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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伦梅尔要塞的伙食里很少会有绿色的东西,莴苣、芜菁、白菜、茼蒿、香芹、甚至是青豆。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绿色,但是到了那里以后,一小片芥菜叶子能让我一天都没有胃口。为什么?因为绿皮的家伙太多啦。”伯爵露出了怀念的神色,“这点你比我幸运,老梅泽尔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如果我不照顾你,他能变成亡灵爬出来找我算账,我可不想看到这一点,现在的亡灵已经够多了,不缺你父亲一个。”
约尔根知道父亲和伯爵关系还不错,伯爵回来接班的时候,自己的父亲是拉芬特堡的守备队长。
“说他干嘛,他现在清闲了,我们还得忙碌。我要说什么来着,对,法师。我在‘克伦梅尔要塞’期间,曾和法师们打过一些交道,但是过程并不算愉快。”伯爵费力的将手臂绕到了后面,指了指自己的肩膀,“这里,曾有一大片烧伤,虽然早就已经愈合了,但是有时仍旧会隐隐作痛,你知道那是怎么造成的么?”
法师,约尔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听说过伯爵后背伤口的来历,他父亲还活着的时候曾经对他说过。不过此时,约尔根知道伯爵并不是想让他来回答。
“法师!”伯爵用力锤了一下桌子,沉闷的声响在屋内回荡。随后书房的门被打开,一个卫兵探头往里瞅了一眼,发现并没有什么‘异常’后,又悄悄的将门给关了起来。在关上之前,卫兵还给了约尔根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林恩这家伙的胆子了越来越大了,要是被伯爵看到,非得臭骂他一顿不可,约尔根心里想道。他很期待这样的事情发生。
“那帮家伙只会躲在要塞里远远的放烟花,还他妈的总误伤自己人……”伯爵发了一通脾气,期间他问候了不少位法师的女性亲属,还让这些法师和地精、食人魔、狗头人之类的生物发生一些亲密的关系。
还好拉芬特堡没有一个法师存在,约尔根想道,还好。
书房四周的墙壁上安置着24个铁烛台,但是只有一半的烛台上被放置了蜡烛。这就足够用了,用牛油和蜂蜡制作而成的粗大蜡烛将整个书房照的通亮,丝毫不比法师的‘光亮术’法阵差。
借着明亮的光芒,约尔根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伯爵的脸涨得通红,伯爵现在的身体并不算好,这让约尔根有些担心。
诺德人对法师的态度分成两派,一派尊敬,另一派则厌恶。尊敬法师的诺德人认为,法师象征着强大和智慧,是法师给教会了他们文明,让他们摆脱了野蛮蒙昧的状态,并最终建立起了自己的国家。
而厌恶的人则认为,法师标志着傲慢和不择手段,他们高高在上且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虽然是他们教会了诺德人文明,但是用的却是‘鞭子’,那行径就像训练家里的狗坐下、起立一样,很多诺德人认为这是一种屈辱。
而约尔根自己,他不清楚自己是那一派的,他尊敬法师,却并不想和他们有太多接触。
伯爵喘了几口粗气,将情绪平复了下来,“算了,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是把眼下的事情搞定要紧。”
约尔根听到这,瞥了一眼那副铠甲下的一堆纸团,那些事情很显然并不算‘眼下的事情’,他想道,至少在伯爵眼里不算。
“我会让其他几个地区派些人手过来的,这件事你就不用操心了。”伯爵拿出一支鹅毛笔,蘸了蘸墨水,在纸上写着什么,他写的很快,一页纸上似乎仅仅只写了十来个字,的确称得上‘效率’,如果不算之前的聊天的话。
“这几封信我会让其他人去送,今天晚上你和你的那些小伙子们好好休息,明天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你们去做——去把那个该死的法师给我找出来,然后把他的脑袋砍下来带给我,我要把它挂在我的卧室里,不,厕所里!”
“遵命,大人。”约尔根回答道。我只能说尽力,但不保证肯定能成,我甚至不敢保证我自己的脑袋能不能挺过这次任务,“那没别的事我出去了,大人。”
约尔根看到伯爵点了点头,然后他尊敬的对伯爵行了一礼,退出了书房。在他关上房门的最后一刻,他看到伯爵费力的站了起来,转身看向了自己的那把心爱的战斧。
时间久了,人老了,就只剩下了回忆,约尔根想道。
……
第129章 伊始()
风呼啸的从脸旁擦过,很冷,诺德的搜寻队长感觉自己已经被冻成了一尊雕塑,一尊只有眼睛会动的雕塑。眼球虽然也被风吹的冰凉冰凉的,但是却丝毫感觉不到寒冷,不过覆盖在它们外面的眼皮却能感觉到。每次眨眼的时候,眼皮都像是在抚摸着两颗圆滚滚的冰珠子。
冬天骑马狂奔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即便是初冬也让人难以忍受。约尔根尽量让自己减少呼吸,以便身体里的热量能更少的散发出去。他回头看了一眼后面的手下,发现有些人已经快要掉队,于是他拍了拍自己的坐骑,让它等等后面的同伴。
‘焰蹄’有些不满的晃了晃脑袋,令长长的马鬃在空中飞舞。它还没有跑尽兴,这样的速度对它来说和散步毫无区别,但是‘焰蹄’仍旧听话的将速度放慢了下来。约尔根又摸了摸这个听话的孩子,安抚了下它的情绪。
整个搜寻队伍被分为了十组,每组二十人,分散到了整个拉芬特堡地区。虽然这张搜寻大网的眼孔出奇的大,但是约尔根却不敢将每组的人数减的更少。如果那样的话,一旦有事情发生,很可能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对手是法师,约尔根并不想冒险。
约尔根此时骑在‘焰蹄’的背上,心思却不在寻找‘寂静者因达尔’这方面,而是在回味着昨晚吃的炖菜,没办法,这是他这几天以来吃的唯一一道热乎菜,虽然他当时并没有感觉到饥饿,但是仍旧将炖菜吃了个底朝天。
那炖菜很是浓稠,里面有洋葱、胡萝卜、大麦粒、野甜菜,土豆炖的也很是绵软,还有一种用兔肉和鹿肉做的肉丸,混在奶油和黄油的浓汤中,喝上一口能让全身都热乎起来。
约尔根喜欢吃那种肉丸,但是一份炖菜里面却只有两个。如果想要更多,则需要另外加钱。十枚‘铜盾’才能买到一个,这价格不算便宜,所幸不是‘银斧’和‘金国王’,那样的话没有人会吃的起。
铜并不适合做盾,就像银子不适合铸造斧头一样,但是国王却适合用金子来表达。没有人不爱金子,人类王国的每位国王都会把自己的头像印在金币背面,约尔根并不清楚人们到底会爱国王更多一些,还是爱金币更多一些,不过这样的金币很好回答了这个问题——人们可以像爱金币一样爱他们的国王。
前方有两条并行的大道,相隔并不算远,骑马只需要一顿饭的功夫。约尔根不想耽误时间,他冲着后面招了招手,副手莫雷随即赶了上来。
“你领着几个人走‘东号角路’,我走‘西号角路’。通知沿途村里的村民尽量去拉芬特堡躲避段日子,如果他们不愿意离开,”这种可能性极大,“则将那种圆水晶发给村里的村长或者领主,让他们一旦遇到情况就捏碎它。”这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然后一路往东搜寻下去,在‘艾门丁镇’与我会和。队伍行进时散开一些,一旦遇到事情,第一时间捏碎水晶,然后分方向逃走。”
“放心吧,队长。”莫雷一脸轻松的回答道,随后他调转马头,领着七、八个人往另一条路走去。
这个名叫莫雷的老兵虽然对什么事情都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是真正做事的时候却很是细心,约尔根很信任这个手下。
法师的行踪飘忽不定,无论是天上的,还是地上的。约尔根其实对搜寻的结果并不抱什么希望,网眼太大了,导致整个搜寻行动就像是撞大运,真正能遇到那位法师的可能性低的可怜。他只希望其他地区能尽快派些人手过来,将这张大网织的更密实一些。
即便最终没能真正抓到凶手,没能给死去的诺德人复仇,但是如果能将那位寂静者因达尔逼到邻国去,也算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约尔根不无恶意的想道。
诺德王国的东侧是一片大沙漠,西侧则是他们的‘好邻居’——弗利吉亚群岛及塞斯半岛王国,简称‘弗塞王国’。诺德王国的人们管‘弗塞王国’的国民叫鱼贩子,因为从这个王国名字就可以看出来,它三面环水,其中一面则是‘巨龙之舌海湾’,渔业是这个王国的支柱产业。
至于弗塞王国的人们如何去称呼诺德王国的国民,很简单,全大陆都管他们叫‘蛮子’,弗塞王国也不例外。
两个国家的关系称不上好,但是也不算太糟,因为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敌人——兽人。荒芜之地的兽人如果想要南下,有三条路可以选择。
其中之一是穿越浩瀚的玛维拉沙漠,这和送死毫无区别,沙漠太大了,靠近荒芜之地那面什么都没有,兽人得顶着一百多度的昼夜温差,面临着随时都会爆发的沙暴,步行近千公里,没有生物能做到这一点,亡灵都不行。
第二条路就是翻越诺德境内的‘克伦梅尔要塞’,这也不是一条容易的路,无数的诺德勇士驻扎在那里,还有一些法师,后者尤为主要。法师们除了帮助防守要塞以外,更主要的是代表了一种态度,全大陆最强大组织的态度。
最后一条,则是乘坐着简陋的木船,横跨整个‘巨龙之舌海湾’,去往诺德的邻居——那帮鱼贩子那里,这同样不是一条容易的路。鱼贩子们的战船虽然不能像法师一样飞在天上,但是它们体积庞大,火力凶猛,数量也十分众多,如果拿兽人的木船和这些战船相比,那就像鲑鱼之于巨齿鲨一样,连正餐都算不上,只能称之为点心。
……
前面的村子里还有村民来回走动的身影,这让约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