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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年秋天,一位在森林中漂泊的教师来到这片垦殖地,设立私塾。林肯姊弟每天早晚都要走四哩的森林小路到新老师阿策尔·朵西的私塾求学。朵西老师相信只有大声地朗读,才可以看出学生认不认真。他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谁若不开口,就用教鞭打谁一下,因此,每个学生都尽量念得比别人更大声。朗朗的读书声往往在四分之一哩外还清晰可闻。
林肯上学时,戴一顶松鼠皮帽子,穿着鹿皮制的马裤,马裤短得离鞋面还有相当距离,以至于好几次发青的胫骨就裸露在外,任凭风吹雨淋。
上课的小屋又矮又粗糙,老师几乎站不直腰,教室四面各省去一根圆木,罩上油纸当窗户。地板和座位则是圆木劈开做成的。
阅读的教材以圣经章节为主,用华盛顿和杰佛逊的笔迹作为练字范本。林肯的字体既清晰,又和这两位总统很相像。
他买不起算术书,特地向别人借一本,用信纸大小的纸片抄下来,然后用麻线缝合,做成一本自制的算术书。他去世时,他的继母手边还留有部分这种书页。
上学时,他开始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特质,他不但想写出自己的意见,有时候甚至还写起诗来,并且把自己的诗句和散文拿去请邻居威廉·伍德指教。他暗记诗句,再背给人听;而他的文章更是引人注目。有一次律师对他谈论内政的文章印象很深,帮他寻求发表机会。俄亥俄州的一份报纸就曾刊出林肯写的关于〃克己〃的文章。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他在学校里写的第一起作文,是因看了伙伴们玩的游戏感觉很残忍所写成的。他和朋友们常一起去抓甲鱼,他的朋友抓到甲鱼之后,就把燃烧的煤炭放在甲鱼背上,以此取乐。林肯求他们别这样做,并赤着脚把煤炭踢开,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为动物请命而做,足见他自幼就显示出特殊的怜贫恤苦之心。
五年后,他以不定期上课的方式在一所学校求学,他自称那些知识都是〃一点一点学的〃。
他所受的正规教育就到此结束,总计起来上学的日子不过十二个月左右。
卡耐基认为,与林肯相比,他在童年所受的教育要优越多了,因此,他觉得林肯能在很艰难的情况下发奋读书,是林肯不向命运屈服的表现,也是自己应该向林肯学习的地方。
直到1847年林肯当选国会议员,在填写自传表时,在〃你的教育程度如何?〃一栏内,他回答的仍是〃不全〃二字。
他在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以后,曾说:“我在年龄不小时,所知并不多。不过我能读、能写。此后我就没有上学了。在如此疲乏的教育基础上,我能够达到现在这一点小成果,完全是日后应各种需要,时时自修取得的知识。”
虽然曾经当过林肯老师的人,都是一些信仰巫术、相信地球是呈扁平状的无知的流浪教员。可是林肯在断断续续的求学过程中,养成了人类最珍贵的特质——甚至大学教育的目的亦不过如此——对知识的热爱,对学问的渴求。
学会阅读,使得林肯见到了另一新的神奇世界——一个他从未梦想过的世界。这就改变了他整个人生。他的视野宽阔,有了梦想;而且二十几年间,阅读始终是他生命中最热爱的事情之一。他的继母为他们带来了五册藏书:圣经、伊索寓言、鲁宾逊飘流记、天路历程以及水手辛巴达。小林肯将它们视为无价的珍宝,仔细地精读。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反复阅读,正因为如此,不论他的文风、说话方式、提出的论点都深受这两本书的影响。
可是除了这些书这外,他渴望有更多其他读物,却苦于无力购置,只好向别人借阅书、报和任何印刷品。他沿着俄亥俄河往下走,向一位律师借阅修订版的印第安那法典;接着,又尝试阅读〃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他向一个常请他帮忙挖树桩、种玉米的农人借阅两三本传记,威姆斯牧师写的〃华盛顿传〃正在其中。林肯看了此书后很着迷,傍晚总是尽量利用月光看到很晚,临睡前,他把书塞在圆木缝中,当第二天日光一照进小屋,就拿起来看,有一天晚上下起暴雨,书本浸湿了,书的主人不肯罢休,林肯只得以割捆三天的草料来作为赔偿。
在他借得的书之中,最有价值的莫过于《史考特教本》。这本书教他如果公开发言,引导他认识西塞·狄莫西尼斯(古希腊的雄辩家)和莎翁名剧中的精彩演说。
他常常手捧着《史考特教本》,在树下走来走去,朗读哈姆雷特对伶人的吩咐,复述安乐尼在凯撒遗体前的演说:“各位朋友,罗马同胞,乡亲们,请听我说句话:我是要埋葬凯撒,而不是来赞美他。”
每当读到特别吸引他的段落,如果手边没有纸张,他就用粉笔写在一块木板上。后来,他自己做了一本粗陋的剪帖簿,写下所有他心爱的句子,随身携带,仔细研读,很多长诗和演讲辞就这么背会了。
下田工作的时候,他也将书本带在身边,一有空闲,他就坐在围墙顶栏上看书。中午他不与家人一同进餐,却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捧书,看书报看得入神。
法庭开会期间,林肯就徒步走上十五哩路程,到河边的城镇里去听律师辩论。跟别人一起下田时,他偶尔会放下锄头和草耙,爬到围墙上复述他在洛克港或布恩维尔的律师那儿听来的话。此外,他还模仿过顽固的浸信派牧师星期日在小鸽溪教堂里发表的演讲。
因为林肯总把书带到田间,有空就读,有空就说。雇用林肯的农夫抱怨他太懒,〃懒得可怕〃。他坦然接受这种指责。他说:“家父只教我干活儿,可没教我喜欢它呀。”
林肯的父亲老汤姆终于断然命令:一切愚行必须停止。可惜命令并未发生效用,林肯继续说笑演讲。有一天老汤姆当着众人的面,打了林肯一记耳光,把他打倒在地。林肯哭了,却没争辩什么。父子之间的隔阂于是产生,而且终生都未能改善。林肯虽然曾在父亲晚年时资助他,可是1851年,老汤姆卧病垂危时,林肯并未前去探望,他说:“如果我们现在碰头,恐怕不但不太愉快,反而会很痛苦。”
1830年冬天,〃牛乳症〃再度蔓延,死亡阴影又笼罩着印地安那州的鹿角山谷。
喜欢搬家的老汤姆感到害怕又灰心,连忙处置猪只和谷物,将长满树桩的田地以八十元的价格出售,造了一辆笨重的蓬车——这是他拥有的第一辆车——将家人和家具全都搬上车,吩咐林肯执皮鞭,就动身前往伊利诺州的一处山谷——印地安人称该地为嘉蒙,即是〃粮食丰富的土地〃之意。
公牛慢慢前进,笨重的蓬车吱吱嘎嘎地翻越印地安那州的山丘,穿越密林,跨越无人居住的荒凉的伊利诺草原。在夏季骄阳炙烤之下,他们在长满六尺高枯萎黄草的荒原上,足足走了两星期。
一家人到达狄卡特后,就在法院广场上宿营。二十六年后林肯指着当年停放篷车的地点说:“那时候我真想不到自己会有当律师的智慧。”
荷思敦在《林肯传》中记载着:
〃林肯先生曾向我描述那次远行的经过。他说,那时路面上的冬霜白天融化,晚上冻结,走起来又慢又累人,行程非常艰辛。河上没有桥,除非绕路,否则就非涉水不可。有一天,摇摆在车后随行的小狗脱了队,直到大家都过了河,它还站在对岸,慌得乱叫乱跳,望着有水流过破冰边缘,却不敢过河。此时大家急着赶路,不愿再涉水回去,于是决心抛下它,继续往前走。林肯回忆道:'但是我连一只狗都不忍心抛弃,于是我脱下鞋袜,涉水过溪,得意洋洋地夹着发抖的小狗赶上队伍。尽管吃足了苦头,但是小狗的快乐和种种感恩的表现使我感到很高兴。”
就在牛车拖着林肯一家穿过草原的同时,国会里正在激烈地辩论州政府有没有权利退出联邦。期间,丹尼尔·威伯斯特从参议员席起立,用低沉嘹亮的声音发表了一篇日后被林肯视为〃美国最堂皇的演说范本〃。那次演说名叫《威伯斯特答海书》,后来,林肯将它的结尾奉为政治信仰:“自由和团结永远是一体而不可分割的!”
谁也想不到,美国的分裂问题要到三十几年后才得以解决,而且也不是由伟大的威伯斯特、才华横溢的克雷或著名的卡豪恩所实现的,而是由一个笨手笨脚、分文不名,当时正赶着牛车前往伊利诺州的小伙子林肯,是它完成了美国的统一工作。
林肯由一个贫穷的孩子成长为统率美国的政治家的历程,深深地打动着卡耐基。正是以林肯为榜样,卡耐基才有信心一步一步地迈向自己的成功之路。
假如林肯娶的是安妮·鲁勒吉,他很可能会幸福一生,却不会当总统。他不论思想和行动都慢吞吞的,安妮也不是那种会逼他拼命争取功名的女人。反之,玛丽·陶德一心想住进白宫,刚嫁给林肯没多久,就鼓励他争取自由党的国会议员候选人提名。
竞选是相当残酷惨烈的,林肯的政敌因他不属于任何教会,而指责他为异教徒,又因为他跟高傲的陶德和爱德华家族联姻,而说他是财阀和贵族的工具。这些罪名尽管可笑,却足以给林肯的政途带来伤害。他对批评者答辩道:“我到春田以后,只有一个亲戚来看过我,他还未出城就被控偷窃口风琴。如果这也可以算是贵族世家的一分子,那我当之无愧。”
林肯落选了。这是他政治生涯中所遭遇的第一次逆流。
两年后他再度出马,终于当选了,玛丽欣喜若狂,她坚信林肯的政治生命才刚刚开始。她订购了一件新的晚礼服,并且猛练法文,等她丈夫一到华府,就立刻写信给〃可敬的亚伯·林肯〃,她也想住在华盛顿。她一直渴望跻身社交名流之列。可是当她到东部与丈夫会合之后,才发现实情与她的期望完全不同。林肯实在太穷了,他在没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