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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不从夫:休掉妖孽王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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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得不承认,你站出来得很是时候。”

    那个说话的士兵见叶宋的箭弩对准了自己,吓得脸都白了,不敢再多说一句。可是叶宋也不再给他多说一句的机会,直接咻地一声,一箭穿喉,血溅黄沙。

    整只军队赫然严谨,不敢再有一丝怠慢。先前懒散的那群士兵个个哑口无言。叶宋朗声高喝:“继续前进!”

    将士们路过那个士兵的尸体旁,看见沁血的黄沙,都能够警醒自己。

    不多时,白玉走在前面,手搭在眉骨,额上浸出细密的汗珠,他突然大喊道:“不好!前面有流沙!”

    叶宋和苏宸走在军队侧边,她道:“绕道走!都快点,大家跑起来!”

    沙漠里的流沙十分凶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被流沙吞噬再也爬不起来。如此性命攸关的紧要时刻,没有任何人敢再慢一步,纷纷跑起来,跟着白玉一起绕道而行。叶宋和苏宸等着他们快速地跑过去了,才策马跟上。

    可是,流沙本来不快,经过大家脚步混乱地跑过以后,反而跟受了刺激似的,大片大片地塌陷。叶宋正待加快马速,冷不防见前方一个凹陷的沙窝,立刻勒住缰绳。

    “小心!”苏宸随后跟上,抓住了叶宋的缰绳,把她连人带马往旁边拽去,堪堪躲过那惊险一幕。

    黄沙把脸都熏得灰蒙蒙的。叶宋惊愕回头,见苏宸凝着冷眉,身体向前躬倾着,正快速而灵活地驱马躲过那些沙坑。

    可是哪想,前面还有一个更大的。只见好几个落在后面的士兵没能躲得过,被流沙卷了进去,不断地下滑沦陷。苏宸浑身绷紧,驱马转了个很大的弯,他的马也十分利落聪明,马蹄将将往边缘踏过,跑得飞快,躲过一劫。

    然而叶宋就没那么幸运了。

    赫尘跑在后面,也是马蹄踏在那边缘处,可是流沙往下流得实在太快,赫尘每踏一步就迅速地流下去了,导致赫尘马蹄无法借力,渐渐竟在流沙边缘打着转儿,无论如何也跑不到上面去。

    当赫尘的四蹄踏空之时,它仰头嘶鸣。

    苏宸回头一看,发丝纷飞之际,冲叶宋大吼:“跳上我前面来!”

    叶宋哪里顾及到那么多,当即双脚在马背上蹬力,奋力向苏宸跳去。苏宸一手勒着赫尘的缰绳未松手,一手结果叶宋,手臂紧紧勒住叶宋的腰,把她毫无间隙地锁在怀里,深深地松了口气,紧接着又道:“抱紧马脖子!”

    叶宋立刻趴下去,抱紧了马脖子,苏宸狠力地一夹马肚,身下的马吃痛地更加疯狂地跑。与此同时,赫尘没有了载着叶宋的负累,也努力地往上逃生,借着苏宸拉它的助力,扑腾着四蹄奋力往上爬。

    事实证明,赫尘是一匹矫健狂野的河曲马。

    如此沿着流沙圈的边缘跑了大半圈,叶宋抱着马,苏宸抱着叶宋,而赫尘又被苏宸拉着,一环扣一环,谁也松不得。苏宸臂力大得惊人,手心被缰绳勒出深深的血痕,赫尘又十分争气,在最后的紧要关头,苏宸猛一扬手臂,赫尘得到鼓舞,奋起咆哮着往上跳。终于四蹄平稳落地,下一刻流沙继续凹陷,而赫尘已经先一步往前奔跑,两匹马一起脱离了危险。

    沙漠里的风,粗犷。带着阳光热辣的味道,还有汗水。

第17章 匹马比个兵() 
叶宋觉得自己的腰都快失去知觉了,苏宸的手放在她腰间,惊魂未定,迟迟未松手,她也没察觉。她只听得见彼此的喘息声,还有狂跳如战鼓的心跳声。

    眼前有些晕眩。她嗅到了血的味道,不禁回头看着苏宸满是鲜血的手。抬头冷不防闯进苏宸深邃的眼波里,眉头跳了跳,取下掩面的巾子,抖掉上面的沙粒,缠在苏宸的手上,语气仍是冷淡道:“你不计性命也要救赫尘?”

    苏宸摸了摸赫尘头上的鬓毛,赫尘此刻温顺极了,蹭蹭苏宸的手心,极力表示感激之情。苏宸道:“难得你和它这么合得来。行军打仗,一匹战马要比一个士兵更有大用处。”说着若有若无地翘起嘴角,有些挑衅的语气,“还没见有哪个将领打仗的时候徒步的,你要当第一个?如此,服众就更加任重道远了。”

    叶宋懒得跟他一般见识,直接从苏宸的马跳上自己的马。前方大部队已经在安全地带等候,在沙漠的边沿,地上的黄沙都被粗短的杂草给固定,风吹不起来。

    众将士远远看去,苏宸和叶宋满身都是沙,就像是两个沙人。方才惊险一幕,他们看见了苏宸和叶宋一个有魄力一个有勇气,均是果断决绝,能脱离那样的险境,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先前阻碍部队前行的一群士兵们心存愧疚,若不是他们耽误了大家的时间,也不至于让苏宸和叶宋身陷险境。经过了这些,没有人敢再站出来说对叶宋不服。

    叶宋率领部队再在空旷的草沙之地行进了半日,才终于跟叶修他们会合。他们正处于过渡地带,前方便是青山原野。叶修下令让将士们休整片刻,然后继续继续前进。走到一处避风山谷,勘察周围的地形之后才在山谷中生营火安顿过夜。

    再往前,走过几座城便快要到达边境。

    北夏与戎狄的边境之城叫坪野,经过青山城的下一座城便是坪野城。而最新战报,戎狄人已经攻下了青山城。

    篝火上方架着木架,木架挂着一口锅。锅里煮着青菜白粥,散发出米粒的香气。苏宸的手经由军医处理,上了药也缠上了绷带,只不过用药酒清理伤口里的沙粒时疼痛非常,苏宸脸色都白了,却不吭一声。等包扎完毕以后,整只手都显得红肿。

    他走过来坐在叶宋和叶修他们的这口锅前。

    白玉还屁颠屁颠地捎来几个干巴巴的满是细沙的白面馒头,道:“卫将军和王爷要不要吃馒头?”

    叶修和苏宸一人拿了一个,毫不含糊地就着稀如米汤的菜粥吃。白玉又从怀里掏出一个比方才要干净一些的馒头,但是再干净也还是免不了要沾一些沙尘,递给叶宋道:“在外行军条件艰苦,就只有这些,二小姐将就着吃?”

    叶宋撇嘴笑了一下,睨着白玉道:“不将就还能讲究?”说罢她也一点不嫌弃地大大咬了一口。

    能有吃的就不错。还去在乎吃的是什么、好不好吃?

    叶修看了看她的脸,很是心疼这个倔强的妹妹,道:“好好在家当小姐好吃好喝的不好,非要跟着跑到这样的地方来,以后还有你罪受的。”

    叶宋挑眉,苦是苦了些,可是心里自在,道:“你和爹经常过这样的日子,为什么我就过不得?”叶修还想再说,被叶宋抢白,“别试图和我讨论你们是男人而我是女人这个问题,我觉得男女没有什么不同。”

    叶修索性不跟她瞎扯了,而是转头对苏宸道:“今日阿宋遇险,多谢王爷及时出手相救。”

    苏宸淡淡笑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的右手,道:“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只是本王现下右手不方便,不知能不能得幸让二小姐帮一下忙,本王有些渴了,想喝一碗粥。”

    面对叶宋,就是要施恩图报,否则捞不到一点好处!

    他这话里的意思还不明显么,说直白点了就是:叶宋我这手好歹是因为你受伤的,现在我吃粥不方便,你应该来喂我。

    叶修岂会让自家妹子吃亏,不喜不悲地挑眉道:“阿宋累了,不知让我这个做兄长的代劳,王爷可会嫌弃?”

    苏宸道:“卫将军乃将帅之才,亲手喂本王喝粥,传出去岂不让人笑话。”

    白玉也自告奋勇:“那,王爷不嫌弃的话,让小人代劳?”

    苏宸回以一记冷冷的眼刀。

    这时叶宋就笑眯眯地坐了过来,伸手从锅里舀了一碗粥,道:“王爷对我有救命之恩,喂一碗粥而已,这有何难。”

    苏宸这才满意地露出一个“算你识相”的表情。

    可哪知下一刻,一碗滚烫的粥刚往锅里舀出来,叶宋吹都没吹一下,直接端起碗就往苏宸嘴巴里灌。苏宸被烫着了,一脸怒容,挥手打开,粥又烫了他的下巴,他咬牙喝道:“叶宋,你想烫死本王吗!”

    苏宸越是心塞,叶宋心里就越是笑得舒畅,面上还是稍稍有所收敛,道:“怎么会呢,我手笨嘛,这在外艰苦一切从简,我不如别的女人那样温柔体贴,有所唐突也是难免的。况且,我怎么知道王爷的嘴好的是冷还是热,死猪还不怕开水烫呢。”

    苏宸怒瞪叶宋,沉幽幽道:“你把本王跟猪相提并论?”

    叶宋放下粥碗,手指也被烫得捏了捏自己的耳垂,道:“比喻而已,何必那么较真。而且要真是相提并论的话,死猪不怕烫而王爷怕烫,王爷连猪都不如。”

    叶修及时再两人身边插一脚,拉过叶宋,斥了一句:“阿宋,休得胡言。”

    叶宋歪着头笑睨着苏宸,苏宸肺都快要气炸了,她还道:“王爷你看你,总喜欢往坏的方面好。我说你连猪都不如,又不是诋毁你,我的意思是你没猪的皮厚,夸你呢。”

    “叶、宋。”苏宸蹭得站起来就要收拾叶宋。

    叶宋拍拍屁股,赶紧开溜。

    大军再往前行进了几天,就抵达了青山城。只不过青山城已经被戎狄占据,四周又是起伏平缓的山原,很容易就会被发现,使得打草惊蛇让戎狄人提高了警惕。因而叶修决定,大军在十里开外驻扎营地,在山原四周都埋伏上乔装的哨兵,一旦有戎狄的哨兵前来打探他们的行程,定是有去无回。

    只不过有去无回难免引起戎狄的警戒,在叶宋的建议下,让北夏的哨兵回去,潜入戎狄内部。只是戎狄的蛮夷汉子,许多都长了一副络腮胡子,如此一来,叶宋便把哨兵下巴上的络腮胡割下来粘成一副假胡子,让哨兵带上。这样一来,鼻子眼睛都一样,很难分辨真假。

    而戎狄的哨兵都被关进了木牢,捆成一堆。这些粗犷的汉子手脚都被捆在一起,无法自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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