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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这样。”那伙人放松了警惕,他们果然是没有什么经验的兵,稍微一哄骗就上当了。“真是替你们感到悲痛。你们现在要进城吗?”
“是的。我们刚刚才到这个地方,不知道哪儿是入口。”唐虎说,“我们正要从这段铁丝网中爬过去呢。”
“喔,上帝,你们可千万别这么做,你们刚来可能不知道,就是普通民众也不知道,这层层铁丝网中间的地带全部埋着*。”
听到了这样的信息,众人不禁留下了冷汗,同时暗自庆幸,幸亏没有从铁丝网中间爬过去,否则就全部葬身雷场了。
而且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消息,众人在心中都默默地记住了。
“真是幸亏遇到你们了。否则,*炸到了自己人,可不是什么令人高兴的好消息。”唐虎说。
“是的,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走。”那个人说。
他们都放松了警惕。枪也纷纷松懈下来了。
大家不失时机地凑上去套近乎,攀谈一番。
“那可真是太好了。嘿!要不要来点酒,在这样的夜里喝点小酒,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大家说。
那些巡逻兵一听说有酒喝,纷纷眼睛放光,眉开眼笑地讨好起众人来。
大家不失时机地把背包里的酒拿了出来,给这些巡逻兵品尝。
这些酒本来是用来祛除风寒的。在森林里湿气很重,如果不喝点酒,在这样的环境里很容易患上热病或者风湿。现在,却有了另一种用场。
很快,大家和这伙巡逻兵打成了一片,搂抱在了一起。他们不再怀疑众人身份的真实性。这正是大家所希望得到的预期结果。
“嘿!和我们一起走吧,巡逻完这段路,我们就可以回去好好享受一番了。我不知道你们在班多城是怎么过的,但是我要告诉你,在迪卡亚城你肯定会玩得很高兴。在街边,有很多二十四小时都营业的夜店。我想,——哈哈,你们应该知道那是做什么的。我保证你会过上一个销魂的夜晚,而且不用花销太多的钱。”其中一个巡逻兵喝着小酒说道。
“哦?那真是太好了。看来迪卡亚城真是一座天堂。在班多城的日子就像是地狱。没有女人,没有娱乐,有的只是流弹、时不时地爆炸声和整夜惶惶不安的恐惧。我们需要巡查、守夜、看护、袭扰、战斗,死亡之神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旁徘徊。这可真是比地狱还要难熬。”乔荒说。
“没人喜欢那样的生活。你瞧,我们需要在这样黑漆漆的夜里出来巡逻。这不是一件什么好差事。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敌人不说,大量的虫豸猛兽就生活在附近的密林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我们拖进去,填饱它们的肚子。经常发生一整队的巡逻兵失踪的事情。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我们需要钱,我们需要用赚来的钱养活自己,养活家里人。还好,只要捱过这段路程,我们就会得到一段快乐的时间。只要赚到了钱,我们就会得到一切。”
“这可真是太好了。我们很乐意能够和你们在一起。”
众人和这队巡逻兵边聊着天,边顺着剩下的一段路走过去。
夜晚的黑让人无法看清楚周围的东西。几枚手电筒的灯光在黑漆漆的森林里像是鬼火一样不停地晃荡。
在附近,迪卡亚城里面仍旧灯火辉煌,虽然时间已经接近深夜,但是看不出有什么需要休息的迹象。
就在众人聊得热火朝天之时,前面走来了另一队巡逻兵。他们碰头了。所有的巡逻任务几乎都是在交叉进行,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排查更多的地方。
“嗨!安格斯,你的那个身材火辣的小妞昨天被我上了。我出了你能付出的两倍的价钱。不过我认为这个价钱真是值得,她真是太棒了,简直让我赞不绝口。我至今还在回味她的味道。真是余味无穷。身材火辣,技术高超,你可真是个幸运的家伙。能不能让给我?”这边一小队巡逻兵中的一个人朝对面那对巡逻兵的领头的说道。
“去你的,该死的卡斯帕,你这个智利佬什么时候嘴里能够放干净点。别整天想那些不着边际的东西。如果你碰了她一下,我就把你那个东西用刀子整齐地割下来然后挂在军营前面的大门上,并用大字写上这个丑陋东西的主人的名字。”那个叫做安格斯的咒骂道。
“别!别别!别这样。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不过说实话,你的妞是我在迪卡亚城见到的身材最好的妞。我喜欢她那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我想在床上,飘动起来的头发会更好看。”卡斯帕谄笑着说道。
“怎么今天你小队里的人数突然多了这么多?”安格斯问道。
“不,不。我想你误会了,这不是我们的人。”卡斯帕回答。
“哦??”那个声音瞬间警惕了起来。大家看到他的脸上现出了疑惑的神情,同时手指不怀好意地扣在了扳机之上。
“不要紧张,安格斯,他们是我们的人,是从班多城过来的。这帮可怜的人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伙强悍的不明身份的武装分子,他们的队伍被打散了。正好碰到了我们。这是一帮很好的家伙。他们有味道很好的酒。我想你们也需要喝一点。”
瞬时,对面的数道手电筒的光照在了众人的脸上。光柱不停地晃动,刺眼的光芒让众人睁不开眼睛。
“可是,可是他们是黄皮肤的人?”
“是的,他们是雇佣兵,来自东亚的兄弟。我从来没有见到过来自东亚的兄弟,这次,可真是令我开眼界了。尽管土着的印第安人同样是黄皮肤的人,可是毕竟没有东亚黄种人那么正宗。不过看起来他们的皮肤没有那么黄。近乎白种人或许会更好一点。”
“我前几天刚从班多城过来。”对面那队巡逻兵中的一个人尖着嗓子叫了起来。
“哦?那可真是太巧了。或许你们可能曾经共同战斗在一起。”
“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班多城有黄皮肤的雇佣兵,从来没有。”那个尖着嗓子的声音肯定地说。
空气瞬间紧张起来。
“你确信?”这边的卡斯帕问道。
“是的。原来在班多城的时候,我是头头保镖队里面的一名保镖,前段时间因为我搞了一个领队喜欢的女厨师,结果就发配到这里来做巡逻兵了。但是那时候关于军队里面的一些基本的情况我都知道,我知道有一伙新加入的雇佣兵,还知道他们大体上都来自哪里。我都清楚。”
然后就无人说话。三帮人此刻心中各有心事。
空气仿佛是凝固了一样。
得先发制人!
两秒钟之后,情况立刻发生了变化。
尽管没有实现商量好,而且在这漆黑的夜里,也无法对眼色。
可是七个人好像是心有灵犀似的,几乎是同时展开了行动。
大家迅速掏出了军刀,接连用刀子抹掉了七八名巡逻兵。
“他们是河对岸的人!”那个嗓子尖细的人惊慌失措地喊。
一瞬间,形势大乱,光柱到处乱晃。就在这几秒钟的时间内,到处是刀光剑影,从巡逻兵的脖子里喷洒出来的血溅到了每个人的身上。在光怪陆离的光影中,沾着鲜血的军刀像是无数只上下翻飞的蛟龙一样不停地在光柱之间倏尔而逝。
众人没有吭声。在这样近距离的范围内,军刀是杀敌的唯一最理想的工具。
而这边这队没有经验的巡逻兵在大家利索迅速的刀光之下,一声不吭,纷纷全部毙命。
就在这时,枪响了!
这样清脆的枪声在黑漆漆的、安静的夜里,显得是那么地突出旁骛,就像是一粒硌人的铜豌豆一样。
这粒慌乱之中的子弹击中了罗朴言身前的尸体上。当时他刚刚抹掉那个人的气管,然后那粒子弹就打在了那个人的盆骨处。罗朴言感觉到巨大的冲击力狠狠地撞击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这仅仅是那颗子弹带给他的惯性而已。当然,他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零点几秒之后,枪声像是炒豆子一样响了起来。没有人知道对方的目标是在哪里,密集的子弹大多射向了周围空旷的树林里。分不清敌我。看不到真实的一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果不开枪就有可能被某个扑上来的军刀割断自己的喉咙。如果开枪就会杀死自己的兄弟。
这就是目前这种局面的最真实的表现。
大家连忙趴在了地面上,同时用敌人的尸体遮挡住自己的身体。这是目前唯一明智的方法。
众多的子弹钉在了那些巡逻兵自己的尸体上。同时能听见他们体内骨头断裂和血液喷出的声音。在混战中唯一的好处就是,你可以静观变化,然后等待最有利于自己的时机。
“喂,卡斯帕,他们都被干掉了吗?”这肯定是那个安格斯的声音。
没有回音。
“该死!”枪声更加密集地响了起来。
手电筒的光早已经不知道消失在何处。有几只零星的光躺在了地面上,照射着前面一堆凌乱无序的杂草。——在这个时候,谁手里有手电筒谁就是对方的靶子,这伙经验丰富的巡逻兵当然知道这一点。现在,大家都是在一片茫茫的黑暗之中。谁也看不到谁。谁也看不到谁的存在。谁也不知道谁在谁的位置。
或许这些死去的灵魂能够洞察出所有的一切,可是他们却再也无法开口说话了。
几秒钟之后,这边的枪声响了。经过了前几秒的观察,显然,大家知道了大致上对方的位置。这一阵枪声之后,顺便带走了几名灵魂。
“我的副官死掉了!”仍旧是那个安格斯的声音。
他声音中存在着恐惧,显然,这是对于对手不知道有多么强大的一种未知力量的恐惧。
这样的恐惧让大家处在一个有利的位置。
另外,因为这些尸体,众人中弹的几率降低了很多。
“我们遇到了札特比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