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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起,他竟然这么想念叶宋了?
清早起来,苏宸头痛得紧,书桌上还摆放着那枚褪了颜色的残破锦缎布片。他走出书房时,南枢也已经起身,温顺地端着温水伺候苏宸梳洗。
苏宸皱了一下眉,道:“不是说了这些事不用你亲自做么。”
南枢笑了一下,说:“伺候王爷,是我觉得很幸福的事情,我不想让别人来做。”
他垂着眼帘看南枢帮他更衣,细心地整理衣襟袖角,忽而柔下声音道:“很久没出去了吧,今天我带你出去逛逛。”
南枢愣了愣,抬眼撞进苏宸的眼波里,涟漪浅浅,她亮了双眼点头应下:“好。”
苏宸整理好了,便对南枢道:“你先收拾吧,我在门口等你。”
南枢满心欢喜地回房,坐在梳妆台前,细心地打扮自己,换了一身柔美又显身段的纱裙。
灵月快要天明是才收工回去睡,没想到还不到两个时辰就被胖婶给拖了起来。她迷糊地问:“啊?又要干活了吗?”人生就是这样暗无天日。
胖婶道:“快起来,王爷来了!”
灵月一惊,睡意全消。她以最麻利的速度穿了衣服梳了头发,从床上爬到自己的轮椅上,然后怯生生地出去。
苏宸背影很英挺,银灰色的便服,宽肩窄腰,墨发挽在脑后,给人一种生人勿进的冷峻气息。她咽了咽口水,道:“王爷。”
苏宸站在花坛处,这里虽然僻静,还草木清新养目怡人,他闻声转过了身来,锐利的目光像是能把人看穿一般直直看进人的心底,顿时灵月就更加没有了底气。
苏宸没时间跟她多废话,开门见山道:“本王来找你,问两件事。”
灵月应道:“王爷请问,奴婢定当知无不言。”
“南枢堕胎一事,你可知情?”
灵月脸色一白,震惊地望着苏宸。随后她强装镇定,道:“夫人不是被、被王妃娘娘灌下了藏红花吗,这个全府上下都知道”
“这之前呢?”
灵月无辜地摇头,诚惶诚恐道:“这之前,奴婢半身瘫痪,就已经被调离了夫人身边,无力再伺候。奴婢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苏宸眯着眼打量她,声音发冷,道:“抬起头来。”
灵月恐惧地抬头,只见那张从花坛泥土里挖起来的布片出现在她眼前,隐隐可见当初的色泽。苏宸又道:“你服侍南枢这么久,花坛里有这个和堕胎药渣,既然堕胎药渣你不清楚,那这布片你总该很清楚。是烧掉的衣服?”
灵月张了张口,最终点下了头。
“为何要烧衣服?南枢不要的衣服都是送到洗衣院里处理的。”
“奴婢记得这身衣服是王爷送给夫人的,那天夫人穿着去参加了宫宴。可回来在半路被马车磕到受了伤,衣服染了血,夫人不想让王爷担心,便让奴婢把衣服烧了。”
“当真?”
灵月道:“奴婢说的句句属实。”只不过她不敢把南枢伤在后腰的事情说出来,否则当初沛青在南枢后腰划了一刀,刚好盖住原本的伤疤,就显得是刻意在诬陷了。
南枢光彩照人地出来时,苏宸已经等在门口了,回头见她来,轻柔地笑了笑,然后伸出了手,牵着她走出了巷子口。
一年一次的武招不仅是朝廷选拔将才的好时机,还能在某种程度上拉动北夏的经济。这段时间京城就特别的热闹,各地有许多商人聚集在此,虽没有权势但铜钱还是有几个的。他们在观望那些武招落选的选手,一旦有看上的便重金请去当扈从。因此能够在京城参加武选却落选的,还是很多条不错的出路。
苏宸带着南枢在街上逛,尽管赢得不少路人的眼球,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也觉得和南枢一起出来是一件跟吃饭一样稀疏平常的事。还记得上回出去打猎回来时,他抱着南枢骑着马穿街而过,是怎样的疼她入骨不知道,他只知道想满心地对她好,那种感觉现在回想起来却发现根本找不到缘由,就像是一时的新鲜,现在新鲜劲儿过去了,只剩下满心的煎熬。
可他不是一个贪图新鲜的人。
街上有人在卖会说话的鹦鹉,引来不少人的瞧热闹。那些鹦鹉花花绿绿毛发光鲜亮丽十分讨人喜,可是想买的人却没有办法让它们说出一个字来。
南枢看似十分喜欢,和苏宸停留在了那处。苏宸看着她含笑的双眼依稀有明亮的光彩,伸出一只手去逗面前的这只蓝毛鹦鹉,便问:“喜欢这只?”
南枢笑望着苏宸,点了点头。
正当苏宸想买下那只鹦鹉时,街上三五个骑马的人甩着鞭子飞奔而过,路人纷纷避开。可马都跑过去了,只听一声“吁”,骑马人又倒转了回来。
赫尘在卖鹦鹉的摊前粗哼着甩蹄子。
这行人,不是叶宋他们又是谁。
叶宋骑在马上,居高临下。苏宸一转头便看见了她,表情有些怔愣,南枢顺着他的目光看过来,脸色倏地一白,又惊又怕地福了福礼,道:“见过二小姐。”
身后的季和季林一向看不惯三王府一家子,大家都是便服出来,也就用不着下马憋屈的见礼。倒是刘刖,不管他看得惯还是看不惯,总是一副温文有礼的样子,当即下马来,对着苏宸微微笑着揖道:“三爷有礼。”
叶宋随之也下了马,在鹦鹉摊前转悠了一圈儿,老板是个识时务的,上前来笑问:“这位小姐可要买只鹦鹉?这些鹦鹉可会说话了,只要公子能够让鹦鹉说句话,那小人就送公子一只鹦鹉。”
第132章 被发现()
白送的,叶宋喜欢。且她看这些鹦鹉也着实是很花哨,拿回去阿青和春春应该会开心。
最终叶宋停留在了南枢看上的那只蓝毛鹦鹉上,也伸手去逗了逗。这鹦鹉十分孤傲,先前南枢逗了它很久它都扭头不屑一顾,更别说让它说句人话了。
而叶宋来逗它,它还是习惯性地扭开头去,时不时拿眼珠子不屑地瞟一眼。叶宋似笑非笑道:“这家伙还很犟。”说着就拿自己的鞭子抬起鹦鹉的喙,迫使它转过头来直视叶宋,叶宋又说道,“来,说句话听听,不然这鞭子抽在你身上的滋味可不好受。”
刘刖抽了抽嘴角,对畜生她也用这一套,鹦鹉虽然会说人话,但它听得懂么。
结果蓝毛鹦鹉不理她。叶宋倒没抽它,不然一鞭子下来准会咽气,但她却有办法,手指往它脖子一挑,拔了一根漂亮的蓝色羽毛下来。当即鹦鹉就炸毛了,尖叫:“嗷!痛死我了!”
围观的群众大惊,继而大笑。
叶宋凑近,看着鹦鹉清透的眼珠子,唇边的弧度刚刚好:“来,跟我念。你这浪蹄子,爷要搞死你,搞得你三天下不来床。”
“你这浪蹄子,爷要搞死你,搞得你三天下不来床!”
南枢顿时羞红了脸。可这里多数汉子都毫无忌惮地大笑,包括叶宋身边的几个兄弟。他们似乎都从来没把叶宋当做是像南枢那样娇滴滴的女人。
刘刖见苏宸脸色有些黑,咳了一下细声在叶宋耳边劝道:“二小姐,注意影响。”
叶宋手臂一挥,笑睨了南枢一眼,对老板道:“这只鹦鹉送给这位美人儿刚刚好,老板说话可要算话。”
还不等南枢拒绝,那蓝毛鹦鹉就跳上了南枢的肩膀,在她耳边尖细地不停地说道:“你这浪蹄子,爷要搞死你,搞得你三天下不来床!”
南枢受了惊吓,连忙把鹦鹉拂开。最后还是苏宸捉住它解了它脚上的绳子入了笼子。
紧接着叶宋又挑了一只淡绿色的鹦鹉,十分的乖顺,也没教它说什么人话,便让老板用笼子装起来付了银钱。她抓了一把玉米粒喂那只鹦鹉,鹦鹉在她手心里一啄一啄的,走过南枢身边时,突然一抬头把南枢的眼神尽收眼底,笑道:“你用不着这么瞪我,看在你长得这么美的份儿上白送你一只鹦鹉你还不高兴?”
“贱人不高兴!贱人不高兴!”蓝毛鹦鹉讨好地在笼子里叫。
叶宋便也丢了几颗玉米给它,道:“乖,不想被带回去就炖了汤的话,说话就不要这么露骨。”
随后叶宋拎着鸟笼骑上马,挥鞭便扬长而去。
南枢生生把快要溢出眼眶的眼泪给逼退回去,苏宸的反应出奇的淡定,没有发怒也没有刻意护着她,只不过他要忍受心里时不时迸出来的焦灼感。最终他也拎了那只蓝毛鹦鹉,往回道:“回去吧。”
只逛了这么一会儿就不逛了,回到王府时,苏宸把那只鹦鹉随手一扔,便再也不管不顾了。南枢又不敢逆他的意去照顾那只鹦鹉,只好交由下人每天逗弄喂养,增添了不少乐趣。
南枢看着苏宸渐渐远去的背影,没有一丝留恋,她眉目间闪过深深的哀恸,还有恨意。
话说叶宋带着小绿才跑了没一条街,恰恰转过街角时,哪里想到突然一个瘦弱的穿得破烂的小孩跑了出来,卧倒在了街道上,蜷缩着身体哎哟哎哟地叫唤,叶宋立刻拉住缰绳驭马,堪堪在不足三尺的地方有惊无险地停了下来。
小孩还躺在地上***,像是被马踩到了一样。继而他艰难地爬起来,仰着脏兮兮的小脸,伸出缺了好几个口的碗,怏怏弱弱道:“公子行行好,赏几个吧,我已经好久好久没吃饭了”
那卑微的语气听起来十分可怜,可那黝黑的眼睛却依稀闪着明亮的光。
叶宋尚且觉得他有两分眼熟,便多打量了两眼,心下了然,道:“我不记得我有教过你扒住骑马的人乞讨的,不怕掉了小命?”
将近半年不见,他长高了不少,虽然还是很瘦。
小乞丐一听,眯着的装可怜的眼睛一睁,看清了叶宋,眼里散发出万分的惊喜,当即跳了起来:“姐姐!”
叶宋把鹦鹉交给了刘刖,下了马来,蹲下看着小乞丐一脸明媚的笑容,脏脏的小脸丝毫掩盖不住他的阳光,不由心中一暖,挑挑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