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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琅此时并没有想到,监视他的除了衡莲君,还有他怎么也猜不到的临淄王。
临淄王近日来都在书房听暗卫汇报监视手记。
他躺在摇椅上,怀里抱着一只精致异常的手炉,静静地合着眼,似是睡着了。而身侧的暗卫则用一板一眼,毫无情感的语气念:
十一日,燕琅公子在种竹子。
十二日,燕琅公子巳时会见了兰晓公子,一刻钟后兰晓公子离开。燕琅公子吃过饭后便在后院种竹子。
十三日,燕琅公子在种竹子。
十四日,燕琅公子在种竹子之余学会了如何制作竹笛,并且当场制作了一只简陋竹笛。
十五日,燕琅公子在种竹子的同时吩咐侍童去府外买了两串冰糖葫芦回来。
十六日,燕琅公子在种竹子。
………………
………………
临淄王猛然睁开双眼,“挑个他没种竹子的日子说。”
暗卫沉默一下,回答:“禀王爷,监视期间燕琅公子每日都坚持种竹子。”
这下轮到临淄王沉默了,半晌,他又忽的笑出声,“好个燕琅,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能把这竹子种到天荒地老。”
“下去吧,有情况再报。”
“是。”暗卫应下,嗖一声,消失在书房中。
临淄王手指细细摩挲怀中暖炉,不其然想到赏花大会时,燕琅震惊四座的求炭之语。现在搬了院子,总不缺火炭了吧。
沈衡那些小动作,他不是瞧不见,只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只是这燕琅,忽然间便有点看不透了。
第七章()
十一月末,大雪接连下了一个礼拜。明月每日起来为院门前扫雪都免不了要抱怨一番。
大雪压枝头,邬琅终于可以不用再种竹子。
气温越发低了,邬琅更加不愿意出门。往往窝在房间里看些志怪奇谭就能消磨一整天。他以前也常看些升级流长文,反正只要求爽,文笔自然是跟长江三峡开闸泄洪似的,谈不上精致,更遑论有深度。现在手里这些书虽然也是这个时代上不了台面,被称作荒废心智的读物,但写作手法还是差了好几个时空。邬琅看惯了白话文,一开始还真喜欢不上这些用古文写的艰涩小说。不过大浪淘沙,最后倒让他碰到了个很对胃口的小说作者。那宫廷武侠写得让人恨不得现在便披甲上阵,杀得敌人屁股尿流。
金戈铁马、刀光剑影、宝马美人,永远都是男人恒古不变的憧憬。
更好的是,这个作者还高产似母猪,出的系列文一本又一本,好一段时间,邬琅都不用发愁没有小说来打发时间。
千好万好,唯一一个缺点就是,这个作者似乎很喜欢让男主角丧妻。要么一出来就是鳏夫,妻子死了好几年。要么半路老婆病死/离奇失踪/落入陷阱而死/为救人而死/等等。就像他现在手里看的这本,《天涯行》,男主洞房花烛夜当天,仇家杀来捣乱,未婚妻居然是误中暗器死的,别提多悲催了。这个从小和男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了娃娃亲的名门小姐连盖头都没来得及揭,书里连样貌都没描写,就直接嗝屁。实乃这一个系列里最没有存在感,死得也最委屈的男主老婆了。
邬琅猜测作者可能现实里家庭就不幸福,或者钦慕某女神,求而不得,心生怨念。
但是,《天涯行》里反派写得极为出彩,虽是人人得而诛之,手中沾满鲜血的魔教魔头。却也有血有肉,让人难以生厌。尤其他以武痴著世,三番几次找上主角比武。岂料两个武学天才不打不相知,一见如故。终成罗密欧与朱丽叶,啊呸,是终成莫逆。
因为他,邬琅基本上都没去注意主角到底被搅黄了几次亲事。
这时,邬琅正巧看到主角和反派,约战华山之巅。约战当日,两个人都特别君子的只身前来。
这一战打得可谓是飞沙走石,日月无光。主角和反派打了三天三夜,交手一千零八招,皆是势均力敌,不分胜负。
只要再翻几页估计就能看到这场世纪大战的结局了,可就是这个时候,川贝敲门进来,恭敬地跟他说。
“主子,王爷请了舞班子进府表演,邀您过去看戏呢。”
有两种高|潮被打断是无法容忍的,一种是小说、影视剧;另一种是ml。
许是他脸上怒意太盛,川贝吓得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不敢说话。
平日里,邬琅并不爱说话,和仆人们也少有交流,使得新晋的四个侍童都以为他沉默寡言,不好相处。他也懒得改善自己形象了,只要他们四个安分守己,他自然也不会对他们怎么样。
川贝在四人当中,属于比较一惊一乍的。现在邬琅一发脾气,就顶不住了。
邬琅看了眼跪在地上头低得下巴都要帖胸口的川贝,皱了下眉。
“愣着干嘛,还不给我准备衣物去。”
“哦,是是。奴才马上去。”
川贝很快抱着衣服过来给他梳洗。
瞧了眼川贝手上衣服的颜色,邬琅点了点头,伸手接过来穿上。
四人刚来时,邬琅给他四人分工,川贝便专门伺候邬琅穿衣打扮。早前川贝还不晓得邬琅喜好,便是照着寻常公子那般为邬琅准备花色出挑,颜色艳丽的衣服。挽的发髻也很是动人妩媚。邬琅发了几次脾气,川贝私下被明月耳提面命过后便学乖了。琢磨了一段时间,终于明白过来,主子并不喜欢像府里的其他公子那般时时刻刻打扮得花枝招展,唯恐不能在群花之中被王爷发现。主子喜欢穿干净利落的衣服,能不宽袖就不宽袖,能收腰就收腰。不用好看,舒服才是第一位。对于发饰也是如此。而且,主子似乎很不喜化妆。平日里别说涂朱颜膏了,就是擦点唇脂都很抗拒。
但是川贝觉得,就算不涂朱颜膏,不擦任何胭脂水粉,主子的容貌都是他所见过的王府美人公子中最耐看的。
旁人都道,惊鸿公子美色绝伦,川贝在衡莲君主持的宴会上见过惊鸿公子,的确是翩若惊鸿,倾国倾城。只是也刺人眼,不敢视。但是进了这环疏院,才发觉,被府内其他公子所不齿的燕琅公子,他轻飘飘看你一眼,便当得上清雅院千树万树花盛开。
燕琅公子的眼睛,特别漂亮,像藏满了漫天的星子。
川贝不敢和主子对视,晨起给主子梳发便养成了紧盯着主子头发的习惯,这时,又忍不住感叹主子的头发当真生得好,难怪王爷那般喜欢,甚至称主子为乌郎了。怕是爱美的人,都不会不喜欢这么一把头发的。
“川贝,你发什么呆。”
“……主子恕罪……”
“算了,随便弄下就好。”
“是。”
川贝低下头,手上的速度却也加快了。
出了环疏院,邬琅让川贝在前头领路。这王府大到不行,好多地方他都不认得。
寒风刮在脸上,让他心里很是不爽。走到半路想起来,自己干嘛不把那书带身上。看戏就看戏呗,谁规定眼睛就必须看戏台?
蠢了蠢了。
想到这里,邬琅更是忿忿,心里把临淄王骂了个百八十遍。大雪天看什么戏,附庸风雅。
不紧不慢地到了那地方,邬琅见是个半露天的戏台。表演者的台子露天,观众坐的位置倒是遮得严实。
此时,那豪华观众席已经坐了好些人。莺莺燕燕、窃窃私语、穿红着绿,争奇斗艳。
邬琅进门,不少人齐齐看过来,又立马笑着交谈起来,让人不觉得是在说自己坏话都难。邬琅心里冷笑一声,懒得和这些人计较。正待寻个位置坐,跟前突然跑来一个圆脸可爱侍从,操着温润的声音说,燕琅公子请跟奴才来。
邬琅扫了眼川贝,川贝立马附上邬琅耳边轻声说,这是王爷的贴身侍从之一,灵珑。
临淄王……邬琅下意识皱起眉来,心里有些不快。但还是顺着灵珑的路线走过去,落座于位。
坐下后发现这个位置虽然不是第一排,但是视野相当好。他本就无心看戏,给了他这么个好位置,他反倒不喜。
席间自然有人认出了灵珑,见他居然给邬琅带位置,而且座位居然那么靠前,皆是大惊。先前肆无忌惮嬉笑的人也有些胆怯地压低了声音。
“灵珑这是代表王爷的意思?”
“哼,这燕琅不知是走了哪里的狗屎运。”
“难道燕琅真的得了王爷恩宠了?”
“不可能,你瞧燕琅在环疏院待了多久,王爷可一次没去过,若说真上心,怎么可能会不去。”
“那这边灵珑又是什么意思。”
“王爷的心思,又岂是我们可猜的。”
“呵,有柳惊鸿在,别说是燕琅了,就是名动洛京的李慕双来了也没用。”
“灵珑可是王爷身边的红人,若说没有王爷的指示,他也断然不会屈尊降贵为燕琅引路。”
“燕琅何德何能啊……”
…………
…………
不多时,衡莲君入场,见灵珑立于燕琅身侧,乖巧地候着,也是一惊。
衡莲君乃是府中唯一的府君,进来后众人都得起身行礼。
受拜之后,衡莲君施施然入座。
又过了一会儿。临淄王才携着柳惊鸿姗姗来迟。主角嘛,总是最后一个到的。可若王爷和衡莲君一起来,这拜礼不就省了一个。所以邬琅还是有点不爽。至于临淄王身边受了他们集体一拜也心安理得的柳惊鸿,邬琅没什么感觉。倒是感觉到席间众人咬牙切齿的嫉妒,解气了几分。
柳惊鸿今日没有穿那身标志性的锈金红袍,一身纯白的狐皮大氅衬得人更加冷艳贵气,不可方物。
临淄王眼睛倒也不瞎,有柳惊鸿这样的绝世美人常伴身侧,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眼。内府养这么多吃白食的,还不如直接散了,独宠柳惊鸿不是更让人津津乐道?
邬琅往那边快速看了眼就收回了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