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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昨晚……
夏汐然小手抚平大叔皱起的眉头,摇了摇首,“大叔,我不讨厌也不喜欢,你少抽点,对身体不好。”
“嗯,我尽量不抽了。”古睿额头蹭着丫头的发顶,低沉温柔的道。
躺在大叔怀里,夏汐然绞着自己的发丝,状似漫不经心地问,“大叔,你为什么抽烟?”
“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
大叔是不是也因为个理由才抽烟?
“……”
动作一滞,片刻,古睿更加拥紧丫头,陷入长久的沉默中……
他怎么可能忘记当初抽烟的初衷,
想念,
相思入髓!
很早很早就开始了,不是么。
―――
夏水镇。
晴空万里,风和日丽,爬满绿藤的花廊弯弯绕绕横亘过碧绿的湖泊,清澈的水面波光粼粼,湖光潋滟。
湖中心,伫立一座古朴、素雅的三角凉亭,两男、两女、两小孩。
“曼曼呀,我家睿睿身体差不多痊愈了,不出意外明天就要回去z市。哎,想想,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小纯,这你就说的严重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任谁看到躺在血泊中的孩子能置之不理,不要尽说些煽情的话,心意有了就好。”
“也是,不过,认识你们倒真是件……”
两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聊得格外投机,两个英俊高大的男人却坐在旁边的石桌上默契地品茶。
而,沉默寡言、漂亮的不像话的小男孩站在女婴的摇篮前,冷漠地盯着安睡中的女娃,又白又嫩又小。
或许感受到某种长久强烈的视线,小女娃极缓地睁开眼,抬起薄薄的眼皮,黑色的眼珠莹光水润,熠熠生辉。一瞬不瞬地打量着眼前的小哥哥,不哭不闹,甚至弯嘴笑了。
他继续冷漠地盯着她。
小女娃才不管,这位小哥哥生得好漂亮,她喜欢,伸了伸短胳膊求抱抱。
扭头,他不去看她,想,这么小就这么色。
“啊啊……”小女娃不放弃,口中软糯糯的哼个不停,胳膊乱挥,还是在求抱抱。
余光扫了扫沉浸在闲聊静坐中的大人们,他皱皱秀眉,好烦,不情不愿地伸了根手指给她。
“哈……哈……”小女娃像得到心爱的宝贝,又高兴的哼哼,软软的小肉手紧抓着小哥哥葱白干净的手指,开心地把玩。
他脸色板得僵硬,小屁娃。
刹得,指尖被一片温湿包裹,一转头,那屁孩竟然啃着他的手指。
嫌恶万分,正打算无情绝决地甩出,就算她哭了也不关他事。
谁知小屁娃像有感应般,松开了小嘴,口水淌了出来,他的那根手指湿哒哒的,好恶心。
毫不怜香惜玉地冷眼横过去,脏死了,小屁娃。
哪知小女娃却“咯咯”地笑,一双大眼比湖光还美,无一丝一毫的杂质,清澈、水亮,眼里只倒影着他。
他站在那里,良久的怔忡,脑海里不再闪现受伤时鲜血横流,恐怖惊悸的画面,而像是被圣水洗涤后的净域,干净的鲜尘不染,只剩下那汪清泉,入了眼,刻了印,烙上了心。
114。第114章 初识(2)()
他想,他必须拥有她。
“妈妈,我要妹妹做我老婆。”走到自家妈妈身旁,扯着她的衣角,小小的他指着摇篮里的小女婴道。
现场顿时鸦雀无声。
古父震惊,手里的茶倾了出来,也不知道烫。
这小子一向寡言,极少要求什么。他若说,就说明他有认真地斟酌过,下决心了。
“呵呵,你看你家小睿不仅长得可爱,连说话都这么可爱。”曼女士只当小孩子好玩打趣道。
“那是,那是……”顾纯女士呵呵笑着不知道说什么。
她家小子抽风了,说出这种混话。
才八岁,他知道什么叫老婆吗?
不悦地皱眉,他坦坦地直视大人们,“我是认真的。”
大人们四目相对,一时无语。
顾纯女士听自家儿子再次重申,心里也了然,她家儿子动真格了,别说,她还真想跟小曼家结成亲家,一来感谢,二来儿子自个喜欢,就是不知道小曼两口子是怎么想的?
“呵呵……,你小子真有趣,我家然然太小,做你老婆不合适,做个妹妹什么的还过得去。”曼女士亲切拍拍他的脑瓜,婉转地拒绝。
天啊,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玩玩而已;也不是在古代,儿女的婚姻大事要父母做主定夺;女儿的未来还需她自己选择。
顾纯女士暗暗地叹口气,给自家那位使了使眼色,让他想个法子,却见他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发话。
儿子自己会想办法,他用不着瞎掺合。
果然,他拉起自家妈妈的手,掷地有声,“妈妈,你不是不知道怎么报答曼阿姨的救命之恩吗,要不我认她们做干爸干妈可好?”
“好啊。”顾纯女士拍手,把自家儿子推到曼女士跟前,“小曼啊,你听到了,我家小睿要认你们做干爸干妈,请忽必答应下来。”
“这……”曼女士看了看自家先生,难以抉择。
会不会有问题,这小子一会讨老婆一会认干爸干妈的。
夏长青微笑地点了点头。
“嗯,好,我们认下你这个干儿子。”曼女士笑眯眯的道。
“干妈。”他颇懂事地叫道。
“哎,好好。”曼女士心花怒放。
认个这么漂亮聪明的干儿子也没什么不好。
大人们又开始相继他们之间的谈笑。
回过头,静静地看着那摇篮里的小女婴,他粲灿地笑了。
他,以身相许,换来对她的志在必得,何尝不可。
后来,有了这层关系,即使两家相隔万里,爸妈也顺理成章跟干爸干妈联系密切起来,尤其是妈妈,隔三岔五一通电话过去。
但他们所做的这些,只有一小部分是为了他,大部分还是基于一种滴水之感,以及爸妈口中君子之交、亲密好友说。
至于他的那件事,爸妈语重心长教导:有喜欢的人固然是好事,但喜欢和爱却有天壤之别。喜欢可以喜欢很多人,爱却只属于一个人。老婆无疑是第二种,它不仅仅是单纯的喜欢,还是种天经地义的责任。
******
早,这里交待大叔与小夏的姻缘。
115。第115章 想她()
即,“老婆”是一种承诺,也是一种事实。
“爱她,”就从一而终、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追求这份“神圣”。
而不是借他人之力,靠他人之手。
男人,就应该有力挽狂澜的本事,把心爱的女人护在自己丰满的羽翼下,抓紧套牢。
爸妈的这段话,他似懂非懂。
他只是想拥有她,用“老婆”的方式把她留在身边。
远没有他们说的那种严肃、长远、深刻。
甚至扯到所谓的“爱!”
———
“天时、地利、人和”
“近水楼台先得月”
这两样他一一没有,要怎么得到他想要的丫头?
唯有的就是使自己变强,不断地变强,强大到他可以撒下天罗地网,让她自投罗网的一天。
不再是为一个所谓的梦想,而只是为真实存在的她亲手打造属于他们的圣域。
就因为他的这份执念,妈妈取笑他为“情种。”
情种?
他不这样认为,他只是不想让别人得到那片圣洁的净域。
那片曾经倒影出他的净域。
他不确认那是不是爱,但他确定她是他的救赎。
uary!
那时候起,他生命中也多了份乐趣,就是每天对着丫头的照片临摹,描画。
看着一天一个样的她,他莫名的悸动、欣喜、甚至有某种很强烈的期待。
有很多女孩追求他,他却个个都看不顺眼,冷眼相待。
明明确确地,他感觉到心里住了一个人,
一个她。
不可思议般,已经装的满满的。
或许他很早就爱了,只是才醒悟、懂得,幸好一点都不晚。
它不再是一场救赎的囚禁。
无可救药般,他为她清心寡欲、守身如玉。
曾一度被人暗地里讹传成“gay!”
很好,听到这种谣言,他竟变态般觉得自豪。
真是疯了!
他想,除了她,他再也看不上任何人了。
随时随地带着她的照片在身上成了习惯,有次被几个要好的哥们发现,他们毫不客气地笑他,“恋童癖。”
为此,他第一次跟他们红脸。
不是服不下这口气,而是他不允许有人侮辱他的丫头。
耻笑他藏在心头的宝贝疙瘩!
时光穿梭,襁褓中的她日渐长大,从只会满地爬的小女娃长成了快乐调皮的小女生,再到葶葶玉立的花季少女。
同样的,她的身边开始出现形形色色的嫩头小子,他们就像一根根刺扎在他心窝处,于是他不留余地的一根根拔除。
他的丫头岂容别人觊觎。
然而,他要做的事越来越多,想要飞得更高,变得更强,给她更多,他必须离开一段时间去学习更多的东西。
修完学业,他要在国外呆两年。
丫头身边的“尾巴”他交给了自家亲信的保镖处理,以及要他们每天拍下她的日常生活照传给他。
从来不知相思是什么滋味的他,那段时间里,却格外的想她。
即使每天对着她的照片还是很想,要是能亲眼去看看她多好。
哪怕只是偷偷的、远远的亲自看上一眼。
想她,
想她……想她……
甘肠寸断地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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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的独白!希望亲们喜欢,晚上还一更,可能会晚,你们留着明天看吧。另:多谢大家的打赏和票票,求抱,求包养!
116。第116章 有什么可看的()
多少个夜晚,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