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凌枫飘和欧阳真菲早已知道将要去沙漠,已经迫不及待了,完全没有想到我会不带他们去。所以我一说,他们就激动加愤怒,抗议加反对,但最终还是敌不过掌门大师兄的威严和充足的理由,不得不同意。
“那这段时间我做什么呢?”凌枫飘很郁闷。
“是啊,我们天天呆在家里太无聊了。”欧阳真菲也附和。
我也有些头痛,让他们和林梅住在家里,可能又会有人来寻仇滋事,不让他们住在家里,却又不知该让他们住到哪里去。
我犹豫了好一会儿无计可施,刚好老林带着他的便宜女儿来向我告辞了,说要回福州去。他在福州的老家拆迁了,ZF补偿了两套房子给他,他要把女儿带回福州居住方便上学。我灵机一动:“二师父,你可不能有了亲女儿就忘了干女儿啊,让林梅也跟你一起去福州住吧?”
老林大喜:“好啊,我正愁把我女儿一个人丢在家里,我想出门走不开呢,你们肯跟她一起住最好了,什么时候走?”
“明天就走!”
“好,你这臭小子,这几年第一回做了让我爽快的事!”
欧阳真菲闻声跑过来:“去福州吗?太好了,那我也回家住一段时间,随时可以去找大嫂玩。”
凌枫飘愁眉苦脸:“我怎么办呢?可怜我这没爹没妈的孤儿,没家可以回啊!”
黄亦蓝道:“你不是老想着装道士骗钱么?不如我们也结伴去福州玩,看看你装神弄鬼的本事。”
凌枫飘大喜,他今非昔比,实力大幅提升了,又有金大器这个强力助手,早想出去抖一抖威风了,而且在福州容易见到欧阳真菲和林梅,正是一举两得。他一把抓住圆规:“和尚你也去,咱们一僧一道一异人,必定能斩妖伏魔,涤荡宇内,闯出一番名头来!不过我们得先取一个响亮的名号,某某组合,某某团队之类……”
欧阳真菲道:“还有我呢,昨天还在说愿意永远当我的跟班,今天就把我忘了,男人的话果然不能信……”
我还是闪吧,免得躺着中枪了。
城里人烟密集,治安良好,并且老林的新家目前没人知道,相对于我老家来说要安全多了。而且朋友们能够继续聚在一起,互相关照,即使有不长眼的家伙来了,他们也有一战之力。我这次与别人组团去沙漠肯定瞒不了有心人,想要报仇或夺宝的人只会被我引到沙漠中去,所以他们的危险系数并不是很高。
分别在即,这一夜更是柔情万种,抵死缠绵……
老林带着女儿先走了,我安排林梅等人分别离开,只带了很少的行李,以免引人注目,到了福州再聚集起来。我不愿我奶奶住在我家里,但我拗不过她,只能由着她去了,但愿我能早点忙完自己的事,了结恩怨,陪她安渡晚年。
我到了下午才乘车离开家乡,到了县城已经天黑,转悠到一个偏僻无人的角落,发动土遁之法,眨眼之间便到了北京陆成山的院子里。
屋里快步走出一个人,正是陆成山,惊讶地望着我:“小张,你什么时候到的?”
“刚从墙外跳进来啊。”我知道他问的是什么时候到北京,故意偷换概念,含糊应付。这些年经历了这么多事,我深深明白做人要低调的道理,面子、个人荣誉都是浮云,还有可能带来杀身之祸,我让别人眼红的东西已经太多了。
陆成山早已等得焦急万分,见我到了明显松了一口气,所以也没再追问,叫我进屋。桌子上放着一个黑布包裹,一个旅行箱,陆沉山先打开黑布包裹,正是用火鳞穿山龙肛门口最好的三片鳞甲制成的小盾。
小盾直径还差一点儿不到两尺,正面用三片鳞甲交叠拼接而成,严丝合缝,红似姻脂,温润光洁,在灯光之下有明显的辉光闪烁,非常漂亮。后面垫有一层薄薄的合金,中央有个握柄,刚好可以用一只手握着。
我有些疑惑,五行火克金,怎么用金属来做后垫,遇火即使不熔化也烫手啊?
陆成山看出了我的疑惑:“放心吧,这是一种特殊合金,很轻很厚,高温不会软化。鳞甲本身就是最好的隔热材质,与合金之间还有一层极薄的隔热材料,既使是遇到几千度的高温,短时间内也不会烫手。”
原来如此,果然是出自名家之手,我很满意。陆成山又打开旅行箱,拿出一把手枪和两排子弹,共二十发。子弹的弹头是银白色的,上面刻有细小的金色符文,我可以感应到里面有灵力波动,正是他之前对我说过的能伤害鬼怪邪物的特殊弹头。
“这种子弹对阴邪活物杀伤力较好,对灵体也有一定效果,但实际使用时效果不是很稳定,目前还在测试改进阶段,只是给你备用,不能过度依赖。同行的人中有几个会用枪,要是开枪方面有疑难可以问他们。”
我点点头,陆成山又从旅行箱中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两张金色的符纸和一小叠大约五六张银色的符纸,以及两个小瓷瓶。
“银色的符纸用带有灵玉粉末的朱砂来画,金色的符纸用带有红宝石粉末的朱砂来画,会做这种符纸和朱砂的人已经很少了,材料也很难找,我只能拿到这些了。”
这一次也算是在帮他做事,所以客气几句我就全收下了,然后陆成山立即叫人送我去飞机场,再不走就跟不上飞机了,其他队员已经在罗布泊等我了。
去乌鲁木齐的飞机票早已买好了,刚好赶上了八点的飞机,半夜到达地窝堡机场,立即又转飞机去巴音郭愣机场。这里有人在等我,连夜上路往若羌县方向疾驶。沿着公路跑了大半天,第二天上午换了一辆车和司机,沿着一条小路前进,到后来连小路都不见了,放眼都是沙漠和荒地,几乎看不到植物,非常干燥和荒凉。
颠簸了一整天,颠得我全身骨头散了架,天黑后车子才在一大片建筑前停了下来。最初我以为是一个小镇,再一看却都是规划整齐却残破倒塌的农场,勉强可以看到“某某兵团建设”字样,仅有一个地方发出昏黄的灯光。看样子这是六七十年代开设的,早已废弃了。
汽车停了下来,司机按了几下喇叭,很快有人跑了出来,我一看不由愣住了。这人修长玉立,明眸皓齿,气质高贵,不是陆晴雯还有谁?前几天陆成山跟我说陆晴雯受伤了,所以这一次行动她没有参加,可是她现在却出现在这儿。
陆晴雯笑盈盈道:“愣什么,几天不见,不认得了么?咦,你的新娘子和跟班没来吗?”
“没来,就我一个人来。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爷爷说没让你参加这此行动啊?”
陆晴雯气色不错,心情也不错:“呵呵,那是前几天的事了,后来我伤势恢复得好,坚持要来,他也同意了。倒是你,怎么舍得丢下新娘子啊!”
“呃,舍不得也要舍啊……”
后面又有几个人走出来,一个是高峰,一个是以前与陆成山一起出现过的刘平。我一眼就认出了是他,但实际上他的容貌已经与上次不一样,上一次看起来非常普通,这次却挺帅气的——莫非整容过?
更多人走了出来,陆晴雯给我一一介绍:向导刁爷,一个四十多岁又黑又瘦的当地人,戴着新疆人的帽子,留着小胡子,看起来精明干练;测绘和通讯员艾美,二十五六岁的大姑娘,出身于特种部队,英气勃勃,矫健敏捷;地质学家云飞扬,四十来岁,山东大汉,高大威猛,笑容爽朗;考古学家余成书,四十五岁左右,长得白净秀气还戴着眼镜,气质儒雅,却有一副好体形,应该有长期段炼身体;两个司机都是部队出身,三十来岁,属于赤手空拳也能生擒虎狼的勇士。
这一次的冒险队员显然是精心挑选出来的,都比较年轻,身体素质都很好。我们面临的是极端恶劣的环境,是被称为“死亡之海”的罗布泊,所以身体肯定要硬朗,专业方面差一点倒是无所谓,毕竟我们这次不是来考古和研究地质的。
最后陆晴雯对我说:“你是队长,所有人都听你指挥。”
“我当队长?”我愣了一下,我早就做好了有危险就逃跑的计划,怎能当他们的队长?但是扫视众人,他们都是专业型的人,高峰和陆晴雯太年轻也当不了队长,这个队长舍我其谁?
身为队长,带着他们进去就要带着他们出来,责任重大,再说陆晴雯在其中,我也不能把她丢在沙漠里啊。
唉,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第九章专业的队伍()
我不想当队长,别人还不满意我当队长呢,刁爷、艾美、云飞扬、余成书等都一脸失望,没想到等来的队长这么年轻。云飞扬直接问:“小张,你到过沙漠吗?以前带队去过哪些地方?”
我还没开口,陆晴雯抢着道:“当队长的未必要样样精通,更重要的是能团结大家,充分利用每个人的能力,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策。”
云飞扬连连摇头:“这么个小娃娃……”
艾美嘴角微微一撇:“呵呵……”
刁爷眼观鼻,鼻观心不说话,余成书扶了扶眼镜:“人生阅历很重要。”
我并不在意他们的轻视,谁叫我把头发染黑了看起来这么年轻呢?我淡然道:“不论谁当队长我都没意见,谁愿意当?”
陆晴雯有些生气:“你们的意思是谁最老谁当队长了?那干脆请一个百岁的老爷爷来带队算了!”
众人立即闭嘴了,大概每个人都知道她身份不一样——我仅知道她父母有较高的职位,可能还与军方有些关系,倒不是陆成山的权势。
陆晴雯还是有些生气:“有一句话俗话大家肯定听过,有志不在年高,无谋空活百岁,我相信张大哥!”
高峰也开口了:“我认识张玄明有一段时间了,他的能力我是很佩服的。”
刘平面无表情道:“领导的安排是不会有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