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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孩子,名唤忆尘。/⊙﹏⊙b>;
“原来姑娘已经成亲了啊,真看不出来,孩子都这么大了。”宋遥觉得心里很大的一份失落在蔓延,还伴随一丝疼痛。
为何与这女子仅是第一次相见,自己却这般的反常。
挽华点点头,拿起了一匹青蓝色的布匹。“老板今日已经不做生意了吗,可惜的很,我明日就要回去了,听闻这里的布匹十分的好,老板更是一个俊美无双的公子,所以好奇过来看看。”'
宋遥看了看她手里拿的布匹,又看了看还在盯着自己看的小公子,小公子身上的衣服就是这青蓝色,想来她是要为儿子买布制衣服吧。“若你喜欢,这布匹可以送你。”
“为何要送我,我们并不相识?”闻言挽华抬起头疑惑的看着他。
“就因为你的名字和我的店名巧合的一样,这也算是缘分,所以在下愿赠挽华一匹青布作为纪念。”宋遥温柔的笑了起来,俊美的脸也因为这个笑容而平添几分光彩。
低头看了看手上的布匹,挽华抬起头认真的看着他。“既然如此,挽华多谢公子的好意了。忆尘,快对叔叔说谢谢。”
“谢谢……叔……叔。”忆尘走过来,说话的声音不知何故有些哽咽,让宋遥觉得心里酸酸的。
“还未请教公子姓名。”似才想起什么,挽华带着丝歉意说道。
“在下宋遥,唐宋的宋,遥远的遥,挽华换我宋遥便是。”
“宋遥,遥远的遥,确实很多东西都离你遥远了。”挽华呢喃着他的名字低语,眼底一丝忧伤划过。
“挽华说什么?”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宋遥觉得这女子好像认识他,却又装做不认识。
可是自己也不曾记得在哪里遇见过一个这么美丽的女子,就算会忘记,可这双特别的异色眸子,只要是见过一次,便是一生都忘不了吧。
“哦,没什么。既然公子好意相送,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天色不早了,你也要关门了,我要同忆尘回去了。”挽华赶紧摇摇头,牵起忆尘的手,就要离去。
“挽华……”刚走了两步,宋遥却叫住了她,想要说什么,却又不知说什么,只是这样看着她。
“宋遥,后会有期,他日有空时,我会带着忆尘再来拜访,作为友人。”似乎知道他要说什么,挽华轻声说道,回过神对扬起一个温柔的笑容。
“叔叔,我很喜欢你,从见到你第一眼就很喜欢,你长的和我一个亲人十分的相似。那,今日你送我娘亲布匹,我送你这个作为回礼。”一直沉默不语的忆尘却开了口,跑到宋遥面前从身上拿出一枚刻有尘字的玉佩放到了他手里。
“你真的要把这个送我,这应该是你很珍贵的东西吧,只换了我一匹布岂不是亏大了。”看着手中的这枚玉佩,宋遥只觉得心下暖了起来,一直觉得遗失的某些东西好像回来了。
对于这个孩子,虽然不知道他从进来开始就看着自己,可是自己却是看到他第一眼就觉得喜爱。
“当然值得,今日我先走了,我以后会来看你的。”忆尘拼命的点点头,有些念念不舍的放开他,回到自己娘亲身边。
“那叔叔也不客气的收下了,叔叔等着你来看我,到时候带你去叔叔家玩。”收下那没玉佩,宋遥温柔的摸了摸他的头。
“那我们先走了,再见。”向他点点头,挽华牵着忆尘,拿着他送的布匹走了出去。'
宋遥看了看手中还有余温的玉佩,又抬起头看着那个渐渐隐没在人群里的背影,心蓦然一阵尖锐的疼痛,疼的让他直不起身子。
他想,这位来去如风般的女子,他们是不是前世相识,所以今生就连擦肩而过都另他这般的疼痛……
《绝世盛宠:第一王妃》来源:
第485节:苍茫半生,回头如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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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他了?”挽华和忆尘离开绸庄后,来到了一间清幽的茶坊,他们对面坐的是两个俊美如斯的男子,一位男子身着月白色的袍子全身上下有着一股不可侵犯的清冷气息,另一个着青色衣衫,整个人看上去温文儒雅。>;
这说话的公子是身着青青衫的公子,名唤宋文,乃刚才的绸庄的老板宋遥的弟弟。
“见到了,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忆尘也很想知道。”挽华点点头,眼里是道不尽的疼惜。
她没想到那个人还能活着,还能这般好好的活着。真好,忆尘不用再这么的责备自己来折磨自己。'
“挽华,如果是你,你愿意忘记,还是记起?”宋文问道,脸上的表情很是悲伤。
“一个人如果是靠着回忆活着,那么忘记于他等于是杀了他,即使回忆在痛,他也会选择牢记。但是,如果忘记能使他解脱,也未尝不是件好事。你问我,那么我是愿意一直牢记的人。”因为忘掉自己,忘掉爱的人,忘掉种种同样是件很痛苦的事啊。
“可是我却愿意哥他忘记,这辈子都不要在记起来了,你知道吗,得知他能救活的那一刻,我有多开心吗。那时我就在想,若是能救活他,就算用我的命来交换我也愿意。”宋文说着,笑了笑,神情有些飘远,进入了回忆。
他记得,那天当他抱着四哥几乎快要冷硬的躯体痛哭时,四哥却突然动了一下,嘴里不断的溢出黑紫色的血,他就知道他还有救,所以求皇兄不要将他下葬,又求着风倾梵救他,他知道,风倾梵一定能救他。
所以皇兄当时举行国葬,只是为了告诉世人,这世间再也没有宸王爷,南宸御。
也不知道自己不吃不喝的守着那个一直昏睡不醒得人多久,倾梵终于看不下去,才拿出家传的玉魄给哥服下,本来那玉魄风倾梵是为他准备的,怕他日后有什么闪失。
那玉魄据说能续心脉,还能还魂。
或许是天意,或许是上天的怜悯,四哥为忆尘换血,却打破了他娘亲给他下的血咒。为了净化他体内的毒,他们将他送到了天山,在天山的温水泉和冰水里交替泡着,将他体内的毒都给清洗出来。
这一泡,就是两年多,近乎三年。醒来时,他忘记了所有,武功也丢失了。
自己却觉得这样很好,至少他不用在痛苦,不用在自责,不用在饱尝着失去的痛苦,所以他什么都没有告诉他。
或许有一天他会记起所有,会怪罪自己没有将真相告诉他,但是那已经不重要了。宋文要的只是四哥这一次能开开心心的过完这一世,没有仇恨,没有痛苦。
“青风城是个好地方,我想他在这里一定会过的比以前好。”挽华看着他,理解的笑了笑。
于他或许忘记最好,忘记伤痛,忘记仇恨,忘记过失,忘记一切该忘记的和不该忘记的,于现在的他,是最好的。
就算有一日他记起了全部,或许那些伤痛早已随着时间变的浅淡模糊,而他也只是一个开着一间叫做一挽芳华的绸庄的小老板,宋遥。
“挽华,祝你幸福,连同哥的那份,加倍的幸福,替他好好的生活下去。苍蓝是个好男人,他一定能给你幸福的。”宋文点点头,温柔的笑着,看向南忆尘。“忆尘也是,记得经常回来看看你爹爹。”
“嗯。”忆尘点点头,眼里有着不舍。
三人对望了一眼,所有的一切尽在不言中……
某日的黄昏,一挽芳华的店里,来了一位白衣素雪似梨花的女子,女子如同春日的梨花,纯洁,美丽,一双水眸宛如清晨的露珠,莹莹的光芒能滴到人心里。
“敢问姑娘芳名可叫落尘,落下的落,尘埃的尘。”他在慌神中,小心翼翼的问道。'
“公子怎么知我叫洛辰,不过是洛神的洛,星辰的辰,我们认识吗?”
“没有,只是看到姑娘的第一眼觉得似曾相识。”
“是吗?”
“……”
夕阳温柔,听耳边许多新鲜又陌生的笑声响起,我站在这里,看着你从光与影的缝隙中走来……
于是,我又遇见了你。
苍茫半生,回头如故。
【南宸御番外到此完结,也许这样的结局于他是最好的,也许是最痛的,但是我想给他一次美好,即便是忘记所有的美好,一丁点的美好,我想给予他。苍茫半生,回头如故,希望他在某一日记起的时候,回头时风景如初,等待他的人一直在等待,从未离开过。】
接下来会是苍蓝与挽华大婚的番外,这两天奉上,久等了。
第486节:执子之手,与子携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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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此生,我最想做的一件事,便是把你收藏好,安放在我固若金汤的城池里,不让别的人偷窥了去,不让他人伤了你,更不准任何人将你从我手中夺走。原_创
日日与你把酒言欢,共诉岁月静好。
执你的手,一起走过漫长的岁月,待到白首时,同满堂的儿孙细数我们的回忆。'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苍蓝、语
从纳罗国与西秦国一战后,已是两年多,两年来两国和平相处,百姓也得到了安居乐业。
两年多来纳罗国最大的喜事莫过于前不久,一直昏睡不醒的圣亲王终于苏醒,皇上大喜,大赦天下,减免赋税三年,普天同喜三日。
圣亲王的醒来,也令朝中大臣松了口气,都在喊着老天开眼了,甚至还有人当场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圣亲王醒来后不久,皇城又一大喜事传出,那便是圣亲王的婚事。
大街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