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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堆烟仓皇低头,便看见殷红的血落在地上,转瞬消失不见。
这是一个心血誓。
眼泪终于簌簌而下,“你傻啊,哪有人要合籍发些么惨的誓……”
陈逸笑着给她擦眼泪。
他从前在学府读书时,春风词笔也读过不少,可对着曲堆烟时,一句也说不出口。无论多动人的风月词句,都显得轻浮。
说不清楚,只能发誓了。
合籍的日子终于定下来。平静的表象下各方暗潮涌动。漫天传言说濂涧内乱分裂又经道魔之战,免不了元气大伤。如何能位列中陆门派之首?
婚期将近,曲堆烟如临大敌。
陈逸只说,“万事有我。”
还是只有这一句。依然说到做到。
****
帘外春雨潺潺,酒楼上熏风醉人。这家的梅子酒最好,尤其适合姑娘们的口味。
曲堆烟喝到兴起拍桌子,“我八岁那年第一眼喜欢上的人,后来成了我的夫君!这传奇大了去了,现在连话本都不敢这么写了。”
何嫣芸正在吃烧鹅,含混道,“当年陈逸明摆着就是喜欢你啊,那点心思路人皆知,就你紧张的不行……”
曲堆烟一百个不服,
“什么叫就我紧张,他道法精纯,修为高超,英俊潇洒,气度不凡!更何况!他性格温柔有耐心!根本不会拒绝别人!”曲堆烟拍着桌子,“这还得了?!多少年轻小姑娘扑着上啊!”
“等等,道法精纯,修为高超我都认,可后面那两个词,你确定在说他?”
曲堆烟回的毫不犹豫,“你觉得他不英俊?你什么眼光啊?”
何嫣芸默然无语。
阮小莲知道她有点醉了,加上春倦多思,“是是是,他英俊,你貌美,天生一对好不好。”
天知道为什么堂堂濂涧宗主,一个大修行者,要拿外貌说事,这叫什么事儿啊。
曲堆烟听见这话,却没有什么喜色,
“再美的容颜,日日相对,十年百年,总有生厌的一天。”
这下连阮小莲都无语了。你当年不是号称八岁时就沉鱼落雁么?天下第一自恋的劲头哪去了?
何嫣芸对她努努嘴,“别喝了,跟你家道侣回家去。”
曲堆烟一转头,就看见陈逸站在楼梯口。
见她看过来,似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我看你还没回来。那个,天色也不早了。”
何嫣芸觉得真是服了这两个人,打麻将坐上下家出夫妻张,一个喂一个吃就算了。这么多年下来,陈逸都成了亚圣,竟然还鞍前马后的恨不得天天跟着。
她看着两人相携而去。低头正对上阮小莲给夹的肉,顿时觉得一丝不满也没有,生活滋润远胜曲堆烟。
****
曲堆烟经常想,第一次见到陈逸是什么时候呢?
随父亲去拜访掌院先生,看大人下棋喝茶没意思,便要自己去撒欢。
那时陈逸还是稚嫩少年的模样,蹲在树林里给小猫包扎。没有多年后杀伐果决的凌厉,只有一身的书卷气。
“你是谁家的孩子?喏,吃不吃?”
不远处藏书楼的灯火映着他眼中,温暖又明亮,令人心生向往。
“大哥哥,你的糖真好吃,你也真好看。等我长大,你娶我好不好?”
陈逸笑了,“我给你一包糖豆你就说要嫁给我,弄的我像拐骗小孩的人贩子。”
曲堆烟有些难过,“你不喜欢我么?”
“将来你长大就会发现,我一点也不好看。会有很多人喜欢你。你也会喜欢上很好的人。再想起来今天,必是觉得荒唐,后悔莫及。”陈逸摸摸她发顶,“没关系,我不会与你计较。”
这句话曲堆烟一直记得。
后来她确实笑自己幼时荒唐。以为能喜欢上别人,也曾对折花会上那个白发少年生出过一点怦然心动。
可是心中来来去去,最清晰深刻的,到底还是陈逸的模样。
她在寄给两位密友的信中曾写“他应该早就忘了,就算记得,也不会认出是我。”
一见钟情的年少冲动是他,日久生情的细水长流也是他。
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了。
又是一年春风拂柳,晨起倦梳头。
貌胜春花的女子拂袖化来水镜,揽镜自照,问道,“我好看么?”
陈逸紧张起来,认真作答,“好看。”
“有多好看?可是完美无瑕,怎么看都不腻?”
“自然是。”
“你敷衍我,世上哪有完美无瑕。”
陈逸只觉得哭笑不得,垂眸为她绾发,配上碧玉流珠簪。
曲堆烟照着镜子,叹服于自家道侣的心灵手巧,转眼忘了自己的蛮不讲理,却忽听那人道,
“世上哪有什么完美无瑕的容颜,不过是所爱之人的面容罢了。”
第116章 李土根番外()
秋风萧瑟时节,云阳城里落叶纷飞。
学府里几位先生要带着学生们要去登高秋游,正浩浩荡荡穿过勤学殿,往府门外走去。红衣垂髫的小童抱着几卷书册,走过回廊与垂花门,来到栽满槐树的院中。
童子将书捧给藤椅上靠着的先生,见翻开后是几卷剑谱,不知想起了什么,生出些好奇。忽然开口问道,
“听说剑圣与先生是至交好友?”
脱口而出后不禁懊恼,即使先生温和大度,自己也不该探听这种事情。
但李土根没有觉得被冒犯。
“哪谈的上什么至交,”他在槐树下喝茶,眼底一片淡漠,“不过是认识的时间久了。”
童子不敢再问,行礼退了下去。
于是空荡荡的庭院只剩他一个人,寒凉的西风扬起落叶。
李土根从不认为自己需要什么至交好友。便觉得卫惊风大概也是一样。
他从茶汤的波动里看见眼尾皱纹与星白鬓角,心想还真是老了。
但卫惊风呢?
卫惊风是不会老的。
永远是少年,永远热血沸腾,意气风发。无拘无束的性情,举世无双的剑道,眼中总有不平事。天下间再找不出第二个。
可见老去这种事情,与面容年龄统统无关。
老了就会怀念过去,这样说起来,还真有些想念卫惊风。
******
那时他们都还算年轻,学府还没有藏书楼,只是个不大的私塾。剑圣没有飞檐可踩,只好立在院墙的灰瓦上,居高临下的说道,
“李土根,有一伙人要杀我。”
他风尘仆仆,发髻零散,袖口沾着凝固的黑色血污。形容狼狈,眉眼间却一如既往的神采飞扬。
有性命之危不去师门求救,反而改道中陆,来了澜渊私塾,也是怪事。
李土根就立在窗前写字,闻言蹙了蹙眉,“没有你这样的。三年不见,一见面就约我去杀人?”虽是这么说,手上却没停,收书归架,倒水洗笔,拿着阵盘就往门外走。
卫惊风挑眉,“那我应该挑个良辰递拜帖,坐下喝杯茶,然后再约你去杀人?”
两人说着已出了院子。
“那些人在哪儿?”
“今夜到云阳城郊百里外。”
“你来的迟了,若是赶在昨日,我能在云岭中布阵。”
“……”
这世上有很多种朋友,有一种平日里与你如胶似漆,危难时将你弃之不顾。
也有一种没事就不会联系,等你摊上大事了去找他,无论他在章台折柳,还是挑灯夜读,都抛下酒杯、撇开书册,刀山火海也跟你闯。
渡尽劫波故友在,陌路按剑共恩仇。
可惜剑圣与掌院先生没这么豪情侠义。他们年轻时一起对敌一起进退,不过是出于习惯,从童年就形成的习惯。两人都认为这只是少时不够强大的缘故。
*****
在天下间还没有剑圣,云阳城也没有一位先生时,东陆最东边的地方,有个村子叫西河村。因为村子西边有条河。
妇女在上游汲水,泼猴似的孩子们在下游打水仗。全村没有什么教育观,孩子和家禽一样全靠放养。
只有两个孩子不去打水仗,也从不跟其他人玩。年龄大些的那个叫李土根,天天呆在屋里看书,他娘嫌他费灯油,赶他出屋去,他就跑到隔壁卫家看书。
小些那个叫卫惊风,生在全村唯一识字的人家,有了个文雅的好名字。
笔落惊墨气。可惜他从不读书,六岁那年路过铁匠铺,就立志要去做学徒。
这两人年龄相差不过三个月,都有些说不上来的奇怪。其他孩子嫌弃他们,家中亲人也懒得搭理,按道理两人该是同病相怜,惺惺相惜,却一直话不投机。
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尤其是李土根常去卫家借书。
卫惊风就坐在院里削木剑,斜眼看他,“百无一用是书生。”
李土根心想,“君子不与吠犬争辩……但还是好想打他啊怎么办!”
唯一的共同点是对外界的好奇心。
村子后面是连绵的大山,多奇珍亦多猛兽,平日里没人敢上去。卫惊风悄悄摸上去过,遇见了看花看草对着图谱发愣的李土根。
心想花草有什么看的,这人大概有病。
最初相看两厌,后来有次又在山里碰见,一起被野猪追着逃命,才有了一点浅薄交情。
浅薄到逃命时拉对方一把,拉不起来转身就跑。
满村的槐树比村子更年长,夏天遮天蔽日,秋来落叶纷飞。
日子过得不知年岁,五年与十年毫无区别。
等他们长到十六岁,除了下地帮活,李土根的人生理想是当个私塾先生,而卫惊风已经整日呆在铁匠铺里。
都以为未来就是田地间的汗水,夜里添上的灯油,打铁炉边的热浪。
改变人生的大事发生时,没人知道这一天与以往千万个寻常的日子有什么不同。
李土根很后悔今天上山,按照昨夜的星月,现在不该下暴雨的。外面地动山摇,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