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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猜地没错,那株黑色的花,应该才是真正的七星海棠。
原本就中了星光灿烂,此刻再加上这劳什子的红殇,我的半条小命诚然已经迈进了棺材里。
想我来到京城以后,是步步倒霉,步步囧途,简直就是大霉神和大囧神的附合体。
原本以为有了七星海棠,自己身上的星光灿烂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解去。殊不料,一毒还未平息,一毒又来侵袭。
秦七小姐的打神鞭在我手心里留下一道伤口,正是这道伤口,让红殇有了可乘之机,让红殇的毒通过这道伤口渗入了我的体内。
事实再次证明,有个成语是叫乐极生悲的。
祸兮,福之所倚。我竟忘了,这句话还有下半句,那便是:福兮,祸之所伏。
事实也同样证明,轻功好,有时候也未必见得就是一件好事。
我的轻功若是差些,那便够不到那悬崖之上的红殇,即便心中再有所不甘,那也只能望洋兴叹。
凡事都有因果,而因果报应,屡试不爽。看着手心那如泉水一般涌出的鲜血,我是头一偏,身子一歪,毫无预计般倒了下去。
早知道会昏倒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真应该掏出包袱里的物什扑在地上,若是如此的话,倒下去的时候就不会硌得慌了。
哎,真是悔地肠子都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第23章:披着猪皮的人()
“你他么是个什么东西?”
“你他么又是个什么东西?”
看着和我面面相觑地这个怪物,我是一口血差点喷了出去。
粗看之下,这怪物约莫是个人,细看之下,又约莫觉得其更像一头猪。
严格来说,这更像一位披着猪皮的人,或者说一位披着人皮的猪。
鉴于猪这种动物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掌管人类语言的,所以第一种结论的可能性更高一些。
见过披着狼皮的羊,也见过披着羊皮的狼,可披着猪皮的人,我还是头一遭遇到。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只怪物或许是某位猪和某个人的杂交体。
原谅我忽然产生这种邪恶的念头,事实上,关于半兽人等怪物,虽然科学尚待查证,但像《山海经》和《搜神记》这样的书本中记载了大量的事例。
此刻,不是考究这怪物究竟是不是半兽人的时候,而是该考究他缘何会和我在一起。我倒下去的地方,是荒郊野外,可醒来的地方,却是一处山洞。
此座山洞,看着年代有些久远,但岩石之上,似乎留有着一些人为或者兽为的痕迹。这些痕迹,看起来不超过两年。
换句话说,此位怪物住在这洞中的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两年。
“模样长地倒还俊俏,可惜是个傻子!”
怪物许是注意到了我方才一动不动地盯着山洞打量,期间连眼睛都尚未眨一下,于是十分贸然又唐突地得出了这个结论。
“你才是傻子,你全家都是傻子!”
别人问候我,出于礼貌起见,我自然是要问候人全家的。
“你说对了,我的确是傻子,我全家也都是傻子!”怪物说着扑通一声坐了下来。
话说这怪物如此配合,真是着实令人万万没有想到啊!
“我为何会在这个地方?”
隔了半晌,我率先开口打破了平静。
“看来你果然是个傻子,自然是我把你拖回来的。”怪物答了一句。
拖回来的?难怪我觉得浑身酸爽呢?
星光灿烂没有瞎了我的眼,红殇也没有把我给毒死,结果被这怪物这一拖,我的骨头架子是散成了四分五裂,就差席地而亡。
都说猫有九条命,猫和我相比起来,那诚然是小巫见大巫。
想我从去年以来,往鬼门关走了多少遭,阎王爷绝迹是不喜欢我这幅卖相,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将我给送回来。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我缓缓抬起一只手,轻轻地挥了挥衣袖。
敢趁着你姑奶奶昏迷的时候动你姑奶奶的玉体,还对这幅玉体不加以怜香惜玉,这怪物即便不是怪物,那我也定然让他变成怪物。
看着我胳膊上那一道道的伤痕,那怪物拖着我的时候,想必经过了一片极大的荆棘之地,这才给我那雪白的玉臂上留下了血红的纪念。
重重朝地上的怪物踢了几脚,见他正睡地香甜,果断走到他的身旁,用手去扯披在他身上的毛皮。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第24章:雪上加霜()
怪物身上的毛皮,并不是披着的,而是紧紧黏在身上的。
所用的黏剂,不是别的东西,而是闻名江湖的强力王。
强力王是个什么东东,强力王是一位炼毒高手从多种动物身上提取出来的油脂,然后制成的一种强力粘合剂。
至于强力王的制作过程,外界无人知晓,但据传闻,其间包括了诸多血腥和暴力的场面。强力王这种粘合剂,人若是一旦沾上,没个几天几夜,那被粘上的部位绝迹是取不下来的。
本想着给这怪物一个血淋淋的教训,殊不料,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还砸地生疼。
话说回来,因为这强力王,这怪物身上那一层猪皮怕是这一辈子都很难揭下来了。
是哪个缺心眼的畜生对这怪物做出这种彘狗不如的事情来呢?
见过使阴招的,可像这般阴大发的,那着实不多见。
可以肯定的是,这畜生想必与这怪物有着杀父抑或是夺妻这般的不共戴天之仇。
恨一个人,恨到怎样的程度才能对他做出如此残忍、如此惨绝人寰的事情来呢?
花蝴蝶时常说我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可我和这位阴招高手比起来,连他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
捯饬了半晌,右手还是鲜活地和怪物的身体黏在一起。
正一筹莫展之际,忽然记起,自己身上是带有蚀骨粉的。
有了蚀骨粉,届时我便可以和这怪物成功分离,重新恢复自由自身。
恢复他大爷,当我掏出蚀骨粉的时候,是一口血差点喷了出去。
是哪个孙子换了我瓷瓶中的毒药,那哪是什么蚀骨粉,那分明是面粉。
细细想来,从我离开空雾谷以后,似乎并未有任何人近过我的身体,那我身上的药到底是哪个孙子给偷换的?
还好我昔日曾经练过左手,虽不像右手那般游刃有余,但也算得上有几分灵活。若不然,我此刻非成一个废人不可。
没有蚀骨粉,那我究竟该如何才能将右手从这怪物身上取下来呢?
又是一筹莫展之际,忽然又记起,去年正月十五那日晚上,荣华送给了我一把约莫一寸长的匕首。
当时,荣华对我说道:“这把匕首锋利无比,是用外邦一种叫金刚石的东西打造而成。”
后来我才知道,我所拥有着的,是整个大明的唯一。
有了这把匕首,相信我很快便能和怪物脱离,很快便能恢复自由之身。
恢复它大爷,当我摸遍了全身,仍是找不到那把匕首的时候,我是一口血已经到了嘴边。
常言道,车到山前必有路,常言又道,柳暗花明又一村。
对此,我只想说,车在哪?村又在何方?
蚀骨粉被人给换了,匕首也没了。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种情况,竟然是在我不知不觉、浑然不觉中所发生的。
即便对方是司空摘星那般的绝世神偷,若想从我身上探囊取物那都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更何况,司空摘星只是江湖中的一个传说而已。
第25章:怪物?极品美男?()
和一个怪物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形影不离,这虽然不算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可在我看来,也并非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然而,此刻摆在我面前的,有一个铁血般残酷的事实。
星光灿烂没有亮瞎我的眼,不是因为毒药本身出了问题,而是我的体质使得毒药延缓了发作的时辰。换句话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若我估算没错,不出半个时辰,我的眼睛将会完全丧失光明。
即便我走了狗屎运,侥幸没有成为瞎子,但红殇的毒,在一个时辰之内绝迹会要了我的小命。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最多只有半个时辰的功夫用来解星光灿烂的毒,然后最多还有半个时辰的功夫解红殇的毒。
然则,那一只解毒的手,还在怪物身上。那一副解毒需要的身体,也因为手的关系自然而然和怪物密切联系在了一起。
倘若有一日能扒拉开这怪物的猪皮,我定要将他的模样看个清清楚楚通通透透,若是自己所遇上的是个丑八怪,那岂不愧对上天给我的这段艳遇?
怪物仍在香甜地睡着,嘴角还有口水缓缓溢出,看那脸上的神情,似乎是做了什么美梦。
有一日我醒来的时候,见着荣华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嘴角还嚼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我问他:“你笑什么呢?”
荣华不语。
我一惊,问道:“该不会是我又流口水了吧?”
荣华闻言之后,淡淡一笑,浅浅的,像梨花白一般,沁人心脾。
“哼,你还真是个百折不扣的傻子,偷鸡不成蚀把米!“
怪物是何时醒来的,我并不知晓,但知晓的是,自己的心中有一万只牛宝宝在翻滚。
“敢给我使阴招下黑手,看,报应来了吧!”怪物继续冷嘲热讽,脸上还带着一丝落井下石地快感。
眼眸一变,我做出了最下意识的反应。
“我若遭逢什么不测,那这世间恐怕就没人能救你了。”
此时,传来怪物一道冷冷的讥讽。
话说你这么聪明,为何还会遭了某些畜生的暗算呢?
“你当我是三岁孩童啊,你若真晓得法子,那为何不去除自己身上的毛皮?”我反唇相讥,袖中的手再次一触即发。
强力王我虽没有亲