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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汝定侯之间的事情,不需要向你这个外人道明。即便败坏,我也是败坏唐门的名声,与你何关?”唐坤瞥了我一眼,答道。
看来我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了,唐门都尚未处罚唐坤那个叛徒,我又何须白白浪费精力在上面呢?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不曾想,唐坤竟也是个毒舌。
我所遇上的男人,完完全全可以结成一个毒舌联盟。
唐坤虽然是个毒舌,但话并不算多。
一路走来,他只是默默地跟在我的身后,始终一言不发,不曾问我要去什么地反,也不曾问我要去干什么。
不婆妈,不好管闲事,有个这样的人跟在身边,倒也不算一件坏事。
从汝定侯府出来的时候,还是黄昏之前,此时,天已全然黑了下来。
找来找去,最终还是在同福客栈住了下来。
我和唐坤自然是各自一间,唐坤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
夜半时分,睡地正熟,猛然被一阵凄楚的喊叫声给惊了醒来。
声音的源头在楼下,而且在客栈之外,距离客栈,应该不超过半里。
打开门时,发觉客栈里其他的客人都纷纷往楼下走。
我也顺势跟在人群之后,刚走了两步,胳膊猛然被人给拉住,抬眼一看,原是唐坤。
“先别急着下去,等看看再做定夺。”唐坤在我耳边小声说道。
“看来你果真是个胆小鬼!”我也附和着小声说道。
“你胆大你下去,反正秦广王要找的人又不是我。”唐坤说着给了我一记白眼。
听闻此言之后,我乖乖退了回去。
唐坤没有说错,还是先暂且按兵不动为妙。
不能下去,只得站在二楼的楼梯位置观看。
少时,只见店小二阿翔慌慌张张地从外头跑进了客栈,脸上的神色极为恐惧。
“不,不,不好了,死,死,死人了,客栈外头死人了。”
阿翔早已吓地语无伦次,连带着说话都有了几分结巴。
被阿翔这一喊,客栈里的人大惊失色,群熙熙攘攘朝外跑去,一边跑,一边小声议论着。
见此,我对唐坤说道:“这回可以下去了吧?”
唐坤不作答,但跟在了我的身后。
现场果然在同福客栈不到半里的位置,等我和唐坤赶到的时候,死尸早已被人群围地水泄不通。
看热闹是人类的本性和共性,然而,如此以来,现场只怕已然被破坏地七七八八。
拼命挤了半晌,终于从人堆里露出头来。
想我好歹也是一介七尺女子,按说身高还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可每每遇上这样的事情,我的身高是发挥不到一丝半点作用。
若论挤的本领,就连那些年逾古稀的老人,我都甘拜下风、望尘莫及。
仔细朝那尸身之上打量了几眼,从肉眼来看,完全判断不出死因,看来必须得靠近查明。
身子又朝前挤了几步,这时,看见一位男子俯身蹲在了死尸之旁。
星光黯淡,看不清那男子的长相和服饰,但依稀从背影可以判断出,此人年纪在三十上下,而且武功不俗。
他的身上,有着一种高手的气息,这种气息,极为外溢。
“这是什么人啊?”人群之中,有人小声问道。
“他你都不认识啊,他是六扇门的金捕头。”另一人答道。
“金捕头不是应该在六扇门吗,为何会在此呢?”
“金捕头经常来民间走访,难道你竟从未听闻过吗?”
……
六扇门的金捕头,那就应该是金如唤。
金如唤的武功,在江湖排名之中,绝迹能排到十五位之前。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金如唤此人号称当世狄公和包公。
这样的美名,自然不是金如唤本人起的,而是外界送他的美誉。
师父曾经说过,金如唤是鬼谷一门弟子金日磾的后人。
金日磾是匈奴休屠王太子,后来归顺大汉王朝,成为天国子民。他的子孙后代也因此在
就连师父都对这个金如唤赞不绝口,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有什么本事。
金如唤在死尸身上查探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随即问道:“有人认识死者吗?”
围观之中,有一人大声喊道:“我认识,死者好像是吴记掌柜吴发财。”
吴发财,这名字起的,还真符合生意人的风范。
“吴记?就是那个卖衣裳的吴记吗?”有人小声问道。
“除了那个吴记,还有哪个吴记?”
“吴记的老板向来为人低调,怎会死于非命呢?”
“就是,就是的啊,真是让人费解。"
……
周遭的围观群众又开始议论纷纷。
“金捕头,敢问可有什么线索没有?”
问这话的,不是别人,赫然正是我身后不远处的唐坤。
金如唤顺着声音看了过来,瞧见是唐坤之后,答道:“原来是唐兄,好久不见!”
金如唤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讶然,似乎尚未料到唐坤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我三两步走近唐坤,小声对他说道:“问问这位金捕头,看人是怎么死的。”
竭力将声音压地极低极低,可还是被金如唤给听了个见。
“姑娘有话直问无妨,何须劳烦唐兄代劳?死者是被人用暗器所杀,而那暗器,是一片花瓣。”
“花瓣?”人群之中,有人惊呼一声。
“花瓣岂能杀人呢?”
“花瓣怎么就不能杀人?你莫忘了,昆仑山之巅的公子刑天,他有一门独门绝技,叫拈花一笑。”
“这位仁兄说的很对,死者的确死于拈花一笑。”金如唤此时开口道。
我的脸色早已大变,公子刑天来京城了,他当真来京城了。
秦广王来京城了,公子刑天也来京城了。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第73章:大明最强大脑()
公子刑天威震八方,为中原地区所熟识,正是始于他那比大明江山还要广饶的统治范围,以及他的独门绝技:拈花一笑。
与其说拈花一笑是一门武功,倒不如说它是一门暗器。
拈花一笑这个名字,始源于佛祖释迦摩尼昔日在鸡足山讲座之时拈花一笑的典故。
拈花一笑这门暗器,使用的武器道具,正是花瓣。
昔年,我第一次见公子刑天使出这门暗器的时候,真真可谓是亮瞎了狗眼。
公子刑天当时,取人性命于瞬间,或者说眨眼间,但其实,连眨眼的功夫都没有。
若说这世间最快最致命的暗器,那无疑属拈花一笑莫属了,一花封喉。
缓缓迈着步子,来到死尸身旁,即便在黯淡地月光下,即便身子并未蹲下,可我清清楚楚看到了死尸喉咙位置那细细的伤口。
不错,那俨然正是拈花一笑所留下的。
死者吴发财的身上,除了拈花一笑的伤口之外,的确并无其他伤痕。
外界盛传公子刑天杀人如麻,更传他杀人从不问理由,但其实,他所杀的每一个人,都是他自己的企图或者用意。
大多人,并不是直接死在公子刑天手里,而是死在昆仑山之巅弟子手里的。
若论杀人数量,死在我手里,都远远甚于公子刑天。
一个普通的衣裳店铺掌柜,能劳公子刑天亲自动手,看来这吴发财的身份极不平凡。
我朝吴发财走近的时候,金如唤并未拦我,原因何在?
原因在于,唐坤用眼神给金如唤示意的缘故。
唐坤和金如唤不止认识,交情应该还不浅。
“这吴掌柜怎会得罪公子刑天呢?”
“是啊,吴掌柜向来为人和善,又待人热心。”
……
蹲下身去,我又细细朝着吴发财打量。
吴发财年纪三十有五,四十不到。身材中等,相貌中等偏上,从面相来看,的确不是穷凶极恶的主。
吴发财身上的衣裳,布料并不昂贵,但极为舒适,裁剪也十分精细,袖口和领口的针脚,更是精致,
由此可以判断出,吴发财是个极其注重生活质量之人。
一般而言,凡是注重生活质量之人,会比较挑剔。
他这个挑剔,不是要最昂贵的东西,但绝迹是要最好的东西,是要性价比最好的东西。
吴发财脖颈位置的伤口,极浅极浅,从力道来判断,公子刑天约莫只有使出了一二分的功力。
吴发财的手上,有老茧,这是常年习武所造成的结晶。
将吴发财的手腕捏在手里探查了一番,吴发财的死因,的确只是暗器所致。
然而,吴发财的内功,极为醇厚,至少应该是个武功中手。
吴记掌柜的身份,是吴发财用来掩人耳目的身份,吴发财这个名字,只怕也不是他的真名。
我在探查之际,金如唤在一旁询问,“吴发财来京城有多久时日?”
“你怎知他不是京城人氏?”我开口问了一句。
请注意,一般这种情形下,普通的捕快捕头第一句所问的应该是:“吴发财是哪里人氏?”
金如唤似乎十分笃定吴发财并不是京城人士,这着实令我好了奇。
“吴发财的颧骨较高,鼻翼右侧也较常人突出一些。西南一带。有个民族叫布朗族。他们族的男子一般都有这个特征。”金如唤转身看向我,答道。
“单凭身体特征就判断出民族,这点,的确吻合大多数情形。然而,这世间万事万物都没有绝对,大多数并不代表全部。这是其一。其二是,即便这吴发财就是布朗族人,那也说明不了他就不是京城人氏。这偌大的京城之中,除了汉人,那还居住着其他民族的百姓。你这个推论过程,实属荒唐和草率。”我出语反驳道,明显不大苟同他的想法。
金如唤诚然犯了严重的逻辑错误,也犯了过度引申的错误。
看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