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逃是逃不掉,当今之际,必须先缓和他的情绪,想方设法让他对我下手的时候不那么残忍和毒辣。
真是悔地肠子都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早知如此,我就该安安稳稳地待在秦家庄,指不定还能守株待兔等到五皇子的出现。
我想静静,想彻底静静,然而,此时,不容我静静。
话说他在我身边待了这么久,为何一直不肯出现,偏偏捡着我眼瞅就要找到荣华的节骨眼,像鬼一般突然冒出来呢?
还有,他身上的猪皮究竟是怎么子回事?是用来迷惑我的工具?抑或是他有了这种扮猪的癖好?
脑子里想着,嘴里不自觉问了出来:“你身上的猪皮怎么一回事?”
“猪皮?”公子刑天嘴里嗤笑了一句,“你若不知晓,那这天下间还有何人知晓?”
公子刑天在说些什么,我真心一句也听不懂,完全听不懂。
既然他不肯告诉我,那我唯有选择沉默。
言多必有失,当哑巴,其实也有当哑巴的好。
此刻,我和公子刑天站在这荒无人烟的山头,面面相觑。
事实上,他用一种极为莫可名状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是在探究,又仿佛带着某种情绪。
九年不见,我总感觉他似乎改变了许多,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有所改变。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都称呼他为主上,昆仑山乃至鞑靼一带,都称呼他为公子,称呼他为唯一的公子。
然而,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不曾叫他主上,也不曾叫他公子,那我究竟是如何称呼他的呢?
他没说错,我是忘记了一些事情,或者可以说,我的记忆,始终未曾全盘恢复,包括我和我的老妖精,和荣华之间的事情。
当花蝴蝶将那盏花灯交给我的时候,我是有如五雷轰顶,我忘记了一些事情,还是极为重要的一些事情。
或许,并不是忘记,而是不愿意想起来罢了。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些痛苦的回忆,有的人选择记住,选择时时刻沉溺在痛苦之中,有的人则会选择将其尘封在记忆深处,其实,那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而已,只是为了避免自再次受到伤害而已。
记住的人,勇于面对,是生活中的强者。
而忘记的人,选择的是逃避,是生活中的弱者。
一直以来,我始终不想承认,也不愿承认,然而,在看到公子刑天的那一刻,我明白,有的东西,即便我再想回避,再想从记忆深处抹掉,也到了必须去面对的时候。
我必须去面对,只因我能做得了一时的缩头乌龟,却无法去做一世的缩头乌龟。
第48章:噬魂散()
或许,我并不是强者,然而,为了荣华,为了我的老妖精,我必须去做一个强者。
我若一直选择逃避,那我这辈子,估计再也无法见到荣华。
我的的确确真真切切背叛了公子刑天,背叛了我昔日对他的承诺。
他要我死,我毫无怨言。
“你想怎么对我,我都可以接受。不过,我有一个请求,能不能让我去见一个人。等见到他之后,要打要杀,悉听尊便。”
公子刑天不语,半晌之内,始终不语。
抬眼看他,我是差点一头栽倒在地。
没有公子刑天,没有山头,没有红殇。
此刻,我正站在一处大街之上,街上,熙熙攘攘地人群,车如流水马如龙,好不热闹。
这是京城,我的前方不远处,赫然正是顺风客栈。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为何会在这里呢?为何会在这里?
没有公子刑天,我不是该高兴才对吗?然而,我的脸上,铁定比哭还要难看。
我的记忆,出了岔子,还是大岔子。
在这个大岔子当中,荣华又是充当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突然之间,极度害怕,极度恐慌。
我要去找扁源,必须去找扁源,让扁源看看,我的身体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情。
去找他大爷,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就在我下定决心去找扁源的那刻,大街之上,忽然传来一记响亮的声音:“死人啦!死人啦!”
伴随着这道声音,大街之上的人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始四散逃离。
这一逃离,偌大的街上,我的眼前顿时一片开阔。
在我前方约莫三十丈的地上,躺着一个人,准确来说,躺着一个死人。
那是一个男人,年纪四十左右,浑身上下周遭全是鲜血,还是紫红色的鲜血。
毫无疑问,这个男人是被人给毒死的,并且是被噬魂散给毒死的。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天子脚下,有人竟胆敢在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下毒手,最重要的是,他竟然敢在我的眼皮之下下毒手,还是下噬魂散,我看他绝迹是活地腻味了。
一年多以前,毒王死在我手上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江湖。
将那个消息传出去的,正是毒王唯一存活下来的徒弟,那日突然消失不见的阴招女侠。
其实,毒王何曾是死在我的手上,但江湖上的人,总是喜欢以讹传讹,喜欢添油加醋夸大事实,喜欢指鹿为马扭曲事实。
一时之间,我在毒术界声名鹊起,成了毒王一般的至高存在。更有甚者,甚至将我称呼我新的毒王。
毒术界的毒手们,自然而然把我当成了挑战的对象。
唐门之中,有个叫唐坤的用毒高手,撂下狠话,说他定然会让我死在他的毒药之下。
唐坤的成名毒药,赫然正是这噬魂散。
唐坤知晓我是鬼谷子的后人松凌子的徒弟,也知晓我住在空雾谷。
他在空雾谷外头踩点踩了几个月,最终遗憾地发觉,空雾谷别说是人,连苍蝇都飞不进半只,只得在空雾谷之外扎了一个帐篷,等待我自己出去送死。
第49章:娘炮也需要资本()
唐坤的这种毅力和恒心,不得不令我为之动容。
待我出谷以后,令人大跌眼球的是,唐坤并未对我直接下手,而是下毒毒死了我的小黑。
毒死我不打紧,可唐坤这卑鄙小人,千不该万不该将主意打到小黑身上。
小黑是荣华送给我的坐骑,这匹马,极有灵性,日行千里,外形也很漂亮,堪与汗血宝马相提并论。
我对自己的东西,包括我自己,从来都是不在意的,可一牵扯到荣华,哪怕是荣华的一件衣裳,都是我心头珍重的宝贝。
唐坤这小人,毒死小黑之后,撒丫子就跑。
我追了他几天几夜,愣是没有追着。
我原是低估他了,他的毒术本领不差,轻功更是非比寻常。
这天下间,武功比我高的,大有人在,可轻功能和我相媲美的,那绝迹没有几人。
一直寻思着机会找他算账,不曾想,他竟然乖乖主动送上门来。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
话说唐坤那噬魂散的威力,倒果真厉害。
小黑中了噬魂散之后,顷刻之间就倒地身亡,我是压根来不及救治。
地上的人刚刚死去,看样子,唐坤应该还没走远。
没走远是没走远,可偌大的京城,我该去哪里寻他?
前一刻还在思索去何处找唐坤那小人,下一刻,我便停止了思索。
唐坤这货,看来他绝迹当真是活腻歪了。
杀了人,他竟然没逃,而是躲在死者不远处的一根柱子之后得意忘形地观看。
他刚探出脑袋,就被我给一眼瞧见。
我瞧见他的同时,他也瞧见了我,脸色顿时大变,撒丫子又跑起来。
这次,若再让他从我手里逃掉,我就把自个给毒死。
唐坤驾着轻功在前跑着,我在后追着。
追到京城郊外一处小树林的时候,我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信手朝唐坤的后背打去。
唐坤中了我的暗算,身子一个不稳,直接从空中落了下来。
我一个跃身,来到他的面前。
“毒术界有你这样的败类,十足是一件耻辱。你想同我比试,就光明正大的比试。你毒死我的马,也不怕传出去被其他毒手们给耻笑死。”
虽则用毒本身就属于阴招,虽则所有的毒手在某种程度上都属于小人的范畴,然则,毒手行业也是有它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唐坤在毒术界,无疑是个败类。
“我毒你的马,只是想先给你提个醒,让你好有个心理准备。”
面对唐坤如斯狡辩,我是如痴如醉。
“这么说,我该感谢你才对?”我出言讥讽道。
唐坤似乎并未听出我的讥讽,答道:“对啊,你是该感谢我才对。”
看着他那理所当然地神情,我嗤笑道:“既然如此,那你为何一见到我就像老鼠见到猫一般夹着尾巴逃跑呢?心里忌惮我就忌惮我,害怕我的毒术水平你就乖乖磕头求饶,敢做不敢当,你还算什么男人!”
虽说如今这个年代盛行娘炮,可当娘炮,那也得有当娘炮的资本。
倘若没有一张花美男的脸,再没有一个纯爷们的个性,那你就不是娘炮,而是杯具了。
第50章:穷寇莫追()
唐坤的相貌,极为平凡,平凡到丢在人海堆中,你绝迹发现不了。
“你一个女子,我忌惮你,开什么玩笑!”
唐坤的演技不错,着实不错!
你看他表面上一副十足讥讽和耻笑的表情,搞地好像当真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可惜,他的肢体动作还是出卖了他。
就在他答复之际,他的右脚微微像外移动,此种动作,无疑是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唐坤为何会如此忌惮于我,这其中的缘由,似乎并不止是毒王死于我手那般简单。
唐坤的毒术,在唐门中算是佼佼者,在天下的用毒高手中,也算是佼佼者。
毒术界中,毒术水平能超越得了他的,应该绝迹不会超过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