帮着您验尸吧。”
一边说着,苏锦春便认真观察起死者来,看模样,大概已是不惑之年,身躯健壮,体格魁梧,倒真是个粗壮的汉子。不过这人上身穿着青绉绸的汉褂儿,下面是鸦青色的裤儿,头发随意披散着,脚下是一双薄底大撤鞋,一看就不是个正经人。
苏锦春俯下身去,看到死者的致命伤在脖子左侧,长长的一道伤口,刺的非常深。再仔细一瞧,后背上还有几处刀伤,不过伤口不深,显见凶手用力不狠,像是人死之后,凶手犹不解气,胡乱戳了几刀。
苏锦春和九叔查验半晌后,苏锦春向着围观群众喊道:“你们当中,有谁认识这个人吗?”
围观群众纷纷摇头,都表示根本不知此人是何人。江行在一旁皱了皱眉,便向着那群衙役道:“死者暂时不能确认身份,先将死者抬到大理寺的验尸房吧。你们广发告示,贴出死者的画像,若有知情者,即刻前来禀报。”
等回到大理寺,江行便问道:“尸体也验了,你们可有什么发现?”
苏锦春一脸自信道:“据我看来,死者很可能是出于仇杀,而且凶手用的是左手。”
九叔在旁附和道:“苏姑娘所言不错,我也有此看法。”
江行皱了皱眉,正色问道:“这事何以见得?”
苏锦春郑重道:“杀人偿命的道理,谁人不知。若让一个人起了杀心,动机无非两种,要么谋财,要么报仇。据我看那个死者,不但是个没钱的人,并且还像是个地痞混混。所以谋财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只剩下了仇杀这一种可能。”
江行又继续问道:“苏姑娘,你又是从何得知,凶手用的是左手呢?”
苏锦春正色道:“我赶到事发之地,死者正趴伏在地上,所以我大胆的猜测,或许是因为死者毫无防备的向前走着,却被凶手出其不意,猛地砍了一刀,并且下手之重,使死者来不及反抗便倒地身亡。但是这一刀致命伤不在别处,却在死者的脖子左侧。如果凶手用右手砍,一定会砍在死者的脖子右侧,只有用左手的,才会砍在死者的脖子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