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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落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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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晓怎么样?”

    “别提了,昨晚闹了一夜,专折磨人。打点滴的手抖肿了,用温水给她敷了一夜。还老是不停地说着梦话。语嫣呢?也是这样吗?”一向是女强人的常笑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累”。

    “都一样。对了,杜雨呢?昨天谁陪着她呀?”

    “我昨晚抽空去看了一下,她老乡也来了,‘小帅哥’也来了。她很好,不用洗胃,自己就先吐了,满地都是。就是有点抽筋。医生说那是正常反应。其他的都没什么。”

    两人边走边交换信息,不知不觉已走出了医院大门,随手拦了一辆车回学校休息。

    下午,郭书允提了个保温瓶去看杜雨,他特意去饭店请人熬了鸡汤,想着拿给杜雨喝。上次杜雨因比赛摔伤时,他也请人熬了骨头汤请何语嫣代劳拿给杜雨。这次亲自拿给她,腼腆的郭书允有点勇气不足。昨晚他熬到很晚才回学校,离开前他去看望了杜雨,知道她已经脱离了危险,并且又有老乡守夜后才放心离去。

    在杜雨病房门外,他犹豫了好大一会,害怕房间里有熟悉的同学在,他先透过门上的玻璃往里视察一番,却意外的看到了一幕令他止步的画面。

    房间里,杜雨正半躺着,手臂依然挂着点滴。床边坐着一个背对门口的男生,正端着碗,一勺一勺的喂杜雨。每一勺他都会先轻轻地吹一吹,再送到杜雨嘴边。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谁都能从这背影想象出他的脸上一定是带着无限的柔情和笑意。而杜雨亦是含情脉脉的注视着眼前的人,仿佛时间止住了,全世界只剩下了她和他。

    那个背影,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他们曾汗流侠背的一起踢球,打篮球;曾一起组织学生会活动,一起去游玩喝酒,一起做了很多有意义没意义的事。有人叫他“廖大”,也有人叫他“帅哥”。他是学校里最有女生缘的学生会『主席』廖晨曦。

    郭书允终于没有勇气再迈那一步,仿佛这一步比登天还难。他只觉得此刻自己是这个房间里最不受欢迎的人。他会打扰到那两个人的甜蜜,打扰到那个充满柔情和幸福的世界。

    他转过身去,穿过安静的走廊,他在楼梯拐角停了下来,发觉自己还拎着保温瓶。原本是装满了他的关怀,现在却是如此的多余和碍眼。如果遇上相熟的同学,该是多么的尴尬?他突然讨厌起自己来,讨厌自己的多情。无可否认,对于那个活泼有余,严肃不足的杜雨,他是有着深深的好感的。在编辑部里一起选稿审稿编稿的日子,是充满了欢乐和温馨的。他给她一对一的开着小灶,慢慢的引着她踏着自己的步子走近文学的领地,看着她学着爬格子,一个字一句话的组成一篇不算优美的文章,她在进步着,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的看到她所有的努力。

    不敢否认,他,其实就刚才所见,是无法容忍的。

    他内心里是深深的嫉妒。

    一直以来,他都认为,晨曦对于杜雨来说,不过是一种老乡的爱护和依赖。直至刚才,他才惊觉,晨曦和杜雨,或许不仅仅是老乡的关系那么简单。因为明白的太晚了,所以,此刻,他也才明白自己,亦是有着渴望的,对杜雨。因为这样才更让他讨厌自己。

    他往楼下走去,路过一个有点吵得病房时,他看见几个熟悉的背影,原来是林晓的病房。菲菲,常笑都在,还有两个不认识的男孩。他想起同事语嫣,她的好友都聚在了这里,那谁在陪着她呢?这样一想,脚步便不由自主的往那个方向走去。

    和林晓的病房相反,语嫣的病房静悄悄的,郭书允推门进去的时候,语嫣正平躺着,脑袋歪斜在柔软的枕头上,一脸安详的睡着。难怪他们都聚到林晓的房里了,她睡得真好,根本不像病人的样子。郭书允把保温瓶请放在桌子上,人也静坐下来。在文学社共事那么久,郭书允还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又如此认真的看着语嫣,尽管他此刻还有点心不在焉。

    平时的语嫣,认真而执着,尽管柔柔弱弱,却又给人很好强的样子。记得当初她应聘进文学社时那份稚气未脱,和一种不知天高地厚的自信,给每个负责招聘的人员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后,她果然不负众望,在文学社里样样都做得很出『色』。她有才华,又肯努力,相信很快就会成为文学社里的骨干分子。

    趁着她还在熟睡,郭书允不想遇见别人,悄悄的离开了。

    这场食物中毒事件在m市闹的沸沸扬扬的,市卫生部派了人来调查,媒体也涌峰而至。校领导为了应付他们也忙得焦头烂额。原本定于两天后的期末考试,也因为此事而推迟了一周。

    一周后,经过治疗,所有住院学生都出院参加了期末考。

    此时洪灾已减弱,部分交通枢道已在恢复中。

    考完试后,杜雨忙着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刚刚经历了中毒事件,又在医院里呆了将近一个星期,期间所经历的,是别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原本瘦弱的身体变得更单薄,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跑。

    从来没有一刻,像此刻般的想家。那颗脆弱的心,早已是在弦上的箭。

第31章 珍惜拥有() 
这是暑假的第二个星期天,吃过晚饭后,杜雨一家人在院子里乘凉,夏夜的星空特别美丽,一颗一颗的晨星点缀着朗朗的夜空,仿佛散落的珍珠般。一家人这样安静的一起坐下来的时候并不多,以前杜雨并觉得有什么关系,但是现在她觉得这就是幸福。或许是放假前的那场中毒经历所给她的感触。

    夜深了,杜雨依然毫无睡意,她铺开蓝『色』的信纸,心里有好多好多的话需要有一个人来倾诉,而那个人,应该是最佳人选。不过,即将高三的他,此刻是否陷进题海战术中呢?是不是依然有耐心来听她的喋喋不休呢?杜雨带着笑意,想象着顾宇的笑容,心里是无比的温暖。

    “顾宇:

    收信万福!见字如见面!

    你现在一定很忙,为了高考,一定在努力地学习着。但愿我的信,没有给你带来什么负担,希望我的信能给你在压力之余能够感觉到一点的轻松。暑假之前你的来信我已经收到了,但是是一个星期之后我才读到它。学习和生活虽然已经很紧迫,令你有被人叉着脖子的感觉,但是依然给我写信,让我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才好。不要担心,你那么的努力,一定可以的,我相信你一定可以考上大学的。加油!

    17岁之前,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幸福。然而这次,我实实在在的感觉到了,就在我身边,唾手可及。就像现在回家,能和父母哥哥一起同桌吃饭聊天看星星,一家人温馨的团聚在一起不就是幸福吗?这种心理变化,源于那场食物中毒事件,尽管它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心灵上的伤害,但是我还是要感谢它,因为在住院的那一个星期里,我突然想通了很多事。

    食物中毒,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尽管已经及时的洗了胃,但它对神经依然有不小的伤害。听同学回忆说,刚开始治疗的那几天,我清醒的时间并不多,神志不清时闹了很多笑话,也说了很多匪夷所思的话。我曾把挂在墙上的风扇当成了一个演讲台,而演讲的是鲁迅先生,我听得很入神,然后还拉着站在我旁边的班长的裤子叫着鲁迅先生给我签名。这件事被当成一个持久不衰的笑话,在各个病房流传着。更加离谱的是,我还把自己当成了一支两面针牙膏,学着广告片子里的样子,在床上又唱又跳,根本没有人能把我制服。还有一次,我觉得打吊针的地方太痒了,好几次要把针拨掉,不过都被同学阻止了,终于在洗手间里我还是把针拨了,自己晕倒在洗手间里也不知道。别的人怎么样我不知道。不过我听说语嫣和林晓都很安静,就是我反应最强烈了。记得晨曦吗?呵,我在给你的信里讲了他不少的坏话吧?我有时候是个口无遮拦的又很任『性』的姑娘吧?每次在我清醒的时候,都能看见晨曦守在我身边,不管是白天,抑或是半夜。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被一个自己所喜欢的人守护着的感觉,原来是一件那么幸福的事。

    顾宇,你知道吗?在这件事发生不久之前,我知道了晨曦原来并不喜欢我。他对我好,不过是因为我们是老乡是校友。他说他只是把我当成妹妹一样。我中毒住院,他来看护我,也许也是出于这种心态。可是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以前一直说不喜欢他,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口是心非。我喜欢他,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喜欢。初中的时候,我喜欢他在球场上踢球的样子,在一次期末考,我刚好分到他们班去和他同桌考试,为了能引起他的注意,我还在考场上假装晕倒。在他经常踢球的球场边上,拿着一本书在泡桐树下坐着假装看书,希望他的球不小心会踢到我。他走后,我就喜欢上了那几棵泡桐树,常常在那里看书看夕阳看星星。我以为我们再也不可能见面了,谁会知道,居然会在新学校相遇呢?而他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又长高了,也变白了。相遇是这样的突然,我几乎都不敢认他,所以就假装不认识他。人是那么奇怪的动物,当你千方百计的想去认识了解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偏偏对你很排斥;而当你故意不理他的时候,他却像突然对你有了兴趣,要来了解你。连我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你明白吗?

    我喜欢他。喜欢他叫我兔子的时候;喜欢他捉弄我的时候;喜欢他嘲笑我的时候;喜欢他教我折纸鹤的时候???????顾宇,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不是有很多的理由?因为那天的阳光很好,而我刚好遇见了他,这个也是一个很好的理由不是吗?

    说实话,顾宇,我和你说这些你会介意吗?你曾经说过我们是朋友,是永远的朋友,即使将来你结婚我嫁人了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多么理想的愿望,我们不能控制任何时候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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