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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也能飞,尽自己最大的能力。而他对它则从来没有正眼瞧过,一直保持尊贵的傲气,不动摇,根本就是当它不存在。本书来源ml
104。第104章 104 情深浅缘厚薄()
王之所以对它视而不见,不施以正眼,可能是因为于任何地方中,包括鬼界和妖界,它都到得了,唯一到不了的就是一望无际的合海,那地方仙气笼罩,仙法萦绕,身为鸦妖的它,没有获取王的特权,根本就进不了。也就是说,只要王进了合海中,它就只能在浩瀚的合海边徘徊,他在里面待多长时间,它就在外面飞飞停停多长时间。直到有一天,终于大起胆子,扑腾起翅膀,飞上了合海上方,利用之前跌落于王变身之时沾染到的血气得到的半生不熟的半仙气儿,翱翔于水云间。欣喜之情言溢于表。途中遇到一个被王称为“宁宁”的王后,可能因为闲得无所是事,正在与长于合海缭绕烟云间的牡丹花媲美比艳,顺便懒懒地晒晒暖和的太阳。孤脚鸦认识她,她是王唯一的王后。之前偷偷跟着王的时候,碰过她无数次,她就像凡人爱嚼的香甜口香糖,特别粘王的牙,王去哪,就总会想办法腻乎他,尽管很多时候,都被寡情的王偷偷甩掉,但下次,还是不厌其烦,不言放弃地随棒跟上。因为它与她一直没有什么单独的机会进行眼眉交流,所以双方就没有互生什么特殊的主仆情分,甚至可以说,她跟王简直是同一个鼻孔出气,他对它视而不见,她当然也把它当成不值钱的货。这次与她面对面碰上,不知是她觉得它跟随王多年,一直没名没分,也没个合适的落脚地,很可怜;还是真的对它日久生了情,有了善意,反正眼眸中闪过比牡丹花还美艳璀璨的光芒,随口说了句:“挺好的,我喜欢它。”于是,它就什么手续也不用办,什么法力也不用使,名正言顺地住进了合海的水月宫里。在水月宫,它亲眼看过王对王后的情深,他们的缘厚,他们的情变,他们的离散。三百年来,就算王后离家出走了,王依然对她深情不移,情痴不变,心心念念不曾相忘。它受他的深情厚爱感染,愈加希望自己能亲眼看着他和王后幸福到底,如今能帮上忙了,自当不加推辞。再说,它既然死了心,受命于他,自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于是,就算此时,命真没了,它也没什么好遗憾,好抱怨的。就是太痛了,被他妖捏着骨头碎死,那滋味不用想,绝对比五马分尸还令人惨不忍睹,痛不欲生。孤脚鸦联想翩翩,好像下一秒自己就真的魂归故里了,绝然料想不到,宁水月只是把视线从纪以宁身上拉回那么一点点,手起袖扬,潇洒得大家还没有看清他出手的套路,妘嬜就痛苦咆哮而出,“水月,你为了一只黑不溜秋的乌鸦……也向我使出……阴招,我就这么贱……贱到不……它?”嘶声力竭嘶叫几声后,身子踉跄往后退去,又从口中喷出一潭鲜血,喷洒在旁边五人粗的树干上。人就彻底倒在了离纪以宁不远的另一片薰衣草丛地上,直挺挺得起不来了,“你真的再也不疼惜我了……”本书来源ml
105。第105章 105 只是个幌子么()
“你不再疼惜我了。”妘嬜满脸受伤倒在熏衣草丛地中后,这话被他话说得极尽幽怨、悲凉,还有些许愤怒,可谓是五味杂陈,什么消极情绪都有,旁人听了也唏嘘不已。尤其是他倒下去后,匍匐弯腰的躯体,好像伤得很严重,一时无法站起,望向宁水月的眼神悲痛到空洞,徒有一副像模像样的皮囊,不具灵气。他此时披的是具有男性牲的人皮,形态再怎么独具阴柔之美,也应不似女人如水般柔弱,但此刻却虚弱得双掌撑地都撑不起自己的身体,更别说站起了,仿似不堪一击。再试了几次撑地而起后,均以失败告终。没过多久,他硬撑之下才有的硬朗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软趴倒地,好像过了一时半会,身体里的骨架全散掉了,披着的人皮没有支点的包裹住他瘦削的体态,凹凸不平的脸布满阴郁,狰狞得可怕,“你……居然……挫了我的骨。”不可思议的嗓音不仅回荡在双色森林里,还随风飘动于周围紧张的氛围中,激荡了慢慢恢复体力和神气的纪以宁的耳膜,“挫骨?这么狠?”一眼望向宁水月,除了狐疑还有诧异,暗思:“还真没有他做不出的事。”看着他的那眼神儿好像站于远处紧紧盯着她的宁水月是什么惹不起的恶魔厉鬼,还是躲也躲不起的索命阎罗。终于明白,看来不能去惹他的人不是只限她,别人也不可以,甚至别人得到的惩罚比她严重上百倍上千倍。她能说,她在无波湖遭的罪算是最轻的了吗?那她差点命丧于此,到底是那弘业失误造成,或者道法不精引发的危险?还是如妘嬜所说的,她只是宁水月布局中的一个幌子?纪以宁吃下镇命珠和凝神珠后,虽说全身恢复了之前的润红莹泽,疼痛亦消散不少,也有了力气活动筋骨,但此时仍处于危险的境地中,居然还有心思纠结于太多目前还无法明了的问题。而孤脚鸦则在妘嬜挣扎的过程中,早已脱离了魔爪,扇动翅膀,来到漂浮于空气中闪耀本书来源ml
106。第106章 106 对头,跑路要紧()
关于喜出望外后,没多久来的悲从中来,纪以宁现在已经非常排斥。 这种感觉相当于小时候牙牙学步时,纪老伯跟她说的,“宁宁,过来,来到爸爸这里,爸爸手上的这颗糖就是你的了。”等她颤颤巍巍迈着步子,好不容易走到他的身边,摸到他的大腿时,一心期待纪家秘糖就会属于她了,甜蜜蜜先漫上心头,谁吃纪老伯把手一缩,已经剥开皮的糖没有进到她的嘴里,反而成了他的口中物,他说:“宁宁,你还在长牙,糖吃多了会蛀牙,今天就先不吃了。”说完,还特别吧唧着嘴,故意刺激她,把糖咬得特别大力,甚至她还听到糖块咬碎后被他吞进喉咙、滑进喉道的声音。眼看甜蜜就要来临,谁知失望接踵而至。所以,她好怕上一秒自己在天堂里,下一秒就要到地狱中去。来到鬼界中,她遇到的这些事,还会少吗?所以,看见眼前如箭般快速扑面而来还碎碎叨叨的孤脚鸦,脚上还抓着玉珠,明知是为了她好,她还是巧妙地躲开了。吃了那个不男不女的男人两颗珠子,他就好像和所有人有不共戴天之仇一样,恨不得杀了除鬼王之外的所有人,尤其是这个黑乎乎的小鸟儿,差点就被他残忍地捏死了。她如今体力和神气都恢复得那么好,能跑能动,不仅不痛不痒的,感觉还舒服得不得了,不想再吃了人家第三颗了,太贪心,惹来他的追杀,那就麻烦了。鬼王虽说好像以她为幌子引妘嬜入瓮,此时又好像真是为了救她而来,但他阴晴不定,喜怒无常,难保下一秒犯有喜虐症的他又会把她折磨得要生要死,再被他凉凉地赐以一言--“要活活不成,要死死不了的感觉如何?”她这不是自我找虐么?她可没那么傻xx。趁着现在能跑能动,当然是跑路要紧。不知道莫名其妙失踪的那弘业怎么样了?影子都没看到,估计没死成,如果自己跑路成功后,还得去找他,好歹人家遭遇不测,是因她而起,绝不能忘恩。想时迟那时快,才刚在脑中形成这些想法,双脚就开始灵动地跑起来,由于林里树木太多,只好狠下心,闭上眼,拼了命往前跑,好像前有豺狼后有饿虎,逃命似的,一刻不敢停留。通过之前的观察,她发现这个树木里的一切生物都具有灵性,就算她闭上眼横冲直撞,也撞不上它们。如果猜得没错,它们会给她让路的。妘嬜意外被挫了骨,尽管爬不动,撑不住,但因为妖力雄厚,身不行法力行,就彻底和宁水月杠上了,双方展开势力较量,打得难解难分,不分上下。纪以宁悲哀地发现,她跑了几圈后,又看到前面还在暗中较量的两人,打得面不改色,风平浪静,就是妘嬜嘴角流出的红血更多了。费那么大劲跑那么久,累得气喘吁吁,敢情她是在原步踏呢?本书来源ml
107。第107章 107 妘嬜悲惨过往()
孤脚鸦看到纪以宁跑路,反而不慌不急起来,收起展开的翅膀,懒懒立于半空中,一会好笑看着跑得不亦乐乎的她,一会斜眼睨着底下两方胶着的势力。 她绕着圈跑得热火朝天,香汗淋漓,而他们斗来斗去,身子却闻风不动。但看得出来,较量得很是紧张。它不想说破,它家的王会让妘嬜欺到他头上,是想让它家的王妃多跑几圈,多耗点力气,好把镇命珠和凝神珠的功能发挥得更加彻底和充分。如果猜得没错,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她累了,把她带回鬼界后,他接下来可以更好戏弄她。镇命珠的功能如同它的名字,有镇命功能,就算死去多日的人吃了此颗珠子,也能迅速起死回生,恢复生命力。而凝神珠,顾名思义,是为凝神之用,假若有人因故魂魄消散,吃了它后就能让七魂六魄回复本身或者回到替身上,具有强劲的聚魂笼魄作用。而这两颗功能强大的珠子融入到一个共体时,强手对强手,发挥不为他人所知的其它作用时,是需要磨合的。之前它们浮于空气中,背靠背,面贴面,显得那么和谐亲善,那是因为当时双方还没有融于同具身体内,不必为了同一个共体而斗争,现在进入了纪以宁的身躯,谁能当老大,还没真正较量呢。凝神珠实为王所有,之所以会存放在妘嬜那,说起来是个很久远的故事。孤脚鸦年岁那么小,王的现今它清楚,但对他的过往却一无所知,这个久远的故事还是上次猎豹偷袭鬼界不成,反困于无波湖时,它立在莲花上仙所在的莲叶上,听到猎豹无意中吐露出关于它主子妘嬜悲凉的成长故事和宁水月矛盾的纠纠葛葛。妘嬜生身为一只可爱的小兔子,雌性,没有变身前,全身雪白雪白的,仿佛穿着轻柔的白毛之衣,整个在双色森林跑动起来时,就像冬天下雪时飘于大地上的雪花,美丽纯洁,找不出任何缺点和瑕疵。在没有碰到双色森林里的猎豹之王--波王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