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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采购完,祁耀推着推车去付钱,覃母拉着两个女孩子去了门外等。然后几大包东西全由他一个人扛上车。
今日的覃母一反常态,竟然对她的未来女婿不太热情了,且还特别颐指气使的招呼他一会儿干这一会儿干那的。末了说觉得口渴,又拉了覃烟和朱清清去买了三杯奶茶。钱还是照样让放好东西后从后面跟来的祁耀付的。
祁耀从始至终都没有太大情绪,但覃烟却隐隐察觉到了不对,觉得她老妈有些过分了,但她也不好当着两人的面说什么,只担心的看了祁耀几眼。
几人并没有在外面停留多久,就去了祁耀家,然后覃母将卧室打量了一会儿,便开始招呼起了几人开始布置新房,当然,依旧是她指挥,祁耀一个人做。覃烟和朱清清被赶去边上有一下没一下的吹气球。
新房装饰起来比较麻烦,而且大部分活儿覃母都只让祁耀做,所以从下午一直装饰到晚上,都还没有完成。
快到七点的时候,覃妈叫了覃烟和朱清清说是今天收工先,明天再继续,意思就是要走了的意思。但祁耀却笑着说让他们留下来吃了晚饭才走。
于是乎,未来丈母娘惊诧的才知道她未来女婿竟然还会做饭,而且还做得非常好,于是乎她的热情劲儿又回来了。
她其实之前不是故意要刁难祁耀,也不是对他不看好了什么的,只是想最后再考考他的人品,看看他有没有耐心,会不会因为被烦透了而发脾气。以此推算今后她女儿嫁过来会不会欺负,会不会遭到家暴什么的。
不过她这个未来女婿一向文质彬彬,她这一天的考验算是多此一举,加上还会做饭,她在原来限定的一百分基础上,又多给他打了二十分。
女婿太优秀,她就难免又反过来思考自家女儿了,尽管是自己的心头肉。她也不会自欺欺人的觉得自家女儿很优秀。
相反她觉得自己的女儿缺点实在太多了,家务一般,不会做饭,也不能干。能嫁给祁耀,也算是高攀了。看,她未来女婿可比他岳父还要能干多了啊。
饭后,祁耀先把朱清清送回家,才接着把覃烟和覃妈送回去。他的车开出小区的时候,覃妈拉了覃烟的手语重心长的道:“你可要看紧他啊,可别让别的女人把我的好女婿给抢走了。”
覃烟黑线了一把。
成绛最近好像很忙,因为他已经连着一个月没有出现在众人面前了。不过大家都在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没有人发现他的失踪,直到想起伴郎人选的时候,祁耀才百年难得给他打了个电话。
彼时,成绛刚把自己的豪车停在一家奶茶店门口。下了车,一边接电话一边往奶茶店里张望,搜寻到某个熟悉的身影,眼里带了笑意,声音也带着愉悦:
“找我有事?”
祁耀:“现在在哪?”
“在c市。”
“近段时间回得来吗?”
“放心吧,不会忘了你们的婚礼的。”说着,已经拉开玻璃门进了奶茶店,立刻有服务员向他弯腰行礼,说:“欢迎光临。”
成绛看着其中某个一脸不情愿,却仍要对他保持礼貌微笑的姑娘,嘴角的弧度更大了。
找了个位子坐下,眼角余光看到一个女服务员将那个一脸不情愿的姑娘朝他的方向推,隐约好像还听到她说一句,“人家帅哥是冲你来的,谁不知道啊,你可是我们的镇店之宝,快过去问问他今天要喝什么。”
“呵呵。”忍不住的,就笑出了声。
祁耀听到他一个人傻乐的声音,大概能猜到是怎么回事,然后默默挂了电话。
成绛还未察觉,手机依旧放在耳朵边,看着那个渐渐朝自己走来的姑娘,手指有节奏的在桌上轻轻敲着。
“要喝什么?”蓝翡玉面无表情的站在他面前,口气很是不好,虽然好像是在问他问题,但更像是在斥责说“你怎么又来了”。
成绛早已习惯了她用这个表情面对自己,她冷他就热,所以当即扬起了笑脸问:“昨天我喝的是什么?”
蓝翡玉不耐烦的说:“西瓜汁。”
“前天呢?”
“蓝莓冰沙。”
还装作不想看到他的样子,看,她连他这两天喝了什么都记得,嘿嘿。
“嗯,”成绛暗自欢喜着点了点头,脸上却不露分毫,一脸淡然的说:“要一份草莓冰沙。”
蓝翡玉:“……”尼玛,那你问前天和昨天你喝的是什么干嘛?
不想再搭理他,转身去给他配了一份草莓冰沙。
有其他客人来,她又去招呼其他人。成绛一直盯着她背影看,徒自欣赏着她忙碌的样子。在某个瞬间突然想起还和祁耀通着电话,但等他拿下手机一看。那小子早已挂了电话。
看了不远处的女人一眼,脑海里电光火石的冒出一个念头,然后又给祁耀拨了回去,“伴娘现在有人选了吗?”
“烟烟大概会请朱清清做她的伴娘。”
“朱清清是谁?”成绛并没见过她,所以很是疑惑,不过这并不是重点,所以他也不等祁耀回答他,就又接着说:“可以请她将这个位置让出来吗?”
祁耀懂他的意思,沉默了一下,然后才说:“我会跟小烟商量的。”
吧台处,同事一脸暧昧的笑着对她说:“他长得挺不错的啊,看着也是个有钱人,对你又一片痴心,干嘛对他那么冷啊?”
蓝翡玉极不认同的说:“你错了,你再仔细看看他,整个就是一不务正业的无赖,你见过哪个男人喜欢喝奶茶的吗?喜欢喝奶茶也就算了,每次来只点一杯东西,就赖一天不走。”
人这种生物,都是听风就是雨的,经她那么一说,女同事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脸色也有些异样起来。蓝翡玉暗自在心里得意着,终于找到机会毁坏了成绛的形象。哪知同事沉默了一会儿,又看了一眼成绛的脸,猛地就花痴了起来。
“多好的男人啊,为了能多看你一会儿,每天都会定点来喝一杯奶茶,然后靠着一杯奶茶维持一天,三餐不进的,也不知道他怎么熬过来的。像这么用情至深的男人,就算他没钱,凭他的长相,让我包养他我也赚了啊!”
“……”蓝翡玉嘴角抽了一抽,在心里默默吐槽:看脸的时代,疯子都看上了无赖。
六点半,是奶茶店打烊的时间,成绛早已很识趣的站到了门外,抄手看着蓝翡玉跟其他人打扫店里的卫生。
等她打扫完,又换了自己的衣服出来时,已是华灯初上时分,成绛朝她走过去,说:“我送你回去吧。”
这句话,已经是他这个月不知第几次对她说了,而蓝翡玉的反应依旧是充耳不闻。
她住的地方离工作的打奶茶店并不远,步行二十分钟就能到,所以她每天上下班都是步行的,并不需要坐车,成绛的献殷勤多少显得有些多此一举。
但以成绛的想法来说,就算她不坐他的车。他开着车一路陪伴她回去,也算是送她回家了。
“你这个周末有空吗?”两人本是一路沉默,途中,成绛忽然那么问她。
蓝翡玉想也没想,脱口就道:“没空。”
“你别拒绝得那么快啊,这次不是我想约你出去,而是我朋友结婚,缺个伴娘,所以想请你帮个忙。”
“不帮。”他朋友又不是她朋友,不认识的人,她干嘛要帮忙。
“别这样嘛,新娘是我大学时的师妹,挺可怜的,因为被好朋友背叛过,所以造成了心理阴影,到现在都没有一个女性朋友,所以结婚连个伴娘都找不到。”
蓝翡玉忽然停下了步伐,脸上是挺惊讶的表情,“是那次那个穿着黑色羽绒服的女生吗?”她第一次看到覃烟,就是和成绛在米线馆外争吵的那次。大概是那个女生长相太过耐眼,正好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所以她对她的印象特别的深刻,犹记那次那个女生穿的是件黑色的羽绒服。
成绛的记性没有她的那么好,想当然记不起覃烟有穿过黑色的羽绒服,不过总归是想哄骗她去,所以也不管她说的是不是覃烟,他就毫不犹豫的点头说:“嗯,就是她。”
那个漂亮的女生竟然曾被好朋友背叛过吗?蓝翡玉沉默的发了一会儿呆,良久转头对成绛说:“好,我帮她。”
成绛勾唇笑了起来,蓝翡玉外表有多冷漠彪悍,内心就有多温柔善良。
第122章 鲜花与荷叶()
朱清清在拳击比赛上,喜欢争第一,但这并不代表她在生活中也是这样的人。虽然能作为唯一的朋友的伴娘她很高兴,但相比于让出这个位置,就能撮合另一对情侣,她还是比较好说话的。
说实话,刚看到她的时候,成绛对她挺没表情的,毕竟朱清清算不得是个美人。但当知道她竟然和覃烟成了姐妹,加之她又为了撮合他和蓝翡玉大方的让出了新娘的位置和知道了她竟然会拳击后。他看她的眼神,瞬间从无神到了精神。
没几分钟,就跟她像哥们似的要好了起来,不过少半步分原因也是爱屋及乌。朋友的朋友就是他朋友嘛。
因为婚礼当天比较麻烦,所以蓝翡玉是提前一天到覃烟家去跟他们商量事宜的。
老实说她也没有给人家当过伴娘,所以也没经验,不过她昨天百度了一些资料,大致了解了一些伴娘该做的事。
和成绛到了覃烟家,本以为婚前的一天也会很忙,哪知道根本就不是那个样子的。甚至作为明天女主角的覃烟,她们到她家的时候,她竟然才起床。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本以为会是个在生活上特别有规律,且很知性的人,但当看到她披头散发,穿着憨实的大熊纯棉睡衣,拖着双熊猫眼拖鞋下楼来时,她彻底被她的这个形象给颠覆了。
就像你看到一个高不可攀的仙女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穿着村姑衣服的那种感觉。突然就很接地气,有亲切感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