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许,他们成功逃脱了,现在正处在一片净土当中。
可又或许,他们遭遇了其他的危险,已然命丧黄泉。
无论他们的命运如何,都不是现在的我所能够改变的。
一如,当初我孤独的被困在那个小黑屋里时。
而且,我现在的目标很明确,是j市。
没有地图就造成了我根本不知道如何从这个小村子外的道路前往我的老家,所以,我只能采取一个特别笨的办法,就是顺着小路,顺着从老式公寓里逃出j市市中心的路线,先回到j市,然后,再借助曾经熟悉的路线,返回我的老家。
这样看起来,比较冒险。
但却是我所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了。
先不说在这偌大的城市当中,肯定还有着其他的幸存者存在,他们或许能给我帮助,就说我包裹里已经快要见底的食物,也是一个不可逃避的问题,而只要返回j市,城市里的超市,商店,其中的食物,应该可以满足我的需求。
让我生存的更长久。
而且,让我决定返回j市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通过这两天的熟悉,我发现我的力量和速度,都增长到了一个过去不敢想象的地步,再加上先前绝杀那十只丧尸犬的经历,让我已经不将那些普通的人形丧尸放在眼中了。
比起丧尸犬来说,他们的战斗力,明显就是渣渣。
而且更加容易杀死。
以我现在的力量,尖头铁锨一砸下去,估计,直接可以将一个人形丧尸的脑袋劈的稀巴烂。
只要不被太多的丧尸包围起来,我绝对有着足够的自保能力。
而且,在面对那些大量的丧尸前,我的第一任务,是取得一辆停放在野外路段上的废弃车辆,坐在沈薇薇的军用越野车经过那些路段的时候,我曾经看到过许多废弃的车辆,那其中,说不定就有可以代步的工具。
而有了代步工具。
我就可以轻易的返回j市了,甚至,返回老家,都不成问题。
就这样,我一步步的迈动脚步,按照记忆中的路线,终于,当这条小路快要到头的时候,我不由停了下来,因为,就在这条小路的尽头,我发现了两个衣衫呈现黑褐色,头发蓬乱,咧着大黄板牙,站在路边游荡的干瘪丧尸。
这条路。
明显已经很久没有人过了。
这就造成了这两只丧尸,很有可能从末日初期一直都现在,都没有吃过新鲜的血肉,这让他们饿的几乎前墙贴后墙。仿佛连嗅觉都没有多么灵敏了。
最起码,我站在距离他们五十米远的地方,他们却对我没有一点的反应,只是如同无头苍蝇一般,在路面上徘徊。
这是一个身高约有一米七五的男丧尸,和一个身高一米六的女丧尸。
“机会来了!”
“以前跟周达那个家伙杀了几个丧尸,但都是在逼入绝境的情况下,绝地反击!”
“这一次,就试试那丧尸犬的脑浆究竟带给我多大的好处了吧!”我紧了紧手中的尖头铁锨,不知道是与那黑色丧尸犬对峙了整整两天的原因,还是先前那一次连杀十犬的蜕变如此彻底,让我在观察了这两个丧尸半天之后。
不光没有产生恶心与惧怕感。
反而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在第一次跟周达为了食物奋斗的时候,我就是被这种最低级的家伙,追的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几次差点尿崩,而现在,我觉得,我很有必要路见不平,让这两只丧尸从这里消失。
“嘿嘿,小爷来了!”
我一步一步的接近这两只丧尸,即便我很自信,也并没有傻呆呆的直接冲过去,虽然这两只丧尸的形象弱爆了,但是我还是决定小心驶得万年船,如果阴沟里翻船了,那可就贻笑大方了。
“吼!”
那只距离我比较近的男性丧尸,在我逼近他身边接近二十米的时候,才猛然回头,对着我发出了一声嘶吼,然后,用他那与消瘦身形绝对成正比的速度朝着我冲了过来。
“慢!”
“比起那些丧尸犬来说,简直太慢了!”我的眼角一跳,看到这个丧尸突然发飙,露出一口大黄板牙的时候,我还有些担心,站住了脚步,不敢在向前了。
毕竟,以貌取人是不可取的行为。
哪怕这个生前看起来是个小资的男人现在已经变成了小资丧尸。
但是,他一动作,就深深出卖了他的外弱中干。
论速度,论爆发,真的跟丧尸犬是完全无法相比的。
手中的尖头铁锨微微扬起,我压根没有使用手枪和弩箭的冲动了,终于,这只丧尸冲到了我面前两米处。
“砰!”
丧尸很猛,却被一锨撂倒。
一击得手后,我没有丝毫的迟疑,又依法炮制,解决了另外一只女性丧尸,这才将目光定格在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宝马轿车上。
这辆轿车,可以看得出来,肯定造价不菲,款式很是奢华。
然而,当我看到这辆宝马轿车的真容时,眼珠子却几乎要瞪出了眼外。
我仔细回想,依稀记得,当初坐在越野车里,路过这里的时候,见过这辆宝马顶配的轿车,当时,这辆轿车,还崭新的一笔,看起来,就像是刚刚出厂一般。
然而,今天,出现在我视线当中的这辆轿车,真的还是当初那辆吗?
我看着锈迹斑斑的车身,心中仿佛有玻璃破碎的声音。
“这辆车,还能开吗?”作为一个电脑工作人员,其实我的人生很悲催,哪怕毕业后一直奋斗,也没钱买得起车,因此,自然也就没有考过驾照,唯一让我感到欣慰一点的是。
当初,我曾经跟乡下的二叔开过开小货车,这让我不至于成为一个车盲。
只不过,没有驾驶证件罢了。
显然,在这个末日爆发的特别时期,我不再需要担心无证驾驶会引的责罚,因为,会阻拦我去路的,顶多是那些面目可憎的丧尸罢了。
车门是打开的,并没有关上。
于是,我很不客气的坐了进去,然后拧动钥匙,开始发动车子。
然而,一次,没有反应,两次,还是没有反应。
捣鼓了半天之后,我终于不得不接受,我踏上归途后的第一个打击。
这辆车,竟然生锈腐蚀到了骨子里,已经无法发动了,更加不可能成为我返回j市的代步工具,这让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沉闷了起来,刚刚干掉两只菜鸟丧尸的喜悦亦被瞬间冲垮。
要知道。
前几天我从j市跟着沈薇薇他们一直到这条路,可是车子奔腾了整整一下午的。
这么漫长的路程,如果要让我徒步返回,无异于是在痴人说梦。
更何况,这边野外路上的丧尸还稀松一些。
越是靠近城市里,丧尸越多,如果没有合适的代步工具用来横冲直撞,我岂不是送羊入虎口?
第21章 领跑丧尸团()
好吧,说是送羊入虎口,或许有些高抬这种最低级的丧尸了。
不过蚁多咬死象的道理,我却还是明白的。
更何况,我现在虽然因为吞吃了丧尸犬的蓝色脑浆,比以前的身体素质强化了不少,却还远远达不到与大象比肩的地步。
一边这样胡思乱想着,我一边迈步向前,不愿在这辆彻底报废的宝马上耽误时间,因为,我清晰的记得,再转一个弯,前面的那条道路,就不再是先前这种羊肠小道了,而是一条宽约十二米的大路。
那条道路上,应该停放着不少主人变成了丧尸的车辆。
有卡车,有罐车,还有一些私家轿车。
于是,我越是接近那条道路,手中的尖头铁锨就握的越紧。
而在这期间,我又足足前行了上千米,解决了四只面目全非的丧尸,碰到了一辆卡宴,两辆帕萨特,结果却发现,这些车子,一如先前的宝马一般,早就被腐蚀到了骨子里了,完全不能再用。
“这完全不合理啊,没理由啊!”我气的一脚踹在那生锈的卡宴车门上,不知道是我的力气变得太大,还是因为这车门生锈的太过分,车门竟然哗啦一声响,被我一脚踹掉在了地上,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继续上路。
继续失望着。
足足半个多小时,我都在这种要抓狂的感觉当中度过,同时,我也终于意识到了情况的不妙,先前这缠绵的雨水降临的时候,我还觉得这雨水与血雨的感染功能不同,应该没有害处,这简直是末日后的一场甘霖。
可是现在看来,我太他妈天真了。
这些停放在路上的车子,无缘无故的,绝对不可能短短几天就锈成废车,唯一的可能,就是因为这场连绵的小雨,雨水中肯定包含着超量的酸性,将这些暴露在空气中的车子直接给氧化腐蚀了。
“这,真的是大自然降下来的惩罚吗?”这一刻,我的内心有了一丝颤抖,因为短短一瞬间,我的脑海里就跳过了数不清的念头。
先是一场让人类和所有生物变异,感染,化作食人鬼的血雨降临,随后,又是一场酸雨,毁灭了所有暴露在外的车辆,我怎么琢磨,怎么都觉得这一切太过匪夷所思了,而且,如果这场清澈雨水的作用,是腐蚀金属。
那么,可不光光是暴露在外的车辆遭殃了,一切和金属有关的物品,飞机、火车,地铁,以及大批量的钢材,武器,都会因此而氧化腐蚀。
这一切的一切,将让人类在这场灾难中更加难以存活。
接连针对性不同的雨水降下,不像是巧合。
更像是一场预谋。
想到这里,我不由全身打了个寒颤。
当然,我也只是想想罢了。
就赶快驱散了脑海当中的念头,毕竟,如果这真的是一场人为的预谋,那,得是什么样的人才能酝酿出这样大的一场灾难。
收起来杂乱无章的思绪。
我的脚步渐渐加快,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