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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这天,谢小乐和冥王,肖风就被妖王接去拜见她将来的公公婆婆了。
妖界。
一路上,妖王的嘴巴就没合拢过,她不断的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而冥王拉着脸,身上的黑暗之气,方圆千里都能感觉到。
“冥王哥哥,你别这样嘛,这样会把你将来的爸爸妈妈给吓到的哟,毕竟,他们是一对胆小的兔妖。”妖王笑道。
肖风很尴尬,一边是自己的老大,一边是自己的情人,他谁都帮不了,所以,他保持沉默。
对于妖王的讥笑,谢小乐也有点不好意思,看着冥王气成这样,她心痛了,顿时反驳道,“等肖风要生孩子,让肖风投胎成一只老鼠好了,这样就平衡了。”她虽然是在冥王身边低声说,然而妖王和肖风怎么会听不到?
果然,肖风和妖王的脸色都变了。要知道,冥王才是地府的主人,轮回大权,实在他手中的,如果肖风要投胎,冥王让去他当老鼠,他半句不字都说不出的。
妖王立即换上了谄笑,“冥王哥哥,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兔子好啊,又可爱,又活泼,又温和。那一对兔妖,是我们妖界的模范夫妻呢,他们非常恩爱,毛色银白的,道行虽然只有七百年,但是……对于一对兔子,那是非常了不起了。”
肖风的笑容就有点僵硬,“大人,我也觉得兔妖很好。非常好。”
冥王的怒气终于缓了一点,他扫了一眼眼前的两人,哼一声,表示不屑和他们计较,肖风和妖王这才松了一口气,又眼巴巴的去讨好谢小乐了,毕竟,冥王虽然大权在握,但是他是个妻管严啊!
很快,他们就到了兔子窝。
这一对长毛白兔居住在妖界河边的一片草地上,他们在河边建了一个三居室的小木屋,木屋外圈还有走廊,外面用篱笆围成一个院子,里面种满了蔬菜。
然后谢小乐就看到一对俊男美女相偎坐在木屋外面的台阶上,他们一身白衣,容貌清雅,仿佛是一对神仙眷侣。
“哇……这就是我未来公公婆婆?”谢小乐激动了,“果然没选错兔啊!”
妖王呵呵一笑,“可不是,长毛兔族本来的外貌本来就不错,更何况这一对是长毛兔中的佼佼者,毛色是银色的!”
谢小乐等人一走近,果然发现这两人的头发都是银白色的,在阳光下闪着光芒,十分美丽。
相对谢小乐的高兴和满意,两只兔妖却显得十分惊恐,他们站了来,两只靠的紧紧的,有点害怕的看着一行妖魔鬼怪……
“毛毛,欢欢,你们别紧张,之前我不是和你们说过了么,冥王要投胎为你们的孩子,他们先来看看你了。”妖王赶紧上前柔声安抚着这一对兔妖。
谢小乐几乎两眼冒红心了,“哇,公公婆婆,你们的名字真好听,毛毛,欢欢,一听就很舒服!”谢小乐上前一步,拿出她准备的礼物,是一篮子胡萝卜,“公公婆婆,这是我给你们带来的。”
毛毛,也就是公兔子伸手接过篮子,他打量了谢小乐一会儿,觉得她身上的危险系数最低,便对她温和一笑,“谢谢你,你叫我毛毛就好了,这是我的妻子,欢欢。”毛毛指了指怀里的欢欢。
欢欢就更加胆小了,她躲在毛毛身后,只露出个脑袋。
“欢欢,你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只是你未来的儿子和儿媳妇来看看你。”谢小乐又对欢欢露出灿烂的微笑。
欢欢摸了摸肚子,她还没生,儿子和儿媳妇都这么大了,好吧,有一个冥王的儿子,然后一个女仙的儿媳,她该知足了。
于是欢欢不再畏缩,她站了出来,“你们进屋喝点茶吧。”
大家自然从善如流,难得这一对兔子没吓得躲起来,他们也不敢再做什么动作吓到他们,所以……自然是乖乖听话。
小木屋里面的布置温馨而精致,这是一对会生活的兔子。家具都是木质的,桌子,柜子,椅子,一应俱全,中间的这间房间比较大,是客厅,左右两边分别用珠帘隔开,应该是卧室。
墙上挂着水墨画,柜子上摆着别致的小盆栽,还有各种挂件……
谢小乐越看越喜欢,真是爱死这一对兔妖了,“你们的房子真漂亮!”
欢欢因为挺着大肚子,所以坐在妖王身边,而毛毛跑去沏茶了,听了谢小乐对话,欢欢抿嘴一笑,“我们与世无争,住在这里没干别的,就是种种菜菜,收拾收拾屋子。”
“这样的生活多好。对了欢欢,三天后你就要生产了,这几天我陪着你行吗,你要是害怕冥王,我就把他赶回去?”谢小乐现在对欢欢和毛毛的喜欢,已经不是一点了,所以她打算目前多花点时间在欢欢身边,取得她的好感,毕竟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
欢欢听了,不敢点头,只是偷偷的瞧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冥王,哆嗦了下,“要是冥王不嫌弃这里简陋……也可以留下。”毕竟,她的孩子,就是冥王转世啊,现在虽然还是很怕很怕冥王,可是如果孩子生出来了,她大概不会害怕自己的孩子吧?
冥王微不可查的点点头,虽然他还是不会喜欢兔子,不过看到谢小乐这么高兴,他也无所谓了。
最高兴的是妖王了,她拍拍手,“太好了,以后都是一家人了……不如肖风,我们也住下吧?”
肖风怎么敢,“地府里还有事情,我一会儿就得回去。”
“哦……”妖王有点失望,不过她立即又振奋了,“那我留下好了,毕竟冥王投胎到妖界,是妖界的头等大事啊!”
毛毛和欢欢的木屋只有两间卧室,所以妖王只好在木屋旁边又搭了几件房子,这样,毛毛欢欢的家就变大了。
下午喝完茶,肖风就回去了,而谢小乐和欢欢在一起说话,冥王在一边看着,妖王蹲在屋顶发呆,唯有毛毛拿着锄头,在院子里除草。
“你们吃的东西,都是自己种出来的么?”谢小乐看着这么大一个院子,有点好奇,“可是你们不是七百年的妖精了么,还需要吃东西?”
第210章:秀恩爱()
欢欢现在已经和谢小乐混熟了,她笑了下,“我们吃东西只是为了体会生活的趣味,要是每天不吃不喝,什么都不做,我们都不知道干嘛了,种菜,炒菜,吃菜,很有趣的。”
谢小乐了解的点点头,“你们才是真正的生活,真是让人羡慕啊。”
欢欢又笑了,她笑起来很腼腆,她本来长得美,笑起来更是倾国倾城,看着她的笑容,谢小乐都忍不住有点儿发呆。
很快,毛毛除完草,又拔了几颗白菜,抬头温柔地看着欢欢,“今晚上有客人,要多做点菜,我们去河边抓几条鱼吧?”
欢欢羞怯的点点头,“听你的。”
谢小乐看得羡慕嫉妒恨啊,这是红果果的秀恩爱呀!!
然后毛毛几步上前,小心翼翼的将欢欢扶了起来,他又看着谢小乐,“那……冥妃娘娘,你们就在这稍等一下吧?”
谢小乐摇了摇头,又从软榻上站了起来,“我和你们一起去吧。”
谢小乐要去,冥王自然也跟上,然后四个一起来到小木屋不远处的小溪边。溪水清澈,能看到小鱼在水里面活蹦乱跳。
而毛毛撩起衣服下摆,卷起裤腿,拿着叉子就跳下了小溪,谢小乐玩心大起,也学着毛毛的样子,要脱下鞋子,卷起裤腿,她照旧穿的是现代休闲装,所以弄起来很方便,很快她就跳下了小溪,因为这片妖地被施了法术,所以一年四季都是春天,溪水的温度并不是太冷,谢小乐脚板踩着小溪里面圆滑的小石子,滑滑的,痒痒的,她觉得有趣极了,踩着蹦蹦跳跳。
而欢欢站在岸边,好奇地看着她,又奇怪地看了看冥王,眼神里充满了错愕。更诡异的是毛毛,他背对着谢小乐,身形僵硬,都不敢转过身看,仿佛对谢小乐的行为非常不解。
谢小乐玩了一会儿,就发现了欢欢诡异的一身,于是停了下来,“你怎么这样看着我?”
欢欢脸红了下,许久,才瞧着谢小乐诺诺道,“我觉得你很特别,女孩子不是不能随便在别人勉强露出脚的么?”欢欢说着,又瞧了一眼谢小乐又白又细的小腿。
谢小乐这才明白,为什么毛毛总是用自己背部对着自己,感情……这是避嫌啊!原来毛毛和欢欢的思想还那么保守,女人的小腿和脚是不能看的!
冥王听了脸色僵了下,没有反应,虽然他也不喜欢谢小乐在别人面前露出腿,但是……他在人界看到满大街的女人都穿吊带和超短裙,看着看着就习惯了,现在露个小腿又算什么?
而妖王听了扑哧一笑,“毛毛欢欢,你们思想太落伍了啦,小乐是现代人,现代人在大街上裸奔都很正常,更何况露出点小腿。”
欢欢和毛毛都都红了脸,然而毛毛还是没转过身,他专心的叉鱼,反倒是欢欢,对谢小乐产生了兴趣,“你们现代人,就算……不穿衣服,都没关系吗?那么……身体被男人看到了怎么办?”说出这些话,花了欢欢好大的勇气,她脸红红的看着谢小乐,又想知道,又胆小的样子。
谢小乐被她这可爱的模样逗乐了,“也不是不穿衣服啦,不过穿得很少,就是露个大腿,露个胳膊什么都很常见了,只要遮住重点部位就可以了。”谢小乐对欢欢眨眨眼睛,“看了也没关系,因为满大街的女人都是这样的。”
“啊……这样也可以啊,看来人界的变化真的好大呀。”欢欢眼睛有点亮,“我和相公在这里住了三百年了,都没动过。”
“其实你们无聊的时候可以到处走走,就像是旅游,出去长长见识,想家了就回来。不过你们一直呆在这里也没什么不好,这里山清水秀,四季常青,难得的天堂啊。”谢小乐边说着便弯下了腰,她发现了有几条鱼游到了她身边。
她悄悄的将手探入水中,然后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