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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阮的脚很精致。在这个时代,所有的女子都不提倡裹足,因为脚被裹小了,就跑不快了,就逃不了命了。所以一般有小脚的女子,家中必定是殷实无忧的,她们不必为生命忧虑。而温阮的脚又不同于那些裹出来的小脚。她的脚,是天生精致,每粒粉嫩的指头都像饱满的玉石似的,让人爱不释手。
温阮感觉到对方把自己的脚贴上了他的脸,她有些惶恐地想抽出来。但脚被男人紧紧握着,一动也不动。
她就这样衣襟半敞,下半身几近赤裸地躺在红色的雕花大床上。
明阅抬起头来,见到菟丝花眼里已经泛起了泪花儿,他轻轻地替她揩去,吻了吻她的眼角,“既然你不愿意,那就睡吧。”
他躺在床上,菟丝花隔他远远的,想到她泪眼朦胧哭泣的模样,忽然有点想见见她穿旗袍的样子。
第270章 柔弱的菟丝花VS冷血军阀(4)()
第二天一大早,温阮刚醒来,管家已经在门口候着了。
而正厅里,天不亮,瑞來阁的老板娘就等在那里了。
温阮配合着老板娘,该抬手的抬手,该放下的放下。她不知道明阅为什么又要给自己做衣裳,明明她的箱底还有许许多多没穿过的。
瑞來阁的老板娘,以前也常给温阮做衣裳。但没有哪一次是像今天这样兢兢战战的。她今早来的时候,那个男人背对着自己,声音冷冽得如同冰雪一般,说要是这次旗袍做得不好,瑞來阁也没有开下去的必要了。
瑞來阁可是她赛金花一辈子的心血啊,一旦关门了,她的这条命也就跟着没了。因此,这赛金花是量了一道量二道,生怕哪里自己有了疏漏,到时候惹了明帅不满意,丢了性命。
饶是好脾气的温阮,也被赛金花磨得有些不耐烦了。她抬起的胳膊已经很酸了。可老板娘还是死死量着,不让她放下来。
好在明阅及时出现了。
赛金花瞄到明阅的第一眼,额头上青白的汗就掉了下来。要不是知道明帅讨厌哭闹的女人,她都恨不得在地上跪着大哭一场,不干这差事了。但差事已经被迫揽了下来,也只能硬着头皮做了。她赶紧收拾着东西离开。
明阅只随意瞥了温阮一眼,然后和马副官转角去了书房。
不见了他的背影后,温阮和彩儿双双捂着胸口,吐出了胸中的那口浊气。
她们都看到了明阅白色手套和靴子上沾染着的血迹。
冷月自上次从明帅府回府后,心情就一直很不错。
冷家那几个一向争斗得厉害的姨娘,见到冷月是坐着明帅的车子回来的,也不怎么敢招惹大房了。
不得不说,这几个星期,是她在这家中过得最清净的日子。但也是最漫长的日子。
自她回来,时时刻刻都在等着明帅府给她传消息,但直到今天,她听得父亲和她说温家商会已经全力赞助了明阅所有的粮食和资金,她才知道,这场博弈,是她输了。
对方,从始至终都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也没有把他们冷家放在眼里,更没有把他们冷家商会放在眼里。
立在紫藤萝瀑布下,只见得一束又一束的紫藤萝互相缠绕着攀援着,它们借助着坚实的游廊,似乎生长得更加旺盛。她忽然觉得有些冷,环抱住了自己。
因为打仗,明阅最近又忙了起来。三天里可能只有一晚是回家的。但回来多半也是为了公事。
温阮呢,一半抱着期待见到他的心理,另一半又惧怕他,但长久见不到他,又觉得有没有这个人都无所谓了。但她还是照常练着字。
彩儿开始从小黑屋出来的时候,还有些战战兢兢的。但长久没见到明阅后,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自家夫人的小身板和略显粗壮的自己比起,真的是太柔弱不过了。你说以后真的有别有用心的女人进得门来,自家夫人怕是还没来得及去斗,身体就垮了。因此,她时不时地撺掇着温阮一起去大院里各处走走,在院子里踢踢毽子什么的。当然,因为有她的陪伴,温阮要开心得多。
今天,彩儿想到了戏文里唱的扑蝴蝶的戏码,立刻就把自家夫人拉了出来。她的想法很简单,夫人是她见过的最美的人,那么美的人做什么都是美的。所以,扑蝴蝶也是美的。当然,这绝对是为了满足她的私心。
今天习字的任务,温阮已经完成了。闲在房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彩儿又机灵,对她也是一心一意的,也不好拒绝她的好意。收拾了一番,刚想下楼。就见到男人一身煞气进了房来。
明阅刚处死了身边两个最信任的人,也怪他大意,这两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被人买通成了叛徒,出卖了他的行踪,害得他差点被人暗害。对待叛徒,他一向都不假手于人。带刺的蛇皮鞭,一鞭又一鞭地下去,瞬间卷起人的皮肉。
他眯着眼打量着温阮的这身打扮。温阮今天穿的是一身粉色的淑女裙,腰间特地配了一根淡色的蕾丝腰带,很舒适很居家的打扮。温阮被他的眼神看得不自在,揉了揉手心的锦帕。她暗想,难道是自己配的腰带太丑了?
“去换新做的旗袍看看。”男人寻了个舒适的位置坐着。
温阮被男人冷凝的语气震住,呆呆转身去了衣柜里翻出了赛金花亲自送来的旗袍。上次,她已经试穿过了。怎么说呢,虽然她是上过学的大学生,但还是觉得有点“过火”了。腿根处开得太高了,整条腿都要露了出来,还有,有些地方紧得让她喘不过气来。所以,她一直放置在衣柜里,半点没动弹。她特意寻了一身比较素色的穿了出来。
男人的眼神由开始的平静无波到后来的眼光灼灼。温阮心中忐忑。是不是自己穿这一身不合适。“我要不要去重新换一套?”
男人换了条腿重新交叠,试图掩盖什么。“不用,这样就很好。”
他富有侵略气息的眼神一寸一寸地扫遍她的全身。从莹白如玉的小脸,到纤长白皙的脖颈,再到挺翘的酥胸,再到盈盈一握的细腰,再到那若隐若现的玉白长腿,最后是根根剔透分明的脚趾。明阅才发现,女子是没穿着鞋的。
“夫人,夫人,快下楼扑蝶了。”彩儿在门外咋呼着。她都等好一会儿了,夫人总也不来。
“嘭”什么架子倒了下来。
“夫人,怎么了?”彩儿就要闯进门去。
“不要,不要进来。”温阮小声的回答被淹没在了急切的唇舌中。
精致的屏风被男人踢到,摔坏了最昂贵的画面。女人的大半被撕碎的旗袍闲闲挂在上面。
男人脱去了手套的大手,一寸一寸地抚摸过之前视线注目过的地方,最后停留在了那粉白的细腰上,双手轻轻握了上去,竟然,还留有余地。
温阮被男人折腾得不行,双手把绣着鸳鸯的锦被揉皱成了一团,细白的小腿在空中乱瞪着。
温阮最后大胆伸手搂住了男人的脖子,男人把双手插进她丝滑的秀发,低头吻上了她的眼睛。
第271章 柔弱的菟丝花VS冷血军阀(5)()
彩儿在门口低头盯着脚尖,脸红的像熟透的虾子一般。
要不是马副官突然出现,她早就闯进去了。耽误了明帅的大事,自己小命肯定不保了。想到这里,彩儿特别感激起马副官来。
马副官虽然目不斜视地眺望着前方,但他身下微微隆起的一团代表了他也是有反应的。而彩儿的婉转和犹豫躲闪的眼神,无疑助长了他的“痛苦”。
眼前这个男人,高挑挺拔,面容白净,神色肃穆,但每次帮助你的时候都不声不响。像极了阿妈口中说的可以托付一身的良人。彩儿害羞地看了马副官几眼,见他不为所动,最后扭着略显粗壮的小蛮腰,“蹬蹬蹬”下了楼去。
她可记得她娘说过的,要拴住男人的心,就要拴住男人的胃。想当初,她那像蛮牛一样粗壮的娘就是靠一顿红薯饭打动了卖猪肉的爹的。她彩儿心灵手巧,必定也可以。
结束了这场单方面力量的博弈后,明阅光裸着精壮的身子起来,背对着小妻子,一件又一件地穿回了衣服。
他有点懊恼。明明一向自制力惊人的自己,在看到小妻子换上旗袍的瞬间,意志完全被瓦解,只想着怎么狠狠欺负她,让她在自己身下颤抖,怎样让她和自己融于一体。
温阮裹着鸳鸯锦被起身,清晰地看到了他背部身躯各处的伤痕。尤其是他背部脊柱处一条狰狞的伤痕紧紧地趴伏在上面,像极了一条丑陋的吸血虫。
“你疼吗?”隔着一层绸衫,温阮还能感受到伤疤的凸起,可见当时是有多么的严重。
明阅回头抓住小妻子的手,眼里有着深切的打量。他明阅自小就是军阀公子哥出身,能坐上今天这个位子,还有不少人认为他靠得不过是父辈的荫蔽,但那些人全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打小经历的暗杀次数,还有那些明晃晃的上阵厮杀,他们是从来见不到的。而这道伤疤,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哥哥亲自设计的。
“你知道这道伤疤是怎么来的吗?”男人回头把弱小的女子抱在怀里。她真的好小,又柔弱。说起来,完全不会是他明阅第一眼就会喜欢的女人。他明阅喜欢的女人,要足够的聪明,足够的坚韧,才华要撑得起自己的野心。可那次见到她滚在自己车下,双眼玲珑怯弱,像森林里被母鹿撇下而迷失方向的小麋鹿一般,他竟鬼使神差地把她扶了起来。
温长陵一直大学园的暴乱事件是他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娶他的宝贝女儿。他当真是太看得起自己了。他温家商会,自己就从来没放在眼里过。这偌大的宜城,只要他明阅想要的,从来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手。他之所以强娶温阮,也不过是因为那双玲珑眸子里自己干净的一抹倒影罢了。在她的眼里,自己不是嗜血的军阀,只是一个干干净净的把她扶起来的好心人。可把她娶进门以后,她眼神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