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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空白处是打断黑体中性笔留下的字迹。
——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的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
却还得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
却还得装作毫不在意
而是用一颗冷漠的心
在你和爱你的人之间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在天
一个却深潜海底
——
她想对他说,他们一个是飞鸟,一个是海鱼,此生相隔两茫茫,不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在一起。
方离海想到她之前就借了店员的笔写些什么东西,他飞快的翻过。
172页,她用笔勾了一句话——对不起,我爱你。
她在下面写:对不起,我也是。
她对他阐明心迹,她爱他,却困于世俗阶层。
他心中半是遗憾半是欢喜。
他想起,妈妈对他说:“要耐心。”
他决定再耐心一些。
另一个房间里,罗洛正打量着叶未央,她说:“你喜欢方离海。”
叶未央勇敢承认:“对,我喜欢他。”
叶未央还说:“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一个人,并不低人一等,哪怕你喜欢过他,也不代表我在你面前就得认怂。”
罗洛叹气道:“你误会了,你喜欢就喜欢吧,我只是想说……”
罗洛像是想起了什么,欲言又止,最后什么都没说。
叶未央发现她不是第一次这样了,只是,如果不是罗洛愿意,谁也没办法勉强她说出自己不想说的事。
所以,叶未央不勉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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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罗洛生硬的转了话题。
她说:“未央,你知道吗?白头镇临近的海叫离海,离海里面有一个传说。”
“哦。”叶未央的反应不咸不淡。
罗洛笑道:“离海,方离海的那个离海。”
“嗯,所以呢?”
“没有所以,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非常庸俗的神话传说。”
闲着也是闲着,听听也无妨,叶未央并无所谓听上一听的,也许还会挺有趣?
罗洛将手中把玩的手机放好,一副要认真开讲的模样,看得叶未央也端正了态度。
她说:“在很久很久以前,白头镇还不叫白头镇,它仅是一个无名的小村,小村子里生活着十几口人家。而离海还不叫离海,它那时仅仅是一条小河,潺潺的流经小村子。”
这个传说就像罗洛说的那般庸俗。
在这个不大的村子里住了一家四口,那岁月又不好,活着就特别艰难,做娘的生下两个儿子后就撒手而去,当爹的又娶了个后娘给两兄弟做娘,这后娘啊倒是不算坏,最开始还是一碗水端平,对两个儿子视如己出,只是就算是亲生的有时候都做不到一碗水端平,更何况面对两个不是亲生的呢。
后来,这后娘又给他们爹生了一个孩子,这下子,后娘的心思就全在自己小孩儿身上了,对两个小孩子不能说不好,毕竟给吃给住,没让小孩受冷挨饿。
如果没有后来,这大概是世上千万家中最常见的那种,远远称不上传说。
后来,打仗了,天灾人祸凑一块,本来就世道艰辛,这一下子,就更难活了。
两兄弟家的粮食不够了,后娘和亲爹一合计,能怎么办,丢了吧,三个孩子一块丢,要是不丢,再这么下去,他们得把三个孩子活生生给吃了。
但凡打仗,日子不好过了,便是这样。
将一切可吃的吃完了,那就只能吃人了。
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一页页翻开,可不就密密麻麻写着吃人二字。
大哥年纪大,也不是个笨人,在头天夜里听见亲爹与后娘的合计后连夜逃走了。
“那小的那两个呢?”
罗洛不咸不淡的看了叶未央一样,似乎是很不喜欢这样被别人打断自己说话的思绪,她说:“我这不是马上就要讲了。”
最小的那个是后娘亲生的,怎么会舍得他受苦,当天夜里就把自家的儿子叫醒,细细嘱咐了一番,让这小儿子每天晚上就到附近的一个山洞去,她会每天给他送吃的。
这最小的这个倒是心地善良,惦记着他二哥,问他娘二哥该怎么办,要把二哥叫上吗?
后娘将他给骂了一顿。
这么一来,最大的和最小的都有了着落,唯独排行老二的没有着落。
这老二啊,被丢之后躲进了山里,山里能吃的都被吃了,他饿的时候只有吃吃叶子喝喝小溪里的水。
一天,他在山洞前面发现了一只有着金色羽毛的小鸟,小鸟受了伤,他打算就这么把小鸟吃了的,可小鸟口吐人言说的情真意切。
小鸟说,她本是西海龙王的小女儿,因为生性贪玩,道行又不够,便将三姐大婚时天上织女送来的用云彩织就的羽衣穿上跑了出来,哪知道路过皇城的时候,被城里的昏君看见了,命人捉下,有不识好歹的道士弄伤了她的羽毛。
老二有点儿蒙,他喂过猪养过鸡钓过鱼,就是没有养过仙女啊。
他也是十分的茫然了。
小鸟在他面前化成了仙女,明眸皓齿,唇若涂朱,绝美艳丽,唯独手臂上有一道伤口,却也无损于她的美丽,反而为她添了一份病弱的美感。
乡下的穷小子几时见过这般的仙女人物,便被迷了心神。
小仙女在这破洞中住了几天,伤势好的差不多,便要走。
小仙女问他要什么。
小仙女也不想的,可是总得报恩的,他们是神仙,最注重因果报应。
穷小子说,不想让小仙女走。
小仙女拒绝了,穷小子帮了她,可这又不是救命之恩,纵然没有穷小子,她也不会有事的,因此她才不会以身相许。
穷小子知道传说里的仙女为了种种原因嫁给凡人是骗人的,穷小子死心了,他只想要小仙女身上的羽衣。
这羽衣万分珍贵,天地间也不过寥寥几件,怎么能够给一个凡人,不过也没什么打紧,三姐不在,爹也只会说她两句,何况人的一生太短暂,等他死后,她拿走就行了。
小仙女想了想,就同意了。
小仙女还告诉他这羽衣的用处,这羽衣啊,穿在人身上,人就可以变成小鸟,只是一过了三天,这辈子啊,就只能做一只小鸟,而且,这羽衣还有别的用处,只因为他是个凡人,纵然告诉他了,他也没法用。
小仙女说完了,化成一条龙飞走了。
穷小子等了三天三夜,都没有等到小仙女回来。
小仙女回龙宫去了。
而穷小子因为怕小仙女还会回来,没敢去远,就在山林里待着,饿了,就穿上羽衣化作一只小鸟去富人家偷吃粮食,还将粮食搬出来送给穷人,时间长了,这附近的城镇都知道有一只鸟仙啊,乐于助人。
前面说了,一个昏君要捉小仙女化成的鸟,那小仙女将羽衣送给了穷小子,现在的鸟是穷小子,那给皇帝办事的道士追到这里来,将穷小子化作的鸟收了。
就连小仙女在道士手中都讨不了好,何况穷小子呢。
穷小子化的鸟很快被送入皇宫中,皇帝大大的封赏了道士。
只是穷小子,他再也变不成人了,他穿着羽衣的时间早已经过了三天,他啊今生今世就是一只鸟,只是他的寿命还是人的寿命,他在皇城里见证了岁月变迁,见证了一代代皇帝的来临。
短短五十年间,换了十七位帝王,这帝王一时间成了路边白菜,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皇帝。
另一边儿,小仙女算了算时间,就来找穷小子拿回羽衣。
凡人几十年,对神仙来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小仙女还是少女心性,她邀着三五好友一块儿来人间逛一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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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注定无缘()
小仙女是西海龙王的女儿,她的好友也是水族,他们来人间走一遭,借助的是水,那小溪因有了仙灵的滋养硬生生扩宽了河道,成了一个湖泊。
小仙女捏个诀找到了穷小子化成的鸟,又施了法脱落了鸟身上的羽衣,穷小子以人身再现人间已经是很多年后的事情了。
他见小仙女时还是懵懂少年,如今已是垂垂老矣的老者,他见着小仙女,那浑浊的老眼里突然流下浊泪。
小仙女无情无心,是天上的神仙,不懂凡人的这些弯弯绕绕,她见他哭了,便敷衍的安慰道:“好了好了,恩我是报了,虽然连累你做了一辈子鸟儿是我不对,但你也没什么好哭的,等到了阴曹地府,我请阎王给你下辈子安排一个富裕的家庭。”
说完,小仙女就走了,一同走的还有她的朋友们。
小仙女此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