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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小孩又议论开来:“听说夜姐姐要去夜都了。那里金银财宝数之不尽,亭台楼阁一座比一座高……”
“夜姐姐也会留在夜都吧,那样的话,以后就没办法见到了?”
“说不准,她那一言一行都比得千金小姐,村里谁有她家讲究?”
“说得你好像看过千金小姐啥样似的,不害臊!”
……
文明之始,是城市的兴起。洞穴、隧道之间偶有高大宽广的空间,去除钟乳石和石笋能容纳更多人居住,人多了便成了城市和集市。但这已经是千年前的工程,现在除了开矿,已经不允许再动土石一分。
暗夜族因地制宜,建造房屋的材料各种各样,有用冰的,有用植物的,有居于地底的(当然,这只是相对暗夜族的地面而言)。但有钱人依旧倾向用土石和矿产搭建居所,将房屋打造得金灿灿的,点缀各种雕工精美的发光宝石。
作为政治中心的夜都尤其。
作为世界的中心,吸引暗夜族前往朝拜不只是族规指定,更多的是因那一抹神光!就像是黑暗中唯一出现的光明,引得人飞蛾扑火般聚集而去。
这是暗夜世界唯一有光的城市。每天开市,神光出现,在夜都上空划出一道柔和的光柱,收市时又定时落下,是神依旧眷顾世人的象征!也是所有暗夜族人出行生活的时间准则。
夜都,总能让人心怀憧憬。
村里唯一一个去过夜都又回来的男人,叫崔二叔,名字不可追溯,只是大家都这么喊而已。他是一个手臂上趴着长长“蜈蚣”纹的中年男人,那是伤疤,也是他勇士的证明。每当提起夜都,他总说:“这里虽然偏远却不贫瘠,资源也多,何必去夜都折腾。”
他显然是不想村里人去冒险的。
但这和神的旨意相驳,村民们便觉得他这是见不得人好。自己去过了,就不准别人再去。人们私下没少议论,但碍于他体术高强,又时常接济众人,不敢在他面前弄舌。
时间一长,崔二叔自己也能感觉到那种不信任的眼神,说话的时候就少了,人也更加沉默起来。
崔二叔和墨家关系好。墨晓夜为了去夜都,没少和他及母亲吵架。现在,他跟在墨晓夜身后却不发一语,锐利的眼神如刀子般。
墨晓夜思索再三,准备回头去打招呼,却只见到他的背影,隐隐听到一声叹息。
事实上,很多人去了夜都之后,起先还能回个家书,慢慢就断了音讯。他总说那里去不得有危险……
夜都一个繁华都市,有什么危险?
或许是那些去的人都留下享福,早已不记得家人罢了。村民们说起成人礼还是前赴后继。在他们看来,危险和机遇并存,不经历磨难,怎会成为勇士。
墨晓夜正是其中之一。
最后,父亲墨磊以捕猎雪狐作为去参加成人礼的条件,才平息了母女俩长达一年的争吵。母亲罗兰最终答应,只要墨晓夜能独自抓住一只雪狐,便让她去。但崔二叔从此之后却再也没和她说过话了。
墨晓夜得意地扛着狐狸进了家门,眉头皱了起来。她真的不太明白,为什么非要在湿漉漉的岩壁上爬行,直立行走不好吗?就像现在,母亲用脚钩在房梁上,细长的尾巴优雅地甩来甩去。
“夜夜,你真的要去夜都吗?你二叔说那里没什么好的,人无非就是吃饭睡觉过日子……”
“好啦,我不过是按族规,又不是只我一个人这样。”
和母亲讲道理的结果总是她无休止的嘱咐,她突然失了兴趣,将那狐狸随手往地上一丢,有些不耐烦。但还是脱下罩在外面的皮甲,在门口掸了灰净了手,才穿着常鞋进了屋。她小时候也常为这繁复的规矩不满,久而久之也就习惯。
家中一尘不染,与不起眼的小习惯息息相关。
“兰儿,别担心。”
父亲墨磊是村卫队长。他外着子鼠皮袄,腰间挂着一柄接近透明弯刀,脚和小腿都仔细用防虫的戒草缠了,身上挂着各种战力品:剑齿虎犬牙匕首,牛尾骨链,战枭的削骨爪……这些是战利品,更显示出一个优秀猎人的实力。
他低头查看那雪狐的情况,露出满意的笑。他的女儿,是随他的,他感到自豪。
“那些贵族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女儿不过看起来独特一点,便让人当做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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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从一个蒙昧世界反推超级科技的文。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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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穷酸相()
暗夜族重武轻文,以力量为美。额头是运用感知的部位,越宽,感知越好;耳朵听声辩位,耳朵越长,证明能接受的声波越多;四肢粗壮有力,即便在岩壁上跳跃爬行也行动自如……
墨晓夜和常人不同,额头不够饱满,鼻梁也低了些,身材更是纤细,常常被当做异类。小时候,墨磊去盛丽城卖猎物,她喜欢跟着去。墨磊想着女儿总有去大城市的一天,便也不阻止她见世面。
墨磊总能打到稀罕猎物,收山货的掌柜便习惯性多留意他几眼。有一次,正好被掌柜的遇到,也看到了墨晓夜:“哎呀,这是谁家女儿,生得好一副穷酸相!”
那天回来,墨磊背上就多了好几个鞋印子,手肘上的皮甲也磨了。罗兰装作没看到,后来打听到这话,还是同去的村里人学给她听的。
打那之后,墨晓夜便不再闹着去城里了,而是天天往训练场上凑。
小孩子的心思最易转变,时间一久便会忘了。罗兰见她没哭没闹,吃饭玩耍都没有问题,也就没放到心上。直到墨晓夜去年提出要去夜都,罗兰才忆起这件事来,恍然大悟:敢情当初的事情都被这丫头埋在心里呢!
罗兰好说歹说都拦不住,便用了苛刻的条件想要阻拦。所谓的条件哪拦得住起了十几年心思的墨晓夜。这不,今天硬是给她扛回一头雪狐来,半点皮子都没破。眼见自己的阻拦失败,只好向丈夫求助。
墨磊冲她点了点头,才对墨晓夜说:“晓夜,你跟我来。”
墨磊很矛盾,既希望女儿过安稳的生活,又希望她去夜都的,去完成自己当年未尽的梦想。他恍惚又回到了当年自己和父亲争论的时候。当年,父亲也是这样担忧,坚决不允许他去夜都,直到后来的兽潮……也许正因为他自己就是这样的心思,本来劝说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女儿,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明天就走。”
“其实你也可以不去,没有人说必须要去夜都才能过一辈子。”墨磊认真道,“踏上这条路,生死自负!家里能给你的支持始终有限得很。”
暗夜世界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相隔甚远,其中不知穿越多少曲折的隧道和岩窟,地理环境复杂。这些地方人迹罕至,不缺野兽和毒虫,甚至还能遇到居心叵测的流浪者,一个从未涉世的孩子很难应付。所以,有一部分人会放弃去参加成人礼,就在家乡安顿一生。反正神在心里,去不去朝圣都在,保命更重要些……
有这种想法的人被世家唾弃,成人礼不到夜都,终身不能再入夜都。没经过神光赐福的人,算不得真正的暗夜族,绝不允许去玷污夜都这般的神圣地域!
神权之下,阶级划分明确,世家、平民、奴隶,唯独奴隶没有自由,暗夜世界的次序油然而生。
墨晓夜进夜都的执念已经入了魔,立即从板凳上跳了起来:“我都能独自猎雪狐了,我可以的!我不想在这个小山村庸庸碌碌!说穿了,你们就是不想我去。”
“这急脾气好好改改,不然,光得罪人!”墨磊无奈地摇头,劝自己说,“脾气暴躁点好,免得太软了出去受欺负。”
也不知墨磊是如何劝的,总之,罗兰最终同意了丈夫的建议,让涉世未深的女儿独自出门历练。她终究还是放不下心,临到出门时又唠叨了起来:“哎,你从小都没离开过家这么远,现在居然要去那么远。”说着,竟抹起泪来。
墨晓夜就知道她又要说到那些从未见过的怪事,如此云云,又能耽搁一整天。她赶紧后退一步,拿了张厚实的米草饼子叼在嘴里,从罗兰身边闪了出去。
“老妈,放心放心,等你家姑娘我载誉归来,哇哈哈哈……”
去夜都,必须去盛丽城里报到取得玉牌,并沿路在每个城取得通关印,才能获得进去的资格。
渐渐出了易稻村的光照范围,只剩下构树上朦胧的亮光。
构树是栽种范围最广的发光树种之一,它们对环境要求低,生长快,笔直的树干上少有枝叶,终年挂着的碗大花朵。花朵就是它周身发光最强的部分,像一个个小灯笼一样。暗夜族视力很好,即使在毫无光线的情况下,也能凭感知清楚周围的情况。
道路逐渐狭窄,出现了钟乳石和石花,只剩一些发光杂草稀稀拉拉的,不足以照明。潮湿的路面长出一层毛茸茸的苔藓,走过就能留下一个明显的脚印。
墨晓夜孤身一人,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前行,偶有滴水声和虫子的鸣叫,只显得周围更加安静。仿佛不断提醒着,她是那个不该闯入的生物。
黑暗中,总有莫名的声响,像水滴滑过岩壁,又像是毒虫在爬行……石笋背后的光闪闪烁烁,像极游移不定的鬼火,映得四周鬼影幢幢,好像下一秒就能突破空间的限制出现在面前一张鬼脸。有时候,墨晓夜又觉得那更像是一张血盆大口,正对她吐着腥臭气息。这样胡思乱想着,连鼻子也敏锐起来,全身紧绷。
生于黑暗,她却惧怕黑暗,这种感觉当她站在流光隧道外时更甚!
这世界无法区分时间,据说划分的标准是依照夜都神光出现的时间而定。为了方便各地管理,城主每年会给属地重新校对。钟表那种高档玩意,整个易稻村都只有一个。
墨晓夜估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