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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留了这么多血,还能活么?
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万仓镖局的小局主,能救肯定要救。
我颤巍巍把毫无知觉的他放在背上,比我高出一截的他却并不重,轻飘飘的。
我知道,他的情况很危急,必须要早些得到救治才行。如果送回我家马场去,可能他就死透了。若是不送回马场,有还有谁能救他?
马驹很矮,可我一个人怎么也无法将他放上去,而且随着我的动作,他身上的伤口流出了更多的血。
他的体温已经很低了,可以说,我或许要眼睁睁看着他,死在我面前。
这可不行。
我急了,一咬牙,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劲,把他拖了上去。
马驹是我选的全马场最好的一匹,也幸好如此,它也算得力,驮着我们两个人,跑的也很快。
我扶着他,心里头默默想着,可别死。
可他的状态越来越差,气若游丝,在马背的颠簸下,我眼睁睁看着他没有一丝意识地下滑。
不行,这样下去肯定救不了他!马场那么远,我做不到!
我一咬牙,牵着缰绳转了个方向。
沙漠之中有一些建造的小木屋,有的是狩猎用的,有的是放风,还有的,是专门给迷路的旅人置备的救命小屋。
我知道最近的小屋在哪,里头起码有些药,我要先给他止血才行。
等我好不容易把他放回小木屋的木板床上时,他一动不动,好像真的已经死了。
我颤巍巍用手试了试他的鼻息,过了很久,才有了那么一丝半点。
小屋里,果然有救急的清水食物,我还翻出来了包草药,正是止血消炎用的。
情况紧急,我顾不得太多,拔出刀对着他的衣服,利落两下切开了布料。
里外三层的衣服都破了,可里头还有一层。
我没有想那么多,把破碎的布条撕开,露出他深入见骨的狰狞伤口,流着血的地方,已经泛黑了。
所有可见的伤口,我全部拿清水冲洗,用刀切碎了草药挤出汁,厚厚敷在他伤口上。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一个人的身体上,能有这么多伤的。还那么深,那么重。
刀刀见骨,皮开肉绽,我忽然发现,他能坚持到我去救他的那一刻,已经实属了不得。
胳膊,腿,腰腹,这些可以看见的伤口我都迅速给他紧急处理了,剩下的就是他还贴身穿着的一件半截小衣。
小衣材质很特别,上头被捅了一刀的破口,血从破口流出,而我怎么撕,也撕不开。
无奈,我上了刀,用了很大的力气,才勉强把那件小衣的破口越划越大。
小衣很难撕,而等到我好不容易撕开那件小衣,想要为他的伤口上药时,我愣住了。
这件小衣下,藏着的秘密,让我看见了。
我定定看着她,看着她被我擦拭过血迹后,苍白无血色的脸庞。我记得当初那个英姿飒爽的少年,那个以一己之力,力排众议的小局主。
我颤抖的手清洗着她的伤口,小心翼翼把草药敷了上去。
我的眼前越来越朦胧,已经看不清她的伤口。一滴一滴的眼泪顺着我的脸颊滚落出来,我再也控制不住,跪倒在地上捂着嘴痛哭。
我哭得全身颤抖,哭得没有一丝力气,靠在木板床边,泪眼朦胧看着那个睡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她。
我之前,到底在想些什么?
什么比我强的只有性别!什么只是比我运气好!都是假的!
我像是个傻瓜,一叶障目,沉浸在自己幻想之中,鸣鸣得意。
我哭到脱力,紧紧抱着我自己,眼前浮起凭借着断刀,在一片尸骸之中,誓不倒下的身影。
我曾听说过一个人,我曾艳羡那个人的性别,也曾嫉妒那个人的光彩。
而直到此刻,我才知道,不用我去艳羡,不用我去嫉妒。因为她与我本就一样的起点,却比我有魄力,舍弃了一切,拼命挣来了她自己的荣耀。
那一天,我心中的英雄换了一个人。
从那个他,变成了这个她。却还是一个人。
雪后初阳,终于有了方向。
番外5()
我在十二岁的那一年;重新成长了一次。
从十二岁到十五岁;我不顾外人的任何闲言俗语;紧紧跟在阿叶的身边。她谈生意时我看着她;她走镖时我也陪过她;我们的关系在外人口中说的很不堪;可我知道;我们的关系,与其用世俗来定义,倒不如说;她是我的光,让我追逐的方向。我想了很久,觉着我或许能喊她一声师父。
也多亏了阿叶;让我学会了很多。秦家马场本就是个香饽饽;我越大越明白,我其实也是处于群狼环饲之中;只是依靠着阿叶的关系;勉强把我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少主做了下来。
家中的堂亲总在怂恿着我父亲;想要过继一个儿子。笑话;有我秦雪阳的地方;轮得着别人指手画脚?我从前或许不敢;可我有了阿叶,就有了勇气与自信。我堂堂正正的拍了刀,告诉他们;我秦雪阳很强大;也让所有人都知道,我的东西,别人休想来碰。
我就像是一只狐,借着阿叶,用尽一切力气,扎根生长,悄悄发芽。
我本以为,她就是这漠北的太阳,我会一直看着她,追随着她,踩着她的脚步,或许是一辈子。我曾从未想到过,我与她的分别,会这么早。
…
暑往寒来,我与阿叶的别分,随着她成婚生子后定居临阳,已经有三四个年头了。
我从临阳回来的时候就知道,她会过得很好。所以那年,我送已经怀孕的她回临阳的时候,很安心。
因为我清楚的知道,我能给她的帮助也只有那一些,若是想要更好的帮助她,我必须是堂堂正正的秦家马场的主人。
十七岁的我,失去了阿叶的存在,却因为没有了她,我心里多了勇气。我变得更强大了。如果说拥有阿叶的我还藏着闺阁小女儿的娇憨与侥幸,那现在的我,彻彻底底抛弃了这一切。
我在十八岁时,让秦家马场上下,对我就算有意见也放在心里,再也没有人敢明面着找我麻烦搅扰我的生意。
十九岁时,我踩着漠北全新通往外界的官道,带着秦家马场的马驹,把生意做到了临阳。
我见到了阿叶,见到了那个我有些讨厌,却也有些羡慕的柳五。
最重要的,是我见到了巧巧。
临阳的水土养人,这里的孩子也白净细嫩,特别是巧巧,才不过三岁,模样完全随了她爹娘,大大的眼睛幽黑的瞳,微嘟的小嘴红嘟嘟,她喊我姨的时候,声音甜甜的。
我的心都化了。
阿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和以往一样,带着她独有的潇洒,唯独在巧巧面前,她整个人都柔软了几个度。
柳五也客客气气,我仗势欺人过,这会儿看在巧巧的面子上,也放下了旧日恩怨,夸了他一句领口的唇印口脂很好看。
阿叶嘴角一扬,意味深长看着柳五。
这位如今已经是临阳炙手可热的大人物的柳五,居然委屈的像是个孩子,搂着阿叶的腰撒娇,说什么为了小徒弟,他这个做师父的付出颇多,非要小徒弟早些回报他们不可。
没有看到柳五的热闹,我有些遗憾,对上阿叶看向我的眸时,我却赶紧露出了一个无辜的乖巧表情。
在临阳我住的时间不长,而那短短的十来日,就像是神仙日子,把我从沼泽之中拉了回来,让我能像十六岁以前时,有人能撒娇,能做些无伤大雅的小破坏。
反正我不喜欢柳五。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他。但是为了阿叶,我也只能忍了。
我带着巧巧疯玩了几天,到了我临别要走时,小丫头抱着我的腿仰面嚎哭,抽抽搭搭喊着姨。
我脑子一发热,差点就蹲下来和巧巧抱头痛哭。
阿叶一手拎起巧巧一手搂着我的肩,无奈捏了捏我的脸颊,目光像是看孩子的宠溺。
我跟着巧巧嚎哭了几句,情深意长告别了许久。
等我坐上马车,离开小东楼后,我捂着脸哭到眼肿。
哭完后,我一抹眼泪,擦干净脸,再下马车时,我从神仙日子中抽离出来,重回现实。
从几年前起,我娘对我说话都是顺着我,把我当做主心骨,就像是阿叶的娘,平姨一样。而我的爹,他前几年脾气很大,总是动不动指着我骂,因为我那几年疯了一样的在从他手上套权利。
这几年,他脾气好多了。冷眼旁观了我几年,我爹学会了养鸟下棋,每天乐滋滋提着个鸟笼子,走街串巷找老友消磨时间。
可是等我满了二十岁时,我爹娘又开始看我不顺眼了。
和秦家马场无关,他们只是想要我嫁人。或许不是嫁人,只要入赘一个女婿给他们,就够了。
那天的饭桌子上,娘小心翼翼提出来,爹跟着拍桌子复议,非要逼着我从一叠画像中选一个出来不可。
我冷笑,拍了筷子,只不想与爹娘说重话,起身离开了。
真当我不知道,这些人都是些什么样的豺狼虎豹。
不过也无妨,就算是豺狼虎豹,我秦雪阳,也无所谓。
我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把这些有心思的人家一家家拜访过去,把他们递过来画像中,所谓君子之姿的儿郎的那启子阴私装订成册,客客气气送给他们作贺礼。
果然,从那天之后,外边也好,我爹娘也好,再也不提这种事了。
二十岁生日一过,我带着秦家马场的优良马驹,远赴边疆,与军营做了买卖。
在那里,我见到了多年前的故人。说是故人也不算,只不过几面之缘,还曾把少女不懂事的我欺负得牙痒痒过。
一别三四载,初见时,我没认出他,他没认出我。不外乎我们认不出彼此,只不过是短短的几年时间,我们变化都太多了。那个顽劣的青年,如今已经是个气势逼人的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