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法医灵异实录-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文对小斌自杀事件进行揭露,以大量法医专业知识对死者尸体现象做出看似合理却十分荒唐的逻辑分析,并列出充分理由阐述出死者被殴打致死并抛尸的可能性。

    当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付之一笑,不是我在嘲笑谁,这种单方面的武断言论实在是片面之极,毫不夸张地说,任何单方面的刑事判断都是在耍流氓。

    可相关部门又没有办法直接言语批评,不然的话恐会引起更强烈的不满。群众情绪失控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已经失去理智,所以,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案件调查清楚,方能平息。

    因为网友和群众以及家属不相信公安机关,特下达公告由市检察院以第三方名义介入协助尸检,及时将尸检结果公布于众,为稳定社会安稳,避免恐慌,杜绝谣言扩散,争取做到公正、透明。

    小斌事件发酵了三天,死者家属死活是不同意尸检。丁欣给我们的七天时间已经过去五天,也就意味着我们无法按时抵达西藏。好在市书记和丁欣通了一次电话,提到了这起事件对我市的恶劣影响,丁欣才勉强在电话里同意多给我们一个星期的时间,便于我们协助市委与公安局对这起案件进行全方位的系统调查。

    第四天。

    死者家属终于同意尸检。

    检察院的解剖室里,格外凝重。看着小斌冰冷的尸体,我想起在他家里他和我说过的那句话,他希望能和金蕊冥婚,想不到没过几天他就如愿以偿了。

    因为尸体一直保存在分局的冷冻室里,所以死去的小斌就像是一个木头人一样,僵硬。他的面容因为肌力缺失以及收缩、冰冻出现一抹死人才会有的苦笑。眼睛微睁,嘴角和耳孔流血,死得可怜。另外死者肘部出现撕裂伤、右小腿托擦伤、身上不同程度淤青、头顶部偏后脑位置挫裂伤,头骨线性骨折。

    表面上来看,的确像是殴打所致,所以网上大篇幅文章说死者生前遭遇过殴打。

    不需要负责的言论当然会不计后果,恣意妄为。随便在网上搜索点法医知识,就对死者尸表现象进行研判分析,如果真的那么简单谁都可以做法医了。

    破案工作是由通过刑侦、网络、现场勘查与走访、法医和痕迹等多方面综合构成,缺少任何一个方面案件细节肯定无法完整展现。所以单那出一篇看似很专业的法医文章来圈点案情,这样的做法实在是大不负责任。

    另外一点。

    高坠可以说是所有尸检当中最难的一种,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所有的暴力上都有可能在高坠中出现,因为高坠等同于外力袭击,例如二次、三次跌落,在高坠过程中遭到拦截,要考虑拦截物的形状与表面存在的物质种类,这些因素都有可能造成刺伤、切割伤、挫裂伤、托擦伤、砍伤和钝器伤等形成,因此你有什么理由和权力说死者生前就一定遭遇过殴打?!

    当然退一万步说,就算死者生前遭遇过殴打又能说明什么,一些暴力伤痕七十二小时内都可能存在,如果死者是在死亡前两三天时间内和某些同学发生打斗,难道就意味这些同学就是杀人凶手吗,断然不能。

第222章 谣言止于智者() 
网友说社会黑、政府黑,但我要告诉你们,最黑最暴力的是颠倒黑白的网络!

    看到王明远案子的都可能有所领受,切勿相信表面,理智应对一切。

    有一句话说得好,谣言止于智者。

    言归正传。

    高坠尸检综合性较强,要结合现场勘查的结果方能做出最准确的报告。

    下面我就来讲讲死者小斌身上的伤痕是如何造成的。

    首先提供一下物证信息。

    一直留在现场勘察的民警在现场二层缓台上发现一块微量染血的三角砖块和几片破裂的瓦器,经过对比与死者手腕和肘部的钝器挫裂伤(不是说钝器就一定是钝形凶器,不是说机械***就一定是人为殴打)吻合,同时也在创口内外发现微量类似粉末状物质,基本已经确定是在跌落中发生过二次撞击,也就是说死者先接触的位置是二楼换台,随后才掉落在地面。,但为了保险起见,也是为了给出更明确的交代,我将提取的样本交到技术室进行鉴定。

    死者口耳流血,原因有二。

    口流血是肺破裂导致,耳流血是脑破裂所致。

    其中口血很难在死后高坠中形成,简单来说活着体内有气,死者相反。就好比是一个气囊,坠落重力作用下气体外放,当肺脏高坠冲击作用下破裂,气体会将血液从气管内挤出,沿着口鼻喷溅或者是少许流出,程度因坠落高度、现场特点有明显不同。

    综上所述。

    死者小斌不是死后高坠,白话讲不是抛尸。再换句话讲,他坠前甚至是坠后短时间内还是活着的。

    至于脑挫裂伤是高坠导致,而非人为,现场的血迹形态是最好的说明。如果非要再严格一点的话,死者线性骨折的头骨也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首先,如果是严格意义上的尖锐性钝器伤,所呈现的骨碎应该是放射性,也就是以钝形武器所造成的中心伤向四周扩散,这种伤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中间凹陷,四周线性破裂,和被子弹击中的防弹玻璃有些像。

    就死者小斌的头骨破裂形态而言并不属于这一类钝伤,如果非要较真说是殴打所致也不是没有可能,但凶器一定是棍棒无疑。这一类武器撞击面大,力道均匀,是可以造成单一线性骨折,但是,重点还要还要结合皮表面伤痕。

    棍棒殴打在皮表上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与棍棒吻合的,创缘不齐的,长线型挫裂伤,从这一点来看也与小斌的头顶伤口不同。再将所有的可能性排除后,最后一个即便再难以接受也都是真相。

    小斌头顶伤可以确定是高坠形成,而非人为暴力。也就是说,小斌是生前高坠,也不存在坠前暴力,他身上所有的伤都可以用高坠来解释。

    尸表检查完成,开始解剖。

    右桡骨、右尺骨粉碎性骨折,小肋寸断刺入肝脏,脾肾破裂,肺内存在血性肺积水。同样也综合现场、法医经验进行判断,所有存在的致死伤都是因高坠造成。

    法医工作结束以后我赶到检察院的会议室,将尸检报告提交给市委派的领导和东港分局刑警队的同事,然后就尸检报告结合现场走访与勘查结果以及一些证物、时间点、重点线索等建立了一个临时的讨论会,最终也一致确定了一个结论,小斌是意外高坠死而非网络上说的他杀。

    结果有了,那么我们将要面临最大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让媒体和群众相信。

    这很难办。

    此时。

    在检察院的接待室里,省市记者和代表群众正在等着我们的结果,接受采访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到政府部门的形象,所以会议上大家表态决定让负责案件侦办的东港区刑警队长和负责比案的法医,也就是我共同公布案件结果。

    到了接待室的时候我很忐忑,还没等屁股坐下来这些记者就问了很多刁钻的问题。

    比如网络上流传一段死者被殴打的视频,个别文章里说我们政府暴力执法,强行让死者家属签字尸检等。

    还好东港分局的人沟机敏,一一应对。

    我把完整的尸检报告和调查结果投到大荧幕上,按照尸检的顺序向在座的每一个人做了一个合理有效的解释。同时结合现场环境等不可能因素,完全可以排除他杀的可能性。再一次听到不是他杀,代表群众开始非议,本来平静的死者家属哀嚎起来,看似宁静的接待室顿时波涛汹涌。

    那一刻我明白了,家属不是不能相信公安局和政府,而是不能接受死者自杀的可能性。

    只要公布自杀结果,他们立马就会跳出来反对,然后骂政府,骂社会。其实他们这种不甘的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自己的亲人就这样平白无故地死去,是意外也好,是自杀也罢,都会让他们无法接受。所以他们一定要找出一些理由,好来证明这种灾难不可能这么巧合降临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被谋害的,这样他们心里才会平衡。不然,就会被内心的仇恨、怨毒所烘托,各种凭空的猜测无端生出,再通过网络与造谣者的渲染真相就被假象所掩盖。

    每个网友都义愤填膺,家属可怜,但这些网友更可怜。

    迫于无奈。

    我只好公布了所有调查案件的细节,从报案开始,包括警察抵达现场、介入调查,参与调查的民警人数,被调查的群众名单,包括死者进入学校的监控录像和坠楼的监控录像,甚至是尸检的全部监控录像。当种种证据都摆在他们面前时,所有人都没有话讲了。那些一直以来信誓旦旦,认定是政府恃强凌弱的人也都开始自惭形秽。

    我们有明文规定与案件有关的细节不可泄露,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怕死者家属无法承受。

    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辟谣以后。

    东港分局做了结案,我陷入窘境。

    金蕊的死还没有眉目,做为案件突破口的小斌又死了,使原本就有些困难的案子变得难上加难,更是疑云重重。东港分局方面的人劝我不要再淌这趟浑水了,他们说,市里面已经通过网络媒体澄清了事实,万一这里面再弄出个别有洞天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了吗?

    他们说得在理,只是,我很不舒服。因为,我只看到了一个还没有到结尾就已经结束了的故事。

    东港区的刑警大队长笑着和我说,这就是两起再普通不过的校园自杀事件,没什么稀奇的。他还挖苦着说要感谢我,谢谢我给了他们一个机会,这一年来他们也没这么耗时耗力,大费周章地区调查一个这么小的案子。

    我淡淡一笑,不是滋味。

    这天夜里。

    市委拖我们检察院对小斌家属进行安抚慰问,我们检察院抽排了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