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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叶未央顿了顿道,“马上要开学了,我要回去上学,给你说一声,孩子你看着办。”
“你不怕我把他丢了。”
“怕。”她笑了起来,“可我不是没有法子吗?”
安德森看着她,笑了起来,笑得像刚认识时那般阳光。
他什么都没说。
叶未央望着他:“我能抱抱你吗?”
他点头。
她抱住他,埋在他胸膛里。
她说:“如果你再比我大十岁就好了。”
她说:“不过没有关系,你不喜欢我。当然,我也不喜欢你。”
安德森平静的看着她,她松开手。
她微微鞠躬:“那么,麻烦你了,安德森先生,我会尽快解决学业的。”
叶未央说完这句话后,她便再也没有出现了,她只留在学校里学习。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需要出国学习五年,任何大学都是一样的,只要你有本事修够学分,哪怕你将五年的内容三年都念完,那也没有关系。
她十八岁高中毕业,二十一岁大三结束,出国进修,二十二岁生下孩子,而进修需要学习五年,这五年的内容她花了四年念完,获得了毕业证书。
当她做完这一切,她已经二十五岁了。
她看起来似乎和当年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更加消瘦,手上几乎可以看见青筋,如果说,之前的她的消瘦让人带着怜爱,那么现在的她,就是让人觉得害怕。
她瘦到不正常,仿佛如同一个纸片人一样,风吹就倒。
不过值得幸运的是,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五岁这三年间,并没有谁来打扰她的生活,这令她感到开心。
什么情情爱爱的,她不需要。
当拿到毕业证后,她登录许久不用的QQ,上面是白欢喜大片大片的文字记录,白欢喜俨然将她许久不用的QQ当作了树洞,她耐心看完,面无表情。
实际上,白欢喜的状况很不好,她尽管通透,却依旧为抑郁所困扰。
当然,叶未央也一样,整夜整夜睡不着,眼睛休息了,精神紧绷着,促使她日渐消瘦。
有趣的是,这两人,没有一个人想过要去看心理医生。
仿佛,她们虽然活在这世界上,却将自己同别人划分开了。
她们活着,却与死去无差别。
叶未央拨通了安德森留给她的电话,值得庆幸的是,安德森的电话是能打通的,而她的电话号码似乎在安德森的联系人中占有一席之地。
安德森说:“你的孩子很好,你要来看看他吗?”
“当然。”
“半个小时后,校门口。”
“好。”叶未央答应的爽快,因为她没有什么要的东西,她总是这样,将自己与额外的东西撇清,生怕产生联系。
她简单的收拾过后,便来到大门口。
安德森虽然让她等三十分钟,她来门口没多久,已经有人来接了。
她坐上车,后座坐个小孩子,粉雕玉琢的,只是看起来有些瘦。
坐在副驾驶的人道:“史蒂芬少爷因为早产身子弱,所以才这样,安德森先生其实很看中史蒂芬少爷。”
“名字寓意是王冠,独立,上进,具备领导性吗?很好。”叶未央自言自语。
副驾驶的人道:“是的,史蒂芬少爷一直被安德森先生带在身边。”
“你的意思是,安德森先生在这边?”
副驾驶座上的人点头:“是的,每年这个时候,安德森先生总会来到这里。”
叶未央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她拒绝去想,她咳了咳。
她道:“很好。”
旁人不懂她的意思便没有接话,她自己也没有说什么。
一路无话。
到了地方,已经是吃饭时间,仆人伺候着她和史蒂芬。
史蒂芬大抵被安德森养的很好,很是安静的吃着,虽然三岁,却十分听话乖巧,只是同叶未央并不亲密,叶未央大抵明白的,谁叫他同自己少有见面的时候,熟都不熟,自然不亲密。
她不着急。
她在那里住了两天,她才看见安德森。
安德森并不老,他只比她大了十岁,如今才三十五岁,正是散发着男人成熟魅力的时候。
叶未央看见他,笑了笑,笑容有些僵硬,她道:“好久不见,安德森先生。”
“的确好久不见。”
安德森先生忙了一天,才吃第一顿饭,他同她打完招呼后,便坐下来吃饭。
安德森先生吃完后,才同她说话,他道:“你现在已经毕业了,打算怎么办?”
“当年顾姐姐给了我一笔钱,我没提,她没提,我打算以这笔钱,做点儿生意,当然,这钱算作顾姐姐的投资。”
“史蒂芬呢?”安德森神色里带了三分不待见。
叶未央平静道:“他在你身边,我很放心,你将他养得很好,他跟在我身边,我不一定能比你做的好。”
安德森有点儿烦躁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史蒂芬是你的儿子还是我的儿子!”
叶未央平静道:“我说过让你做孩子的干爹,你不愿意的。”
如果不是他很喜欢史蒂芬这小子,他就把她们母子赶出家门了。
“麻烦你再帮我带一段时间,当我生意走上正轨的时候,我会带他走的。”
安德森似乎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他脸色难看道:“你错过的是他的童年,难道,他的童年错过了,还能弥补?”
叶未央有些疲惫,她反问道:“为什么父亲挣钱养家不顾孩子被视为理所当然,母亲这么做却会被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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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再遇方离海()
安德森不答。
他不答,叶未央自己回答:“因为,女性一直被歧视,尽管喊着男女口号多年,依旧被歧视。”
叶未央深吸一口气道:“安德森先生,我知道我作为一个母亲是失职的,可是,我能怎么办呢?倘若要他从一开始就不输在起跑线上,金钱是免不了的,我已经吃了进金钱的亏,不希望他也如此。”
“你可以找他爸。”
叶未央眼中闪过一丝厌恶:“我的孩子与他无关,我不想让我的孩子参与进乱七八糟的事情里。”
她忿忿道:“难道女性只能依靠男性?所谓的独立自主成长之路,也不过是凭借男性成长起来的罢了!那样的角色,我不稀罕。”
“人互惠互利。”
安德森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她——人是群居动物,是和别人生活在一起的,想要脱离,必定是不可能的,因为所有人以奇怪的方式掺杂在一起,如果一团乱麻,又怎么脱离?
叶未央不是个笨蛋,她只是略微苦闷道:“啊,不说了,再说你也不懂我的意思。”
安德森不再说话。
所谓争辩只是徒劳,从来不能轻易改变什么。
空气里涌动着静默。
他突然道:“你要抛弃他一段时间,总得给他取个名字。”
叶未央认真道:“我不是抛弃他,我会回来的。”
她又认真想了想,道:“见昭,叶见昭。”
“昭,日明也。我希望他今生道路平坦,一生得见光亮,不见半点儿黑暗。”
她突然之间,热泪盈眶,她几乎将所有的美好祝愿寄托在这个孩子身上。
她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像自己一样,一生苦难。
她将泪憋了回去。
她深深的鞠了个躬:“那么,拜托你了,安德森先生。”
安德森看着她:“你不多停留一会儿?”
“有时间我会来看他的,时间不等人,不是吗?”
安德森没有说话。
叶未央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说不出的东西,仿佛她在安排后事般,将自己孩子安排好后,她就放心了。
安德森微微摇了摇头,将这个不靠谱的想法扔到脑袋外。
叶未央才毕业,怎么会做这么不吉利的事。
叶未央走了。
他尊重叶未央,不会过多干涉她的事情。
当然,在方便的时候,他会给予她一些帮助的。
他笑着看向史蒂芬,史蒂芬天真的瞳孔里映出他阳光的笑,一如他刚见叶未央时。
他抱起史蒂芬,笑着逗弄道:“史蒂芬,以后,你的中文名字叫叶见昭,小~昭昭。”
他齿间要出来的本是小未央三字,最后却变成了小昭昭。
叶未央去忙自己的了。
她大学里学的就是这些,以前也做过不少工作,加之她太过敏锐,这种敏锐让她在生活中不如意,总是迅速苍老,却让她在生意上能抓住许多机会。
叶未央以一种绝对迅速的速度成长起来。
她这样聪明通透的人,只要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并为此努力着,总是不会太差的,毕竟她早就将所谓的礼义廉耻都抛下了。
仅仅用了三年,她就是个小有名气的女商人。
混乱的生活非但没有使她消瘦,反而因为不准时的作息规律而胖了些。
当然,她始终学不会化妆,但她可以请个人化。
她有钱,不是吗?
她说过,等生意走上正轨,她就接走史蒂芬,不过,她也逐渐意识到,史蒂芬跟在她身边,不如跟在安德森身边。
她叹了口气,她有什么法子呢?
小时候,轮不到她做选择。
长大后,她每一次选择都让自己堕入更黑暗的深渊。
呵。
此时,她在酒桌上和人不动声色的打着太极,将色眯眯的目光和不怀好意的目光挡在酒杯后。
她不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目光,也不会是最后一次遇上这样的目光。
她是女性,女性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会受到歧视,哪怕她们身居高位,都会有人诋毁她,妄想把她拉下来。
因为,谁也不是人民币,不会被所有人喜欢。
而女性,从体能上是弱者,总有些自大的男性从体能进而扩大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