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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落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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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父亲来。

    哦,宝贝,妈妈怎么办才好?你的童年里,因为一个重要角『色』的缺席,你注定要有遗憾,注定要被标上一张醒目的单亲家庭的标签。妈妈的爱,怎么才能将这些掩盖?

    “是兰黛吗?”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在前方响起,她只顾着牵女儿走路,并没有注意面前站着一个高大、黝黑的男人。她抬头,那张熟悉的脸,像突然清晰的电影画面,在她看清楚之后,又渐渐的模糊了。

    她张大了嘴,表情一定是让人发笑的痴呆,所以连他也要忍不住笑了。

    “妈妈,是一个叔叔!”女儿摇着她的手,用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看着他。

    “哦!”她应了一声,看到他迅速变『色』的表情,她听到他用不可思议的口吻说道:“你的女儿?那么大了?长的刻真像你呢!”她知道,在她面前,他从来不会失掉应有的风度,一如从前。

    “谢谢!”她也笑着,表情及口吻都相当的平稳。她向女儿说道:“馨馨,叫廖叔叔好!”小姑娘在她的教导下,甜甜的喊了一声,便用研究『性』的眼神看着他。

    “好乖哦!”他蹲下来,将肩上的背包放下来,牵过她的小手到自己面前来,微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他发现小姑娘眉目之间甚是娇柔,长大之后会是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子,想来遗传了父母的优良基因。

    “我叫兰馨。”聪明可爱的孩子报出自己的名字。

    他不解的抬头看着她。

    她牵回孩子的手,说道:“听说你成了十大杰出青年了,很替你高兴。那些天,报纸都在大肆宣传。”轻松的将话题扯到他身上,看着他的包,“回来办事?”

    他站起来,也笑了,“哦!”

    久别重逢的旧情人,好像比别人多了许多的顾虑。她不敢问他的感情生活,他亦不想。看到她有一个女儿,却和她姓着,他的好奇心不是没有,但是他一直不是很喜欢多管闲事,而且自己对她,只是一种普通再普通不过的友情,虽然他曾那样无情的伤害过她。

    “改天我们再一起吃个饭吧!我要走了。”她维持着她的高傲,虽然是自己提出的,可是拉着女儿匆匆离开的她,连电话也不曾留下,怎么约下次呢?她如此匆匆,岂不给人落荒而逃的真相?她想起某篇文章里的一个章节,讲的是两个旧情人在车站里重复的画面。两个人相互寒暄着,问候着对方的爱人、小孩,甚至请对方来家里做客,然后电车来了,女方跳上车,连再见都来不及说。等车走远了,男子才想起没有给她留电话。于是他知道,即使他们在同一个城市,但是缘分已经尽了,再也没有机会再见了。现在自己和他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晚上,哄精力旺盛的女儿熟睡之后,筋疲力尽的她在灯下细看女儿写给幻想中的父亲的信:“爸爸,你在哪里?馨馨很想你。馨馨很乖哦,会背很多诗!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馨馨好想背给爸爸听。”是她的口述,做母亲的笔录。字里行间是一个天真孩子对一个父亲的思念,她不禁鼻子一酸,几乎落下泪来。

    孩子,当你一天天长大,发现妈妈给了你一个童话的梦,请你一定要原谅妈妈的苦衷。你的父亲,连妈妈都无从去寻找。

    她常常会做支离破碎的梦,两张相似度达百分之八十的面孔,总是交替着出现,她分不清哪一张才是自己真爱的脸。她找不到方向,她成了『迷』路的小姑娘。

    “跟我走吧!”那个熟悉而浑厚的声音,曾一度是她溺水后的救生圈。她不知道是真的爱上了他还是『迷』恋着他那张俊美帅气的脸,总之,在那样慌『乱』的情绪里,她真的跟着他走了。她以为自己可以天涯海角的跟着他去流浪。二十岁,有着轻狂的思想,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不肯轻服任何人的驾奴。她曾经以为,这样过一辈子也不错啊!然而,一个小生命的都来,打『乱』了所有的步骤。她想要收缰止步,可他却还是一匹无法收心的野马,他兴趣高昂的、轰轰烈烈的向那个等待他的梦想奔去。两个人的步伐不一致了,落后的人便会拖累前进的人。她不能用一个未出世的孩子栓住他,不能把孩子变成锁链把他留在自己身边。她知道,一颗自由的心,是永远都留不住的。他终究会像风一样吹走。

    做那样的决定之后,她顶着了所有的压力,一个人在医院里,和陌生的医生护士,一起迎来了那个注定一出生就没有父亲的孩子。她看见护士高举着那个孩子,轻声对她说是个千金,她欣慰的笑了,看到的却是那个下着大雨的午后,少年的他从雨里跑来,对着她喊:“兰黛,我们交往吧!”不等她回答他已抓住她的手,将她拖进大雨里,奋力的奔跑着。那时她的心,是那么的幸福和甜蜜。可是现在,她知道。从这一刻开始,她成了一个孩子的母亲后,再也没有资格爱他了,再也没有了!

    今天的重逢,勾起了她对往事的无限思念,却只是在心里又狠狠的扎了一针。她单身,辛苦的养着女儿,她已经尽力的把所欲的经历花到赚钱养孩子上,受委屈和刁难的机会比别的同龄人多的多,她根本没有时间哭泣,往往是眼泪还没有掉下来,她已经又堆起了笑脸去给自己加油。

第66章 聚会() 
没想到,几天后郭书允居然会找到宝贝幼稚园来。同一个城市,却从来不会遇上对方,毕业后就各奔东西的同学,六年了,这还是第一次见面。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她还是有少少的淬不及防的心悸。

    “我听晨曦说,你有女儿在这里念书,于是就过来看看。”他们是同班同学,没有那些尴尬的感觉。郭书允看着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问道:“这就是你女儿?”

    这是每个人都必问的问题吗?她笑着:“我比你们更心急呢!我女儿都上幼稚园了,而你们还是单身贵族!”

    “孩子的爸爸??????”他看着孩子若有所思,又不好发问。

    “我们分开了。”她飞快的说道。

    “哦,对不起!”书允觉得很为难,揭别人的疤痕太残忍了,他想用另一种话题来冲淡这气氛:“这个周末我们同学聚会,你也也起来吧!订好了时间地点我给你打电话。”

    她想说,她要加班,她还要照顾孩子,所以没有时间去参加什么聚会。可是说出口的却是:“好的!我带女儿一起去!”她不希望自己给同学的印象是,昔日的校花兰黛不敢参加同学聚会。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是最要强的,即使是一个人带着孩子,她也活得很好,很幸福。分别的时候,书允有深深的看了眼小孩一眼,严重是不易察觉的疑『惑』。

    为着那个周末的聚会,她开始头疼自己的形象,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才不会失掉那份光彩呢?

    那天,她还是略施粉黛便带着穿戴整齐的漂亮的女儿去了,顺着书允早一天发给她的地址,她找到了那家装横很雅致的酒店,领班小姐将她领进一个小包厢,里面早有三、四个人在了。见她进来都站了起来,连一直低头弄点歌机的人也不例外。她恍惚觉得有些陌生――她们,好像不是她的同学。但是六年过去了,记忆早已变得模糊。除了一张熟悉的前一个星期才见过的脸,其他的她已经不认得了。

    首先过来和她打招呼的是一个美丽清雅的女孩,她叫她:“学姐,好久不见了!我是夏菲菲!”听到‘夏菲菲’着三个字,仿佛醍醐灌顶般,她失掉的记忆突然又回来了。在建校,能与她平分秋『色』的不就是这个夏菲菲吗?那么在场的另一位女子,应该就是有才女之称的何雨嫣了吧!当初,他们和那个叫杜雨的女孩是很好的朋友。哦,她又想起了杜雨,怎么办才好?

    “你好!”兰黛和菲菲握着手,同时也与她身旁的男子打招呼。她完全不认得他,猜测他应该是夏菲菲的男友。

    语嫣已经将她的女儿抱到沙发上,拿饮料给她喝。

    她环顾了一下四周,没有发现书允。

    “他要晚点才到!”语嫣看着她,仿佛看穿了她的心事,说道:“学姐,过来坐啊!真不好意思。其实这不是你们的同学聚会,确确的说,应该是校友聚会。是为了给小帅哥接风洗尘的。”说到这里,语嫣语气略为带埋怨和撒娇,看了看晨曦又说道;“学姐,你不知道,这个人有多大牌。是我和书允两个人,跑了千里路去找他,磨破了嘴皮子才把他给请回来的。”

    她才知道,他这是要回来了。不禁看向他,却见他笑嘻嘻的说道:“那又怎么样?我叫你们去请我了吗?是书允自己说,一定要我回来当他伴郎的,没有我在场,他不肯结婚,谁娶你啊!”

    “哈!你还说呢,为了等你,我和书允的婚礼都押后了一个月。你说你要怎么补偿我们!”语嫣其实一点都不气,他能回来,她不知道有多高兴,婚礼延后又什么样?

    “你想怎么样?难道要我为你们的蜜月旅行买单吗?我告诉你啊,我现在连正式工作都没有,口袋里一『毛』钱也没有!”廖晨曦无赖的说道,扔了遥控,也坐到沙发来。

    “学姐你看,就有那样无赖的人!”语嫣一副撒娇的表情,但是满脸的幸福。她才听出来,书允和语嫣是要结婚了,真的没有想到啊。她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看着她们在讨好着她的女儿。

    “小朋友,你要看清楚这个叔叔哦,最会无赖啦!我们不和他玩好不好?”语嫣抱着兰馨说。

    晨曦伸手将孩子抢过来,说道:“小孩子跟我不跟你!乖哦,叔叔这里有糖果,等会给你吃。”

    她的三岁的女儿,什么时候成了他们争夺的对象呢?他们一定知道她没有丈夫,她的幼小的女儿没有父亲,却都有默契的不再提问。

    菲菲拿了一只剥了皮的香蕉,送到孩子的手里,一边柔声问道:“你叫兰馨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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