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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处。”
“好吧,好吧,谁让你是头呢。”矮人做了一个无所谓的表情,之后大喊道:“服务员呢?我快饿死了。”
一个衣着暴露的女服务生应声而来,她扭动着腰肢,以使自己的身材显得更为曼妙,待走到众人面前后,又用力挺了挺自己胸部露出的白皙半圆:
“想要点什么,各位大男孩。”女服务生随口说道,之后感觉这个称呼似乎不太适合,又补充道:“以及,嗯,这位小男孩,还有,老男孩,还有,这位把自己遮在斗篷里的,抱歉,我不知道你是男是女,我就姑且认为你是男的吧。”
“你们这除了煎肠、烤青鱼,还有什么?”矮人问道:“我几次过来吃的都是这些东西。”
“还有这个。”服务员冲着矮人挤了挤自己的胸:“我可以算你半价,我听说某些种族虽然个头矮,但是其他地方反而会很长。”
“你说的没错。”矮人很骄傲的挑了挑眉毛,并再次把自己的胡子亮了出来。
巴里特确信他们二人说的不是一件事,他越来越确定矮人还是一个‘青年’,各种意义上的‘青年’。不过他并不认为这是给矮人‘普及知识’的好时机,更何况矮人和人类的审美观还是有很大差距的,还是吃饭要紧:“煎肠、蘑菇汤、黑麦面包,再来一杯啤酒。”他率先点了食物。
亚撒牧师和蛮子要了一样的,矮人要了足足6条烤青鱼、以及大量的啤酒,斗篷男要了一个苹果和两个橘子,和一把甜樱桃。颜色鲜艳的水果很诱人,但是当饭吃却有些奇怪。
吃饭的时候,巴里特的表情有些严肃,他似乎在想着什么事情。
“怎么了,巴里特。”老牧师问道。
“我在想之后的行程。”巴里特回答道:“深秋并不是个进森林的好时间,在森林里的冬雾降临之前,很多生物都会变的更加好斗,活动范围也会比以往更大,这样一来危险性便会增加很多。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在森林中层深入太多,我既然是这个队伍的头,自然要将之后的行程规划好。”
“抱歉,都是因为我才耽误了时间。”老牧师满含着歉意:“那孩子的情况并不太好,所以我只能等她病情稳定了,才敢出来采集些魔法材料,毕竟在加兰诺,我是吾神等级最高的信徒。”老人的表情有些无奈。
“我并没有别的意思,亚撒牧师,我知道您这都是为了贫民窟里的那些孩子,不过艾文法师不是将炼制魔药的魔法材料都收集齐了么?”
“大部分都收集够了,还有一些相对容易的材料反而还缺,艾文那家伙在收集材料的时候,不小心深入森林内部太多,居然受了些伤,现在正在养伤呢,具体的细节他也没和我多说,不过似乎挺惊险的。”老牧师挑了下眉毛:“所以剩下的那些容易收集的魔法材料,便只能我这个老家伙亲自出马了。”
艾文法师在加兰诺几乎家喻户晓,这主要还是归功于几年前的那次大火。艾文法师那次大范围加强版的冻雨灭火是加兰诺平民近十几年经历过的最大规模的魔法事件,从此之后,艾文法师的大名便烙在了整座城市,尤其是贫民窟人们的心里。
巴里特无法想象怎样的情形能够伤害到这样强大的法师,他估计如果那样的情形被自己遇到的话,想必就真的喂给了这座森林。不过这也很正常,在迷雾森林里,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天知道那个终年迷雾缭绕的地方到底都有些什么,又隐藏着些什么。
“你如果内疚的话,可以补偿我们些金币。”矮人将鱼刺吐在桌子上,插嘴道:“商人们不常说么,时间就是金钱。”
“如果我有金币的话,还会亲自过来?在冒险者行会发个收集任务多简单?”老牧师没好气的说道:“我当然可以给那些贵族治病,那样金币会多不少,如果他们信任我的话。”
看来“医疗之神”的信徒并不富裕,至少老牧师比当年还是法师的时候应该穷的多。当下的人们,不论哪个国家的,整体上都还不太信任神明,更何况是“医疗之神”还是位新神,这种情况不是短时间能改善的。
“我一直以为你不喜欢金币?”巴里特对矮人说,自蛮子认识矮子之日起,他就没发现矮子像其他人一样对金币有过疯狂的热爱。
“确实不喜欢。”矮人说道:“从某种角度来说,金币也是矿石的一种,只要是矿石,我风暴之锤戈恩·燃炉就不会对它另眼相待。不过即使我不喜欢,却也知道这种黄橙橙的矿石能换来很多东西。比如美酒、武器、食物、以及美酒,我‘武器’似乎说了两次,这说明我很擅长使用它们。”
你是‘美酒’说了两次,而非武器,巴里特心里有些无语。
“你确实擅长,如果你不是用一次就丢一次的话。”巴里特说道:“为什么你每次冒险都要将武器扔掉呢?相信我,如果你长时间使用同一个武器,便会与它有种血脉贯通的感觉,这时它就会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在使用的时候武器便会犹如你自己的手臂一样灵活。一个好的战士要学会保养好自己的武器,全身心与它融为一体,而不是每次都将它扔掉然后换新的。”
“不需要那么麻烦,你忘了我的绰号么?‘风暴之锤’!那是需要将锤子像风暴一样扔出去的,至少给我起这个绰号的那个小法师是这么说的。况且,‘燃炉家族从不在乎任何身外之物’,这其中也包括武器。”矮人骄傲的说道。
你的骄傲总是用的这么‘到位’,巴里特瞟了一眼矮人。
“很有意义的家族谚语。”老牧师说道:“我年轻的时候,有段时间很想去大陆各处看看,碎岩高地上的‘锻岩城’就是其中之一。听巴里特说过,你就是从‘锻岩城’来的?给我们讲讲你的家乡,想必那应该是个很不错的地方。”
“喔喔喔,‘锻岩城’!每次提到这个名字都会让我激动不已。”矮人一脸感慨的说道,这个表情在他脸上很少能够见到。
于是,这顿简单的晚饭就在矮人的唾沫横飞中度过。这期间巴里特不止一次的观察着队伍中的斗篷男,这个男人之前一路都还正常,但是一到塔伦镇,便把自己隐藏了深灰色的亚麻斗篷里,即便晚餐时也没脱掉斗篷上的罩帽,如果他那也算晚餐的话。
斗篷男苹果吃完后,慢慢的扒着橘子,将橘子一瓣一瓣的送入嘴中,整个过程一言不发。虽然巴里特对他还算熟悉,但仍不知道这家伙为什么会提出加入自己的队伍。
四人酒足饭饱之后,便从‘白嫩羔羊’中走了出来,此时天色已深,他们需要找个地方住宿。酒馆也兼职旅店,毕竟喝多了的冒险者会需要一个能就近酣睡的地方,而路边的水沟想来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去处。与其让他们倒在街边,被巡逻的守备人员扔进牢里,又或者被同行将身上的钱币掏光,不如让他们躺在‘白嫩羔羊’的房间、或是走廊内,至少那里足够大,对付酒鬼,埃尔顿很专业。
而另一些在酒精刺激下极度亢奋的人也同样需要一个‘睡’的地方,他们会和妩媚的女服务员谈好价格,在她们熟的滴蜜的身体上纵横驰骋、释放**,就仿佛自己正在迷雾森林中与各种魔兽搏斗,伴随着喘息和粗气,最终迎来胜利的呐喊。
巴里特并不想在这里住宿,他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也许会这么做,但却不是现在。他看了一眼‘青年’矮人、老牧师、以及将自己围在斗篷里的斗篷男,心里微微的摇了摇头,领着这帮家伙并不适合这么做,实在不太适合。
矮人戈恩刚走出酒馆大门,却突然停了下来,他眉头紧锁,粗壮的手指不停的在捋着自己的胡子,每当矮人做这个动作,便表示他正使用为数不多的脑汁严肃的思考着什么。
“我有个问题。”矮人眉头紧锁。
“什么问题?”巴里特问道。
“酒馆收了我3银10铜,这可是我吃的那些东西的全部费用!”
“这有什么问题?”巴里特仍旧不解:“吃多少自然付多少,这再正常不过了。”
“可是,那个不长胡子的女服务员明明说过算我半价的啊。”
……
ps:最近几章主角暂时出不来,读者大大们不要急,因为我想把故事将的清楚明白一些,所以前期这些铺垫都少不了。而且本书打算以配角支撑起整个世界,主角的作用就是将这些配角串联起来。
第八十一章 谁播的种,谁收获()
迷雾森林,千百年来大陆最具有传奇色彩的地方之一,虽然它形成的时间对于整个大陆来说,就像是初会**时的甜蜜热吻一样,实在是太过短暂,但是却长到足够改变这个地方在人们心中的评价。
迷雾森林曾经是格里芬王国的心腹之患,孕育着无数千奇百怪的魔兽和怪物,这些奇形怪状、彰显造物主独特品味的怪物会定期从卡维斯山脉的缺口处不断涌出,像潮汐一样侵袭着王国的腹地,一个又一个的村庄和城镇因此毁灭,成千上万的人埋于兽腹。而现在,这里却是王国十分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数以万计各种不同职业的人所组成的庞大群体,或直接、或间接的依靠着这座森林过活,就像那句古老的谚语上说的:“每一粒微尘都有它的用途,区别只在于你是否能够找到。”
迷雾堡附近的冒险者营地--猪湾。
野蛮人的冒险者小队在第二天中午到达了猪湾,巴里特很熟悉这个地方,他住在这里的时间不比在加兰诺短。在还是个愣头青,还没成为冒险者中颇有名气的‘喂食者’的时候,他一直住在营地内。在营地靠近山脉的那边有一个由木板和破羊毛毡子搭建的木棚,那就是他住了3年的地方。而如今,这个简陋的木棚仍旧顽强的屹立在那,也不知道谁住在里边。
最初,这里的冒险者只称呼巴里特为‘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