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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好多海外媒体就在猜测,会不会把农村土地私有化问题纳入会议议题呢?要知道,在此五年前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海外媒体就在这么猜了。可是公报一发布,根本没有,大家一翻两瞪眼。五年前不敢干的事情,五年后时机是不是成熟了?该不该干、怎么干、什么时候干、要不要把土地分给农民,这就是我要聊的话题。
如果按照某一帮经济学家的说法,这事儿应该干,而且是当务之急。这么做有几个好处。
第一,大家都知道,中国现在城乡贫富分化严重,就像一个烧饼,一面已经烤得快煳了,另一面还生着,怎么办?翻个面就解决了。现在农村人到城里来打工,凭的多是一身力气或者一点点技术,没有什么资本。如果他们拥有土地,情况就不一样了,他们可以抵押给银行,或者干脆卖掉,拿着卖地的几万块钱在城里摆个水果摊至少是没问题的吧。也就是说,未来农民进城就无须再靠这具肉身了,有了资本,他们就能跟城市生活博弈了。所以,土地私有化是解决中国城乡贫富差距的一个重大举措。
第二个好处就是公平,如果一个城里人是在2009年之前买的房子,房价现在涨了这么多,他就获得了很多财产性收入。农民的土地虽然也涨价了,但是跟他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这公平吗?
第三,自从20世纪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出现了一个问题,经济学上称之为“后包问题”,就是承包之后的问题——农村的公共基础建设崩溃了。换句话讲,如果中国要建设现代化农业,农地一定得集约化,就是大地块经营。你如果去过东北,一定看到过上万亩连成一片的土豆田。只有这样经营,农业才有活力,才会有效益,美国的农业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如果中国人均有3亩地,每户就是10亩地左右,这种小地块,任何公共基础设施都没法建设。要想实现集约经营,就要靠土地流转、土地买卖。
第四,解决“三农”问题靠的是什么?不是把农村建设得跟天安门广场似的,不是等农民消失了,农村问题、“三农”问题才能解决。未来谁会来当农民?喜欢田园生活,想当陶渊明、爱种地的人会去当农民;所有向往城市生活的人都能自由地来到城市生活。那个时候,中国压在头顶上的大山“三农”问题才能够彻底解决。所以,农村土地私有化,也是农民摆脱农民身份,换句话说就是把“农民”这个身份消灭掉的必经之路。
反对派的三个理由
这是一派经济学家的说法,但是我们不能只听一面之词,任何大政方针都有反面,反面的说法其实也很有道理。
第一,如果放开土地兼并,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中国古代王朝隔个两三百年就要发生一次的那种大动乱会不会再现于当今?土地兼并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第二,如果土地归农民所有,那么将来拆迁征地就变得很困难,会阻碍国家建设的步伐和效率。
第三,城市的贫民窟问题。失地农民会聚集在城市的边缘,产生像印度、墨西哥那样的贫民窟,那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这就是反对派抛出的三个最坚实的理由。现在我就结合我个人的阅读所见,帮大家分析一下这三条反对理由是不是能站得住脚。
朝代兴衰与土地兼并无关系
第一条,土地兼并会带来恶劣后果,这是从历史中得出的推论,我们也必须回到历史中去。解放后,咱们中国的历史学界捧出了一个理论成果,就是所谓的“五朵金花”——古史分期、封建土地制度、资本主义萌芽、汉民族形成、农民战争。这五朵金花里面有四个和农村土地制度有关,能说这个问题不重要吗?
我的基本结论是,历朝历代的兴衰都跟土地制度有关。朝代刚刚兴建的时候,农民都有大把的土地,因为人死得差不多了。随着自由交易的开展,发生了大量的土地兼并,大地主开始富可敌国,“朱门酒肉臭”,大量的失地农民流离失所,最后冻饿而死,没死的就揭竿而起。于是,朝代开始大循环。这就是土地兼并的后果。
可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学术界捧出来很多新成果,看了这些书之后,我对这个结论就要存疑了。地主阶级是不是最坏的?地主阶级的总头子皇帝,是不是因为土地兼并而导致了治乱兴衰的循环呢?
这就不得不提到著名学者秦晖写的田园诗与狂想曲,这本书彻底推翻了这个说法。
他举了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关中地区,这是历代最容易发生暴乱、最容易闹事的地区,也就是今天陕西省中部西起大散关、东到函谷关这一带。他根据当时的土地资料得出一个调查结果:这个地方土地的集中度非常低,甚至可以说是“关中无地主”。那有没有佃户给自己家种地的?也有,不到6%。这个数字和建国前夕国民党的调查结果差不多,所以基本上可以认定,当地并没有形成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大部分百姓都是自耕农。
同样的研究成果,我们在华北地区也能看到。黄宗智先生在这方面就有研究,他也认为华北没有地主。秦晖先生在书里说,建国前后我们搞土地改革的时候,各地都给中央打报告,说地主阶级搞土地兼并实在太坏了,但是我们这个地方情况特殊,我们这儿地主不多。他们说的是实情,除了江浙那一带真是大地主经济,其他地方并不能算是。比如广东,当时广东的土地主要集中在宗族手里,而不是大地主手里。最容易闹事、最常爆发农民起义的华北、关中地区,恰恰不是土地兼并集中的地区。
宋代发生在江南地区的方腊起义是什么性质?只要查查史料,你就会知道,方腊确实是佃户,他可能也是中国历代农民战争中唯一一个佃户,也就是说,他不算自耕农,而是靠租种别人的土地为生的。可是,方腊起义根本不是佃农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方腊是被宋徽宗的花石纲逼反的,所以方腊起义是皇权和老百姓之间的斗争,与土地兼并没有关系。
如果仔细去研究中国土地制度的沿革,我们会发现一个规律,中国的皇权给农民打造了三副手铐。第一副是土地税,第二副是人头税,第三副是徭役。这三副手铐在历史上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在唐代以前,徭役很重要,陈胜、吴广起义和隋末的瓦岗寨起义,都是因为不堪徭役负担才爆发的。农民不仅要交粮交租,还得出人,陈胜、吴广在去戍渔阳的路上失了期,按律当斩,于是他们才揭竿而起,这是农民与皇权的斗争。
到了唐代中期,宰相杨炎在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搞了一次“两税法”之后,基本上废掉了徭役,农民交钱就行,国家雇人去干活,主要把税放在了土地税和户税上,也就是人头税。结果是什么呢?唐代中期以后,所有的农民起义都有个基本的特征,都是失地农民因苛捐杂税太重而揭竿而起。所以,它也是老百姓和皇权之间的斗争。
在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和清代前期雍正皇帝的“摊丁入亩”实行之后,完全不收人头税了,只向土地要钱粮、要税赋。于是在清代后期出现了全新的问题,产生了大量的隐性失业,因为人口在增长嘛。所以,清代后期遇到的问题,甭管是前期的什么天理教、白莲教,还是中后期的太平天国,辛亥革命当中的会党,基本上都是失地农民进入江湖之后,形成的新的社会组织对旧的朝廷的皇权结构的挑战。
中国的农民战争,其实没有一次是因为土地兼并而引发的。即使是因为土地兼并,也不是一般地主搞的。比方说在明末,明神宗特别喜欢小儿子福王,就赐给他大量的土地,叫皇庄,此时的土地兼并显然还是出自皇权手中。
那么,中国历史上造成大规模社会动乱、血流成河的基本矛盾是什么?是无产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还是皇权和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呢?看到这儿,你可能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
皇权收钱,真是要钱跟要命似的,从先秦时候就发明了一套特别成熟的制度。比方说保甲制度,就是一定地域内的百姓形成保甲组织,国家只向这个组织的头儿里正要钱,如果收不上来钱,就打里正板子,打死为止。里正不是基层公务员,这样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上里正之后,反正顶着国家的要求,我就鱼肉乡里,坏人当里正会当得特别爽。另一种就是,里正是一个好人,不敢逼乡亲,那怎么办?自己赔得倾家荡产。这种事在“二十五史”里面屡见不鲜,“中产之下家皆破”,几乎在每个时代都有。如果你觉得我这种叙述很枯燥,建议你去看聊斋志异里边促织那一篇,讲的是皇帝喜欢斗蛐蛐,就逼里正,结果把那家人逼得家破人亡。
蒲松龄写促织跟写其他故事有点儿不太一样,饱含感情,这是因为蒲松龄自己就受过这个苦。康熙十三年,山东大灾,蒲松龄家几乎绝收,他差点儿把自己的女儿卖掉,所以他是深知保甲制度对民间的迫害之狠的。
这套制度似乎是中国人的独创,法国波旁王朝后期也有所谓包税人制度,有一点儿中国保甲制度的影子,但是没有中国发展得这么极致。皇权对于民间的敲骨吸髓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而且我们的先人在这方面是极具创造力的。
前不久我看到一则史料,是在秦晖先生的讲座当中看到的。清代号称“蜀中三大才子”之一的大学问家、戏曲专家李调元,写过一篇小文章。这篇文章特有意思,说四川有个民俗,谁家买了田,大家都去贺喜;谁家卖田,大家都说是他是败家子而鄙薄他。可是有一天李调元就遇到一个人,这个人说他刚把地卖了,特别高兴。李调元就感到奇怪,你明明就是个败家子,还高兴什么呢?就问他原因。
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